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这就走了?”
我拉着行李箱正要去开门,听见雷哲说话就回头故作茫然地看他,而他正在解领带。
“为什么特意要跑英国上学,德国的大学不好吗?”他问我。
怎么会不好?
德国的大学当然好,比如慕尼黑我就很瞧得上眼,不过……
“这里的景色拍厌了,换个地方取景。”
在我上大学之前,他没有问过我要读哪里,他好像笃定了我会留在德国。
直到通知书寄到家里被他看到,他才反反复复问我。
为什么去英国?德国不好吗?
他问过好几次,但每次从我这里得到的答复都是这个。
——换个地方拍照。
自小我就不爱学习,也没有什么异于常人的喜好,摄影是我后宫里唯一的正妃娘娘,艳压群芳,一枝独秀。
为了拍出好看的景我做过很多蠢事。
杂志里说哪个摄影师为了拍个小动物举着个单反几小时一动不动,那些跟我一比都是大巫见小巫。
具体做过什么我就不展开了,丢人……
雷哲见证了我所有或者光辉或者二比的摄影历史,他知道我热爱摄影。
但若要说拍照是我选择英国大学的理由,其实他和我心里都明白这话有多牵强。
在我的高中,甚至初中年代,但凡我哪天临时兴起看到电视上哪块地方想去拍照,要是碰巧公司里没大事,雷哲都会带着我去。
从领养我的那一天起,他几乎没有拒绝过我的要求,而且言出必行,从未背弃对我的承诺。
哈,我也不明白我说这些干什么,反正现在……
好吧,是最近,最近摄影就是我的一切。
所以我只能辜负雷哲了。
雷哲是一个一丝不苟的正经商人,说话办事都很严肃,对着生意伙伴和手下都是一张扑克脸,但他在我面前总是笑笑的。
可今天就,好吧,不止今天,也是最近……
他最近都给我甩脸色。
我虽然不怕他,但也不喜欢他这样。
可一想到他的不高兴是因为我的即将离开就立马取悦了我。
“come on!”我松开手里的拉杆箱扑向雷哲,“给你一个临别的拥抱!”
我乐不颠地一跃,就往他身上挂。
雷哲真的太高了,虽然我还年轻,还有长高的潜力,可纯血的和混血的就是不一样,估计我就是一辈子全天二十四小时在篮球场上打篮球也没法跟他“平起平坐”。
而此刻,我内心的忧伤,太过恒久……
“还在一个洲,我随时可以回来,你也随时可以来看我。”
也许真的分别在即,我的鼻子开始发酸,嗓子眼也堵,和雷哲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就是天性凉薄如我,也难免有点感伤。
他领养我到现在已经快要十年。
十年,就是普普通通一条狗的一生。这么长的时间连只狼崽子都能养熟了,何况是我这么活生生的一个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