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幸在此为你讲述这个故事,如果这易朽的帛书还能保存到任何人可以看到它的话。我知道我无法说服你使你相信你的命运将拥有明亮的前景,因为正是我向二世皇帝上的《行督责书》,叫他严明赏罚,以至于现在人人自危,他更是连我也不信任,将我抓入了牢狱,以叛国之名。我知道你或许永远也无法原谅我,然而我却依旧要乞求你的原谅。为了天下,为了黎民,为了自己——我希望你能够原谅我,原谅我所做过与将要去做的罪恶的一切。
“我是李斯。我是我。我觉得我将要不久于人世,而在我之后,大秦帝国这雄伟的城堡将会轰然倒塌。那会是一个雄伟王朝的终结,一个如此短命王朝的终结,一个本该长存千秋万代的王朝的终结……在它的终结之后,只会发生唯一会发生的事情,那就是混乱带来的杀戮之血腥。在血雨腥风之后,在一切都归于沉寂之后,史官们只会扭曲这曾经的辉煌,用以歌颂现在之王的贤德高尚。我可以想到,我们都会被恶意地丑化,用来迎合他们虚荣的君王。而我现在所想要做的,就是要把我的一生,彻彻底底,诚诚实实地告诉你,告诉一个未尝与我见面的陌生人,告诉一个也许和我一样正身受重刑,也许明天就会死在腐朽牢狱里的人。或许我们曾经认识,我们曾一起在田冈上,曾一起在兰海里,曾一起在庭殿下。然而我想象不出曾有任何人看过我的真实面貌,知道我的所感所想,了解我究竟是谁,懂得我究竟追求什么。除了一个人。而值得庆幸的是,他早已离我远去,离这纷繁复杂的人世远去了。
“我出生在楚国,那时候是周赧王三十一年,秦昭襄王二十三年。早年的事情,我已经不能够记得很多。但我仍然铭记着,并且我希望你也能够知道,我并不是上蔡人。我甚至根本不叫李斯。不过,对于现在的你我来讲,这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了。秘密的过往将要随着这躯体一同腐烂在泥土里,被蛆虫吞噬。我们曾是这个世界的主宰,曾经把一切我们想要吃的东西吞入腹中。曾经,在我们还活着的时候。现在我们依旧还活着,只是活不长啦;而就在这个时候,在我们死后,蛆虫啃噬我们的尸体,让我们成为它们的腹中之物。而在此之后呢,它们被其他的东西吞掉,又一环套着一环,直到落到随便哪个人的肠胃里。真是个令人欢欣鼓舞的念头,不是吗?这个念头是我不会忘记的——贵族与平民终于能够以平等的姿态站在一起,亦或者说,放在蛆虫的餐桌上。一个最贫穷的乞丐也可以吃掉曾经最富有的君王。可笑的讥讽。我想我是从别的什么地方听到过这种说法的,现在这种情况下它就变得异常清晰了。然而你不要以为我说的是废话,至少到目前为止帛书才刚刚开始,不要担心我写不下。
“你要知道,很多时候一个人的事迹,他的生平,往往是最不重要的。早年在兰陵的时候,荀卿告诉我们要去铭记一个人的思想,而不是去记住他的外貌,他的所作所为。我知道荀卿的用意。因为一个人不会是永恒的,你从来不能够让一个人保证他每一项举措都正确无比。一个失败的人会被埋没,但是一个成功的思想却能够在千百年之后改变世界。然而,一个人的思想往往受他所处的环境所影响。你也许有兴趣听听我这乏味的故事,这寡淡的情感。
“我记得我出生在一个小山村里,那里每天天亮时都充溢满了鸟鸣。清脆,响亮,持久。一直到很晚很晚,直至太阳落山后,寂静下来,又被稻田里的蛙鸣继承交响的乐曲。那音乐才真是只应天上才能够拥有,而不论儿时还是现在,我真正的故乡都是我的天堂。我们家族里的每一个人都住在那里,虽分散,却又能够彼此互相照应。祖父门前不远有一棵很高很大的树,据说有上百年的历史。那上面聚居满了白鸟,时常看得见它们掠过天际飞远。
“那是一个多雨的地方,但从来都只有蒙蒙细雨。雨丝从天空中飘落,轻拂过自然界里的每一个生灵。我爱那些雨。每当下雨的时候,我总会出去,去站到屋檐下,伸出手;我会在杂草丛生的山路上漫步,任由舒爽的雨点淋湿我的衣裙。
“可是一切都没能够持续多久,一队楚国士兵闯进了我们的村子。他们见人就杀,不论妇幼,不管老少。等他们以为自己杀完所有人之后,就放火烧了整个村子。那场大火烧了很久很久,直到一切都化作乌有。
“我躲过了一劫。没有任何一个人留下来,除了我。
“至今我还为此感到心有余悸,那晚明亮的夜空与满地肆意的殷红都让我恐惧不已。
“但我活了下来。我活到了今天。而我本该在六十年前就被抹杀在那里,抹杀在那青草与泥土里。
“也许那样会更好吧。我想。你也会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