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情公寓吧 关注:14贴子:629

【藏书】郭敬明《爱与痛的边缘》截选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0


1楼2008-01-11 09:40回复
    然而安妮宝贝和苏童却给予我文字上的囚牢,犹如波光潋滟的水牢。而我站在水牢深处,仰望天空疾疾掠过的飞鸟,口袋里装着坐井观天的幸福。

      苏童。我一直无法明白为什么一个男人会有那么冷艳张扬的想象力,像是海中色彩斑斓的海葵,漂亮,但会蜇人。他笔下的那口关于宿命的井总会在有风声有雨的晚上闯进我的梦中。我走到很多地方都会去看那个地方的井,看井下会不会有人喊我下去。

      安妮宝贝。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写她。一个异常漂泊的灵魂,一个可以将文字写成寂寞花朵的灵魂。安妮宝贝在水中编织了一座空城,而我仓皇地站在这个城中,像个迷路的孩子。安妮说她的掌心是有空洞的,而我看看自己的掌心,干燥而温暖,掌纹虽然错踪但脉络清晰,我想我最终还是一个好孩子。我只是需要安妮以尖锐的姿态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力度对我的灵魂进行必要的穿刺,好证明我并不麻木,证明我是个好孩子。

      杜拉斯。她的那些支离破碎的语法像是海中茂密的水藻,一大团一大团晃动的灵魂,丝丝缕缕将我缠绕。她的文字总是潜藏在深深的水中,你一定要屏住呼吸潜下水去才可以看到那些深水中绽放的美丽焰火,那些华丽到极致的透明幻觉,然后你浮出水面,大口呼吸,同时迎接暴雨后的虚脱。

      还有另外的一些他们或者她们,那些感动我的人。

      梦中我是个爱走路的人,我走过了所有书中写到的村庄以及城市,甚至花朵开遍但空无一人的庞大草原。走过我的泱泱四季,走过我的悲悲戚戚。

      骆驼的头流水的酒 / 下雪的城市空空的楼 / 我要拉着荞麦的手 / 向着风走 / 向着云走 / 走到落满桃花的 / 河的源头 / 谁的右手 / 拎起银针 / 挽起袖口 / 将一枚一枚铜扣 / 缝在我的世界尽头

      疗伤的方式

      我是个容易受伤的孩子,打场羽毛球之后,手臂可以因为肌肉拉伤而疼痛一个月。拿着筷子发抖的样子挺难看的。可是一个月之后我又能握起球拍幸福地流汗了。但内心的伤痕却可以在每个晚上清清楚楚从头到尾地再疼一遍,那些伤口就像我一样,是个倔强的孩子,不肯愈合,因为内心是温暖潮湿的地方,适合任何东西生长。

      我喜欢找一条漂亮的马路,然后在上面气定神闲地走,走过斑斑树阴的时候我像是走过了自己心中明明灭灭的悲喜。一直以来我希望自己是个心如止水的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像白白一样,“忘记悲欢的姿势”。可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面太大的湖,些许的风就可以让我波澜起伏。很多时候毫无先兆的悲喜在一瞬间就可以将我淹没。

      我也喜欢蹲在马路边上,看着梧桐树叶一片一片地掉下来,一直掉满整个大地。我总是觉得那些树叶慌慌张张地掉下来是为了遮住一个大秘密,而我扫开落叶,看到的总是黑色的柏油马路。就像我蹲在路边看见天上慢慢走过一朵云,我就会傻傻地望着天空,想看看云走过了露出来的是什么,但云后面还是那个千年不变的天空,仍是那个天空,总是那个天空。同样,我家曾有个上了锁但找不到钥匙的漂亮的红木箱子,妈妈告诉我那是个空箱子,可是我不相信,于是有一天我终于用斧子将它弄开了,结果我毫无遮盖地看到了箱子的底部。为了一些空气我毁掉了一只漂亮的箱子。很多时候我就是为了这样一些莫名其妙的怀疑或者说是由不确定所带来的恐慌而将自己弄得精力憔悴。我想我真的是个麻烦的人。

      身边的人说我走路的姿势是寂寞的,双手插在口袋里,眼睛盯着前面一处不可知的地方。朋友说我写字的时候才是真正寂寞的,眼睛里是忽明忽暗的色泽,姿势是一种完美的防御。其实当我抬头仰望天空的时候我才是真正寂寞的,可是我总是在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仰望天空。正如那个作家说的那样: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爱你的时候,因为我只有在看不见你的时候,才最爱你。同样,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寂寞的时候,因为我只有在你看不见我的时候,我才最寂寞。


    4楼2008-01-11 09:58
    回复
      我的身体在音乐中兴奋无比,每一粒细胞都在以超常千倍的速度分裂,成长,衰老,死亡。

        ——卫慧

        音乐把我卷走了,在它明亮的激流之中。

        ——舒婷

        这个世界在音乐里变成了平面,我摸到华丽的色彩。

        ——棉棉

        破碎的吉他声让我感觉像是在森林里迷了路。

        ——村上春树

        有朋友问我没有了音乐你会怎么样。我说没有了音乐我会丢失50%的快乐,音乐就算不是我生命中的最爱但起码也是次最爱。这个暑假我帮电台写稿,写那种乐评性质的东西。我一天一千字稳扎稳打不急不缓地写,写到后来让我错觉自己是个很专业的乐评人。但“错觉”就是错觉,哪怕这种错觉清晰得让人信以为真。就好像“真实的谎言”一样,管它再真实,“的”字前面的永远只能是定语,主干还是“谎言”。

        所以我写的东西很可能只有我自己鼓掌,而在别人眼中就只是个狗屁。

        麦田守望者·绿野仙踪

        我很喜欢《麦田守望者》那本书,所以当我在音像架上看到“麦田守望者”这个乐队时我就开始冷笑,我想:一个蹩脚的九流乐队。这年头“借名气”的事件越演越烈。棉棉的《糖》掀起狂澜的时候马上就来了本绵绵的《甜》。卫慧的《上海宝贝》火了之后,马上出来卫己的《广州宝贝》。不过这个“宝贝”是个男人——实在很难想象一个男人竟然称自己为宝贝,想想就起鸡皮疙瘩。

        带着坏孩子的反叛心理我把那盘叫《麦田守望者》的专辑买回了家。听了之后我知道我错了,错得离谱。

        我一直在想应该如何界定他们和他们的音乐。如果硬要说他们是朋克也应该是属于后朋克的,因为他们有很多背离朋克的法则,那种被我妈称为“杀猪时的嚎叫”在他们的音乐中很少,所以最后我只能称他们为“独生物种”。

        他们的风格四个字就可以概括了:低调晦暗。晦暗到了什么程度呢?如果你整日嘻嘻哈哈一副弥勒佛的样子,如果你认为这个世界美好得如同童话世界里的水晶花园,那你就听听他们吧,看看他们怎样升起落幕的悲剧。

        较之他们如《OK!》、《你》等一上来就十分抢耳的歌,我更喜欢如《时间潜艇》、《英雄》等带有缓慢迷幻色彩的音乐。纯真的年代时光的河,迷离的幻境伤感的人,童年的木马夏日的雨,沉睡的英雄走错的棋。主唱萧玮用他冷漠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展示着这个工业时代悲哀的阴影。吉他也好鼓声也罢,一切行云流水不着痕迹,在灵感之神面前我臣服了。

        有些偏执的朋克分子对“麦田守望者”不屑甚至不齿,因为他们认为麦田守望者的音乐已经不“地道”了,不“朋克”了。对此麦田守望者说:“只有朋克精神,没有朋克框架。”很对,我举双手双脚同意。

        朱哲琴·七只鼓

        知道朱哲琴的人不少,喜欢她的人却不多。因为她音乐中的个性太强烈了。有个性的东西会有人喜欢,但不会有太多人喜欢。这是人类社会自古沿袭下来的大悲哀。以致于“个性”被用来用去成为了伪君子口中看似夸你实则贬你的微妙词语。所以当你听到有人说你“有个性”的时候,你就该审视一下自己:是不是锋芒太露了?

        我用“西藏女人”来定义朱哲琴。本来我想用“央金玛(西藏音乐诗歌艺术女神)”的,但她毕竟是人不是神。朱哲琴音乐中的西藏情结让我十分着迷。有人说青藏高原是人类童年的摇篮,因为冰期的降临,人类向低处迁移,而西藏人不肯离开高原一步,他们仪表着人类最后的坚守。我对这种坚守顶礼膜拜。

        那一年 / 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 不为觐见 /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 那一世 / 转山转水转佛塔啊 / 不为修来生 / 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我常常感动于这种宣言般的赤裸裸的真诚,同时为现在的年轻人感到悲哀。他们在互联网上把名字换来换去地谈恋爱,真诚早以无处可寻了。作家说:没有了真诚的爱情仅仅是色情。


      6楼2008-01-11 11:06
      回复
        接触朱哲琴的时候我念初二,身旁的人被商业流行牵着鼻子走,剩我一个人在西藏氛围中摸爬滚打垂死坚持。我对所有不喜欢朱哲琴的人嗤之以鼻正如他们对我嗤之以鼻。他们告诉我朱哲琴不漂亮不出名不会搭配衣服。我觉得他们太浅薄。我说,我就是喜欢。他们没词了,那些微妙的眼神告诉我他们认为我是不可理喻的怪物。怪物就怪物吧,美女也会爱上野兽的。我自己安慰自己:其实你是个被施了魔法的王子。

          初二的暑假我到处游说人去西藏,当然结果以失败告终,并且也令别人更加坚信我的神经搭错了。

          那一个暑假我闷在家里翻来覆去地想西藏。醉人的青稞酒温暖的氆氇,闪亮的酥油灯光滑的转经筒,圣洁的菩萨虔诚的佛,怒放的格桑花飞扬的哈达,难道我们的结局只能是

          我一生向你问过一次路 / 你一生向我挥过一次手吗?

          暑假结束,我背着空书包去报名。我随心所欲地走在冒着热气的水泥马路上,听着《拉萨谣》。四十八层的广电大厦刚刚落成,公车票价涨到三块,对面走过来的女生长得不错,围着西瓜飞的苍蝇很浅薄。整个社会如流沙般变化不止,惟独我依旧固执而近乎病态地爱着西藏和那个西藏女人。

          窦唯·幻听

          我问别人知不知道窦唯,别人都会说:“知道,王菲的老公嘛!”这种回答实在让我哭笑不得。这是一种世俗的悲哀。同样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著名艺术家之子×××”,“著名烈士之女×××”等等等等。人格高尚者以此为耻,人格低下者以此为荣。北岛说:“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相信明眼人早已读出了其中的无奈和悲哀。现在暂且不谈窦唯的人格高尚与否,总之窦唯对这种现象是不满意的,这也很可能是他与王菲最后决裂的原因之一。好了,就此打住,再说下去就太八卦,与那些花边新闻记者无异了。其实我都耻于称他们为记者,人家有没有女朋友,离不离婚,买什么牌子的衣服,用什么样的马桶关他们屁事呀。如果就写出来的文字的存在价值而言,也许我比他们更像记者。

          窦唯专辑的封面与歌名都很具有诱惑力。封面大多是氤氲模糊的水墨画,色彩一定要暗,感觉一定要幻。很多时候画面的内涵都是由买者的主观意愿决定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歌名曾让我痴迷得近乎中毒,一些很朴素很民族的东西被单独提出来之后,其内在的张力排山倒海。如:《荡空山》,《山河水》,《三月春天》,《出游》,《幻听》,《竹叶青》,《序·玉楼春·临江仙》……

          窦唯的音乐应该是属于夜晚的。我喜欢关掉所有的灯,拉上窗帘,然后抱着腿静静地听,然后我会想起“天籁低回”这个词语。窦唯的音乐给人一种春末夏初的味道,湿漉漉的,光滑而精致,清淡之中春草发芽,伤花怒放。

          窦唯对音乐很执著甚至固执。他认为歌词无足轻重,所以从《山河水》开始他一点一点蜕变,到《幻听》时,歌词已经退化为音乐的一部分了,同鼓声、琴声、吉他声一样。他甚至使用自己造的字以便营造更多的意象。这正应了崔健的话:“语言到头来都是障碍。”这种勇气令我折服。

          我的同学有种奇怪的理论:喜欢王菲的人就不会喜欢窦唯,反之亦然。这叫什么理论呀?也许你称它为理论它自己都不好意思。

          我喜欢窦唯,也喜欢王菲。矛盾在哪里?我看不出。

          王菲·当时的月亮

          太过商业化的东西我不喜欢,人也好歌也好电影也好,因为喜欢的人多,人一多身价就掉了。“物以稀为贵”嘛。幽兰绽空谷,雪莲傲山巅;狗尾巴草到处都是,却没有人把它插在花瓶里。

          但王菲是个例外。例外的意思通常就是独特。王菲的唱功不容置疑,一首普通的《红豆》也可以唱成传世经典。她的音色本来很清丽,但却常常唱出慵懒的感觉,迷迷糊糊地拉着你走遍尘世。说她小女人也好新人类也罢,她既然能在商业化音乐中异军突起,成为我的“例外”,那她就自然有成为例外的条件。


        7楼2008-01-11 11:12
        回复
          至于那条件是什么就不是我所能讲得清楚的。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朴树·那些花儿

            一个可怜的孩子,我只能这样定义朴树。说这话让人觉得好像我是个饱经风雨洞穿世事的得道高僧。天知道我比朴树小多少。

            朴树不太懂得人情世故,有点像桃花源里的人。对着照相机不懂得摆POSE,唱歌不带动作,上台领奖不懂得要感谢公司,说声“谢谢大家”就下去了。孩子啊孩子!

            朴树的歌很内敛,同时又有向外突围的趋势。他的声音纯粹就是一个大男孩嗓音,没有受过任何专业的训练,我甚至可以听出他有些地方气息错了。但这种原始朴实的声音常常给我质朴而厚重的感动。

            朴树说他有点自闭,他更喜欢唱而不喜欢说。他觉得音乐亲热而人群冷漠动物善良人类危险。他用长发遮住眼睛是为了“不把这世界看得太清楚”。他是为一些人一些事而不是为自己生活,“艰难而感动,幸福并且疼痛”。

            我听朴树的时候会想起村上春树。也许是因为他们都一直在讲述“伤感而优美的青春,多情而孤独的年代”吧,只不过一个以音乐为载体,一个以文字为路径。

            朴树的音乐底蕴就是孤独,彻头彻尾的孤独。这种孤独不是末日后一个人站在荒凉的大地上仰望大得吓人的月亮时的孤独,而是站在像鱼一样穿梭不息的人群中间茫然四顾的孤独。前者是绝望,后者是残忍的绝望。

            我想起一篇超短篇小说:世界末日后惟一活下来的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我常常在想,当敲门声响起的时候那个人应该是什么样的心情呢?是恐惧?是困惑?是欣喜?或许都是,或许都不是。我觉得那个人就是朴树,孤独地守护着地球,所以他对外界才会有那么强烈的抗拒。

            朴树歌声中与生俱来的无助感是学也学不来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郭富城翻唱他的《旅途》。尽管郭富城也许唱得比朴树纯熟,MTV拍得更精致,但始终没有朴树的厚重撞击力。再加上那些我不喜欢的商业运作,一句话:没感觉就是没感觉。

            朴树的歌里面《那些花儿》是我最喜欢的。我的一个笔友说歌里明媚的笑声和水流声让他觉得自己老了,那是挡也挡不住的怀旧感觉,是对纯真年代的一次回望。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 / 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 / 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 / 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 /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 / 如今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花儿·幸福的旁边

            花儿的崛起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因为他们是中国第一支未成年乐队。“未成年”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他们是和我们一样大的愣头青,他们也要面对父母的唠叨作业的压力高考的威胁,他们是《美国丽人》里莱斯特说的“typical teenager(典型少年)”:“angry insecure confused(愤怒、缺乏安全感、迷惘)”

            中国是不乏摇滚乐的,不论“质”如何,反正“量”是达到了。特别是近几年,乐队和乐手就像少女脸上的青春豆一般层出不穷。老的少的有希望的没出路的伤感的兴奋的低调的愤怒的,如:新裤子、陈底里、玩笑、苍蝇、暗室等等。以至于中国商业流行歌手在专辑成功之后会自豪地说:“我让香港和台湾的人们知道了大陆并不是只有摇滚乐。”

            一般来说,走到了巅峰之后就难有什么突破了,随便你朝哪个方向走都是“下坡路”,无一例外地走向死亡,明智之举是激流勇退,但结果一样,只不过是形式华美一点的死。比如唐朝吧,六年前《梦回唐朝》把中国的摇滚乐推向了极至,极至意味着无法超越,无法超越就意味着死亡。六年后《演义》的推出正式宣告了他们的死亡,人们整整六年的期盼其实只是一种“死缓”。


          8楼2008-01-11 12:53
          回复
            有了上面的一大堆废话之后也许你就会问:“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答案是因为他们年轻。天不怕地不怕的年轻冲动,神采飞扬的少年激情。

              大张伟是个大天才,是块大金子。很多时候都是我要用一张稿纸才能写出来的内心感受他三两句就唱出来了。

              花儿专辑里的“开场白”写得很好,允许我“借用”一下:

              他们是“花儿”因此急着长大急着开放,他们所关注的是“放学”之后怎么快乐地打发时光,一起唱歌还是上街转转,零花钱冰激凌还是留着买打口带。他们偶尔也会伤感,因为青春期综合症正在学校里蔓延;他们偶尔也会幻想,因为书上说明天是美好的;他们偶尔也会问一些愚蠢的问题,因为生活和老师教的并不太一样。他们不知道在接受访问时感谢公司,不知道在直播时不能随便批评自己不喜欢的音乐,甚至不知道在大明星面前要假装恭敬。他们在时代的浪尖上无忧无虑地看着卡通片吃着零食,时刻准备着扮演新时代的主人。

              杂志上说那些成名已久的乐评家在听过这张专辑后难以组织原本得心应手的词汇,而词穷地说出一句“太好了”。我对花儿的评价也是“太好了”。(这里隐藏着一种“我也是成名已久的乐评家”的阿Q精神,我发现我不但善于自我批评还善于自我标榜。)

              完结篇

              六个梦做完了,黄粱六梦之后我仍然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为生活为考试忙得头皮发麻。我为我自己鼓掌因为我年轻因为我幸福(尽管很多时候我在抱怨生活的无奈与无聊)。

              很喜欢《幸福的旁边》:

              现实有现实的空间 / 梦想并不容易实现 / 醒来时才突然发现 / 自己一直都在幸福的旁边。

              要理想不要幻想,要激情不要矫情。凡事知足常乐。


            9楼2008-01-11 12:54
            回复
              我把写好的这一段拿给夜叉看,他看完之后说原来我一直是你的偶像啊。

                双子座·沉思者

                很多时候我在沉思,思考这个世界,思考我的生活,想得多,做得少。但这个忙碌的城市和尘世却要求我做得多想得少。所以我很多时候都有种幻想美好现实残酷的感觉。

                我随时随地都在思考,睡觉时思考,吃饭时思考,连走路也在思考,为此我常常被突如其来的汽车喇叭声吓得目瞪口呆,常常走错路,常常撞树撞人撞电杆。但我最爱思考的地方还是在车上。

                我是个偏爱乘车的人。

                但我不是什么车都爱往上跳,我喜欢的仅仅是那种玻璃宽大,硬座硬椅的大巴士,准确地说,我喜欢的是那种一边随着汽车上下颠簸,一边看着玻璃窗外芸芸众生奔走不息,一边思考是生存还是死亡的感觉,那时候,伤感劲儿就涌啦。

                那种感觉是在小车里感觉不到的,为此母亲说我是天生的劳碌命。劳碌命就劳碌命吧,我依旧偏爱庞大的巴士。

                我思考的东西很多,包括我这个年龄应该思考的和不应该思考的。我思考的东西大多与时间有关,对于时间,我敏感得如同枝繁叶茂的含羞草。我想自己很快就会进入高三,很快就会上大学,很快上大学,很快毕业,很快工作,很快结婚,很快把孩子带大,很快老了,坐着摇椅晒太阳,我的一生简单得只剩下几个“很快”。

                夜叉说你上辈子一定有九个脑袋。我问他你是说我上辈子很聪明吗?夜叉说不,我是说你这辈子只有一个脑袋所以你这么笨。别人都知道要轻装上阵,你却想东想西地把一个个包袱压到肩上,把一个个解不开的死结塞到脑子里,把自己搞得那么悲观,你累不累呀?以后再想不通什么就告诉自己:这是宿命。

                我的确很累,可这也是宿命吗?

                桃成蹊·美丽新世界

                我对桃成蹊有种依赖,我会把稿子拿到桃成蹊去写,把作业拿到桃成蹊去做,把小说拿到桃成蹊去看,夜叉说我很可能死也要到桃成蹊去死。

                很多时候都是我一个人在桃成蹊里写写划划而其他人都忙着喝咖啡上网聊天谈恋爱。我是惟一一个背着书包走进桃成蹊的人。

                我很爱写东西,诗,小说,日记,信及其他。我想我前世的前世一定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帮凶,上上上辈子毁掉的文字注定要我这辈子写出来作补偿。我写东西很拼命,常会写到凌晨一点方肯罢休。熬夜伤身,我妈常常告诉我。伟人说:人们在四十岁之前拿身体去换钱,四十岁之后再拿钱去换身体。这不仅仅是个黑色幽默而已,有太多太多的人正沿着这条轨道前进。尽管我写稿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钱,但我依然可以算是这条轨道上玩命飞奔的火车头。

                我对自己写的东西很自负,说孤芳自赏也行,因为老师不喜欢。我在每篇文章开头的时候我都对自己说这一定要是篇传世之作,但我天生缺乏耐性,写到后来传不传世也无所谓了,草草收场。所以我写的小说前半部分人物一个接一个层出不穷,到后来不想写了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他们全部死掉,剩一个人来收尾就行了。写小说最大的好处就是:杀人不用偿命。

                这样写出来的东西头重脚轻在所难免。夜叉读了我的小说之后问我,你写最后部分的时候是不是尿急呀?

                桃成蹊的环境很中庸,不会太安静也不会太喧闹,音乐不痛不痒,灯光不明不暗,这样的环境可以给我最大的自由,我认为这是最适合我写作的美丽新世界。

                双子座·迷路

                我降生到这个世界十七年,有十六年在迷路。剩下的一年我停在原地思考我为什么迷路。

                我想上个普通的高中,结果我被送进了省重点。

                我想读文科,结果鬼使神差地进了理科。

                迷路。迷路。迷路。

                都说是久病成医,但我足足迷路了十七年,我是久病不愈。


              11楼2008-01-11 14:41
              回复
                我一直迷路的原因恐怕得归结于我是个双子座的人,有着双重性格。我有一些朋友说我是个彻头彻尾无药可救的小疯子,而另一些朋友说我像个温文尔雅书卷气的书生。要不就是我矛盾得要死,要不就是他们辨证得要命。而我认为多半是前者。一句“我是双子座的”就可以解释很多事情,但“很多”不是“全部”。比如我做不出一道物理题我就不能说:这很正常,因为我是双子座的。

                  星座书上说:双子座的人永远不安分,渴望扮演不同的角色。

                  很对,但没人知道我想扮演什么。夜叉有句口头禅:打死我也想不到。我相信,打死再多的人都想不到。

                  流浪作家,小太监,乞丐。这就是我向往的人生。

                  一直很喜欢流浪作家身上那种若有若无的自恋气质。夜叉说“自恋”是“自信”的比较级。大凡作家都自恋,视文学的神圣如贞操。但在物质需要飞扬跋扈的年代,精神方面的执著往往退居二线。也听说过知名作家为了生计而被迫写鬼故事的。而流浪作家压根就不在乎什么钱不钱的事儿,一个旅行包,一支笔足够了。路上没钱了,在饭馆里打一阵工之后继续上路。三毛为了钱会跑到撒哈拉去?怪事!

                  相信小太监会令大家大跌眼镜甚至跌破眼镜吧?其实我主要是喜欢那种古代的氛围。天色微亮的时候,小太监捧着个金盆,穿过朱门红柱的走廊,步履匆匆怕金盆里的水冷了主子生气,单薄的身影荡开悬浮不动的浓雾。这是我所向往的单纯宁静的生活,没有正弦函数和全校排名。夜叉说这反映了你血液中有奴性。我不同意,其实它反映的是我对这个社会的一种畏惧,一种退让。

                  更彻底的退让就是当一个乞丐。因为乞丐的欲望已经降到了只剩“生存”二字。乞丐浪迹于城市的每个角落,比任何人都敏锐地观察着这个尘世。所有为名为利为权奔走的人们在他们眼里只是粉墨登场的跳梁小丑。乞丐是另一种形式的得道高僧。看破红尘得先看不起红尘。无处不在的竞争已经把人们训练成了各种各样的机器,六七岁的小孩子为上重点小学而竞争不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托儿所里也有婴儿爬行比赛。我对乞丐的感觉无法说得很清楚,一句话,就像麦田守望者唱的那样:他没钱他孤单他流浪可我喜欢。

                  并不是我有多高尚,多纯粹,多觉悟,我也在人流俗世中摸爬滚打垂死坚持,为将来的名、利、权头悬梁锥刺股。所以现实与理想的落差让我觉得迷失了自我迷失了路,就像王菲唱的一样:红灯绿灯红灯。

                  所以当我看到成龙在屋顶上大喊“我是谁”的时候,我的眼睛会有点湿。

                  桃成蹊·静夜思

                  我是个奇怪的人,从晚上八点开始我不是越来越疲倦而是越来越清醒,我想我是在美国就好了。

                  书上说:“在黑夜中坚持苏醒的人代表着人类灵魂最后的坚守。”我并没有那么伟大。并且我知道高中生是没有资格去坚守什么的,那不属于我们的职责范围。我们生存的全部意义就在于高考,而高考的全部意义就在于将来能生活得好一点,而生活得好一点则是为了将来能舒舒服服风风光光地死掉。

                  但如果我现在去死的话我依旧可以死得舒舒服服风风光光。我所需要做的惟一一件事情就是从这个窗口跳下去。我家住在第二十层楼,离地六十米,通过自由落体公式我可以计算出我在死亡之前可以享受三到四秒的飞翔感觉,然后“砰”的一声把整个城市惊醒,在万家茫然不知所措的灯光中,我在街心摊成一朵红色的玫瑰,接着在众人的尖叫声中我的灵魂微笑着升入天国,找马克思、张爱玲聊聊天。

                  那么我们现在这么拼死拼活地读书还有什么意义呢?我困惑。没有人给我指点。长辈们总叫我们摸着石头过河,但河水中却没有供我们摸索的石头,冷不丁还会摸到一把锋利的匕首。

                  星期六晚上我常把夜叉约出来,坐在天桥的栏杆上,看看车,喝喝可乐,对着路过的美女吹吹口哨,活脱脱像个痞子。痞子也是分很多种的,痞子蔡那种网络英雄注定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只能是那种人见人恨的学痞地痞。


                12楼2008-01-11 14:42
                回复
                  在这种时候,我和夜叉往往会讨论一些沉重的话题。

                    也许大人们都认为“沉重”是不应该出现在我们身上的。他们认为我们永远都该阳光灿烂,永远天不怕地不怕像三毛一样大喊:远方有多远?请你告诉我。但他们永远也不知道,我们已经没有时间和心情去问这种浪漫而没有价值的问题了,如果要我们问,我们就一定会问:高考考什么?请你告诉我。

                    世界杯的主题曲已经被我们改成了“啊累啊累啊累”,但长辈们还是在说:“你们玩得太好了。”谎言重复一千遍也是真理,于是我们向题海更深处猛扎。

                    我对同桌说我除了上语数外理化之外,其余的课都在回信,这样是不是很堕落?同桌说:我除了体育课之外都在睡觉,那我堕落吗?我觉得说“是”太伤人了,说“不是”又太虚伪了,所以我只好斜四十五度晃动脑袋。我拿这个问题问夜叉,夜叉说我也常上课写信。我问,那你的成绩为什么还是那么好?问完之后我觉得这是个傻问题。并不是所有顶尖的学生都会上课认真听讲,就正如并不是所有上课认真听讲的就都是顶尖学生一样。

                    人和人本来就不平等。

                    老师和教堂里的神父都说,人世美好生命可贵,你们要相信人相信爱,没有什么错误不可原谅。

                    只有张爱玲说,人生是一袭华丽的袍,里面爬满了虱子。

                    双子座·开始

                    夜叉顺利地考上了他理想的大学,我目送他的火车越走越远,最终跌到地平线以下。星星很赏脸地布满夜空,为夜叉的离开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背景。夜叉走前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要相信你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回家的路上一片霓虹。我对自己说:你的生活才刚刚开始,你的未来一片光明,青蛙复生,美人鱼唱歌,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

                    不忧愁的脸是我的少年 / 不诚惶的眼等岁月改变 /最熟悉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斜 / 人和人在街边道再见 / 是谁的声音唱我们的歌 / 是谁的琴弦撩我的心弦 / 你走后依旧的街有着青春依旧的歌 / 总是有人不断重演我们的事。


                  13楼2008-01-11 14:43
                  回复
                    十二月到了,空气降温再降温。我想我要穿厚一点的毛衣,厚一点再厚一点不要感冒。

                      1

                      如果时光倒退两年。

                      我最近常想这个问题。

                      如果时光倒退两年的话我想我不会上这个应该被诅咒的高中。我会随便挑所中专随便挑个专业然后随便地生活,并且义无返顾。我会把自己的生活挥霍到近乎放肆,我会做好“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的准备。我会写很厚很厚的稿子然后交给我所熟悉的编辑。我会坚持不懈地做我的电台节目努力做到世人皆知。我会学会弹钢琴会让十个手指富于灵性,而不是像现在一样从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角度扭曲自己的双手来使用左手定则右手定则。

                      可是爱因斯坦说:以上第一句话错误,所以整个假设失败。

                      可恶的爱先生。

                      不过比起牛顿来说他算是很可爱的了。几乎整个高中都在绕着牛先生跑,自然他的吸引力非同一般。而万有引力告诉我质量越大引力越大。于是我知道了:原来牛顿是个大胖子。

                      但万幸我的物理还没失败到一塌糊涂的地步,考试时我也不会死得太难看。我和小A曾经讨论过“死得难看”这句话。我说那应该是人生至大至大的悲哀了吧。小A说就算生前闭月羞花但死时面目狰狞皮开肉绽,恐怕连情人看了也不会伤心只会恶心。我问他:如果生前已经很难看了呢?小A说:那就赶快埋掉,不要折磨大家了。

                      所以我常告诉自己一定要死状优雅。我的设想是在庭院清亮的阳光中我坐在摇椅上慢慢摇,手中最好抱一本《追忆似水年华》什么的。等到人们发现我已经over的时候我会在天空以透明的姿态俯视苍生。

                      多好的想法!我将之告诉小A,小A说我eat too much。

                      2

                      我想我是个天才。我真是个天才,我要不是个天才那简直是个笑话。

                      可是一道被数学老师称为“是人都会做的题”被我做错了,惟一的结论是:我不是人。我不是人那我是什么?当我问这个问题的时候物理老师正在讲不是平抛运动但类似平抛运动的运动叫做类平抛。于是小杰子回答我:类人。

                      类人?是挺累人的。

                      我觉得自己累出了一定的水平。我每天要背五十个单词做五十道理化题写五百字的限时作文同时看五千个朝气蓬勃的人在校园里仰起他们自信的脸孔以衬托我的不自信。我常常忘记时间因此常常迟到因而被老师骂得很惨。我常常犯一些诸如二加三等于六之类的错误因而使我的成绩动荡。我因为太单薄而在一千五百米测验中拿了个令人喷饭的成绩七分零八秒。

                      小A说得好,天嘛是用来刮风下雨的,地嘛是用来长花长草的,而我则是用来告诉世人原来一个人可以这样倒霉的。

                      我的确倒霉。

                      一个保守一点估计七十五公斤的男生居然可以把自行车准确无误地骑过我的脚背,然后一句对不起也没说就扬长而去。我想我一定要对下一个骑车撞到我的人先说对不起,以此来刺激他的良知。果然我再一次被车撞了,于是我说:对不起。然后我等着他脸红等着他道歉。结果他头也不回地说了句“没关系”之后再一次扬长而去。

                      我想我是个天才。我是个倒霉的天才,我要不是个倒霉的天才那简直是个笑话。

                      3

                      不成熟的人为了伟大的事业而英勇地去死,成熟的人为了伟大的事业而卑贱地活着。

                      其实把上面一句话中的“事业”换成“爱情”也一样。

                      小杰子说让我死吧让爱情留下。我说让爱情去死吧我要卑贱地活着。

                      小杰子正与一女生进行着爱情马拉松,不过跑到现在也没确定关系。但他乐此不疲。他说摘不到的苹果才是最好的苹果,所以他每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后都会跑到楼道口去“站成一块风中的望妻石”。

                      小杰子总是说我没追求,但也要有人追才行啊。我始终认为二中是不会有什么美女的。小杰子曾经带我去看过一个他口中所谓的美女,结果是我回来看见谁都觉得是美女。


                    14楼2008-01-11 17:25
                    回复


                        十二月十三日我指天誓日地说要是明天我再收不到稿费我就去死。结过十二月十四日三张汇款单低眉顺眼地躺在我的邮箱里。于是我跑到街上疯狂shopping,最后口袋里只剩下一个硬币了,我用它打电话给小A,我告诉他我在三个小时内花光了我三个星期写字挣来的钱。

                        一下子花光自己千辛万苦挣来的钱会有种血淋淋的快感。

                        我不说假话。

                        5

                        在我开了一个星期的夜车,做完了一整本习题集,并且喝完了一整瓶二百克装的雀巢咖啡可是数学仍然不见起色之后,我骄傲地宣布我和数学反目成仇了。它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我横竖就这样了。可是在我对它翻脸之后我的数学马上考了个很高的分数。真的很高,离满分都不远了。

                        那天去讲台上拿试卷的情形我还记得很清楚。厚厚的一叠试卷,最上面的是分数最高的,越往下分数越低。我习惯性地从中间翻开往后找,结果找到只剩几张试卷了也没看见我的。于是我想这就是数学对我的报复。当时我在祈祷我不能是最后一名我一定不能是最后一名。果然最后一张不是我的。而问题在于我的试卷在哪儿呢?正当我在纳闷的时候我看见我的名字光明正大地出现在最上面一张试卷上。

                        原来数学是个欺软怕硬的家伙。

                        数学带来的喜悦一直延续到下午测验一百米短跑冲刺的一刹那。因为在那一刹那我把脚给扭了。在脚踝传来巨痛的时候我耳边传来清晰的“咔嚓”的声音。于是我吓得六神无主,心想:断了断了肯定断了。结果当我在跑道边坐下来的时候我发现操场边有个小孩把树枝折得“咔嚓咔嚓”响。

                        我坐在跑道边上不能动弹,那模样不是一般的傻。我想我注定还是要倒霉的。而这时老师宣布后天测验三千米长跑。我听了之后差点吐血。不过老师马上回过头来对我说:当然你是不用跑的。

                        我一下子又高兴了。我像是塞翁一样看着自己心爱的马儿跑了之后几个月它居然拖儿带女屁颠屁颠地跑回来了。

                        我想我是个幸运的天才。我真是个幸运的天才,我要不是个幸运的天才那简直是笑话。

                        6

                        学校的老师实在太过分了,平安夜居然用来考试。坐在教室里做英语试卷的时候我在想家里会不会有人想起把我千辛万苦布置好的圣诞树搬到大门口去。我在想我亲爱的爸爸妈妈会不会忘记给我买礼物。我在想我们家没有烟囱圣诞老人怎么爬进来怎么能在我的床尾挂上心爱的玩具。我在想也许圣诞老人可以从空调的排气孔爬进来。我在想今天很冷云层很厚这个南方的暖城会不会破天荒地下一次雪,那我就不用拿着喷雾雪花到处制造气氛了。我在想我家楼下的饭馆里会不会摆出热气腾腾的烧鹅,玻璃窗外会不会有一个小女孩在擦完三根火柴之后就被冻死了。

                        我把我所想到的一切写进了英语作文里,后来老师给了我一个满分。

                        回家的路上我看到满街都是“圣诞快乐”的字样,成千上万的小孩子在街上疯跑,每个司机都笑眯眯地减缓车速。孩子们都穿得很厚,像一个个的胖雪人。

                        在我家楼下我看到一个男人正在笨拙地把小天使往圣诞树上挂。等他弄好之后我发现他把绳子系在小天使的脖子上了。很明显:小天使被吊死了。我很想走过去把小天使救下来,但最后我还是没有行动。

                        因为我想快点快点快点回家。

                        平安夜我睡得很安稳,因为我相信圣诞老人一定会从空调的排气孔里爬进来。为了以防万一我还特意开了一扇窗户。

                        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床尾放着个大盒子,包装得极为漂亮。于是我拿过来就拆,一边拆我一边想会不会是我向往已久的一千块的大拼图呢?结果当盒子被打开之后三本厚得足够砸死人的题库触目惊心地掉了出来。

                        我为此生了一上午的气。我独自在九鼎百货的大门口坐了一上午,吃掉了整整三桶冰激凌共重1.5公斤。吃完之后我的心情就好了,起来拍拍屁股就tomorrow is another day了。是谁说过:把痛苦溺死在食物中。


                      15楼2008-01-11 17:25
                      回复
                        回到家我就看到了妈妈给我买的直排轮安静地放在我的旧滑板旁边。

                          7

                          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十二月就要过去的时候,我最终还是感冒了。一天用掉三卷手纸的滋味不太好受。于是我想:明年也就是明天我要穿厚一点的毛衣,厚一点再厚一点,不要感冒


                        16楼2008-01-11 17:33
                        回复
                          他妈的这是怎么了。

                            11

                            当刺眼的阳光像一柄匕首一般划开我沉重的眼帘,时钟不紧不慢地敲了十二下。我的头像要裂成两半,在这种疼痛之下,我的记忆模糊不堪,像一摊快要蒸发掉的水渍一样。

                            我抱着我熟悉的枕头,盖着我熟悉的被单,我现在躺在家里面。也许是洛神把我送回来的,也许是我自己回来的,谁知道呢?

                            我走进客厅,在崇明身边坐下来,我问他,你喜欢洛神是不是?

                            崇明不说话。

                            我也无话可说了。我开始觉得洛神像一株诡异而华美的植物,身旁弥漫着带毒的紫气。

                            我陪崇明一直坐到了晚上,然后我们又睡了。似乎沉睡是一种很好的逃避方式,我们都在使用。

                            12

                            洛神消失了,叶展消失了,没有身影,没有电话,彻彻底底的人间蒸发。崇明也一直闭门不出,除了我以外,在别人眼里,他也消失了。

                            我依然上课,依然考试,没什么不一样。

                            一个星期之后,我和崇明再一次看到了叶展,当时我们清楚地看到:他在飞。

                            我劝了崇明很久,反反复复地说着“我们是一起到死的朋友”之类的话。当最后我准备放弃,指着他骂“你他妈的就这么一直睡吧”的时候,崇明从床上坐起来说,走吧,去找叶展。

                            就在我们走到叶展家楼下的时候,我们就看到了叶展从阳台上坠下来。

                            然后就是西红柿摔到地面上的声响。

                            再然后就是刹车声,尖叫声,以及千千万万种复杂的声音。

                            叶展静静地躺在干净的水泥路面上。我看到了他苍白而冷峻的面容,他柔软的头发,他拨动吉他的修长的手指,以及,从他身下不断渗出来的血。

                            那一瞬间血光冲天,弥漫了整个城市。

                            他就像是从水泥地面长出来的一朵啼血的玫瑰,凄艳而高傲。

                            一记重锤打在我的胸口,我无力地靠在墙上,身子贴着墙壁下滑,整个慌乱的街开始在眼前晃荡不止。

                            在模糊晃荡的天光当中,我看到崇明用力地挥舞着胳膊,撕心裂肺地喊:叶展,你真他妈的笨蛋!!

                            13

                            叶展的葬礼很冷清,只有麻雀两三只。我们无法联络到叶展的亲人,只知道他的父母住在北方。他们现在还以为自己的儿子正快乐地活在这个世上,活在南方那个不下雪的城市里。

                            我将那把金色的吉他和叶展的骨灰一起下葬了,我想,叶展死了之后也是离不了音乐的。我想他可以在天堂里为那些纯洁的小天使们唱歌了,和她们一起跳舞了。

                            墓碑上照片里的叶展依旧苍白而冷峻,目光依然闪烁着吸引人的蓝色光芒。

                            然而从始至终,洛神都没有出现。我没有理由怪她,在这个爱情速朽的年代,她没有义务来承担这份悲痛。

                            她依旧可以和这个城市里千千万万的年轻人恋爱、狂欢。叶展对于她、对于这个城市而言,就像是雨后的一道彩虹。当彩虹出现的时候,人们停下来欣赏、赞叹;当迷人的色彩最终散去的时候,人们又重新步履匆匆地开始追逐风中猎猎作响的欲望旗帜,没有人回首没有人驻足。

                            我和崇明去叶展家收拾留下来的东西,当我打开门的时候,我看见崇明蹲下去哭了。

                            屋子每一面墙壁都用红漆写满了:

                            崇明,对不起!昂维,对不起!

                            我一个人走进屋子收拾东西,我在叶展桌子上看到了他最后的笔迹:崇明,昂维,原谅我,我在天堂祝福你们。

                            我的眼泪最终流了下来。

                            叶展的死像一片温柔的颜色,像一个童话里最美好的幻觉,像黑白电影里模糊的背景音乐,四面八方包围我和崇明。我们开始用大量的时间去怀念。我们像是沿着记忆河流回游产卵的鱼,最后的挣扎总会让我们精疲力竭。

                            电台又多了个写稿的好手,木棉天堂又出现了新的金牌DJ,金牌乐手。


                          21楼2008-01-11 17:52
                          回复
                            我,崇明,叶展,我们开始被这个城市遗忘。

                              14

                              母亲又升职了。我不知道这是她的第几次升职,也不知道她究竟要升到多高的位置,我只知道她兴奋地对我说你又要转学了。我将去那个春天也会下雪的北方城市。

                              我提着一些衣服和一大箱子书和CD站到了门口。我对崇明说,你得好好活着。

                              崇明拍拍我的肩膀说,放心,只要我还能写出东西来,我就会好好地活着。

                              我说,放屁,你给我听好了,就是你写不出东西了,你也得给我好好地活着。

                              说完我转身,义无返顾地走了。

                              飞机起飞时加速的眩晕让我很难受。我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个我深爱并将我遗忘的都市渐渐消失。

                              15

                              新的学校让我更加沉默,更加孤独,孤独地看着时光从头顶飞过,投下深邃而寂寞的暗影。

                              顶尖的成绩和黑暗阴郁的性格让我成为同学和老师眼中的异数。我不屑与那些成绩与我不相上下的人说话。因为我不想成为一个开口硫酸闭口查理定律的笨蛋。

                              于是我更加依恋我的笔,更依恋我深爱的文字。但我那些精致凄艳的午夜灵感却被学校晚上的熄灯制度全部封杀。我每晚坐在黑暗中,感受着自己的手指握笔的快乐,但手指的灵性一点一点流失,终于有一天,灵感再也不肯降临,我知道,我的手死掉了。

                              于是我发疯地看书。我带来的书全部堆在床上。很可笑,这个全国有名的学校寝室里竟然没有书架。不过,和书睡在一起的感觉不算太坏。

                              这些书有很多是崇明喜欢的诗集,里面的空白处写满了崇明突然闪现的灵感。

                              我给崇明写了很多的信,可是他一封也没有回,只有洛神的一封信,信中说:她和崇明恋爱了。

                              这儿的生活像是一潭散发腥味的污泥。沉闷,恶心,浑浊,压抑,像是头顶扣了个烂西瓜。每个人都像是丑陋的软体动物,贴在泥上向前爬行,为一场无意义却有价值的赛跑你争我夺,弄出沉闷而黏腻的声音,像水牛把蹄从污泥中拔出来的声音一样。

                              时间像猫爪落地一般无声无息地不停转动,花开了又谢,窗开了又关,春夏秋冬一次又一次涅乙惶焯斐ご螅惶焯毂淅希崭匆蝗盏厣舜罕铩

                              当我最终拿到那所著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我妈很是高兴。我知道,我应该回到南方那个不下雪的城市去。

                              16

                              我再一次走在了这条街上,这条我熟悉而深深依恋的繁华长街。两边是美丽的法国梧桐,每片叶子都像是飞扬的绿色手掌,向我问候。

                              我拖着沉重的行李站在了崇明的门口。我想象着他阔别整整一年的苍白的面孔,惊讶的神情,凌乱的房间。我敲开了门,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太开了门,我看到了整洁的房间,接着看到了崇明。

                              崇明的遗像挂在墙上,笑容清澈可是落寂。

                              崇明是吃安眠药死的,他死的时候脸上都是安静的笑容。老太太对我说。我孙子总是一个安静的人。

                              我问,崇明为什么要自杀。老太太轻轻地摇头。

                              那一瞬间我眼前飘过洛神蓝色的瞳孔,妖艳的蓝色光芒让我感到眩晕。

                              17

                              我真的该走了。这个城市没什么值得我留恋了。我看到路上行色匆匆的人们,我觉得他们都有自己的方向,而我一个人迷失在这个水泥森林里。我知道当人们散去之后,我就只剩下一个人了,这是座空城。

                              我真的该走了。我应该去北方了,我应该做一个戴着围巾和宽边眼镜的徐志摩一般的行吟诗人了,应该做一个浪漫的大学生了,我应该开始准备继承母亲的事业了。

                              我最后一次徘徊在这条街上,我原地打转像是钟面上寂寞的指针。

                              我坐在行李箱上看着眼前匆匆的人流。我坐在这里看时间流过。

                              我又想起了朴树的歌.


                            22楼2008-01-11 17:53
                            回复
                              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幸运的是我,曾陪他们开放。

                                耀眼的霓虹又升起来,千千万万的年轻人又开始像萤火虫一样在街上飘荡,隐隐发出蓝色的光。他们比我以前还要年轻,穿得更加另类。我真的老了,我从十八岁就开始老了。

                                我想起木棉天堂,我朝街对面望过去,却找不到熟悉的金字招牌,原来的地方挂着一块很大的蓝色荧幕,上面写着“北极尖叫”。

                                18

                                第二天早上,我收拾好东西离开这个城市。当我走过那座尖顶教堂的时候,我看到了穿婚纱的洛神。她正踮起脚尖吻身边的金发丈夫。她很端庄,也很幸福,她不再是我所熟悉的那个抹着蓝色唇膏的黑天鹅般的女人了。她是妩媚而温柔的新娘子。

                                钟声敲响,鸽子飞起来,我听到人们的祝福。

                                19

                                飞机升空的一刹那,我听到了叶展熟悉的歌声:

                                我在天堂向你俯身凝望

                                就像你凝望我一样略带忧伤

                                我在九泉向你抬头仰望

                                就像你站在旷野之上

                                仰望你曾经圣洁的理想

                                总有一天我会回来

                                带回满身木棉与紫荆的清香

                                带回我们闪闪亮亮的时光

                                然后告诉你

                                我已找到天堂

                                接着我看到了叶展和崇明苍白的脸,然后一瞬间又全部消失干净,只剩下一种叫失重的感觉排山倒海。

                                我想起了我的崇明,我的叶展,我的洛神,我的木棉天堂,我写过的美丽小说,我做过的电台节目,我丢失的午夜灵感,我死掉的手指,我生命中的灼灼桃花,我生命中的阳春白雪。你们在哪儿啊……

                                一滴眼泪掉下来,整个城市开始沦陷。


                              23楼2008-01-11 17:5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