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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媵嫁诗与周代媵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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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据说可以升级到妻。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11-17 22:59回复
    泉水
    《邶风·泉水》在解题上大致有三家之说:序、传为代表的“卫女思归”之说;郑笺的与未嫁女谋妇人道之说;方玉润的媵女唱和许穆夫人《载驰》之说。我们比较认同的是毛序的卫女思归说。
    方玉润认为是“卫媵女和《载驰》作也”。方氏之说,首先源于文字训诂上与毛传的差异。“娈彼众姬,聊与之谋”句:方氏注“娈”为“慕”,--“何氏楷引《说文》训慕,可从”;“诸姬”训为“周同姓国也。卫,姬姓,故欲与谋,以复卫也。夫人欲控大邦,妾欲谋诸同姓,亦互相商酌语”。15此句毛传作解为:“娈,好貌。诸姬,同姓之女;聊,愿也”16。方、毛二说,孰是孰非?方氏解诗,注重义理而不重文字训诂和名物考察,略逊陈奂、王先谦等人。具体到《泉水》的训诂上,方氏引何楷之说,何楷本《说文》,而毛传本《尔雅》;《尔雅》在先,《说文》在后,应从《尔雅》更妥。在方氏的笔下,《邶风·泉水》与《庸风·载驰》成为同义的对应。但是,二者固然同出卫地,同出女子之手,其实并不构成嫡、媵的唱和之作。从二诗所描写的内容来看,《泉水》以泉流卫地起兴,引发思归之情,中间插入对昔日婚嫁场面的描述,与《载驰》浓烈的政治忧患意识迥然不同。至于“娈彼诸姬,聊与之谋”二句,方氏训“诸姬”为姬姓之国,最为牵强,此说极难成立。而毛传训之为同姓之女,应更为合理。
    以上我们否定了方说。对郑笺与未嫁女谋妇人之道的说法也不敢赞同。郑笺“姬者,未嫁之女,我且欲与之谋妇人之道”,明显与“有怀于卫,靡日不思”的怀归相悖。确实是已嫁而思归,非未嫁而论嫁也。
    清陈奂本承传意,于此诗之注最为明白:“卫,姬姓。卫女嫁诸侯有侄娣从,故以诸姬为同姓之女。聊者,愿之词也。《尔雅》‘愿,思也’,《方言》‘愿,欲思也’。愿与之谋,犹言思与之谋也”17。《泉水》诗意可以最简单地解释为夫人思归,与众媵侄娣相谋。这一现象表现出夫人与侄娣之间的根于血亲的亲密关系,透露出侄娣在多妻婚姻群中较为尊贵的地位。可与后文所论媵婚婚姻伦理观念互参。这才是《泉水》诗与媵婚真正有涉的部分,也是确认其为媵嫁诗属性的依据所在。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5-11-17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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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继嗣”的生殖繁衍观念
      媵婚在生殖繁衍观念上,延续了母系氏族公社以来的重继嗣的多子文化心理祈向,但是已经超越了以生殖对抗自然求生存的传统观念,它是将生殖观念与宗法观念结合在一起,将种的的延续与权力、财产的延续合二为一。血缘宗法制、嫡长子继承制为其添充了新的社会内容,使之上升为一种更为理性、更为文明的婚姻观念。
      在周代,嫡长子继承制是血缘宗法制的核心。所谓宗法,是贵族阶层的一种继承法,其目的和作用是保证继承权的顺利下移和血亲统治的正常运转。它的核心内容就是嫡长子继承制,即宗子--嫡长子才有继承权。媵婚制恰恰在客观上使嫡长子继承制进一步完备化。下面几个例子可以证明:
      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19
      齐侯娶于鲁曰颜懿妃,无子,其侄鬷声姬生光,以为太子。20
      闵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21
      上列三例,都是正夫人无子,以侄、娣之子为太子。强大的血缘妻团的后备力量--侄娣的存在,使得在夫人无子这种情况下可能出现的意外得到避免,确保了贵族血统的纯粹性和血亲集团统治的持久性。因此,可以这样说,宗法制代表着周代社会迈向更为文明的社会的门槛,作为宗法制补充的媵婚制亦从以往的繁衍婚媾观念中升华为新的社会背景之下的权力、财产的继承观念。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5-11-17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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