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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井观天的幸福――读苏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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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过,写字的人内心都是流离失所的。安妮是将自己放逐,而苏童更彻底,他是逃亡。由贫穷向富足逃亡,由历史向现实逃亡,由枫杨树故乡向现在水泥森林逃亡。因沉没而逃亡,因逃亡而流浪,因流浪而回归,但回归之路已断绝、迷失,那么只能继续流浪,流浪标志着无处安身,无家可归。

  我的枫杨树老家沉没多年

  我们逃亡到此

  便是流浪的黑鱼

  回归的路途永远迷失

  可是苏童笔下的逃亡却往往形成一个环,扣成一个死结。经过支离破碎的挣扎然而永远也敌不过宿命翻云覆雨的巨大手掌,于是回到最初,至少是与最初相似的状态。比如《离婚指南》中的杨泊,比如《米》,比如《红粉》。一切都像是众神操纵的命运转轮,一旦启动,无可更改,无法停止。

  而苏童叙述的激情不过是装饰在颓败故园上的迷离的花朵,表面的华丽与喧嚣下面,掩藏了太多的绝望。

  可是,即使苏童停顿下拉之后,他也认为自己永远是个异乡客,无法融入周围的生活,于是他用拒绝的姿态站里于苍穹之下旷野之上。

  我们一家现在居住的城市就是当年小女人环子逃亡的终点,这座城市距离我的枫杨树故乡有九百里路。我从十七八岁起就喜欢对这座城市的朋友们说,“我是外乡人”。

  我讲述的其实就是逃亡的故事。逃亡就这样早早地发生了,逃亡就这样早早地开始了。

  我想以我的祖父陈宝年的死亡给我的家族献上一只硕大的花篮。我马上将提起这只花篮走出去,从深夜的街道走过,走过你们的窗户。你们如果打开窗户,会看到我的影子投在这座城市里,飘飘荡荡。

  谁能说出那是个什么影子?

  那是寂寞而忧伤的影子,注定摇晃着我的一生。


27楼2008-01-14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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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我正亮着一双眼睛在上海书城里逛。看到刘亮程的名字的时候我兴奋得很,可随即就变成了沮丧。是真的沮丧,因为我的旅行包已经装得满满的,连再放进一本书都很困难,而且手上又拿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所以我在不断把书抽出来,翻翻之后又放回去的思考中决定暂时不买。

      后来在地铁站的“季风”书店我还专门找了一下,可惜电脑坏了,不能查书,于是我自己找,结果我从季风出来的时候两手空空。走到半路的时候,同伴李飞碰碰我的胳膊,说刚才放在“值得关注”书架上的《一个人的村庄》挺好的。当时我望着李飞的感觉是我想吐血。

      从上海飞回来之后我又去逛书店,结果看到它乖乖地呆在“新书出炉”的书架上。我当时的感觉很开心,简直想拍着手儿笑。

      看到一本书和看一本书的感觉绝对是不一样的。看到《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我快乐得要命,看《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我感到一股淡得不着痕迹的悲伤无边无际地蔓延,同时感到自己真的是碌碌无为并且无所事事。

      我总是喜欢读一些和自己的生活比较贴近的文章,可是刘亮程的书是个例外。我是个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对农村最大的印象就是大片大片的田野以及田野上七零八落的牲口。可是刘亮程却将他居住的村庄写出了世外桃源的味道,甚至有点伊甸园的味道。人和动物可以那么和谐且相通地住在一起。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

      刘亮程心满意足地坐在空旷的田野上,平和地看着季节年复一年地走过村庄。草长莺飞。他像个旁观的哲学家一样守着那片温暖的土地。他从来就不想离开他的村庄。

      我喜欢在同一个地方长久地生活下去——具体点说,是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如果这间房子结实,我就不挪窝地住一辈子。

      就跟那首歌一样:

      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

      记得原来我对村庄并没有很好的印象。高一的时候我和小A心血来潮去农村住了三天,那三天之内,我记得每天晚上的蚊子像是一队轰炸机,每天白天我总会不断地在路上碰见对我横眉冷对的狗,小A告诉我要以相同的目光与狗对视不要害怕,每块田上牛和马的眼神总是涣散且漠然的,每次吃饭的时候都是女孩不上桌男孩坐桌上。

      可是刘亮程对自己的生活很满足,他总是自信而且快乐,一个微笑着仰望天空的知足的人。他从不怀疑自己生活在一个村庄里就碌碌无为,他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全部老了,我们全部离开了村庄,那么,我们干完的事,将是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的事情。

      他说草大概要用五年的时间才可以长满被人铲平踩实的院子,蛀虫要用八十年的时间把木梁蛀空,风四十年吹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的一块泥皮,蝼蚁大概用一千八百多年才能毁掉墙根。

      曾经从土里站起来,高出大地的这些土,终归又倒塌到泥土里。

      而不管有多大的风,刮平一道田埂也得一百年的工夫;人用旧扔掉的一只瓷碗,在土中埋三千年仍纹丝不变;而一根扎入土地的钢筋,带给土地的将是永久的刺痛。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消磨掉它。

      刘亮程说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

      那么,这些无法消磨掉的东西,就在这座村庄里站成了永恒,等到刘亮程老了,等到看他的书的我们都老了,村庄也老了,可这些事物不会老,它们会代表永恒的村庄一直这么默默地站着。

      可是刘亮程又是谦逊的,他不为自己的睿智而目空一切,他觉得自然伟大人类渺小。他说有时候不做人也挺好的,比如做一头驴,拉拉车,吃吃草,亢奋时叫两声,平静时就沉默,心怀驴胎。比如做条小虫子,在春花秋草间,无忧无虑地把自己短暂快乐的一生蹦完。比如做棵树,只要不开花,不是长得很直,便不会挨斧头。


    28楼2008-01-14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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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经是个爱笑爱说话的明亮的孩子,现在依然是。只是我多了一些时候会忽然感到一阵莫名的忧伤,于是我就在喧闹嬉笑的场合一下子一个人安静下来。我开始迫切地需要能够了解我甚至迁就我的朋友,我开始想要大把大把的温暖。

        从那个夜晚,我懂得了隐藏温暖——在凛冽的寒风中,身体中那点温暖正一步步退守到一个隐深的有时连我自己都难以找到的深远处——我把这点隐深的温暖节俭地用于此后多年的爱情和生活。

        一些认识我的人说我是个冷漠的人,走路的姿势寂寞,写字的样子更是寂寞,而我的脸上总是有些不敢让人接近的冷漠。其实不是的,我把仅有的温暖全给了我喜欢的小A、小许、小蓓、小杰子,还有那些爱我的朋友。

        我也曾经试着让每个人接受我,后来我发现做不到,当我做到一半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真的精疲力竭了。那好像是在初二吧,在我彻彻底底地在深夜一点抱着电话对一个女孩子控制不住哭出声之后,我就咬牙对自己说:该松手了。从那时候起我就学会了隐藏温暖,将我的温暖只给我喜欢的人。

        当一个人的岁月像荒野一样敞开时,他便无法照顾好自己了。

        直到三年后的今天,我才明白为什么当初那个敞开灵魂的小孩子会手足无措地掉下委屈的眼泪。

        现在我真心地去爱我的朋友们,我将我仅有的温暖留给他们,尽管我一天一天地感受到冷漠在我脸上刻下不可磨灭的痕迹。我希望有明媚的风,将我身体的每个缝隙都填满温暖的味道,融尽我所有结冰的骨骼。

        三十岁的我,似乎对这个冬天的来临漠不关心,却又好像一直在倾听落雪的声音,期待着又一场大雪悄无声息地覆盖村庄和田野。

        我真的期待有一场大雪可以覆盖整个大地。

        然后就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

        然后一切重新开始。

        在我流离失所的一个人的城市。


      30楼2008-01-1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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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彼得·潘是个可怜的孩子。

          在这篇文章写到一半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小许。那天晚上已经七点十五分了,大家都在上晚自习。我握着电话站在校门口的电话亭里,夜风吹过来,我闻到自己刚洗过的头发上有青草的香味。我对小许说我在给《彼得·潘》写书评呢。小许说为什么想到要写彼得呢?我说因为他是个让人恨也让人心疼的可怜的孩子。小许说你是第一个觉得彼得可怜的人。

          小许坚持认为彼得是个落拓的孩子,我不知道彼得什么地方让小许感到落拓,就正如小许弄不明白彼得什么地方让我感到可怜。

          小许说我是第一个给童话写书评的人。我对她说其实顾湘也给童话写书评,写《小王子》,也写《彼得·潘》。顾湘对《彼得·潘》的书评写得相当地好,我觉得自己现在又写《彼得·潘》是在干一件隔纸描红或者画蛇添足的笨事情。

          小许鼓励我说不是呀你和顾湘写的东西不一样呀。

          于是我也笑了,安慰自己:是呀,真的不一样呀,我们看的《彼得·潘》是两个版本,她说的温迪就是我说的文蒂,而且她看的版本好像比我的译得好一点。

          说完我们两个都笑了。我看到玻璃墙上自己的笑容格外明亮,像个快乐的小孩子。

          小郭啊,你真像个小孩子。小A这么对我说过,一草也这么对我说过。记得我一个人去上海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一草,我和他在路边等车。一草说:小郭呀,你真像个小孩子。于是我说我本来就是个孩子呀。一草笑眯眯地望着我:小郭我特喜欢你这一点,承认自己小,而不是像一般十六七岁的孩子一样扮成熟。

          是的,我看到过很多初中的孩子用成人的姿势难看地抽烟,我为他们心疼了。为什么要急急忙忙地长大呀,有一天你们会发现自己真的无法挽回地长大了,那你们想重新变小都不可能了啊。

          在一草说的时候我没有告诉他有段时间我是多么地不想长大。

          那是初三的时候,我对A说我不想继续长大了,一辈子上幼儿园多好呀。小A说:想想彼得吧,那个永远哀伤的孩子。

          听了小A的话之后我就开始希望自己快快长大,我要学会珍惜学会怎样去爱去宽容别人,因为我不希望像现在一样像彼得一样像个任性的小孩子一样乱发脾气让爱自己的人伤心。我不愿意看到爸爸妈妈老了,朋友们都牵着自己的孩子,小树苗都长成参天大树了,高山都被风削平了,大海也被沙填满了,而我依然是个长不大改不掉死不了的满口乳牙的没心没肺的小孩子。

          如果是那样的话,我想我是会哭的。

          彼得太爱自己了,他是天真而自私的。

          “岛上的孩子的数目时常变动,因为有的被杀,或者其他缘故,他们眼看就要长大的时候——这是不合乎规定的,彼得不允许他们长大,于是彼得就把他们饿瘦了,直至饿死。”

          “我虎莲是讲意气的”,美丽的公主说,“彼得·潘救了我的命,我就永远做他的好朋友,我绝不让海盗来伤害他。”

          这在虎莲公主一方,是处于感恩和礼貌,但在彼得看来,这是他应得的报答。于是,他往往居高临下地说,“很好,很好,彼得·潘说了”。

          每次他说“彼得·潘说了”的时候,就是让对方闭嘴。

          “彼得不允许孩子们的模样有一丁点像他。”

          一个太爱自己的人往往不知不觉地就伤害别人了。

          那天我问兔子我是不是一个可恨的人。兔子说从某个意义上说你是的。于是我问兔子为什么。兔子说你总是轻易地就对别人许诺一些事情。比如你答应送给我一只珍珠兔子答应给我你的文章答应教我插花,可是最后你什么也没做。

          我想告诉兔子我的打印机坏了而且电脑的屏幕烧了所以文章打不出来,我还想告诉她我的亲戚还没有把珍珠兔子送给我所以我也没有办法给她,我又想告诉她我原来学插花的那本书不知道弄到什么地方去了所以没有办法只凭一张嘴就教她。我还想告诉她很多东西,可想了想又嫌太麻烦,况且说了她也不一定就会信。于是作罢。


        32楼2008-01-1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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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固执地认定我将来的生活应该在上海。生活在别处就是我的美丽愿望。

            伟大的米兰·昆德拉。

            回顾上面的文字,我在极力宣扬一个人如果爱一个东西是不用长篇累牍地作解释的,但我却在这里喋喋不休。难道我不爱上海?嘿嘿,埃舍尔的怪圈。

            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上海写的。

            关于文字

            我妈说你要考经济系或者法律系免得将来挨饿受冻风吹日晒雨淋。其实她的潜台词是:你不要考中文系就好了。我妈多少懂一点文学,所以她知道文人的生活不会富裕,至少在物质生活上如此。而我妈又很爱我不愿我生活动荡不愿我离家太远,所以当我说我要考复旦的中文系的时候我们的分歧很大。最终的结果是我做出牺牲,而且很大。我放弃了我的中文系而改学理科,并且正在参加为全国化学大赛而组织的集训。家人期待着我的显山露水,而我觉得那毫无希望也毫无意义。

            我对随便哪种感觉的文字上手都很快。曾经我用一天的时间看完《第一次亲密接触》然后第二天就写出了两万多字类似的东西,把同学吓得目瞪口呆。尽管我认为那种东西几乎没有存在的价值,时光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它淹没得不留一丝痕迹。

            我把考试中得到满分的作文随便丢掉,却把老师说的毫无内涵的文章装订好放在抽屉里。我常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然后拿给同学看,然后他们感动得一塌糊涂。

            我喜欢上海我也喜欢文字,所以我喜欢上海的文字。

            当我写下上面的文字之后我才猛然意识到令我心动的那些精致的女子都是上海的姑娘,比如恩雅比如安妮宝贝比如许佳比如顾湘。

            我喜欢安妮宝贝和苏童的文章。因为两个人都有绝世华丽的想象力和冷艳张扬的文字。更多的时候我喜欢一本书是没有理由或者因为很奇怪的理由。比如我就很喜欢《我在梦见你》的书名,注意,我说的是喜欢书名。等我买回那本书的时候我又不想看书里到底写的是什么了。但还是很喜欢“我在梦见你”五个字。后来老师告诉我那是个病句。当时我就傻了,原来自己一直喜欢的是个病句哦!

            可能我看的小说多了所以我大脑构架场景的能力很强。很多时候当我看由小说改编的电影时我会想下一个镜头应该怎么拍,和导演一比高下。很是不自量力。

            我的梦想是将来能做广告,极具震撼力的那种,而不是什么牙好胃口就好之类的。小蓓也想做个广告人,但她似乎比我更为理想化。我还有很大的功利情绪在里面,我说我要用一个企业家的身分来经营艺术,而小蓓却说她要用一个艺术家的身分来经营企业。我说那你的公司肯定垮了,小蓓说垮就垮吧。

            那些小说中的画面常常在生活中浮现出来,比如苏童笔下的那口关于生死和宿命的井,比如安妮宝贝笔下的棉布长裙。我常常在想:其实人真正最完美的生活应该是在文字里的,活得像电影一样,活得像小说一样,最次也要活得像电视剧一样。

            虚幻的生活。

            安妮宝贝说:柏拉图是一场华丽的自慰。

            当我在草稿纸上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同学吓得要死。他问:你写来干什么的?我说:参加新概念。然后他就真地吓死了。

            生活在小说里面的人其实是最开心的,所有的结局都设定好了,沿着宿命的轨迹你只需无尽滑翔就好了,抗争是没有用的,所以只活不想,管它结尾是死亡还是永生,这似乎也是种人生的大境界。

            写小说的人也很快乐,生活中谁得罪了你,没关系,写进小说里好了,好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李碧华就这么“恶毒”。

            扮演上帝的滋味不错不错!

            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我的文字写的。

            关于流浪

            我一直认为流浪是一种大境界,不管是关于脚的还是关于心的。

            一直以来我很喜欢武侠小说中关于扶桑浪人的情节,不是哈日,而是敏感于浪人那两个字。


          35楼2008-01-1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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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那个时候起我知道没上大学不一定都会饿死。但我还是沿着父辈画好的轨迹朝复旦平稳挺进,同时心里很放心——有后路的生活总是快乐而放肆的。

              我曾经学过插花和陶艺,当初的目的也是为了将来不会饿死。

              但高中快节奏的生活把那段记忆冲得很淡很模糊。直到那天有个女生问我黑色的曼陀罗花代表什么意思,我脱口而出:代表不可预知的死亡和爱。她说你怎么知道那么多?于是我想起了自己曾经学过插花。

              我曾经可以很轻松地背出花的物语但当时觉得很没意思。如果送花的人和被送的人都不知道的话,那么白菊花也是可以在情人之间粉墨登场的。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一屋子人一边笑一边说我够恶毒。

              而现在当我努力地回忆那段笑声的时候它却变得很模糊,就像用橡皮擦过的铅笔画,只剩些斑驳的痕迹,低眉顺眼让人唏嘘。

              学陶艺是在看完《人鬼情未了》之后,目的是以后追女孩子多点夸耀的资本。

              我曾经有过一个陶器,很薄很薄的那种,代表我的最高水准。当然我的老师可以做得更薄。说“曾经”是因为我现在没有了。它碎掉了。

              像我曾经的生活。

              而我现在每天背着书包快快走,希望快点快点快点回家。

              我的生活曾经五彩斑斓,但它没能和我一起长大一起穿过时间缓缓向前。它在锁定的时间里看着我越走越远。

              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我的节目我的花儿我的陶器写的。

              关于什么

              还有什么没有说完那就算了吧。

              我现在每天很努力地学外语每天喝麦士威尔每天想上海想复旦想得心里隐隐作痛。

              我不知道这样的生活是不是一种幸福,如果是那就最好,如果不是,也没办法。

              至于我的生活在这里还是别处,我一百年前就忘了。


            37楼2008-01-1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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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王家卫的电影开始于17+N年前,其中N大于等于零。

                我现在17岁,数学老师说那个N的取值范围实在是不可理喻。

                其实没什么不可理喻的,用一句大家都明白的话来说就是:上辈子我爱王家卫的电影爱得要死,然后喝孟婆汤的时候我少喝了一口或者吐掉了一点,而那一点恰恰是用来消除我脑中关于王家卫的东西的,所以上辈子的喜好这辈子再接再厉。

                提到孟婆汤我想这又可以拍出一段类似王家卫风格的电影了。画面开始的时候一片漆黑,然后头顶一束光打下来,照着一个很沧桑的男人,他脸上的表情很平静或者说是麻木,然后低沉的画外音开始浮出来:我上辈子少喝了一口孟婆汤,所以这辈子我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记忆,它们令我的生活恍惚……

                很好很好,我想也许将来我可以做个大导演,像家卫一样。或者当个写剧本的,像李碧华一样的也不错。记得我刚看王家卫的电影的时候我暗暗地对自己说将来我要去为王家卫写剧本。后来知道原来王家卫拍电影是从来不用剧本的。笑。

                河的左岸

                有个男人叫左岸。他出现在我的潜意识里浮现在我的剧本上。

                左岸是个摇滚乐手也是个很有灵性的诗人。他有一头很有光泽的长发,明亮的眼睛和薄薄的嘴唇。

                左岸之所以叫左岸而不叫右岸是因为他偏激、愤怒、冲动、自负。左得很。

                就像曾经的我。

                很难想象十六七岁的孩子会符合上面四个词语。但有时候是会有奇迹或意外的。

                在《重庆森林》里王家卫就让金城武不停地吃凤梨罐头,不停地等待奇迹。

                十五岁的某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从容不迫地站起来打断老师的讲课,然后对他说这里的to不是不定式结构而是介词所以它后面不应该用动词原型。然后我骄傲地等待老师对我的表扬。结果我等来了一个奇迹,我比金城武幸运。我等来的是英语老师的一刹那尴尬至极和随后的不可压抑的愤怒。他一边在空气中漫无目的地挥动着手臂一边冲我吼:你给我坐下。我说:错的是你我为什么要坐下?然后一切变得不可收拾。

                最后他对我说:以后你别上我的课了。

                然后我对他说:我现在就可以不上你的课了。

                我记得我冲出教室的时候把门摔得震天响。

                然后我以外语满分的成绩从学校毕业。

                走的时候我对他说:我终于还是赢了。他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很疲惫,就像油灯熄灭前奋力地一晃。所谓的瞬间衰老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吧?

                我转身的时候听见他在背后小声地说:原来你一直没有明白,我以为你明白的……现在我十七岁了,站在成人世界的大门前向里面张望。我觉得当初的自己实在是太过年轻太过冲动太过骄傲太过盲目了。其实一切都不必要的,为了一个动词。

                美丽的错误。

                回望中的道路总是惊心动魄。我记得白岩松曾经这么说过。好了让我们回到左岸身上。

                他住在几平米的阁楼上,每个夜晚光着脚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晃。木质地板吱吱地响。

                “寂静的夜里并不黑/趁着首都光辉/开着窗缓慢地来回/忽然亮起的红灯/淹没我窥视/开着窗真理在徘徊。”

                他会站在窗前盯着外面阑珊的灯火呢喃:如果我可以飞翔可以不再忧伤……想到这儿就会戛然而止。如果……那么……的结构没有完整。因为左岸从来就没想过“那么”之后的事。那么我会怎么样那么我能怎么样?

                左岸的生活是一种单调的重复,有着王家卫的空虚和张爱玲的琐碎,像是翻来覆去的沙漏或者不断回放的电影。左岸对现实的生活采取的是一种回避的态度,像鸵鸟一样把头埋在沙子里然后大声唱歌:我看不见我看不见。

                左岸会想他的女朋友——曾经的女朋友。每天每时每分每秒想。


              38楼2008-01-14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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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层是一种挣扎 / 一层是一种蜕变 / 而在蓦然回首的痛楚里 / 频频出现的是你我的年华。”席慕容是个很会说教的人。

                  朋友是有的,但高中的朋友多少会令你有些尴尬。我们是朋友也是敌人。我们以为战胜了彼此就通向了罗马,而事实是全国皆兵,高手潜伏在不可知的远方。高考是一场全国性的悲壮战争,谁都知道。但我们真的无法把几万里之外的一个形同空气的学生当作自己的追击目标,距离让遍布全国的压迫感全部集中到自己的学校,其余的人对我们来说无关痛痒。很是掩耳盗铃。

                  所以我是个孤独的孩子。

                  不要告诉我高中生有着伟大的友谊,我有足够的勇气将你咬得体无完肤。友谊是我们的赌注,为了高考我们什么都可以扔出去。

                  我本来还不是这么悲观的,真正的失望是从我的笔记本接二连三不翼而飞之后,从我的参考书光明正大地出现在别人的桌子上之后,从我学会新的规则之后。

                  从那个微微变凉的秋天之后。秋天已经到了,冬天还会远吗?

                  你说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沙漠上守着天上的大月亮叫做孤独那我是同意的;如果你说站在喧哗的人群中却不知所措也是孤独那我也是同意的。但我要说的是后者不仅仅是孤独更是残忍的凌迟。

                  高中就是一场长达三年的凌迟,最后的最后大家同归于尽。

                  孤单的你伫立在茫茫的尘世中 / 聪明的孩子提着易碎的灯笼 / 潇洒的你将心事化尽尘缘中 / 孤独的孩子你是造物的恩宠。

                  星期五 我观望着这一婆娑

                  世界的翻天覆地,怀着无知

                  无觉的意识欣赏着

                  星期一到星期四,每天的跨度都是几年,而星期四到星期五却只有一年,高一到高二。我不知道是时间过得越来越慢还是我的生命开始变成一种毫无生气的停滞。不得而知。

                  我选的是理科,遵从父命,很有悲壮的色彩,因为我牺牲掉了自己的意志。其实我对文科的生活充满向往,那才是我理所当然的归属。理科生要有心如止水的修行,我还不够。我还惦记着外面花花世界的美丽与眩目,我是个贪恋红尘的人。小A是我的朋友,他在全家反对的情况下依然投奔文科去了。我很佩服他,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握历来就是一种壮举。而我不行。

                  中午的时候我会去找小A吃饭,听他给我讲他们的考试题目是写出《红楼梦》的背景。我一边幻想那本来就应该属于我的生活一边努力地寻找周围稀薄的空气维持呼吸。小A看着我的时候充满了可怜的神色,我默不作声。

                  理科生要拥有无与伦比的神经质而我还欠缺。我不会对飞过来的足球做出受力分析然后想象它的轨迹,我不会看见池塘里冒出气泡就研究那是空气还是甲烷,我也不会对楼房做出完美的对角线。我不会但我的同学会,这就是差距。

                  历史、政治课没有人会上了,老师在上面象征性地随便讲讲,我们在下面随便听听。每个人的手上都是一本理科资料,充满哲理的故事和悲壮的历史无法打动他们,理性的神经坚不可摧。我觉得这一切很没有道理,我望着老师的眼睛很虔诚,但他却没有与我呼应的激情。最后我只好放弃,人人做题的大环境让我放弃了历史和政治。有时候人是很容易妥协的。

                  星期六 文字从我的指尖以鲜血的

                  形式流出,我听到它们落到

                  纸上发出钻石般的声响

                  我爱上了文字,这是一个理科生不可饶恕的错误。学校图书馆的小说很少有人借,小说区域常常只有我一个人在转悠,而参考书之类的早就被翻得不成样子了。这是所重理轻文的学校。

                  重理轻文的学校里的一个理科生爱上了文学,这与天方夜谭一样不能让人相信。我是个理科生,我不需要多么敏锐的洞察力,我不需要多么漂亮的文笔,我只要学会分析两个球怎么相撞,金属掉在酸里会怎样冒气泡就可以了。看来我是出轨了。


                43楼2008-01-14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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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写点东西,但写出来的东西都有点阴冷潮湿的味道,像黑暗角落里长出的青苔。其实我希望自己写出来的东西能阳光灿烂朝气蓬勃,然而我做不到。我总是以一副无关痛痒麻木不仁的口气诉说我想要呈现的故事,尽管很多时候我是在讲自己。朋友说,你怎么讲到自己也是平静的语气好像在讲别人的故事一样?我说我也不知道。老师说,你要煽情一点再煽情一点,那才能感动别人。我说感动自己就好了为什么要感动别人。

                    我常常读安妮宝贝式的尖锐颓废的文字,一直读到它们把我刺得很痛,以此来证明自己并不麻木,所谓的以毒攻毒。

                    老师说你的那些比喻句不要用在作文里,我说好的;老师说这种开头和结尾的方式你要背下来,我说好的;老师说这个大作家的生辰年月你要背下来,我说好的,尽管我很茫然究竟重要的是作家的人还是作家的作品。

                    老师说得越多我越茫然,真是黑色的讽刺。

                    星期天 我老了,老得失去了

                    记忆与想象力,我感觉我是在

                    一刹那间就衰老的

                    有个网络写手说,我们都生活在习惯里,我们今天这样活着是因为我们昨天这样活着;而昨天这样活着是因为前天这样活着。弗洛伊德说:这是死之本能。

                    可我是活在光速里的,星期一我还在艰难地说我要那个红苹果,而星期六我就可以写出青苔一样的文字了。我不想这样飞速地生活飞速地变老,我希望时间用万分之一的速度缓缓流过,我希望看到一滴眼泪在慢镜头处理下坠落绽放出美丽颜色,然而拿遥控器的人始终把手指停在“快放”键上。

                    席慕容问:当生命的影像用快速放映之后,我们还有没有勇气再去继续眼前这用每分每秒缓慢地展现出来的旅程?我也在找答案并且找得很辛苦。

                    本来我以为我的生命已经够短了——一个星期,只有一个星期——现在我发现其实我的生命可以更短,五千字而已,五千字,我生命的全部。


                  44楼2008-01-14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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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蓓说完就转身走了,我说你看这太阳真够毒的,秋天恐怕不会来了吧?小蓓停了一下,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结果第二天就开始下雨,秋天连绵不绝的雨。降温降温降温降温。原来秋天迟早要来的。

                      我开始一个人的生活。我一个人打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乘车回家。我总是在想我是不是真的麻木。直到那天晚自习之后我在操场上碰见小蓓,结果我们擦肩而过,连彼此看都没看一眼。走过去之后我就蹲下哭了,原来两个人真的可以像陌生人一样,原来我并不麻木。

                      一个没有送出去的银色戒指,十五封厚厚的信,三百六十五顿午餐,电脑上数不清的文字,一瓶香水,一个钱包,一套日语教材,我为小蓓买过一星期的牛奶,小许为我抄过很厚的席慕容的诗。

                      我曾经的生活。

                      小蓓曾经对我说过,你可不可以好好地写写我,不是以往的夸张变形的我,而是真实的我。小许也说过,我想被你写进你的故事,我想看看。

                      现在我对着电脑屏幕说:小蓓、小许我终于把你们写进我的故事里了。说完之后一滴眼泪掉下来砸在键盘上,我在泪光中看到小蓓和小许在对我挥手,她们说你一个人要好好过好好过。

                      我是一个人。小蓓是一个人。小许是一个人。

                      我现在是一个人。


                    48楼2008-01-14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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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个偏爱乘车的人,就正如我是个喜欢走路的人一样。

                        车上总是有我所喜欢的人世的味道,不管是火车还是汽车,各种各样的人有着各种各样的表情与姿势。我喜欢坐在有着高高靠背的椅子上随着车上下颠簸,喜欢透过高大明亮的玻璃看外面这个繁衍生息的城市,看每个人匆匆奔走的方向,就像是在博物馆里看明亮的橱窗。

                        我喜欢在黄昏的时候坐在空荡荡的大巴士上,看窗外的淡蓝色天空一点一点逝去,逐渐沉淀出一些铅灰的颜色。空气中开始布满一粒一粒白色的斑点,像是很老很老的胶片电影的画面。然后亮起车灯,亮起万家灯火,霓虹从地面升起来,在整个城市间隐隐浮动。

                        北京的夜晚没有上海那么张扬,四合院透出的暖洋洋的灯火总会冲淡霓虹带来的冷漠与尖锐。

                        而我讨厌地铁与飞机,地铁和飞机上的人群总是给我异常冷漠的感觉,相同的表情,空洞的眼神,而我不习惯安静的环境,我是个习惯在阳光下幸福地流汗,流完汗倒在床上幸福地抽筋的人。健康的疲倦总可以给我生活的真实感,让我不至于感觉自己是个走钢索的人,在黑色的风中摇摇欲坠。让我逃开那些幻觉,让我可以真实地踩在大地上生活。

                        而春天却是个不喜欢幻觉的人。听人说过,写字的女子多是寂寞的,像是开在夜空的烟花,像是浮在水中的萤火。我收集了所有春天发过的文章,装在厚厚的档案袋里,我在那些文字中读出了她寂寞的疼痛。我不是个称职的男朋友,最起码我自己感觉不是,因为我没有像阳光一样融解春天掌纹中结冰的孤独。春天笔下的崇明是相当完美的,我觉得自己差得太远。所以我总是告诉春天我是不看书的,不看任何文章。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才会拿出春天写下的文字,透过字里行间看她寂寞的姿势,然后为我心爱的女子心疼。

                        我是真的心疼,为我的春天,为2001年我在北京最后的日子,如果不是发生奇迹的话,春天里过完春天的生日,夏天里过完我的生日,然后我就要启程回上海了。奇迹之所以称为奇迹就在于它不是经常发生的。我很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北方。南方。北京。上海。

                        爱可不可以投递,我可不可以飞檐走壁找到你?

                        南来北往的风,南来北往的人。

                        而我看见深藏在水中的离别渐渐浮出水面。

                        地铁。忽明忽灭的灯。

                        春天安静地靠在我的胸上,她的头发有着明媚的春天的味道,几缕头发滑进了我的衬衣领口。我们就那么站着,很平静的样子。而地铁一站一站仿佛开往永恒。

                        我真的希望地铁可以开往永恒。

                        而不是开往冬天。

                        那样我们就可以一直这么站着,没有悲欢,没有波澜,没有南北两处的分开,没有见鬼的北京户口,我们可以永远站成相互依偎的姿势,站到白发苍苍的样子。

                        8

                        我希望现在地铁可以开往永恒,那我和崇明就可以永远站成相互依偎的姿势。

                        我靠在崇明胸前,没有悲欢,周围的空气里是崇明身上干净的青草味道。崇明是个常常流汗的人,可他的身上永远有着青草的香味。我总会在他的味道中放下所有的悲喜,没有任何困难地安然入睡,睡得像个孩子。

                        我是个喜欢地铁的人,因为地铁总能激起黑色的穿堂而过的风,我喜欢风猎猎地迎面而过的感觉,那一刹那我总会感到宿命,还有生命中所有穿行而过的无常。

                        北京的晚上总有黑色而冰冷的风,我喜欢那种被风一点一点漫过皮肤的冰凉。

                        就像我拉琴的时候一样。我总是站得很孤傲的样子,然后我就可以感受雪峰融化而下的春水从指尖缓缓出来。

                        崇明在画图的时候总是喜欢我在他旁边拉琴,他说我的琴声可以给他带来灵感。崇明画图时的样子很认真,嘴唇紧紧抿着,眼神发亮,像一个认真做功课的小学生一样。我总是喜欢崇明脸上孩子气的表情,可是他总不承认自己像个孩子。


                      53楼2008-01-1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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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拉起春天的手,暗暗地用力握了握。

                          你看那棵榕树。春天指着操场的一边很轻地对我说。

                          看见了。我又握了一下春天的手。

                          我小的时候,如果我不开心,我就会跑过去抱着那棵老榕树,抱着它粗糙但是温柔的树干,我的眼泪就会大颗大颗地掉下来。小时候不开心就是不开心,开心就是开心。开心就笑,不开心就可以抱着老树流眼泪。不用掩饰什么,单纯的样子,就像我小时候额前清汤挂面般的刘海。很小的时候我的爷爷就死了,我是从照片上知道我爷爷的样子的。我总是觉得这棵老树就像我的爷爷,怀抱坚硬粗糙但非常温柔,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开始喜欢上被人拥抱的感觉,一直到现在。现在看到老树依然茂盛,我很开心。

                          老树顶着成千上万新绿的叶子,很茂盛的样子。我望着春天,春天的眼睛突然就变得很明亮,星星点点亮晶晶的样子,很漂亮。

                          老树下有一座石头做的滑梯,石面很光滑,反射出阳光的明媚和老树新鲜的叶子。我和春天坐在滑梯顶上,仰望蓝得没有一丝杂质的天空,像两个小孩子,托着下巴。

                          阳光从千千万万的绿叶间流淌下来,已经被洗涤出了清凉芬芳的味道。我眯起眼睛就看到阳光凝结在睫毛上闪烁的美丽颜色以及透过眼皮的一大片明亮的红,红得那么嘹亮。

                          我又拉起春天的手,再次地握了握。

                          10

                          春天,你在想什么?崇明低低的声音在唤我。崇明的声音总是干净而柔软的,而这是我所喜欢的声音,我最爱的男孩子在叫我的名字,一声一声。春天,春天,春天。

                          崇明,我在想你的小学是什么样子。

                          我的小学很小,教室是用木头搭的,我们常在教室的木头墙壁上刻下各种各样的东西。我们学校有一个土质的操场,我们常在那上面踢球。操场上总是有石块,地也不平,所以我总是很努力地保持身体的平衡,但球还是经常改变方向。学校门口有棵很大的梧桐树,可是它很奇怪,总是会在春天大片大片地掉叶子。我小时候很皮,老爱爬到树上,在高高的枝桠上坐着,仰望头顶蓝色的天空。春天你知道吗,我爸爸是不要我学上海话的,而我却悄悄地学会了。有一天我爸爸看到我和一个同学用上海话起劲地聊天,他就非常生气,我父亲希望我将来能生活在北京,就像他们年轻时生活过的一样。

                          那你就留在北京呀。我很认真地对崇明说。

                          春天,你真是个小孩子,很多事情是不能光凭脑子想的。崇明的声音中竟然没有一丝悲喜。

                          于是我就很想告诉崇明我的爸爸可以凭借他的人际关系解决这个问题。可是我知道崇明是个倔强的孩子,他永远只相信自己的能力,而不愿凭借他眼中很是肮脏的人际关系。他就像是个洁白无瑕的瓷器,完美,可是易碎。所以我张了张口,欲言又止。

                          崇明站起来,拉着我的手说:我们回家。

                          我忽然就很快乐,我们回家。回家。而不是我们一起回学校。我拉着崇明的手,走得很快乐。

                          我记得我们走了很多的路,穿过了很多条马路,经过了一个菜市场,看见了一大群鸽子,逗了一个可爱的小孩,路过了几个在门前洗衣服的慈祥老太太。我们走,走,走。

                          暮色回合,我牵着崇明的手。

                          在我拉起他的手时,我突然发现他的手腕空荡荡的,在我一阵恍惚之后,我知道了,原来他没有戴我送给他的手链。那一刻我是不快乐的,因为我已经习惯了看到崇明一抬手,手腕上就是一圈粉红色的温润。我望着崇明,他的笑容依然清澈而灿烂,眼睛像是一池透明的春冰,偶尔有鱼在其中一闪而过。

                          于是我没有作声,拉着崇明空荡荡的手继续走。

                          我看着自己纤细而略显苍白的手腕,依然是空荡荡的寂寞。我曾经告诉过崇明我想要一根手链,并且将手腕一直空着,等着崇明送我心爱的链子。我看过一个故事:有棵圣诞树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女孩子,于是他就悄悄但充满企盼地站着,等着那个女孩子给他挂满心爱的玩具。我想我也是一棵美丽的树,在春天里郁郁葱葱,等着崇明给我挂上那个心爱的礼物。


                        55楼2008-01-1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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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我让你失望了,我没有留在北京。我也让我爸爸妈妈失望了。我在你那儿留下了一件白衬衣,一堆CD,和一堆厚厚的建筑图册,留在你那里吧,都留在你那里吧,就像我留在你那儿你留在我这儿的整个大学时代。

                            春天我哭了。

                            最后说一声,我爱你。

                            崇明于离开北京前一天

                            14

                            崇明最终还是走了,无法挽留,就像太阳一定会掉到地平线下面去一样,而我不想做追日的夸父,因为我知道夸父最后死掉了,倒在路上,又累又渴。

                            太阳落下去了还是会照样升起,可是崇明呢?

                            在这个北京最后的夏天,我一天天看着崇明为留京的事奔走,有一天看着我最心爱的男孩子眼睛深陷下去,我的心微微地疼。

                            崇明总是告诉我:春天如果我不能留下来,你一定不要继续爱我,我们分隔南北,你不会快乐的,你要找个人去爱,然后幸福地生活,写你想写的文字,去你最想去的地方。不要再想我。

                            有很多次我都想对崇明说我可以跟你去上海,我是个写字的人,到哪儿写字都一样。可是崇明好像从来都没有想到过要我去上海。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这是崇明为了和我分手的借口。

                            走的前一天崇明到我家拿了几样他放在我家的东西。他说那些CD和书就留在你那里吧。我说好啊。崇明离开的时候我望着自己的房间想掉泪。那个桌上的魔方是我和崇明共同凑好的,那幅画框里镶着的是我的绿手印和崇明的蓝手印。在那台电脑前我和崇明玩游戏笑得很开心,而我在电脑前写作的时候,崇明伏在身边睡得像个孩子。

                            这个房间有太多崇明的气息,就像是阳光的味道,任我怎么洗也洗不掉。

                            崇明最终还是走了。

                            崇明的背影消失在街的转角,而我还是在校门口站着,头顶飞着大群寂寞的鸽子。

                            后来我买票进了月台,我沿着火车跑我想找到崇明。空气灼热,汗水从我的发梢滴下来。

                            火车开动了,我没看见他。

                            在火车最后的加速中,我看到崇明眩目的冰蓝色T恤和他贴在窗上泪流满面的脸从我眼前一晃而过。

                            我蹲下身来,泪水流了一地。

                            我想我真的应该好好地流一场眼泪。

                            15

                            这是上海冬天的第一场雪,我终于体会到了上海最寂寞的雪景所释放的孤独。

                            我现在是一个见习设计师,生活平淡而安稳。

                            我每天穿着笔挺的西服穿行于如织的人流,袖口上是一圈粉红的温润。

                            我依然从杂志上收集春天的文章,然后放进档案袋里。从春天的文章里我看到,她似乎有了个新的男朋友,手指上有了个简洁的铂金戒指。

                            在上海今年第一场大雪的时候,我在上海地铁书店里买到了春天的书,书名叫《崇明,我最后的激流岛》。

                            扉页上写着:献给我最爱的C。

                            16

                            北京仍然是一如既往的寒冷,我裹紧外套一个人走在北京宽阔的马路上。

                            在最新一期的一本上海建筑杂志上,我看到了一幅我极为熟悉的设计,作者的名字是崇明。

                            而建筑的名字是:春天。

                            一滴眼泪掉下来,打在我空荡荡的手腕上,在北京寒冷的风里迅速结成了冰。

                            像颗美丽的钻石。

                            就像我和崇明曾经看到过的一枚铂金戒指上的钻石一样。


                          59楼2008-01-1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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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个会在阴天里仰望天空的好孩子,我真的是个好孩子。

                              ——题记

                              1

                              这个世界上有种天气叫阴天,阴天里有种感受叫寂寞,阴天的寂寞里,总会有个听话的好孩子痴痴地仰望天空,那铅灰色的长满寂寞云朵的天空。

                              这是我的一篇没有完成的小说的开头。我是个不善于写小说的人,因为我从来不善于讲一个完整的故事,我写着写着就会下意识地扯到自己身上去,将自己的一切的一切全部扯出来,丢在阳光下供人欣赏或者唾弃。我总是不厌其烦地使用着“我是什么什么”、“我要怎么怎么”的句型,直到把自己掏空的一瞬间,虚脱感攫住了我,我方肯罢手。我就像是一个金黄色的橘子,努力剥掉自己光滑闪亮的外衣,执著地让别人看到我身体里面纤细复杂的白色经络一样。我想我具有祥林嫂的神经质,顽强且顽固。

                              顽强且顽固,但我仍然是个好孩子。

                              2

                              我想很多时候我需要一个空气温柔的阴天,我想我需要一条两边长满法国梧桐的寂寞长街,我想我需要一条漆黑但温润的柏油马路,我想我需要一个人牵着我的手在上面走,大走特走,一直走,一直走到天昏地暗,走到日月无光,走到高考会考月考统统消失不见,走到我把所有的悲伤丢得彻底干净,走到我变成一个真真正正完完全全的好孩子。

                              走到三生石上开满大朵大朵白色的蓝色的花,走到那个人说下辈子还要陪我。

                              可是,可是,可是什么叫梦想,什么叫现实,什么叫乌托邦,什么叫刀剑场。

                              所以我只有蹲在马路边上,双手抱着膝盖,看着梧桐树叶一片一片地纷乱下坠,掉在我脚边悄悄地死去,看着太阳画出山坡的轮廓,看着群岚暗淡暮色四合,看着空气里开始布满白色斑点,如同恍恍惚惚的老胶片电影。

                              如果天冷,将腿抱紧一点,这是个好姿势。

                              我一天一天习惯这个姿势,像个寂寞的乖孩子。

                              3

                              阴天 / 在不开灯的房间 / 当所有思绪都一点一点沉淀。

                              莫文蔚。她是个疯狂的女子,而我是个疯狂的孩子。

                              我知道一个十七岁的人不应该再叫自己孩子,因为杜拉斯说:十八岁,我们就已经老了。很多很多的人告诉我我应该长大应该成熟应该开始培养一个男生最终要成为男人的理智,可是我还是任性地把自己叫做孩子,我不想长大,就像彼得·潘一样,永远当一个小孩子,所以我沿着时光的脚印退回来,抱着膝盖蹲下来小声唱歌。我是个小孩子,大家不要欺负我。

                              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小声地唱歌,唱一些难唱却好听的歌。比如麦田守望者的《英雄》,比如王菲的《新房客》。别人不知道我在唱什么,可是我知道,这就够了,够我快乐的了。

                              可是,那天我去上学的时候,却听到前面的两个女生在说:知道吗,原来高二三班的那个郭敬明爱唱卡拉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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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告诉别人我讨厌晴天,讨厌眩目的阳光,因为每个人都在狼狈地流汗,空气的味道像发霉的饼干。

                              我告诉别人我喜欢阴天,喜欢风吹起我刚洗过的健康的头发,喜欢均匀柔和的白色天光从天幕渐渐浸染下来。

                              其实一切都反了。

                              事实上我害怕阴天里那股阴冷的味道,因为我的激情会被屋外不痛不痒病怏怏的天气吸收殆尽,阴天像是块吸收生气的超级大海绵。

                              我喜欢阳光明媚的日子,阳光照在皮肤上热辣辣的感觉异常清晰,我可以一边挥动羽毛球拍一边幸福地流汗。这是所谓的平凡的幸福吗?我不知道。我只记得海子,就是那个在黑夜中独自高唱他的黑色夜歌的诗人也说过:我想有栋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我小心翼翼地守护着自己内心深处的愿望,像守护着一个布满裂痕的水晶杯子。我总是将自己真实的思想掩藏在深深的水里,所以朋友说很多时候我的话不能全信。小A说他发现我在说“好,没关系”的时候其实心里很难过。


                            60楼2008-01-1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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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我最初告诉过朋友我不快乐,可是他们觉得不可思议。他们说如果一个被父母宠爱得连扫帚都不提一下的孩子,一个成绩好得过头的孩子,一个有着大把朋友的孩子,一个有着一大书架小说和一大衣柜衣服的孩子如果说他不快乐那么他就是不知足。

                                甚至还有人说:如果郭敬明不快乐,那么除非雷峰塔倒西湖水干。

                                我不是个喜欢破坏风景名胜的人,既然这样的话都来了,那我只好说:刚才我说假话呢,其实我很快乐。

                                我每天都在笑,一直笑到每个人都满意地说:你看我说你是快乐的吧。

                                直到那天小A对我说:你不快乐。

                                于是我的眼泪掉下来。

                                我一直很喜欢一个寓言故事,我逢人就说,你一定听过,可我还是要说。如果一只野兽受了伤,它可以找一个山洞躲起来,一边舔舐自己的伤口一边咬牙坚持。可是一旦被嘘寒问暖,它就受不了了。

                                如果一个小孩摔疼了,没人看见,他会自己站起来拍拍膝盖。可是一旦心疼自己的人来了,眼泪就会大颗大颗地掉下来。

                                那个喜欢在阴天里仰望灰色天空的小孩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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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很多个夜里,我都想好好地流一场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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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再讲一个故事吧,有一群羊在山坡上吃草,突然一辆汽车开过来,于是所有的羊都抬起头来看车子,于是那只低头继续吃草的羊,就显得格外的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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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阴天散开来,一片树叶掉下来,一座秋天塌下来。

                                有个小孩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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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常常做一个梦,梦中我要乘地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取回一样东西,而最终当我走出车厢的时候,发现地铁站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头顶明明暗暗的灯光。

                                我回不去了。

                                我想我骨子里是讨厌地铁的。我甚至有些害怕列车从远处呼啸过来时带起的风,那种穿堂而过的黑色的风,阴冷且粘腻,将我的肌肤一寸一寸侵蚀。地铁驶进黑暗的时候我总会想到这趟列车开往黄泉。我不喜欢地铁上的人,每张脸孔冷漠并且模糊,每个人都下意识地站成一种防范姿势。我甚至感觉如果有个人死在地铁上,大家真的只会往旁边挪一下,为死者空出点地方而已。

                                所以我讨厌那个梦。

                                可是我频繁地被它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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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菲唱从头到尾再数一回生病了要喝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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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唱我是个好孩子我要天天向上哪怕霹雳闪电哪怕狂风地震。

                                可是上帝丢给我一个阴天,在这种不温不火的天气里我只想裹紧被子说:我要好好睡一觉。

                                2001年的元宵节晚上我坐在灯火通明的教室里做一本很厚的数学习题集。我一边想着椭圆的焦点究竟会落在哪条坐标轴上一边想母亲会不会将我挂在门口的大红灯笼再次点亮。

                                窗外偶尔响起烟花炸裂夜空的声音,寂寞而空旷。漆黑的天空盛开大朵大朵的烟花,异常美丽。

                                晚自习下课,我和小杰子回家,到家门口的时候我们发现马路对面有人放焰火,于是我们停下来看。后来周围很多人都停下来看,于是我转过头来看他们,看这些忙碌了一年并且又要开始重新忙碌一年的人们,结果我看到了成千上万的烟花,明明灭灭。

                                在小杰子的眼睛里面,在每个人的眼睛里面。

                                那一刻我确定自己不是寂寞的,我是个幸福快乐的好孩子。

                                原来要让我快乐是如此的简单,简单到让人想笑,让我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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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2月8日,又是一个阴天。昨天下过一场雨,我想那应该是这个冬天的最后一场雨了。

                                羽毛球场的地面有些积水,可是我还是不知疲倦地在那里挥舞球拍,尽管我的手臂已经很是酸痛了。地面很滑,我摔了两个跟斗,掌心擦破了一层皮。


                              61楼2008-01-14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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