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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我要结婚了》 by少女酱 (很短很短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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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是be的故事,其实是个很简单直白的温馨文


1楼2014-11-19 20:24回复

    (1)
    我要结婚了。
    等待二十多年,这个城市终於让同性婚姻合法通过。
    清晨晨曦柔柔升起的一刻,我套上白色西装。
    发蜡、长梳、领带。
    你说过喜欢我露出额头的模样。
    取过木桌上的银匙,我开著九年前狠下心来买下的车,去接你。
    车头有少许刮花,原来的闪亮银色车身随著岁月暗淡下来。
    没有随车车队、车头没挂上双亲双爱的熊宝宝娃娃。
    我只是像所有将要和所爱之人同度一生的人一样。
    在这个日子,忐忑又兴奋地开著车。
    去接我惟一的你。


    12楼2014-11-19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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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路过我们每天早上也会经过的小面馆。
      我停了下来。
      胖敦敦的老板娘用手揩擦著补丁的围裙,笑对我说,今天很帅啊。
      记得那时候居於管理层的我,曾经想要一个单纯如小绵羊的爱人。
      后来,我却遇到脾气很臭,嘴巴也坏的你。
      在这间小面馆。
      我向老板娘说,我现在就去见那个人呢。
      老板娘似有所悟的点头,强塞给我一盒肉馅汁多的煎饺。
      当年还是陌生人时,你穿著一身明显过大的校服,为了最后一盒的煎饺和我吵起来。
      小面馆差点被你掀翻天。
      八年来,老板娘每次看见我时,都会笑眯眯地递给我煎饺。
      天知道是不是你是不是给她留下了阴影。


      18楼2014-11-19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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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实你很固执。
        七年前,你的老爸单独来找过我。
        他说你真的是个很顽固的孩子。
        我知道的,庆幸发现得不算晚。
        你来我公司实习的时候,我是没打算让你通过的。
        后来,那些天以来,你就打著伞倔强地站在公司门口。
        就差在没在心口位置挂著大字牌「你公报私仇」了。
        很多人都对我说,你是因为咽不下这口气,小孩子心性云云。
        我俯下身,取过你连续举著数天的雨伞。
        你左边肩膀全湿透,我顺理成章地举著雨伞往回家的路迈步,问你会不会成为留到最后的人。
        那时公司发展得不错,就是工作量繁重。就算是实习生,我也要求他们无条件加班。
        当然那时更算不上什麼大公司给不了高薪,实习生总是很快更放弃这份「苦差」。
        IT人不太懂说话,也知道在有名的国际公司当一个花瓶,和当一间公司的齿轮令其发展,是不一样的。
        你追上我的步伐。
        语气坚忍,但也与恭敬二字挂不上边。
        你说,是你选择我们公司,我肯给你一个开始,你定会十倍奉还。
        我忍不住笑了,回答道,
        豆丁,IT人通常中文啊、成语什麼都拿不出手。就这一点,你倒是符合。
        你挽著衬衣的袖子,我猜你是气愤了。喃喃说著别叫我豆丁啊什麼的。
        又斜瞪我,脱口而出说我笑得难看。
        没见过有人上班前一日会这样冒犯上司。
        唉。
        记仇又固执的豆丁。


        26楼2014-11-19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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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正式在一起以后,你有一次在床上说,我笑得特好看。
          要我别整天板著脸。
          我两手捧著你的脸,把它揉得像面团一样。
          你以前可不是这麼说的啊,是因为害羞吗。
          我问他。
          你把脖子仰得高高的,瞪了我一眼,没有回答。
          也没有掰开我作恶的手。
          你定是心虚了。
          只有在心虚时,你才什麼话也不说。
          换句话来形容,像是被放在俎板的鱼肉。
          六年前,下属从泰国出差回来,送了一面怀旧气息浓重的铜镜予我当手信。
          我偶尔会对著它勾起嘴角。
          想著,你最喜欢的笑容,是什麼孤度。
          是什麼模样呢。
          像个傻子般。


          30楼2014-11-19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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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瞄到车中的黑色小储物盒里,突出的一角纸张。
            五年前,母亲要我这个工作狂出外散心,直接把机票寄给我。
            唯独我不答应。
            你一直说想去欧洲。我曾经想过,若有一天能正大光明和你举行婚礼,一定要在欧洲举行。
            然后再理所当然地在那儿度过两三个月的honey moon。
            别的不说,公干的时侯,我们曾经在纽约遇上一对同性恋人步进教堂。
            攥成一束,一松手便会飘上晴空的各色气球。
            朋友亲戚们跳著搞怪的舞在教堂道上前行,旁人兴奋地起哄。
            远方红墙钟楼悠悠送出响当声。
            宣读誓言的时候,主婚人牧师问凝视对方的他们,
            无论是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美貌或失色、顺利或失意。
            你都愿意爱他、安慰他、尊敬他、保护他吗。
            他们回答,
            YES, I DO.
            你看呆了,摇著我的手臂说,
            我也想要那个。
            哪个?
            我故意指著新人交换的银指环,道,豆丁是不是想要这个啊?
            按你的性格,本应气急败坏地朝我唠叨。
            你沉默。
            摇了摇头。
            翌日朝晨,你还熟睡著,不太雅观的微微打著呼,口水都快流到白色的枕头上。
            我把一枚指环小心翼翼地放在你枕头边。
            干干净净,没有钻石没有装饰。
            就算是一段关系中经常被你说成木头,如我。
            除了婚礼外,能给予的好像只有这些。
            你却很高兴的样子,笑得像太阳花一般。
            这里,刻著我们的名字呢。
            你指著指环内侧,笑得眯起眼。
            看著我,说。
            我愿意。


            33楼2014-11-19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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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人生是一个不可逆转的顺序。
              看著倒后镜,如看著不可触及的回忆。
              渐行渐远,曾经的我们。
              许多人说,结婚后就不再心动,最亲蜜的情侣终会转化成无可取代的家人。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多少年了呢。
              四年前某月,我特地要人从巴西购入一批咖啡豆。
              还未成为恋人以前,曾在办公室里加班到夜深,揉著眼睛向外望。
              一抬头,看到你刚好打著呵欠,耸拉著眼皮。
              恰好碰上眼,你嘴巴还未合上,朝我比了个大拇指。
              好像现在还能浮现当初隔著一片玻璃,在昏黄灯光下,你捧著咖啡,徐徐冒出热气的模样。
              神经无端弹跳一下。
              后来同居后,彼此最随意最日常的样子也敞开给对方。
              下班后臭袜子到处扔,被你训了好多次。
              早上坐在马桶上表情严肃的看报纸,好像也打破了你一部分奇怪的幻想。
              偶尔觉得,其实男人也可以很烦。
              但是在某个夜晚,你端著诱发香气的咖啡,放在我桌面时。
              的确不及当初的心动。
              但是,捧在掌心的话。
              很温暖。


              38楼2014-11-19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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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快到你那儿了。
                你是个路痴,就如每次外出一般,定是我来接你。
                回新家的路,牵著你走过十多次。
                用马克笔刻了爱心的街灯,转角总是亮著灯却从不开门的店铺。
                直走的话,旁人家养的大黑狗会一直对著经过的人凶恶吠叫。
                明明是很简单的一段路,你走了好多次才认熟。
                我牵著你的手,对你说,
                豆丁你没有了我,大概会找不到回家的路。
                你对我反了个白眼,说我肉麻当有趣。
                又认真的建议在我们家挂上满满的各色灯泡,那你一眼就看出家的所在。
                我无语,那不是像每天都在过圣诞节吗。
                想不到很多年后……
                我会搭上木梯,在天花板亲手挂上颜色各异,一闪一闪的耀眼灯饰。
                一按开关。
                整个家都亮了起来。
                从街上看上来,一定洋溢著亮眼又闪烁的光芒。
                这样,你就不会迷路了。


                41楼2014-11-19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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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这麼多年来,除了两个人以外,旁人无一不反对我们这段恋情。
                  出柜时,母亲盯著我俩紧握著的手,不言也不语。
                  我更宁愿她骂我,那怕一句也好。
                  你的父亲把你赶出家门。
                  你额头流血,只背著一个残旧的背包,站在我家门。
                  我差点跑到你家把你那不务正业的老爸打一顿。
                  朋友呢。
                  没有明确说的反对,暗地里也对我们各自劝说了好久。
                  好像很轰烈的过往。
                  换来了虽平淡似水,但很幸福的许多日子。
                  至今仍很感谢当初支持我们、坚持走下去的两个人。
                  一个是我。
                  另一个,是你。


                  48楼2014-11-19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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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经过漫长的旅程,来到你身边。
                    你用浑浊的眼睛,迷茫地盯著我看了许久。
                    是你啊。
                    后来你恍然大悟般笑著对我说,捂著嘴轻轻咳嗽一声。
                    我把手放在躺著的你头上。
                    抚摸著灰白、却刺眼的发丝。
                    不知道此刻我在你的眼中,是否还是当初那个模样呢。
                    是那个不拘言笑的上司。
                    信誓旦旦地说要和你开著车环游世界的木头。
                    还是数十年来牵著你的手,慢吞吞地走回家的爱人。
                    十年来,疗养院的窗外都种著一株不知名的粉红花朵。
                    此时此刻,彷佛能看见花蕾绽放的模样。
                    对啊,豆丁。
                    我来了。
                    来还你一个婚礼。


                    49楼2014-11-19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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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无论是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
                      美貌或失色、顺利或失意。
                      你都愿意爱我。安慰我。尊敬我。保护我吗。
                      我愿意。
                      全文完


                      50楼2014-11-19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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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
                        都说是HE!!!
                        写这篇的时候…心情很复杂。
                        此刻仍不知道要说什麼好。
                        想写温暖的故事,不知道有没有做到。
                        希望同性婚姻能合法,因为对很多恋人来说,那是一个最大最大的梦。
                        主角一起到老。
                        纵然一个人,可能已不记得另一个人。
                        买车子想跟对方到处去,唤醒他的回忆。
                        在家挂上灯泡,怕他迷路不懂回家。
                        十年来做了许多许多的事。
                        小小声的说…本来想写BE…
                        唉但写了以后自己就哭成狗=口=
                        何必呢!!现实已经如此艰难!!
                        谢谢大家支持。
                        也希望你们喜欢这个结局。
                        PS, 我的文集,全部完结,有兴趣可戳=)
                        http://tieba.baidu.com/p/3005123625


                        51楼2014-11-19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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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的TIMELINE...那些看不明白的小盘友们~哟
                          认识了很久也相恋了很久的二人
                          -----十年前其实二人已经很老了,受受得了脑退化症之类的。很多东西都忘记了,一直在疗养院
                          -----十年间攻为了唤回他的回忆,做了很多事(包括后记说的)
                          -----十年后同性婚姻通过合法
                          -----所以攻驾车去接受的时候,回忆起的是这十年+再以前的日子
                          ~~~~~~看不明白是我的错QAQ


                          80楼2014-11-20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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