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仲裁理由可以吗?会受理吗?仲裁会是什么结果?我只想对单位怠于履行义务申请仲裁,不想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待遇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退休职工
被申请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申请事项:
1、依法裁定工伤前12个月本人平均工资5817元/月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5446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伤残津贴:4945元/月
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生活护理费:1368元
5、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鉴定费600元
事实和理由:
本人为县农信社退休职工,在职期间因工受伤,省直劳鉴委鉴定为2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因用人单位失误,错把本人名字刘晓琴写成刘小琴而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一直怠于举证和提交更改投保信息申请,致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至今仍不予受理伤残待遇申请。本人认为,伤残工伤待遇得不到落实,责任在于用人单位,视同未给本人缴纳工伤保险,应该承担工伤保险赔偿义务。依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提出仲裁请求,请依法裁决。
此致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刘晓琴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