《慈善法》实则无奈
立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彰显对国家管理、治理权力的方式。如今《慈善法》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对慈善事业说:我要管你啦!
慢着……按着刚才的梳理,这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在很久很久以前,本就是国家全权负责的呀;后来,国家抛下了这个“包袱“,却也让代表自己声音的机构来负责,结果这个机构又出了乱子……所以,本就是国家将底层救助这一社会职能逐渐市场化了,当管不住的时候,再来以一部法律彰显自己的权力与势力。但如今慈善市场乱象之下,也确实不得不管了!
立法,原来既是一种最高权力的表现,却也是一种不得不放权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