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范书补。按黄金且赠千斤,钱岂能仅赐二万?故补之。
贵人南阳人,明德马后姊子也,以选入宫为贵人,生章帝。马后无子,母而养之。明帝谓马后曰:“人未当自生子也〔一〕,但患养之不勤,爱如己子,则爱敬如亲生矣。”于是马后遇帝厚,帝感养育之恩,遂名马氏为外家,故贾氏不蒙舅氏之宠。
〔一〕 疑“人未”下脱“必”字。
袁宏曰:夫刚健独运,干之德也;柔和顺从,坤之性也。是以制教者本于斯,男有专行之道,女有三从之义〔一〕。君尊用专,故人子不加爵于其父;优柔体顺,故国君可得崇礼于其母,古之道也。能封贾氏之号,不尽名称之极,求之典籍,异乎春秋之义也。
〔一〕 仪礼丧朋篇,传曰:“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是秋,诏诸儒会白虎观〔一〕,议五经同异,曰白虎通。
〔一〕 诸儒者,杨终、魏应、淳于恭、丁鸿、楼望、桓郁、班固、贾逵等人也。
五年(庚辰、八0)
春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一〕。诏曰:“朕新离供养,罪恶着众,上天降异,止于朕躬,非群司之咎,其咎朕而已。公卿能极谏朕过失者,各举一人〔二〕,岩穴之德为先,勿取浮华。”
〔一〕 据范书补。
〔二〕 范书章帝纪作“公卿巳下,其举直言极谏、能指朕过失者各一人,遣诣公车,将亲览问焉”。袁纪必有脱误,疑“各举”二字当在“公卿 ”之下。
是时用永平故事,吏治尚严,尚书决事,类近于重。尚书陈宠上疏曰:“臣闻先王之政,必以刑罚为首,咨叹相戒者,重刑之至也。往者治狱严明,以刑奸慝,奸慝既平,宜济之以宽。陛下即位,率由此义,数诏群寮,弘崇晏晏〔一〕,而有司执事,未悉奉承,治狱者急于榜格,执宪者烦于诈欺,或因公行私,以骋威福,违本离实,捶楚为奸。夫为政犹张琴瑟,大弦急者小弦绝。故子贡非臧孙之行猛,而美郑侨之仁政〔二〕。诗云:‘不刚不柔,布政优优。’〔三〕方今圣德充塞,照于上下,宜因此时,隆先圣之务,荡涤烦苛,轻薄捶楚,以佑苍生,广至德也。”帝纳宠言,每事务于宽厚,其后遂诏有司,禁绝惨酷之制五十余事。
〔一〕 诗卫风氓曰“言笑晏晏”。传曰:“晏晏,和柔也。”
〔二〕 刘向新序曰:“臧孙行猛政,子贡非之曰:‘夫政犹张琴瑟也,大弦急则小弦绝矣。是以位尊者,德不可以薄;宫大者,治不可以小;地广者,制不可以狭;民众者,政不可以苛。独不闻子产相郑乎?其抡材推贤,抑恶而扬善。故有大略者,不问其所短;有德学者,不非其小疵。其牧民之道,养之以仁,教之以礼,因其所欲而与之,从其所好而劝之,赏之疑者从重,罚之疑者从轻,家给人足,囹圄空虚。子产卒,国人皆叩心流涕,三月不闻竽琴之音。’”今按:侨字子产。郑侨者,即郑相子产也。
〔三〕 见诗商颂长发之章。
宠性周密,时有所表荐,手书削草,人不得知。尝称人臣之义,苦不能慎,自在枢机,谢遣门人,不复教授,绝知交,惟在公家,朝廷器之。皇后弟窦宪,侍中贵幸,宪荐真定张林为尚书,上以问宠,对曰:“林虽有才能,而行贪秽。”宪深以恨宠,而上竟征用林,卒以赃污抵罪。
夏五月戊辰,太傅赵喜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