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劝了最后一次,依然无果,这验证了一句古话---好良言难劝该死鬼。
我妈最终放弃了,但是临走前跟表妹约法三章。
第一,你的老公是你自己选的,跟我们家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你的婚礼别叫我们参加,因为我们也不是你的直系亲属。如果你老公是我们看得上的,选中的人,那我们愿意给你这个脸去参加,现在你找了这么个烂人,我们不去。
第二,你和他留北京也好,回老家也罢,也是你自己选的,跟我们家也没有关系。将来你日子过得好是你的福气,过坏了别反过头找我们埋怨我们,好话已经劝过你,你不听,活该。
第三,你婚礼我和你二舅(就是我爹)自会给你一份礼,但除此以外也别再管我们伸手。这男的我们根本看不上,所以我们也不会再给你和他一分一厘。
第四,以后如果真有了家庭矛盾和出了什么事,别来找我们家,跟我们无关,自己解决,因为是你自己执意要走的这条路。
第五,你的妈妈(就是我的傻姑姑)可以留在北京的养老院继续生活,钱还是由我们付,但你必须定期来看她,因为她是你妈。如果你真想把她接走去乡下跟7号一起住我们也不反对。但别再反悔,接走了再想送回来我们概不负责。
言尽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