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凡看了一眼便签条上的数字,顺手塞进水洗牛仔裤中,跟着下楼回到客厅。合同还摆在客厅的茶几上,杨小凡在老式沙发上坐下,拿起合同认认真真的读起来。
合同上的大部分条款和其他租赁合同一样,只是在合同的最末,有四条特殊的要求:
1.租客在晚上12点之前必须返回宅子,过了这个时间,建议找其他地方留宿。
2.三楼的阁楼并不出租,所以租客得到屋主允许之前不能擅自上阁楼。
3.一楼厨房有通往地下室的路口,租客也不能擅自进地下室。
4.超过12点之后,不管谁喊租客的名字,都不要答应,否则后果自负。
面对诡异到离谱的条款,杨小凡手中的钢笔轻轻的一顿,迟迟都没有在签名处下笔,这个宅子虽然表面上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可是这些条款要求的内容也实在太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