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为民主自由而战的那篇帖子,感觉那么多人的讨论,重点在两个方面。
一是,运兵之前,中日两国是否已经明确表示会动武(这里说的“表明动武”不一定是正是宣战,也可以是例如“你若再XXX,我便对你开火”之类的通牒)。
二是,以当时的国际通用法律,不宣而战和“打击海盗”是否都有法可依?亦或是都没有法律约束?
解决上诉两个分歧不难。
把自己引用的有关于上述两点的论点,论证的出处、图片、链接之类能让所有人看见的东西亮出来,所有人看见之后就都一目了然了。完了大家也就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这一点上,我很佩服“虽左但右”。他跟人讨论的时候,一堆一堆的图、一堆一堆的链接往上摆,然后所有人就都涨姿势了,要讨论的东西自然也就清楚了。
你来我往的唇枪舌剑没有任何意义。
在此,真心恳请手里有干货的大神们,能把自己的硬通货亮出来,这绝对能让人信服,让借机抒情的人闭嘴。
一个硬通货,好过一堆华丽的辞藻。
这是肯定的~
一是,运兵之前,中日两国是否已经明确表示会动武(这里说的“表明动武”不一定是正是宣战,也可以是例如“你若再XXX,我便对你开火”之类的通牒)。
二是,以当时的国际通用法律,不宣而战和“打击海盗”是否都有法可依?亦或是都没有法律约束?
解决上诉两个分歧不难。
把自己引用的有关于上述两点的论点,论证的出处、图片、链接之类能让所有人看见的东西亮出来,所有人看见之后就都一目了然了。完了大家也就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这一点上,我很佩服“虽左但右”。他跟人讨论的时候,一堆一堆的图、一堆一堆的链接往上摆,然后所有人就都涨姿势了,要讨论的东西自然也就清楚了。
你来我往的唇枪舌剑没有任何意义。
在此,真心恳请手里有干货的大神们,能把自己的硬通货亮出来,这绝对能让人信服,让借机抒情的人闭嘴。
一个硬通货,好过一堆华丽的辞藻。
这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