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4条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李启国、林祥斌、章世文以废旧金属的价格购入硬币,再以硬币面值的大小、汇率的不同进行不一样的交易,而并不是将这些外国硬币作为废铜等普通货物进行交易,他们的交易符合货币买卖的特征。检察官认为,该三人采取在境外帮公司或个人支付外汇货款,在境内收取折价人民币的方式,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经国家外汇管理局认定是一种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所以其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李启国、林祥斌、章世文以废旧金属的价格购入硬币,再以硬币面值的大小、汇率的不同进行不一样的交易,而并不是将这些外国硬币作为废铜等普通货物进行交易,他们的交易符合货币买卖的特征。检察官认为,该三人采取在境外帮公司或个人支付外汇货款,在境内收取折价人民币的方式,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经国家外汇管理局认定是一种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所以其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