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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日记]。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4-06-09 19:07回复
    然后我就开始了。


    3楼2014-06-09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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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芝加哥十二月的天气等于一件保暖一件衬衣一件外套一条围巾一条毛毯。
      酒红色的沙发软塌塌的,会有一股纤维的味道。


      4楼2014-06-09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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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在这个川流不息的城市里,或许我的步伐也已经慢得赶不上。
        这里是在十六层,一个俯视的高度。
        突然瞥见在对面街的一个小角落,一间港式奶茶店。我发现对于这熟悉的中文有些措手不及。站在玻璃窗前怔怔不动。
        然后,就掉进了回忆的齿轮里。


        5楼2014-06-09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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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第一次到香港,是十六岁。
          完成自己来看一场演唱会的梦想。我还记得那是个当红的明星,就在舞台中央,重金属砸进双耳里,跟着场内的少男少女们,蹦着跳着欢呼着,喊哑了嗓子,像是把整颗心都扔进了那个浮躁不知成熟为何物的时间之中。
          所以我是在演唱会出口才注意到自己破了个洞的背包。
          着急地往地上倒,什么也没有。
          一点物品掉落在地上的碰撞声都没有。


          6楼2014-06-09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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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


            7楼2014-06-09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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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就这么,遇见了阿纯。
              她坐在一间古老的宅子的石阶前,面前是一锅不太新鲜的酸菜猪肉。旁边是一辆擦拭的崭新的摩托。
              她抬头看着我,看着被雨淋湿的,邋遢的我。
              她递给了我一双筷子,什么都没有说。
              我就在她身旁坐下,狼吞虎咽,即使是味道有些奇怪的这道酸菜猪肉。


              8楼2014-06-09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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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我是沉贴狂魔?


                10楼2014-06-09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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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告诉我她叫阿纯,我跟她说我叫阿K。
                  这里是她的祖屋,她靠这个老区的一些缝补生意为生,她示意我看看那台老旧的缝纫机。


                  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4-06-09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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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时候,雨还在顺着屋檐滴落,形成一层薄薄的水帘。
                    有个男生走了过来,牵走了那辆摩托。回来的时候摩托还是很干净,还给阿纯塞了一百块钱。
                    阿纯说那个男生是一直来借摩托出去打工的。
                    我还记得那个男生一脸的青涩,多过我。


                    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4-06-09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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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始跟着阿纯去周围的人家敲门问问有没有要缝补的衣服。
                      然后抱着一堆的衣服回祖屋。
                      那个时期造成了我的手习惯性的握成空心,手骨上是一排的嫩茧。
                      有一次看见回来的阿纯。路灯下她的脸被衣服遮住了一半,身体周围都是飞扬的灰尘和纤维。
                      [今天的活够我们吃四天啦!]
                      我看不见她的嘴,她两眼的黑眼圈是聚在一起。
                      她在笑。


                      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4-06-09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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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男生每天雷打不动的来借摩托。
                        阿纯总开心的接下。
                        他们是互相喜欢的吧。
                        男生给钱的时候总是看着她的眼睛。
                        阿纯像是害羞不敢抬头。


                        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4-06-09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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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2014-06-0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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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父母在我在这里待了两个月之后才找到我。
                            急急忙忙的把我拖走,我甚至来不及跟阿纯道别。
                            之后我就出国来到了芝加哥,留学。
                            我曾经回去过香港,却再也找不到祖屋,阿纯,那辆摩托和缝纫机,还是那个男生。
                            那里是新的高级住宅区了。
                            但我却不曾想过在那里住。


                            17楼2014-06-09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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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是用来埋葬已逝的时光。
                              刷上一面新的油漆,只有刺鼻的油漆味。


                              来自iPhone客户端19楼2014-06-11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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