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对狗的喜爱,我曾阅读过许多描写狗的小说;但最具震撼力的,无疑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这部《野性的呼唤》。 故事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公巴克是一条聪明,勇敢,忠诚,重情重义而又多灾多难的狗。
生得体魄健壮成了他的原罪,为此一次次被转手,当牛做马,他不再是一只宠物,只是一个劳作的工具,忠诚可爱等等都不再被人重视,在乎的只有一样,体力,鞭打,精疲力歇,饥饿,成了家常便饭。
幸运的是,他的适应力惊人,如此恶劣的待遇,从温暖湿润的南方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从自由自在的生活,到了天天都超负荷劳动,他居然还是活了下来。
更加幸运的是,在他就要耗尽最后的力量时,他的救星出现了:约翰•桑顿。
桑顿是此书中唯一一个真正爱狗尊重狗的人。救他,不是为了他的体力,只是,尊重生命。在对他有救命之恩的桑顿和他的狗那里,他感受到了爱,感受到了温暖,开始了一段,也是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但此时巴克身上的野性已然复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