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看起来不够聪明,他永远不把衬衫扎好,他的穿着总是一团糟 >
最开始的时候我经常因为这些暗自生气,但慢慢的,我就发现这些小缺点的可爱之处。这样才是他。也许他会逐渐改掉这些毛病,也许他不会,但这不重要。再说了,这也不全是他的错。如果有人总是得穿他们哥哥穿过的衣服,我想他们看起来也不会好到哪里去的。而且最棒的是他很少抱怨,尽管我知道他真的很讨厌这些东西。他尤其讨厌那些他妈妈逼他穿的手织毛衣,这很遗憾,因为我真的很喜欢它们。
罗恩的毛衣就像是他的一个标志。红头发、雀斑、笑容、毛衣、长手长脚,这就是他。我喜欢看他窝在沙发里的样子,他总会把膝盖缩到胸前,然后用毛衣盖住膝盖,这样毛衣就会被他扯得变形。天气冷的时候,他会把手缩进袖子里,他的胳膊就显得更长了。但他的袖子本来就挺长的,所以在饭桌上它们总会碰到碗碟里去。我还喜欢他毛衣上的线头,每次看到,我就想把它们一根根地扯出来,拉出更多的线头。
现在想想,或许他把自己弄得这么邋遢只是为了让别人的注意力能被这种表象所吸引,而不会去看他那短上一截的裤子和老旧的衣服。我不敢想象他是故意这么做的,但这的确很像他的作风——摆出一副“我不在乎”的样子,这样其他人就不会意识到他其实真的非常、非常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