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朴灿烈已经很久没来过清潞了,上一次来是一年前,为了参加鹿晗的生日派对。不过他只是被金钟仁顺便捎来的罢了。
他和鹿晗的关系不冷不热,大概是介于熟人和普通朋友之间的交情,大学时期他因为小心眼而和鹿晗暗自较劲的往事也让他后来在面对对方时觉得非常尴尬。
其实朴灿烈并不讨厌鹿晗,鹿晗是个友好温柔的人,朴灿烈不止一次地暗想过,如果没有金钟仁这层关系,他和鹿晗说不定可以成为好朋友。
虽然已经是凌晨时分,但清潞酒吧里一如既往的热闹,看来身处异乡的同道中人真是不少。朴灿烈在一片拥挤人群里仰仗着他得天独厚的高个儿找到了坐在角落里默默喝酒的金钟大。
金钟大和朴灿烈是电台里玩的比较铁的一对儿,说实话,朴灿烈最早注意到金钟大完全是因为金钟大的名字和金钟仁的太相似了。可相处下来后,朴灿烈不得不承认,金钟大这个人比他的名字更合他的胃口,细心又热情,即使偶尔毒舌,也不妨碍他施展个人魅力。
“我记得你是本地人啊,别人回不了家在这儿借酒浇愁,你有什么可愁的?”朴灿烈说着坐下来给自己斟了杯酒,“哇,你下了血本啊,点这么贵的酒。”
金钟大端杯小抿了一口,说:“莉莉和我分手了。”
莉莉是金钟大交往了五年的女朋友,这对小情侣相当恩爱,羡煞旁人,只是莉莉不是本地人,家境也不算好,金钟大的妈妈并不满意这个未来儿媳,变着法儿让自己儿子相亲,金钟大反抗了一段时间,不过最后实在受不了金妈妈的以死相逼法,艰难的妥协去餐厅见了女方,结果那正巧是莉莉打工的餐厅,两人的误会再加上金妈妈的掺和,朴灿烈对于金钟大失恋的结局毫不吃惊,但确实惋惜。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长短从不是衡量他们之间爱情深浅的标准,更不能作为预判未来的因素。然而它却是每个人有限生命里的一段无法忽视的里程,它拥有着倾尽岁月只为伊人的意义。
将心比心,朴灿烈光是想象有一天他和金钟仁从此陌路,也就是意味着那些他为金钟仁着迷的青春从此不复出现,就难过的不行。所以他完全能够体会到此刻金钟大的心情,无需言语,朴灿烈豪迈的端起酒杯仰头一灌。
两个为情所困的潦倒人士在灵魂上达成了无言默契,一个唉声叹气小口抿酒,一个紧皱秀眉大口闷酒。解决掉最后一口酒,金钟大顿时觉得头昏眼花,他去洗手间吐了一阵后,整个人神清气爽地回席,却看见朴灿烈已经趴在桌上不省人事了。
就在金钟大尝试把朴灿烈唤醒时,一个长相俊朗的男生走过来对他说:“没事儿,你让他在这儿睡着吧,我会照顾他的。”
金钟大上下左右打量了对方一番,婉拒道:“不用了,谢谢。”说完正要抬起朴灿烈,男生又阻止道:“你这样他会吐的。”
见金钟大停住了动作他才继续说:“我是鹿晗,这里的老板,灿烈是我的朋友,你把他留在这儿大可放心。这瓶白兰地算我请客,你也喝了不少了,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让我伙计开车送你回家。”
“噢,我家不远,可以步行。”金钟大看着一脸诚挚的鹿晗,又望向烂醉如泥的朴灿烈,思想斗争许久,才点点头,“那灿烈麻烦你了。”
金钟大一摇一晃地离开后,鹿晗从休息室里拿来一条羊绒毛毯轻轻地给朴灿烈盖上。酒吧里的客人只剩寥寥几个,鹿晗一一打发走他们,打了烊。
一团糟的店内终于恢复了安静,鹿晗提高了空调的温度,坐到朴灿烈的对面,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柔和暧昧的灯光下,朴灿烈的睫毛在眼底刷下一片阴影。
时间仿佛倒退到很久很久以前,鹿晗想起在喧闹的零点酒吧里,朴灿烈也是在自己眼前喝醉成这样。
时至今日,鹿晗放弃挣扎认命了。如果说第一次的怦然心动是他微酌后的意外,那么这一次的心中跃动,便是他的注定情深。
店外纷纷扬扬地飘下雪花,再过不久,整个城市就将换上新装,会有新积的雪地和新鲜的空气,会有飘渺的薄云和灰蓝色的天际,还会有新一天的我和你。
【狄更斯曾这么形容过爱情,“成熟的爱情,敬意、忠心是不会轻易表现出来的,它的声音是低的,它是谦逊的、退让的、潜伏的、等待了又等待的。”】
####
# TB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