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程瑾至今仍忘不了洛天依。
十年前的冬天,他还是一个整天缩在墙角里看着别人手上拿的巧克力的小孩,他最喜欢吃巧克力了尤其是德芙,那入口即化的口感与微苦加牛奶香的味道让他的舌头欲罢不能。他是一个流浪儿,只吃他人丢弃的德芙,他不懂为什么这么美味的食物人们都要丢弃。
直到她的出现。
当洛天依牵着和程瑾差不多大的小女孩站在面前时,他的一生注定改变。
“我叫程霄,艺名洛天依。”
“是父亲,让我带你回家的。”
程瑾不知道这个叫程霄的女人是什么人,只觉得,她身边的那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女孩很不喜欢他。可能他是一个陌生人吧,也可能是在垃圾堆的时间太久了,臭了。不过也正常,现在又不是夏天,上哪去找水呢?女孩子都是喜欢香味的所以才讨厌他吧。
虽然这个女人很善良,但她那个父亲简直就是一个变态。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程瑾,意思是做什么事情都要谨慎,小心人类,真是个奇怪的名字,话说瑾这个字还是很好听的,而且还有错别字……
可含义也太变态了吧……
还有那个女孩,他只知道她名字里的一个字:语。不知道她的真名是什么。
程瑾在这个家是没有立足之地的。那个被称为“父亲”的男人,有了好吃的总是给语和洛天依吃,而洛天依的那一份,她总是给程瑾吃。所以,用十多年后的词语说,洛天依在程瑾心里的地位是——
女神。
可这一切都被语看在眼里。
洛天依最疼爱语了,在程瑾到来之前。现在,程瑾夺走了属于语的爱,为此语感到十分不爽。
——只有赶走他,才能让本属于她的爱物归原主。
那一天终于来了。
洛天依处了个男朋友,周木,他长得很帅,和洛天依一样,还没有出道。他们都将是未来最闪耀的歌手,周木还有一个隐藏职业——医生。
周木很喜欢语,因为语嘴巴甜,长得也很可爱,可他不喜欢程瑾,因为程瑾总是不跟他说话,还总是冷着一张脸,加上语的挑衅,说程瑾人人都排斥的还有他很自私霸占了霄姐姐,这使周木更加讨厌他。
但是呢,洛天依最后还是被周木夺走了,他们一出去就是一整天。
有一天,他们为晚会去买服装,可是他们都忘记了带钱包,他打算去周木的房间去取并且给他们送去,刚一进门,他就发现了——
一个麦克风。
灰色的把手,上面有钻石点缀,纯的钻石!连着音响,最重要的是,上面标签还没有摘。
10万,你逗我呢?
他情不自禁的用手细细的抚摸,仔细的感受着麦克风的每一寸温度,他不舍得放下,他怕他再也拿不起来了因为这是周木的东西。
大门哐啷一声开了,接下来就听见周木说——
“真是,走半道才忘记带钱包……”
程瑾吓了一跳,周木本来就不喜欢他,又碰了他的私人物品……
可能是恐惧吧,麦克风掉到了地上。
“嗯?”周木发现声音是从自己的房间里发出来的,推门进去。
发现了程瑾。
“好小子,居然敢动我的东西!”
程瑾暗叫糟糕,周木本来就不喜欢他,现在又了他喜欢的东西……今天是在劫难逃了。
一记耳光打到了程瑾的脸上,火辣辣的疼,接着他被提起,对上了周木的眼睛。
“听说你是伯父从垃圾堆捡回来的。”“是。”
那么你又有什么资格在这里立足。
是啊。他仍记得那个男人说,如果你唱不出打动人心的歌,也请你离开,即使你有惊人的作词与作曲天赋。
程瑾明白了。
还在垃圾堆的时候,他就经常用石头在墙上刻下一首首歌,还用木棍敲打垃圾桶打拍子,但是他唱不出来。
周木见程瑾流下了一行眼泪,把他丢到了地上,拿起钱包高傲的离去。
从那一刻起他就明白了,这里不属于他。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拿出了他第一个在纸上写的作品,也是最后一个——《源自夏的声音》。
这首歌是为洛天依写的,因为她最喜欢的季节就是夏天了,只是一直无法交给她,因为语的目光让他感到不自在,周木还很嫌弃他。
洛天依给某学院递交了程瑾的一系列资料,还有一大笔现金,为的只是培养他的作词与作曲能力,还有就是防着周木,洛天依知道周木不喜欢程瑾。
——我要唱你亲自写的歌哦!
洛天依向他许诺,一大一小的小手指紧紧勾在一起。
冬天来了,那个学院的通知书也来了,许诺他不用交学费,还提供每月5000的生活费,学期末还有奖学金。
洛天依挤出了一丝虚弱的笑。
——『三』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