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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含琳的一句话中的一个字直接暴漏了她知道谁是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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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含琳的自述中的有如下一句话:
“如果真的有人下毒,这些年来她必定也不好过,为什么一定要掀什么来呢?”
大家只看其中一个字“她”,反应快点的同学应该马上就明白过来了:
如果你是一个不知道真凶为何人的不知情者,那么你在描述这个凶手的时候你会如何去写??我相信,对于勤快点的同学会这样来表示凶手:他或她、他(她)。而对于偷懒点的同学来说,可能就直接用“他”来表示了。
大家来看“他”这个字的释义:
[url]http://他[/url]:[url]http://主要[/url]用于称呼“[url]http://男士[/url]”的第三人称,有“别的”、“其他的”的意思,也有虚词等其他用法。另外,也可以指代未知性别的人。
看清楚了,“他”是可以指代未知性别的人,而“她”则没有这个功能,一旦说她,一定是指女的。
那么对于一个思维正常、表述正常的不知情者来说,在描述凶手的时候,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刻意的用“她”这个专表女性的代词的。
不知情者用他,或者用他(她)这些方式来表述凶手那都是正常的,但惟独刻意的用表女性代词“她”来描述凶手,这是一种极其不正常的表现。
这只能指向一个事实:此描述者压根就知道凶手是个女的,所以才会在描述中刻意的用“她”。
还有一点,现在看帖的诸位现场就可以试试:凡是用拼音等有二次选择类的输入法的人,你打个“ta”出来看看,基本上绝大多数人,打“ta”这个拼音,并且不作选择,而直接按空格或回车的话,就会直接蹦出“他”这个字来。而且还有一点:“他”这个字在字符选择行里面,是一定排在“她”的前面的。
这也就是说,如果说李含琳没有“知道凶手就是她”的这种心理暗示的话,那么她随意的打出这么一段文字来,想随便用个代词来表示凶手,那么一定是用“他”,而不是“她”。
大家可以设身处地想象一下这个场景:你就是李含琳,你在打这么一段文字,当你打出了一个“ta”的时候,这时候蹦出了字符选择行,你只要轻轻按下回车就会是“他”这个字,并且在不知道凶手是谁是什么性别的情况下,用“他”来表示也合情合理。
但是,这个时候是什么原因,让你停下了顺手就敲空格键的手指,而刻意的偏偏不怕麻烦的去看一遍之后再去选择“她”这个字??
我要说,这只能是一种强大的心理暗示:你压根就知道凶手是个女的,你才会在这种“知道凶手就是她”的强大心理暗示之下做出如此举动。
同样如果是五笔打字也是一样,因为五笔打出来的字是唯一确定的,用五笔打出“她”来,分析心理的话,就说明描述者成竹在胸,压根就没考虑过要用“他”或者是“他(她)”这种不确定描述——怎么样才能有这种心理???只能说描述者压根就知道凶手是个女的。


1楼2014-10-10 17:37回复
    此贴为我原创,不知道以前有没有人发过我这个观点。
    如果有人发过就算了
    如果没人发过的话,本人授权,有请热心人士转发到天涯等地方。


    4楼2014-10-10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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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楼的,文字狱,必得有牢狱之灾,才能称得上文字狱。
      如清朝时候的康熙乾隆,动不动因为别人随意写的一首诗中的一个字他看不顺眼,就砍别人头,灭别人九族。
      但如果不存在牢狱、不存在谁对谁的强行干涉自由或政治迫害,那么单纯的进行一下个人观点的阐述,那顶多只叫做陈述观点而已。
      但你既然说到文字狱了,现在也不是没有,我也不妨列一条出来让大家看看啥叫真正的文字狱:
      2011年,25岁的任建宇2年试用期将满,即将转正,在4月份到8月份,任建宇因在腾讯微博和腾讯空间里复制、转发和点评一百多条“负面信息”而被重庆市公安局逮捕,随后警察搜查了任建宇的家,搜出实物证据文化衫一件,上面写有“不自由、毋宁死”[url]http://[注 2][/url] 的句子。[url]http://[1][/url][url]http://[7][/url] 当警察押送任建宇进监狱时,任建宇对父亲[url]http://[注 3][/url] 说:“你放心,我最多20年就会平反。”,父亲急忙制止他说下去,任建宇又说,“你放心,我两年就出来了,摆个小摊哪里不能生活。现在就当我读[url]http://研究生[/url]去了吧
      大家看看,这才叫文字狱:
      任建宇同学不过写了几条微薄,穿了件写有“不自由、毋宁死“的文化衫,于是他就坐牢了——这才叫文字狱,因为有人仅仅写了几句文字就进了监狱。


      22楼2014-10-11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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