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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德若吾
  • 老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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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友圈里有一些人拿【存在即合理】的说法给某些明显不合理的东东争辩其合理性。殊不知,【存在即合理】是一个哲学说法,语义之下是【存在即能被感知】。这牵涉到人类对世界认识过程中现象及本质的讨论,即是西哲所言的【存在论】讨论。言而总之,常识判断与普世价值判断,比这句【存在即合理】更可靠。


  • 兰德若吾
  • 老烧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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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说:「凡是存在的即是合理的。」这是哲学上的属于,与普通对于「既成事实」的承认,似乎有类似的意义。 黑格尔这样说,其原意是形而上学的。柏克莱主张「凡存在即被知」,意思是说:「没有一个既是现实的存在而又不在心觉的涵摄以内的。」他的辩论,开始固是从知识论上说,然而他这个主断的究极成立实在是依据一个形而上的原则的,而他亦实在是推到这个立场为根据。从形而上学的立场说,不能不肯定一个「精神的实体」(即神心)。因此,凡现实宇宙中的任何现实存在必为此精神的实体所贯注,因而亦即必为神心所涵摄,因此,遂成就「凡存在即被知」一主断。


2025-05-17 13: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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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德若吾
  • 老烧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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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凡存在即被知」含着「凡存在即现实」,而由「凡存在即现实」即含着「凡现实即合理」。这是一串推理的发展。因为凡为精神的实体所贯注,必然为此实体 中的「神理」所贯注。此是一个形而上的陈述。依西方正宗的哲学系统说,事物之「被知性」(亦曰观念性),现实性,合理性,三者是合一的。上帝有两种事务不能创造,亦即有两种东西不能在神心的涵摄中,一是矛盾的东西,一是罪恶。因此,在现实宇宙中,凡是一个「有」,一个存在,都是正面的,积极的,都有他在神 心中的意义与价值。哪怕是一草一木,一个苍蝇,一个粪蛆,也是一个正面的「有」。凡自相矛盾的必归于虚无(是零),自然世界中无罪恶。罪恶不是一个 「有」。人间始有罪恶。而人间的罪恶亦只是善的缺乏,亦不是一个正面的存在。依此,「凡存在即合理」,原是一个形而上的陈述,是对现实宇宙的一体平铺说, 是就现实宇宙的「可理解性」而完成的。


  • 兰德若吾
  • 老烧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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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存在即合理”的论述,仅适合哲学领域对于精神及本体论的探讨,不适合现实世界用来直接套用。现实世界仍然以常识和普世价值判断为基础准则,跨越现实世界直接进行抽象世界的理论套用是极不可靠,也不合常理的判断。


  • 兰德若吾
  • 老烧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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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牟宗三《生命的学问》。
- END -
(欢迎大家订阅我的微信公众号:兰德若吾[ID:RAND-5] 我会定期发一些自己思考的小文章,一起思考讨论,有关哲学、产品及音乐。)
注: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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