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并不反对影视业借助资本市场获得发展。2010年《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的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也将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列入鼓励发展的行业。但发展影视业等文化产业并非盲目发展,2012年 《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以及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 系为根本任务。对照目前影视业发展现状,笔者认为一些影视产品偏离了先进文化方向,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比如现在清宫剧流行,剧情雷同模式化,荧屏 上豪华贵气的宫廷别院、披金戴银的皇室贵胄,演绎着奢华糜烂、纸醉金迷、尔虞我诈的宫廷生活,主子、奴才互称,如此文化产品只是传播封建、享乐、奴役等思 想,难以为中华民族发展壮大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难以提供正能量。资本市场支持影视业天经地义,但这类产品是否也应该得到资本市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