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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门】千灯茶水供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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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吴平安。
尽管我娘生我的时候很不平安,但这并不是我叫无平安的主要原因。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1-17 22:30回复
    喝喝茶,听听故事。
    故事很长,我也不知道要讲多久。
    现在开贴委实不和时宜。
    不过,实在憋不住了。
    这里谢安。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01-17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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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吴平安。
      尽管我娘生我的时候很不平安,但这并不是我叫无平安的主要原因。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5-01-17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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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默默单机的我是这样的坚强


        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5-01-17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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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铺垫完毕,下面开始写小说了
          客官,要来杯千灯茶么


          来自Android客户端27楼2015-01-17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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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天光尽
            「这一场虐缘里,看似总是齐笙不知死活的飞蛾扑火。可到头来,终究要让魏千影用一句“但求一忘”来作结。我想无论过了多久,始终都会记得那个沉默寡言的男人站在夕阳下的挺拔背影。他将从不离身的刀扔在地上,一字一顿的说,给她自由。
            其实,齐笙才是最大的赢家。」


            来自Android客户端36楼2015-01-18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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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吴十一要是雪山顶上的白莲花,我就是那路边蓬勃生长的狗尾巴草。
              他风霜高洁,我迎风摆动。
              是以我有时也私底下称他为白莲花,不过一般人不知道。
              吴老八说这叫一物降一物,人活在世上总会遇到一个人和你八字不和,见面就犯冲,看到他就怕。偏生这个人躲都躲不掉,要是走了不少弯路最后相爱,那还算运气好的。运气不好,一不小心在那人手上嗝屁了,只能怪你倒霉。
              吴老八的话素来只能信一半,但等到后来他为了一场幻境永远留在了千寻塔下,我才知道原来他说的是对的。
              命里的劫数,说不得,逃不得。只有受着。最后是生是死,全凭造化。
              不过我的情况比较好解决,这辈子不可能和吴十一相爱,那就只要提防着不要哪天被他杀了就成。
              好了,扯得有些远。
              眼下我来找吴十一实在是迫于无奈。铺子里的当归黄芪卖断货,只好千里迢迢跑来求白莲花讨着药材回去。
              毕竟赚钱事小,误了方圆百姓吃药才是罪过。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是吴门医馆最善良的老板娘,没有之一。


              来自Android客户端50楼2015-01-18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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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山风水极好,神韵灵秀。满山的奇树异花疏影斑驳,暗香浮动。
                要说哪一天吴十一在此处羽化登仙,我也是信的。
                远远瞧见吴十一掩在翠竹林后的屋子,心就忍不住怦怦跳了起来。我咽了口唾沫,轻声叩门而入。
                屋内点着熏香轻烟袅袅,唯独不见吴十一。案上茶盏尚温,可见是离开不久。
                我放下药篓绕到屋后,果然看见他坐在院子里的躺椅上闭目养神。手中医书盖在膝上,面容澄静,无端让人止了脚步。
                他就是这样的能力,莫名令人敬畏,无奈何的驻足在他所划定的圈子外。即使憧憬,即使崇敬,还是隔着一步之遥。
                “平安?”
                “啊?”我回过神,发现吴十一已经睁开眼不轻不重的望着我,又像是透过我望着不明确的某处。
                “十一叔,你醒了。”我囫囵开口,说完立马觉得后悔。人都和我说话了,不醒难不成是梦游吗。
                我摸摸鼻子,忙接着说:“铺子里的当归黄芪卖光了,我来取些。”
                吴十一点点头,起身朝我走过来,身后成片的翠竹衬得他身上白衣越发清俊不凡。
                真不愧是朵白莲花。


                来自Android客户端54楼2015-01-18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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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当归黄芪,还缺别的吗?”我跟着吴十一进了屋,听他这么一问不免愣住。好像是还有味药材快要售罄,不过是什么来着,白芷还是茯苓?也许是人参,这么说来灵芝也有可能。
                  见我低头沉思不语,吴十一顿了顿说:“是不是红花?我算算日子,也快了。”
                  干,原来是红花。
                  我小鸡啄米的点点头,恭恭敬敬接过他递来的几大包药材一一放进药篓,寻思着一会儿赶紧溜之大吉。
                  没办法,一见到他我就浑身不自在。
                  只听到身后吴十一不紧不慢的说道:“下回把缺的药材名称写在纸上,不容易忘。”
                  “是是是。”
                  “……”
                  “那十一叔没别的事,平安就先走了。”我低头望着自己的鞋尖,不敢与他对视,半天听到他轻轻“嗯”了一声,转身就要走。
                  还没出门,就听见他又叫了我一声,平安。
                  靠,干嘛啦,老娘很忙诶,你知不知道铺子离不开人啊。你知不知道我一个上午不开铺子,会少赚好多好多银子啊。
                  我在心底诽谤完,不动声色的回过头冲他微笑:“十一叔,怎么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56楼2015-01-18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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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你带回去吧。”他说着,弯腰在桌下一捞,竟抓了个毛茸茸的东西放在案上。
                    我吓了一跳,看仔细了才发现是只比手掌略大一些的狸猫。睡眼朦胧的睁着一双圆眼,脑袋也是圆的,瞧得人心里欢喜的紧。
                    吴十一微微蹙眉:“怎么,你怕猫?如何吓成这样。”
                    “没有,我以为你抓了只野猪崽让我带回去孝敬我爹。”我说完立马捂住嘴,这下完了,又暴露了我俗人的本性。
                    不过好在吴十一并不在意,他自顾自说道:“前两天在林子里见到它,不知怎么伤了右腿,索性就抱回来给它上了药。我这里种的草药多,养着它不方便。”
                    说着,他抬起头淡淡的看我一眼,“我寻思着小姑娘应当喜欢,你若方便,就拿去养罢。”
                    我被他看的心头狂跳,上前将案上的狸猫揣进怀里调头就跑,出了屋才想起回头冲他喊了声“多谢十一叔”。然后一溜烟的下了山。
                    感谢老天,在他眼里我这个侄女还是个小姑娘,而不是根狗尾巴草。


                    来自Android客户端57楼2015-01-18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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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抱着怀里的小狸猫回到山下的医馆里,一路上这小东西都乖的很。哪里知道刚将它放下,就飞速钻到了帐台下的缝隙里,怎么喊都不肯出来。
                      我趴在地上脸几乎要贴到地,只能看清它一双黑暗中发亮的圆眼,实在是心力交瘁的很。
                      不是说伤了右腿吗,怎么动作这么迅速。不是会装的吧?难不成是暗恋吴十一,想方设法留在他身边?不对啊,那它刚刚就应该不乐意跟我回来才对。
                      我咬咬牙心说总不能让它一直待在里面,嘴里一边喊着“咪咪”,一边直起身想找根棍子试试运气。没想到刚抬眼就看到一双黑色靴子站在身后,我愣了愣,慢慢往上看,看清了来人身上穿着的暗纹箭袖墨袍。腰间冷冷清清挂着一把佩刀,莫名让人感到压抑。
                      男子面容虽冷却难掩俊美,眼底略有青痕,看起来已有许久不曾睡的安稳。
                      最让人不安的是他浑身上下散发出的淡淡血腥味,那是常年在死人堆里打拼才有的,一般人闻不出来。我虽然医术不精,好在也是吴神医的后人,故而对这种气息颇为熟悉。
                      看了半晌只觉得脖子也酸了,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姿势有多么糟糕。连忙轻咳一声,不动声色的从地上爬起来,将手上的灰在裙子上掸了掸,然后抬头冲他笑了笑:“店里有安神药,少侠可要来一副?”


                      来自Android客户端66楼2015-01-18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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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笙第一次遇见魏千影是在雨水充沛的五月。
                        彼时,她正深一脚浅一脚的行走在大雨滂沱下的泥泞里。她刚给邻镇王家的大黄牛接生回来,没想到路上天色说变就变。好在怀里的诊金丰厚,让她颇为满意。
                        也许可以多买几本翰墨斋的戏折子,还能去醉仙居好好犒赏自己一顿。不过吃食吃了便吃了,终不能长久,不如添些谢馥香的胭脂回来才值当。
                        她胡思乱想着,一不留神好死不死的脚下一绊,继而好死不死的发现了躺在路边的男人。
                        密集的雨水早已将男人一身血污冲刷的干净,但依旧不难看出此人受了很重的伤。
                        齐笙半提起裙摆小心翼翼的蹲在男人身边,小小的油纸伞瞬间隔离出一方清净。
                        这人长得可真好看啊。
                        她在心底暗暗感叹,要是就这么死了怪暴遣天物的。于是伸出手在男人眼前晃了晃问:“这位兄台,我看咱两有缘,不如我救你一命如何?”


                        来自Android客户端71楼2015-01-18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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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笔催折道离奇 晚安


                          来自Android客户端77楼2015-01-19 00:07
                          收起回复
                            不知是齐笙医术高明,还是魏千影内功委实深厚。总之眼瞅着才几天的功夫,他便能下床小范围活动,堪称医学界的奇迹。
                            因着原先的衣裳早已不能蔽体,魏千影眼下穿的灰色袍子是齐笙翻箱倒柜找了老半天才寻到的。说是从前师傅的衣裳,先凑合着穿穿,总比赤身裸体的满屋子晃悠来的强。
                            从这姑娘嘴里说出来的话,总要自动过滤了方才听得入耳。
                            袍子是小了些,他只好将袖子松松垮垮的卷起来,露出一截手臂,被齐笙连夸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十岁。
                            只是浑然不知,他如今亦不过二十有七而已。
                            魏千影坐在桌边,目光沉沉的看那雾气升腾后手忙脚乱下面的齐笙,记忆又回到那日谷雨。
                            分明是一心求死,却被这人多管闲事。偌大的天地不走,偏偏要撑着伞在他身边蹲下,偏过头一脸无辜的问上一句,不如我救你一命如何?
                            不知怎么,那张原本只是平淡安静的面容瞬间变得鲜活明亮起来。
                            直到她迟疑着念出他的名字,他突然觉得那颗被大雨冲刷的逐渐冰凉的心脏被一双无形的手温柔的聚拢,捏好,再一次在胸腔中汩汩跳动。


                            来自Android客户端88楼2015-01-19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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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梓清忆 @挽弦暮笙y @茗泉瑶歌


                              来自Android客户端90楼2015-01-20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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