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这个东西,它出现的本来目的,是为了让不具备共同情感基础的人们,以行为方式来替代情感的表达,让彼此之间更加和睦,但它造成的结果却反而毁掉了人们之间的和睦。彼此拥有深厚情感基础的人,不会拘泥于礼节,比如父子之间感情深厚,礼就很淡薄而行为很随意。礼节的繁琐,正是体现了双方内心真实情感的衰竭。内心真实情感本来就衰竭,所以才会转而要求礼的表达。于是一般人的行礼,别人回礼就轻快欢乐,以为自己的情感被接受;不回礼就责怪怨恨,以为自己的情感被藐视;觉得别人礼节恰当就高兴,以为自己的情感被尊重;觉得别人礼节有失就愤恨,以为自己的情感被羞辱。推行礼的人本来是想在情感淡薄的前提下、互相不信任的基础上,让双方关系表现得更融洽,但却给众人提供了互相指责的理由,能不发生争执吗?有争执就有乱,所以老子说:“夫礼者,忠信之泊也,而乱之首也。”
以推行礼法的孔子为例:在鲁国和齐国互示友好的“夹谷之会”上,孔子认为齐国的“优倡、侏儒”表演的节目不合礼法,就当场命人诛杀表演者;又认为鲁国的臣子城墙过高,超过了礼制,就鼓动鲁定公发动内战,派兵攻打季孙、叔孙、孟孙三家,要拆毁他们的城墙,这就是史上有名的“堕三都”。然而在拆除第二座城的时候就遭到了反叛,甚至直接被叛军攻入都城;拆除第三座城的时候反抗更为激烈,鲁定公亲自督战都仍然没能攻克,堕三都行动就此半途而废。这些无中生有的祸乱,平白无故丧生的性命,不都是因为礼法而起的吗?至于后世由礼法进而演变出来的礼教,又坑害了多少无辜之人,那真是数也数不清了。
其实从本质意义上来讲,礼只是表露在外的一种行为方式,所以重视礼,只能重视外在表现;要求礼,也只能要求外在表现。而只从外在表现上来重视和要求礼,礼就很容易脱离本身的内涵而演变成形式主义的表演。父母去世,子女真情流露而痛哭,结果就能演变成花钱请人来代哭;内心庄重,诚心正意而正衣冠,结果就能演变成人前衣冠楚楚,人后衣冠禽兽。过于注重外表,就必然会流于形式;过于追求外在,就必然会疏失内在。我们现在的所谓礼,大多都只是表演给别人观看而已,人前人后,能做到表现一致的有多少?又有谁不是在戴着面具而生活?看人表演,表演给人看,这就是礼发展到最后留给我们的全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