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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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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


1楼2014-11-26 23:09回复
    内容梗概


    2楼2014-11-26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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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介绍


      4楼2014-11-26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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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吉
        《喧哗与骚动》的开头是由白痴的班吉叙述,时间是1928年4月7日,这天正好是他33岁的生日,但智力却停留在3岁阶段。他不会说话,只能用哭嚎表达自己的心情,极度地渲染了康普生家颓败的气氛。正如西方学者指出的,班吉首先不是白痴,而是人。由于班吉不受任何虚伪、世俗和功利的影响,他是最基本的人性的体现; 由于他只能索取,不能给予,对他的爱只能是无私和真诚的; 由于他是白痴,不能开口讲话,人们以为他什么都不懂,因此在他面前不需掩饰,直接展示出自己的本象。所以有评论家指出他实际上“是一面道德镜子”,真实地反映周围人的本性,或丑恶,或美好。不像隐形的中心人物凯蒂一样,班吉出现在全书的主体四章中(附录是时隔16年才添加的),所以在这个日趋落魄的贵族家庭中,父母、兄弟姐妹和佣人是如何对待他,以此让读者管窥南方社会落魄家庭及其灭亡的必然性。


        5楼2014-11-26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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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丁
          英语中,昆丁这一名字意为有勇气。事实上,福克纳笔下的那个昆丁一直也在努力扮演一个有勇气的角色,他企图超越现实,超越父亲,努力捍卫自己家族的荣耀。在饱受巨大折磨的同时,昆丁也曾努力做出更有意义更积极的事迹,但由于缺乏胆量,他的种种企图均以失败告终。他想杀死凯蒂,自己的刀却掉在地上;他想用乱伦的手段来“永远监护她,让她在永恒的烈火中保持白璧无瑕”,但这至多不过是“意念犯罪”,他根本做不到;他甚至与引诱凯蒂失贞的达尔顿决斗,结果自己却“像女孩子那样晕了过去”;他步履维艰,执着地怀着南方人特有的眷恋之情和根深蒂固的信念去苦苦追索那些早已远离的家族荣耀、纯洁无暇的淑女观和温情脉脉的家族关系,然而殊不知,他所竭力追求的正是他的“地牢”。因此,他注定是失败者,注定要承受厄运的鞭笞。


          7楼2014-11-26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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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康普生先生的虚无主义也给子女带来不良影响。他性格软弱,事业一无所成,家产殆尽,只能用酒精麻痹自己。所以当他把传统价值观念传给孩子们时,同时又用自己的虚无主义破坏了它的基础,使其在现实生活中失去意义。正是这样一个缺乏爱,缺乏正确精神引导的家庭使得孩子们未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未能直面现实生活,使得悲剧产生。在资本主义工商经济的大环境下,这种传统的南方种植园世家日趋分崩离析。


            9楼2014-11-26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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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生
              杰生从未关爱这个智障的弟弟,而且认为是个累赘,所以一有机会就甩掉这个包袱。他像他母亲那样谁都不爱,自私自利,而且损人不利己,报复心强,好面子,这一切正如小说题目所暗示的:他扭曲的人生充满了喧哗与愤怒,终了无所获。福克纳曾说: “依我看,从我的想象里产生出来的形象里,他是最最邪恶的一个。”但是,杰生的这种“邪恶”与他童年的孤独、没有得到应有的爱护和关怀以及受不平等对待等遭遇不无关系。小时候,昆丁和凯蒂都不跟他玩,父亲不理会他,母亲也只是口头说他是唯一一个像她娘家巴斯康家的人。唯一爱他的大姆娣(奶奶)在他3岁时就去世了;家里卖掉班吉的牧场给昆丁上哈佛和凯蒂办婚礼后就没钱送他上大学了;由于凯蒂的失贞,凯蒂的丈夫承诺给他的银行职位也不了了之。所以,传统因素较少的杰生就成为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投靠者,成为空虚的、没有道德内涵的、自私、冷酷的实利主义者,可最终也免不了失败的命运,沦为社会转型期的牺牲品。


              10楼2014-11-26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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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尔西
                然而,黑女仆迪尔西却自始至终都呵护着班吉,三十三年如一日照顾着他的吃喝拉撒,还时常喝令她的儿子和外孙照顾好班吉。在他生日当天,自己掏钱买蛋糕为班吉庆生,班吉烧伤了,赶紧给他上药包扎。她称班吉为“主的孩子”,在复活节当天,由于康普生一家人都不去教堂,她就带着班吉去黑人教堂,认为“慈悲的上帝才不管他的信徒机灵还是愚鲁呢”,希望可怜的班吉能得到拯救。


                11楼2014-11-26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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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迪尔西是一个忠心耿耿的黑人女佣形象,她仍然是一个正直无私、仁慈高尚而且有着坚定的道德原则的人。尽管是佣人,她却敢于反对杰生的恶行,直斥他的冷酷无情。她信仰并身体力行基督教所颂扬的博爱与同情精神,顽强地支撑着日益败落的康普生家庭。但是,在牧师虔诚的布道中,她获得启示,说,“我看见了初,也看到了终。”这预示着康普生家族的解体。因为在复活节当天,康普生一家都在进行着与基督教无关的事情:杰生忙着追寻小昆丁,对一路上的信徒嗤之以鼻; 而康普生太太躺在床上,对搁在床边的圣经都不曾触摸;小昆丁带着从舅舅家偷来的私房钱逃之夭夭。传统的宗教道德信仰已变成虚无缥缈,甚至遭唾弃。康普生家庭的没落、解体和死亡,部分原因是这一家都是没有信仰的行尸走肉。


                  12楼2014-11-26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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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作背景


                    13楼2014-11-26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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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喧哗与骚动》福克纳在1933年写的一篇文章里说:“在这以前我写了三部小说,轻松与愉悦的程度越来越少。那三部我足足推荐了三年,在此期间我把它往一家又一家的出版社投寄,怀着一种执拗而不断破灭的希望,只想至少把它用掉的纸张与耗掉的时间的价值挣回来。这个希望最终也必定幻灭了,因为有一天突然像一扇门悄悄地咔哒一声永远关上,把我跟一切出版社的地址与书目隔绝了,于是我对自己说,此刻我可以写了。此刻我可以不顾别的只管放开写了......”


                      14楼2014-11-26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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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克纳是在1928年2月至10月写成这部杰作的。但糟糕的是,他原来的出版者又不愿接受他的新作,幸而那里的一个合伙人哈里森·史密斯独具慧眼,愿意让自己刚参加进去新成立的一家公司出版。于是《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在1929年10月7日由乔纳森·凯普与哈里森·史密斯出版,发行量仅一千七百八十九册。


                        15楼2014-11-26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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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鉴赏


                          16楼2014-11-26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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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作手法多角度叙述首先,福克纳采用了多角度的叙述方法。传统的小说家一般或用“全能角度”亦即作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角度来叙述,或用书中主人公自述的口吻来叙述。发展到亨利·詹姆士与康拉德,他们认为“全能角度”难以使读者信服,便采用书中主人公之外的一个人物的眼睛来观察,通过他(或她)的话或思想来述。福克纳又进了一步,分别用几个人甚至十几个人(如在《我弥留之际》中)的角度,让每一个人讲他这方面的故事。这正如发生一个事件后,新闻记者不采取自己报道的方式,却分别采访许多当事人与见证人,让他们自己对着话筒讲自己的所知。一般地说,这样做要比记者自己的叙述显得更加真实可信。
                            在《喧哗与骚动》中,福克纳让三兄弟,班吉、昆丁与杰生各自讲一遍自己的故事,随后又自己用“全能角度”,以迪尔西为主线,讲剩下的故事,小说出版十五年之后,福克纳为马尔科姆·考利编的《袖珍本福克纳文集》写了一个附录,把康普生家的故事又作了一些补充。因此,福克纳常常对人说,他把这个故事写了五遍。当然,这五个部分并不是重复、雷同的,即使有相重叠之处,也是有意的。这五个部分像五片颜色、大小不同的玻璃,杂沓地放在一起,从而构成了一幅由单色与复色拼成的绚烂的图案。
                            作为其中的叙述者之一,班吉(那个白痴)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班吉的部分”发生的时是一九二八年四月七日。通过他,福克纳渲染了康普生家颓败的气氛。另一方面,通过班吉脑中的印象,反映了康普生家那些孩子的童年。“昆丁的部分”发生在一九一〇年六月二日。这部分一方面交昆丁当天的所见所闻和他的活动,同时又通过他的思想活动,写凯蒂的沉沦与昆丁自己的绝望。“杰生的部分”发生在一九二八年四月六日。这部分写杰生当家后康普生家的情况,同时引进凯蒂的后代——小昆丁。至于“迪尔西的部分”,则是发生在一九二八年四月八日(复活节),它纯粹写当前的事:小昆丁的出走、杰生的狂怒与追寻以及象征着涤罪与净化的黑人教堂里的宗教活动。这样看来,四个部分的叙述者出现的时序固然是错乱的,不是由应该最早出场的丁先讲,而是采用了“CABD”这样的方式,但是他们所讲的事倒是顺着正常的时序,而且衔接得颇为紧密的。难怪美国诗人兼小说家康拉德·艾肯对《喧哗与骚动》赞叹道:“这本小说有坚实的四个乐章的交响乐结构,也许要算福克纳全部作品中制作得最精美的一本,是一本詹姆士喜欢称为‘创作艺术’的毋庸置疑的杰作。错综复杂的结构衔接得天衣无缝,这是小说家奉为圭臬的小说——它本身就是一部完整的创作技巧的教科书……”
                            意识流“意识流”是福克纳采用的另一种手法。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中也常写人物的内心活动,意识流与之不同之处是:一、它们仿佛从人物头脑里涌流而出直接被作者录下来,前面不冠以“他想”、“他自忖”之类的引导语;二、它们可以从这一思想活动跳到另一思想活动,不必有逻辑,也不必顺时序;三、除了正常的思想活动之外,它们也包括潜意识、下意识这一类的意识活动。在《喧哗与骚动》中,前三章就是用一个又一个的意识,来叙述故事与刻划人物的。在叙述者的头脑里,从一个思绪跳到另一个思绪,有时作者变换字体以提醒读者,有时连字体也不变。但是如果细心阅读,读者还是能辨别来的,因为每一段里都包含着某种线索。另外,思绪的变换,也总有一些根据,如看到一样东西,听到一句话,闻到一种香味等等。据统计,在“昆丁的部分”里,这样的“场景转移”发生得最多,超过二百次;“班吉的部分”里也有一百多次。传统的现实主义艺术,一般都是通过外表(社会、环境、家庭、居室、家具、衣饰……)的描写,逐渐深入到人物的内世界。福克纳与别的一些作家却采取了颠倒的程序。他首先提给读者混沌迷乱的内心世界的没有规律、逻辑的活动,然后逐步带引读者穿过层层迷雾,最终走到阳光底下明朗、清晰的客观世界里来。这时,回过头来一看,会对整幅图景具有更深刻的印象与理解。
                            《喧哗与骚动》的第四部分没有用意识流手法,回到了传统的第三人称叙述法,这也是颇具匠心的。在文字风格上它也与前面不同,我们从第一段便见到了一种冷峻、客观缜密与繁复的风格。在前面三部分里,见不到人物的外形,现在,人物的形影变得清晰,连周围的环境、气候、光线、亦莫不如此。文字的节奏也从容、舒缓,宛如一部乐曲表情标记为“Adagio lamentoso”(柔板,哀伤的)的“终曲”。这个部分是前三部分的平衡。前面的抽搐、痉挛与悸动,愤怒与仇恨,至此通过迪尔西这一形象描写,变成宁静与平和,宛如离开峻险山岭的急流,进入平原,自然地日夜流淌。黑人老女佣迪尔西是家中唯一的健康力量。她的忠诚、坚韧、毅力与仁爱,特别是清醒的判断和具有历史意识的智慧,让人感到踏实。这温暖更具体地体现在她操劳的厨房,那里连火焰都在欢乐的歌唱,而碗柜高处挂着的挂钟“在发出几声嗽喉咙似的前奏前奏之后,它敲了五下。”在福克纳笔下,迪尔西无疑是美国南方历史的见证人,也是智慧的化身。小说中写到了复活节,让人想到作者是不是像暗示基督的复活。不过迪尔西所体现的非基督肉身的复活,而是体现了基督教本意的人性的复活。
                            神话模式“神话模式”是福克纳在创作《喧哗与骚动》时所用的另一种手法。所谓“神话模式”,就是在创作一部文作品时,有意识地使其故事、人物、结构,大致与人们熟知的一个神话故事平行。如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就套用了荷马史诗《奥德修纪》的神话模式,艾略特的《荒原》则套用了亚瑟王传说中寻找圣杯的式。在《喧哗与骚动》中,三、一、四章的标题分别为一九二八年四月六日至八日,这三天恰好是基督受难日到复活节。而第二章的一九一〇年六月二日在那一年又正好是基督圣体节的第八天。因此,康普生家历史中的这四天都与基督受难的四个主要日子有关联。不仅如此,从每一章的内容里,也都约可以找到与《圣经》中所记基督的遇大致平行之处。但是,正如乔伊斯用奥德修的英雄业绩反衬斯蒂芬·德迪勒斯的软弱无能一样,福克纳也是要以基督的庄严与神圣使康普生家的子孙显得更加委琐,而他们的自私、得不到、受挫、失败、互相仇视,也说明了“现代人”违反了基督死前对门徒所作的“要你们彼此相爱”的教导。
                            福克纳运用这样的神话模式,除了给他的作品增添一层反讽色彩外,也有使他的故事从描写南方一个家庭的日常琐事中突破出来,成为一个探讨人类命运问题的寓言的意思。
                            白痴叙述第一部分的叙事者的选择在世界现代小说史上可能是空前绝后的,就是因为叙事者班吉是一个白痴。班吉的叙事发生的时间是1928年4月7日,这也是第一部分的时间。这时的班吉已经三十三岁了,但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小孩。整个第一部分,就是班吉的第一人称的意识流的呈现。这对福克纳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因为他必须模仿一个白痴的思维和语言来进行叙事。先来具体看看白痴是怎样讲故事的。在这里,福克纳开门见山地告诉了自己,他接下去要描述的是一个空白的灵魂,在这灵魂上面没有任何杂质,只有几道深浅不一的皱纹,有时候会像湖水一样波动起来。于是在很多年以后,也就是福克纳离开人世之后,我有幸读到了这部伟大的作品中译本,认识了一个伟大的白痴——班吉。“伟大的白痴”的说法不是一种耸人听闻的修辞方式,因为这个白痴形象身上的确寄托了福克纳的多种追求。起码完全遵循白痴的感知方式,呈现白痴的特有的“秩序”和“逻辑”,本身就是一件伟大的尝试。


                            18楼2014-11-26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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