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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ZR』【当铺】突发奇想,开当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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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之前得到过一句评价,我不能说是不在意的,因为是挺严重的一句话。
我确实感受到过这个世界的恶意,但那不是开玩笑时才会说的‘深深的恶意’。无论过去发生了什麼,我经历过的事情都不曾激起我对这个世界的恶意。我有毁灭的潜质,但是我没打算去毁灭。
我对这个世界的某一些事情确实有些质疑,但那不代表我对这个世界不信任。我有我可以托付全部的人,也有知道他在我就能撂挑子偷懒去自娱自乐的人。我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至少这说明我对它信任到可以把我自己交付给它。
这个世界让我失望过几次,但我很清楚,人活著就都不可能万事皆如意,况且这个世界确实也没少纵容我,这我是要感激的。之前解释过为什麼我学法律,是因为我知道这个世界不完美,并且相信它还有变得更好的余地及可能性。这算不算我对这个世界怀有美好期待呢。
有些事情被人夸大到了什麼程度,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了。我确实拖著一个挺庞大的过去,其中包括几段不幸还有厌食症阿低血糖阿之类的毛病。也确实遇到一些麻烦,头被撞脸被毁等等,但是脸长好了,脑袋也没碎。但是那些没有让我固步自封或者去记恨世界。我有我自己调节自己的方式,比如我烦了躁了不高兴了,晕晕乎乎的时候就去睡上一觉,谁都不打扰,醒了也血就满格了,心情也调节好了。败血那玩意当初被个奇葩中医开了两年超级恶心的药汤子,调养得不错所以早就不是什麼能够威胁到生命的隐患了。消化系统之前被西医给的抗生素弄得有点敏感,偶尔傲娇一下我觉得也正常。确实家里有心脏病史,但是我心脏什麼毛病都没有,只不过天生心速不快,但早就被懂的人告知了,这是体质好的表现。
得了,这越扯越觉得可笑。我并不愤世嫉俗,难道这是那麼难让人相信或者接受的事麼。


IP属地:加拿大172楼2014-07-26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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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楚零九年就问过我为什麼要在百度上写东西,答案我那时给得就没有丝毫犹豫。我说,是为了释怀。每一篇字里面都带著些许的感情,写出来之后这段感情就被作者赋予了生命力,它可以在读者的脑中被自由发挥,再演变出别的东西。那时,它其实就与作者脱离了干系。
    楚楚第一次读过我的字之后就问我,你怎麼能把歌词写得那麼阴郁?你看起来根本不像是那样的人阿。我是笑著答的,我说,对,不好的情绪原本就那麼一点点,写出来之后就更淡了,就可以忘记了。楚楚似懂非懂地说了声好神奇,后来也会偶尔催我什麼时候再更新。
    字,每一篇都有灵魂。有人读我的歌词读到哭,有人还没读完我文章的开头就会皱著眉关掉网页,这些都是正常的。他们或许是读到了自己的影子,也或许是看到了自己很讨厌的东西。但是,他们并不完全是在读我或者我的字,他们还在读他们自己。


    IP属地:加拿大173楼2014-07-26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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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小时候是个很有个性的孩子。还不怎麼会说话的时候,照顾我的人每天用拉丁语给我讲我根本听不懂的故事。因为觉得重要,所以哪怕不懂意思,那些故事我也全都背下来了。大概两岁的时候母亲去中国,父亲也不见人,留我一个人随著外婆生活。知道外婆担心我会吵著管她要妈妈,所以我一直不哭不闹。三岁时被母亲安排去跟学龄的孩子一起学英文,一年多的课程我一个词都不记。拒绝学英文的原因是我不喜欢美国,而教课的老师是美国人。等到五岁被送去国际学校,才发现自己面对的是纯英文授课。由於我之前的任性,老师和同学说的话我一个词都听不懂。当了几天依靠模仿别人度日的白痴,也用瑞典口音尝试去学他们说话,这些让我体会到了像个傻子一样什麼都听不懂、说不清会被人笑话,也明白了自己必须有能力跟别人沟通才能生存下去。我花了三个月拼了命去学去记,读遍了所有能通过老师借出来的书,练得一口纯正的英音,词汇量也远远超过了那些曾经笑话我的孩子。可是讨厌美国的情绪一直都还在,直到十三岁我被迫意识到,世界的中心已经转移到了美国。就那样启程,横跨半个地球,来到这个我曾经鄙视到死的地方。不喜欢置身与功利之中,却又弄清楚了做什麼才能保证自己过上最好的生活,所以未成年就进公司开始自己与客户打交道。讨厌多伦多没有人情味的严寒酷署,但是知道,想做法官就要留在加拿大,而加拿大最好的学校在多伦多,所以放弃加州的阳光和耶鲁的荣耀,从西岸搬过来。
      我依旧怀念瑞典,依旧不喜欢美国,依旧不喜欢争名夺利,依旧反感多伦多,但是我感激那时那些违心的选择。因为经历过,因为吃过亏,所以知道什麼时候最好开始做什麼,所以对未来一直很仔细地去规划、去安排。之所以去费心思,是因为我知道不是什麼样的意外都那麼容易解决,所以倘若不能保证下一步能够走得安稳,我是没法安心去等明天的。


      IP属地:加拿大175楼2014-07-26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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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键盘前费了些时间。
        「你真的解释了。」
        微笑:「那些有的没的,不需要被当成什麼事来翻,我也不想背。」
        「你在意?」
        「我不想再被误会,也不会再给谁留面子。不说明白,二丫头不知道还要自作聪明到什麼时候。」顿了顿,「制裁者,酌情处理吧。」


        IP属地:加拿大来自iPhone客户端176楼2014-07-26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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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直收集各种理由,在需要的时候拿出来作为活下去的掩护。直到那天的意外过后,他睁开眼,看到的是让其他人觉得不可思议、他却觉得理所当然的事物。他明白,他的生活不需要意外,就像他活著不需要理由。有人千方百计地想要他的命,同样,也有人会尝试一切方法去留住他,但是,决定权只握在他自己手里。他不是为哪个人而活。人活著,不一定是为了找什麼、等什麼。本身觉得圆满的时候,人就是真正的富足。


          IP属地:加拿大来自iPhone客户端177楼2014-07-26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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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这几天笑得出奇频繁,是让他整个轮廓发光的笑,很由衷。他整个人看起来都轻松了许多。
            谈到晓彤在他的语句中出现的次数颇多,他侧头想了一会,说没错。然后就是那种略微有点邪恶的撇嘴笑,说不然跟著大哥的步伐走走看。正纳闷他指的是什麼,二少插了话:「他们俩都是专门横刀夺爱的。」他非但没驳,还扬著眉点头。
            「去准备,如果可以,每年夏天就顺便了。」
            二少脸上是忍不住的笑:「你这是迟了多少年?八年?九年?」
            「所以不能再迟了,不是麼。」
            这句话绝对不是玩笑。「这是大事。」
            「那就别出差错。」
            二少笑了,很疯狂。


            IP属地:加拿大来自iPhone客户端178楼2014-07-27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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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於安乐,死於忧患》
              嗯,我知道题目是把出自《孟子》的原句弄反了,但是我觉得好像这样才更合适。
              现代人的生活,往往起始於相对安逸的家庭,或许不是大富大贵,但也大都不至於住不起房、吃不上饭。至少,大多数人的童年是美好的,是没有什麼太大烦恼的。可是,好像这种状态持续不了太久。
              我曾经说过,人的大多数烦恼源自於思想。因为有思想,所以知道自己有什麼、需要什麼、想要什麼。而很不幸的是,这三种东西往往不能完全重合,所以人就有了不满足感。人在不满足的时候就会左右摇摆,就会觉得自己的生活不安定,就会烦恼,就会慌乱。
              我们是不是忘记了,任何我们获得了的东西都是恩赐,我们需要对自己拥有的事物心存感激,因为没有什麼规定它们一定要是我们的。
              ‘知足常乐’,这个说法真的是古董级的cliché,但是究竟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呢。知足是需要去学会的,因为人性里很大的一部分是欲望,有欲望的人就不容易满足。不是说欲望是不好的东西,因为如果没有欲望我们就没有积极向上的动力,但是我们也要清楚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是否实际、是否合理。
              一个不知满足的人,欣赏不了生活的美好。不能对世界怀有感激,人就没法享受生活的乐趣。谁没遇到过挫折呢,谁没有什麼得不到的东西呢,这都是正常不过的。可是,不要忘了你已经拥有什麼,不要忘记你已经比别人多得到了什麼。
              心不静则人不定。是诚惶诚恐还是四平八稳,是忧患还是安乐,真正做决定的是你自己的心境。


              IP属地:加拿大179楼2014-07-27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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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0年7月27日。梵高在瓦兹河畔试图开枪自杀的日子。
                我不知道他的自杀究竟算不算是成功的。如果说成功,他毕竟没有当场死亡,还是苦苦熬了两天。如果说没有成功,他终究还是如愿以偿撒手人寰了,将原本可能会经受的后半生的折磨化成了短短两天。
                伤口疼麼,对未知的世界怕麼,因为不知会发生什麼而恐慌麼,在那等死的两天。


                IP属地:加拿大185楼2014-07-28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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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刚结婚的年轻阔太太,二十岁刚过的年纪就已经做上助理工程师。她第一次去那个地方是被公司派去学习、交流,其实就是打著出差的名义旅游。她去邻近的城市游玩时遇见她,算是意外。二人年龄相仿,性格却很不一样。一个很单纯甚至幼稚,另一个比实际年龄成熟得多。可能就是这种大概有些互补的性格,让两人成为了朋友。其实两人真正相处的时间并不久,但还是聊到了一些东西、互相了解了一些生活中的事情。其实很多听到的话她都没办法消化,因为她是一直生活在父母的保护之中的千金小姐,对於真实的社会不是很清楚,但是那些让她听得云里雾里的片段她还是会觉得很震惊也很惋惜。短暂的交集过后,她的公差结束,所以离去。她大概可以想到那是她们最后一次见,但是她没有想到是以那样的方式。
                  几年之后她不顾家里的事情,又跑去那个地方,这次一呆就是一年多。她不是复杂的人,她在找的东西让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也完全没有头绪。结果也是那样,以她的性格和思维方式做不到。她怀著遗憾又一次离开,然后再也不曾到过那个地方。
                  时间过得很快,记忆也挥发得很彻底。久而久之,她觉得自己从未再跟旁人提过的那段连往事都称不上的过去根本就是自己的错觉罢了。她再记不清她的样子,记不起她讲过的事情,甚至不记得住当初自己因为一个名字而冲动地跑到那座城市去,想寻找什麼样的线索、了却什麼心事。她只是会在被问起的时候回答,那座城很美,也会偶尔在听到别人口中某个似曾相识的名字时下意识地去重复。她忘了。
                  可她们认识过。
                  而他们认识过。


                  IP属地:加拿大188楼2014-07-28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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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不切实际的理想是去读神学院或者军校。要麼一心侍奉上帝、替信众祈求圣恩,要麼戎马一生、战死沙场。两个极端,一个是温文尔雅的从善之心,另一个是所谓男人的浪漫。


                    IP属地:加拿大来自iPhone客户端189楼2014-07-28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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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nting and liking are two completely different things.如果你一直分不清单纯的占有欲还有真正的喜爱,你这一辈子都不会活得明白。


                      IP属地:加拿大来自iPhone客户端194楼2014-07-29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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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eers Darling - Damien Rice

                        Goodbye My Lover - James Blunt

                        Rootless Tree - Damien Rice


                        IP属地:加拿大196楼2014-07-30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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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笨蛋果不其然把咖啡溅到我衬衣上两滴,试图清理的时候又莫名其妙浇了我半身水,连我那无辜的脸都没逃过劫难。两个人终於收拾好,出来被在外面等著的他撞到的时候,我左脸处的伤口还在往外渗血。
                          “怎麼回事?”他神经一向紧绷。
                          “被猫抓的。”我没理会后背遭受的袭击。
                          心领神会的眼神,转身去看跟在我后面出来的人。“顶级公关破相,我们的生意会很难做。”语调如往常一样严肃。
                          我微微侧头瞥了一眼,那货的脸已经憋得通红。“不就是一张脸?大不了——”
                          被打断。“大不了?”他是在火上浇油。
                          “大不了我承担后果!”
                          果不其然的,眉毛微挑。“有人节奏有些快。”
                          我开门上车。“别闹了。”


                          IP属地:加拿大203楼2014-07-30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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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诶呀呀你看看你们急什麼,不就是美国那边裁员裁掉了三分之二嘛,咱们北美分公司不是还有加拿大撑著?”
                            那个带著上海口音的腔调我真是听到就想笑。太熟悉了,熟悉得就好像他从来没离开北美分公司一样。
                            这个男人年龄跟我母亲相近,模样看起来也像三十岁出头。我最喜欢他的不紧不慢、不愠不火,哪怕被他那个运动员出身、脾气爆的不得了的老婆教训的时候也还是一样。
                            “呐,老婆,你喊得真好。”
                            这个男人绝对不简单。他是总公司外派时间最长的管理层之一,而且手里掐著的是财务。那一摊子东西,我不觉得谁能被允许握在手里那麼久,可是偏偏他就做到了,一管就是十几年。
                            他还是个特别顾家的男人。我觉得这是我能给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的最高评价。
                            “我现在唯一一点点的野心就是陪著我小儿子还有老婆再回北美去。你看,我老婆都在那边自由散漫惯了,回国去我也不能让她再去上班,她那个脾气,恐怕得跟人打出人命来。我儿子中文讲得不好,还像白人一样傻傻的那麼单纯,在中国生活会被人欺负,很累的。”
                            他是他们的周总、周哥哥,他也是没事会跑到我这蹭饭、打麻将的奇葩蜀黍。
                            “小于哟,你看看我老婆搞的,给你带了四个箱子的东西,她就差把我们家的床也拆掉给你送过来了。她自己还搬不上车,哎哟累死我了。”
                            我能想象的最快乐的生活就是像他们那样的。老婆脾气急、思维方式有点‘独特’,打麻将的时候三跟二都分不清,还特别喜欢秀‘文艺’;男人脾气好,遇到什麼事情都能乐呵呵地哄著老婆,绝对不烦、不怨;孩子不用多成熟或者多聪明,可以就那样粘著爸爸妈妈,单纯地长大。
                            羡煞人阿。


                            IP属地:加拿大205楼2014-07-31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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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
                              “如果要你给一条建议,那会是什麼?”
                              “去爱。”
                              “你爱过多少次?”
                              “一次。”
                              然后他转身离开了。


                              IP属地:加拿大206楼2014-07-31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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