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无意看到你们这么客观地讨论这件事,也想说几句。首先,我先说明,我是乐橙,只关心魏晨。
对于倒经纪人,我知道这不是最好的时机,很容易让人误解。但出于某超女在该经纪人手里三年树立的形象,我个人觉得,我们真的等不起了。这一次事件对于无任何背景的魏晨而言已经几乎致命,而那个经纪人(甚至公司)却认为通过这件事,有更多的人认识了魏晨,她的目的达到了。她不明白,这种认识,并不是魏晨和乐橙想要的。她不了解这群人的价值观,也不打算了解。魏晨在这样的经纪人手里,想想真让人怕。而且在她而言,毁了一个魏晨,她还可以找第二个。但对我们而言,魏晨是唯一的,我们不想难得的美好就这么毁了。道不同,早一天分道扬镳,对彼此都有好处。
至于《十七》事件,从经纪人的角度讲,那是以前魏晨籍籍无名时剧组以很低的价钱签定的合同,她无利可图,至于魏晨可能从此得到的正面影响及荣誉,此经纪人并不在意,毕竟她擅长的不是正面且长线的打造艺人。所以,经纪人肯定会以各种理由搪塞和推脱,不会配合剧组。
而从剧组角度,魏晨的出现,对电影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所以,在经纪人阻挠且公司不作为的情况下,剧组只能鼓动粉丝,给经纪人、公司、魏晨压力。
想来想去,承受压力最多、最大的还是魏晨。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