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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陌上观花】鬼娃杀手,818国内外几起青少年犯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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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案发生后,20多辆警车立即封锁了学校现场,学校也立即令五年级以下学生暂时停课回家,而6年级的学生则被告知留在班级中接受情况调查,校园周边居民和闻知凶案消息的学生家长全都沉浸在一片惊愕和悲哀之中。
佐世保警署将嫌犯“女孩A”带往警署审问。在警署中,“女孩A”全盘承认了自己杀害怜美的全过程,她不停地抹着眼泪称:“我做了一件坏事。”
警方调查后称,“女孩A”在接受佐世保警署调查时表示:她与被杀的女孩在网上发文留言时产生了冲突,因而动了杀机,才将她叫出来杀害的。
警方检查了受害者和女孩A的电邮及手机信息。发现两名女生都拥有个人网页,并且喜欢互相传递电邮和手机短讯,四月的时候,女孩A和受害者及另一个女孩,开始在非公开的聊天室、 留言板互换留言,且在聊天室聊天。五月中旬以后,女孩A剪了新发型并在个人网页上发表相关消息,受害女孩怜美之后在自己的留言板多次留言说女孩A的新发型不好看,并言及体重、姿容问题,女孩A心中大为不快。
女孩A对警方说:“我不觉得她(怜美)写在我网站上的东西有趣,所以我叫她出来(教室),我想杀死她。”
根据女孩A的同学称两个女孩最近还曾在一次校内体育活动中大打出手过。
这起残忍的11岁女生割喉案震惊了整个日本社会,根据日本法律,14岁以下的少年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受《少年法》所管,因此,“女孩A”将不会遭到成人法庭的起诉。
据当地教育部门官员称,自这起凶案发生后,当地学校将向学生们提供心理咨询。
佐世保教育委员会负责人说:“如果需要,医生们和学校心理顾问将向学生们提供任何必需的心理咨询和帮助。”


20楼2013-12-24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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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说说另一起日本少年犯案杀人事件
      宗元骏高空坠落死亡事件


    22楼2013-12-24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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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发生在日本南部长崎县一条购物街的多层停车场内。
      2003年7月1日。当晚7时左右,长崎市的公司职员宗元毅夫妇带着4岁儿子宗元骏到一家电气商店购物。
      来到电气商店后夫妻俩在店内购物,嘱咐儿子宗元骏在店内的游戏区玩耍。
      20分钟后宗元毅夫妇采购结束,可是寻找儿子宗元骏却不见踪影,宗元毅夫妇只得报警。
      这个4岁的小男孩宗元骏的全裸尸体于次日上午,被发现在离商场大约4公里外的一个立体停车场旁的地面上,警方解剖发现他是由高处落地死亡,显然这个孩子是被人从高楼扔下来的。
      法医鉴定儿童死亡时间在失踪后4小时之内。


      23楼2013-12-24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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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还是来说个短的吧,还是日本的。
          有本事你就找到我——京都巴拉卡拉瓦盔面罩杀人案


        25楼2013-12-24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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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起凶案再次震惊日本全国,日本所有的报纸和电视台都对此案进行了最详细的报道和分析。他们把这起凶杀案与两年前发生的另一起凶杀案进行了对比和分析,从而发现两起案件有着惊人相似之处:手段同样凶残;纸条的内容如出一辙,向警方挑衅,表示厌恶学校;就连纸条上留下的文字也非常相似。
           非常巧的是,这起凶杀案正好发生在日本警视厅新犯罪报告出台之后一个星期。日本警视厅的这份报告称,日本青少年暴力犯罪正呈可怕的上升趋势,在当年的头11个月时间里,尽管日本青少年的总体犯罪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9.8%,但暴力犯罪,诸如谋杀、强奸、抢劫案却上升了0.8%。日本的青少年心理学专家认为,造成这种情况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日本青少年跟社会和公众接触交流有困难,特别是那些正在上学、面临着沉重压力的青少年。一位日本心理学教授沉重地说: “这些少年杀手是想通过谋杀来证实,他们自己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27楼2013-12-24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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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给大家讲讲日本非常著名的一个少年犯案事件。
              酒鬼蔷薇圣斗事件
              这个案件很著名,度娘和其他百科对这个案件都有非常详细的介绍。内容基本雷同,我就不重新码字给大家看了,把度娘和其他百科的内容直接搬过来吧,希望别介意哦。。
              O(∩_∩)O~~~


            28楼2013-12-24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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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鬼蔷薇圣斗事件
                也称神户儿童连续杀害事件。
                是1997年在日本兵库县神户市须磨区所发生的连续杀人事件。在此事件中共有2人死亡,3人重伤,被杀害者皆为小学生,犯人的行为血腥残忍,进行包括分尸、破坏尸体、寄送挑战信等凶残犯行,最后逮捕的凶手竟是一名仅14岁的少年,更是冲击了整个日本社会。
                这起事件也对部分人造成不良影响,有些人认为犯下罪行的少年长相俊美,因此成立了匿名的大型留言板,甚至出现凶手的爱好者。也因为这起事件,日本进行与少年犯罪事件相关的法令修正,并且在媒体上加强对预防少年犯罪的宣导。


              29楼2013-12-24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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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鬼蔷薇圣斗”是一位日本神户市14岁学生,犯行后所用的自称,该名少年在1997年3月至5月间,杀害一名11岁男童和一名10岁女童。这起事件因日本传媒报道错误,所以又被称作“鬼蔷薇”。由于日本司法程序严禁明确揭露少年犯的身份,少年的真实姓名没有被传媒公开。在日本的法律文件上,他被称作“少年A”。但在日本最大讨论区2CH上曾有人公布少年A的姓名(姓名:东真一郎;出生日期:1982年7月7日),不过其真实度有待考察。2005年,周刊新潮报道了含有少年脸部的相片。


                30楼2013-12-24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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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起案件是由三个事件构成。但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被认为是第三事件。
                    由于第三事件类似“剧场型杀人”的特殊犯罪手法,以及媒体的大幅报道,因此引起全日本民众的关注。
                   第一事件
                    1997年2月10日,下午4点半左右,在日本神户市的街道上,两名国小女童被少年A从后用槌子攻击,其中一人重伤。 女童在当时目击犯人穿着西装外套,手持学生用的书包。知道了这件事情的父亲,向少年A当时就读的国中要求提供学生的照片,以让女儿指认犯人。但学校却透过警察拒绝了这项要求,于是该父亲向警察提出被害报告后,再度要求指认学生的照片,结果还是无法获得答应。
                   第二事件
                    3月16日,中午12点25分,神户市的少年A向国小女童(山下彩花)询问厕所的位置,在女童带领他到学校的厕所时,少年A对女童说“把脸转过来吧,我要谢谢你”,随即用铁锤攻击女童之后逃逸。之后女童被送往医院,在3月27日因为脑挫伤而死亡。
                    中午12点35分左右,少年A在逃离案发现场约200米外,被另一名同校的国小女童看见,少年A使用小刀(刀刃长13厘米)刺向目击女童的腹部,女童负伤2个星期才痊愈。
                   第三事件
                    5月24日,下午约1点半过后,同住在神户市的少年B(土师淳)在前往祖父家途中,与认识的少年A偶然相遇。当时少年A正寻找犯案目标,少年A认为比自己年少的少年B(11岁)较容易杀害,因此少年A以“有蓝色的乌龟”为由将少年B诱拐至附近的高台上,用绳子将少年B勒死,并将少年B的遗体隐藏在该处后离开。
                    5月25日,少年A再到案发现场将少年B的头部割下,并放入事先准备的胶袋带走隐藏。在少年A后来的精神鉴定报告指出,当时少年A曾向遗体射精及在遗体的面部割开伤口以饮其血。
                    5月26日,中午过后,少年A将少年B的头部带回家中清洗。同日,警方对行踪不明的少年B展开搜索,但没有结果。当天晚上曾有警察查问过刚遗弃凶器的少年A。
                    5月27日,凌晨1点至2点左右,少年A将少年B的头部带到神户市内的中学校门口后返回住所。直至上午6点40分,少年B的头部被学校的管理员发现。头部上还有两张纸片,内容为少年A犯行的声明文章。同日下午3点警方于该校500米外的山边发现少年B的遗体。


                  31楼2013-12-24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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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鬼蔷薇圣斗的游戏要开始了。各位愚钝的警察诸君,试着来阻止我吧。关于杀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来制裁肮脏的蔬菜吧,用流血来制裁我经年累月的怨恨吧。
                      ——SHOOLL KILL
                      学校杀手酒鬼蔷薇


                    32楼2013-12-24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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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A在其中自称“酒鬼蔷薇圣斗”,并且语气充满挑衅的意味,字条上还用英文写了“SHOOLL KILL”。
                        据少年A被捕后供称,该文字是少年A将“スクールキラー”直接以拼音的方式串出,在后来寄送到神户新闻社的信件中已把“キラー”拼成“KILLER”,但少年A当时并没有注意到“スクール”的正确拼法为“SCHOOL”。


                      33楼2013-12-24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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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4日,神户新闻社收到由“酒鬼蔷薇圣斗”寄出的“犯行声明文”。内容为凶手的犯案自白。
                          在案件侦查的过程中,警方曾一度怀疑凶手为20至40岁的男子。但侦查其间少年A亦曾多次被查问,部分调查员在阅读过有关少年A的报告书后对少年A起疑,加上少年A亦是3月时的凶案的嫌疑犯,警方开始对少年A作秘密调查,当中包括向少年A的学校索取少年A的笔迹,加上2月受袭击的女童认出少年A,警方因此断定少年A与本案有关。
                          6月28日,晚上7点5分,年仅14岁的少年A因被怀疑杀害少年B及侵害他人身体而被逮捕,并发现部分凶器。在他被捕后,少年A亦很快的承认他在3月16日杀害了替他指引厕所方向的国小女童,并且曾袭击了三名女童。此事在日本社会造成极大的冲击。
                          警方认为少年B被杀害的方式和字条,让人想起1960年代旧金山的“黄道杀手”。
                          6月4日,神户新闻社收到一封关于本案件的信。信中提及“酒鬼蔷薇圣斗”承认杀害及将少年B斩首和致其他人遭受伤害,并威胁将会有更多凶案。
                          第二封为没有寄件人地址的信,邮戳日期为6月3日。咖啡色的信封内有三页共1,400字的信件,同样用红色墨水写成。信上包含了六个字“酒鬼蔷薇圣斗”,分别代表“酒精”(酒)、“死神”(鬼)、“玫瑰”(蔷薇)、“圣徒”(圣)、“搏斗”(斗)。这也是在少年B头部上发现的纸条上的字眼。
                          信件的开头是“现在,就是游戏的开始。”,信中亦提及“当我杀人或导致他人身体遭伤害时,我觉得自己从持续的憎恨中获得自由。我能够从中得到和平。减轻我的痛苦的唯一方法——就是增加其他人的痛苦。……我把我的生命当作赌注押在这游戏上。如果我被逮捕,我会被处以绞刑,所以警方会愤怒和坚持的追捕我。”信中还斥责日本的教育制度,他写到“强迫性的教育造就了我,一个隐形的人”。
                          在刚开始引起的一阵社会恐慌中,日本媒体曾将凶手的名称“酒鬼蔷薇圣斗”误报为“鬼蔷薇”。这个错误激怒了凶手,他于信中的终段提及:“从现在开始,如果你们再念错我的名字,或让我愤怒,我将会在一个星期内杀掉三颗野菜(凶手此处的含意为他不把那些周围的人当作人来看待。)……如果你们认为我只会杀害儿童,那真是一个大错特错的想法。”


                        34楼2013-12-24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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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10月13日,神户家庭裁判所判定将少年A送到少年感化院进行诊断。少年A被移送至“关东少年感化院”。
                            2001年11月27日,被判断治疗相当顺利,因此将少年转移至“东北中等少年院”。
                            2002年7月,神户家庭裁判所判定,虽然治疗相当顺利,但是还有接受更细密的教育之必要,因此将继续收容。
                            2004年3月10日,已经成年的加害男性从少年院退院,踏上重回社会的道路。日本法务省向受害者的家人传达少年A假释退院的消息。


                          35楼2013-12-24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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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日本国会因为这次的事件,将犯罪刑责的最低适用年龄从16岁降至14岁。
                              在2004年6月1日,御手洗怜美被11岁的“少女A”杀害(前面咱们曾说过的佐世保御手洗怜美割喉案)后,又再度引起是否需要再降低最低刑责年龄的讨论。
                             这个案件还有人认为少年A是冤枉的,
                              以处理了许多冤罪案件的后藤昌次郎律师、“读神户案件——酒鬼蔷薇是否真的是少年A”作者熊谷英彦、以及少年A就读初级中学的校长(当时)岩田信义为首的人们,主张著少年A是冤枉的,指出著搜查当局的发表和判决的矛盾。熊谷的著作对冤罪主张派来说特别被重视。冤罪说的主要的论点如下:
                              笔迹鉴定无法判断声明书为少年A所写。
                              在调查中有警官对少年A说根据笔迹鉴定,声明文为少年A所写,而少年A听了之后便开始了关于罪行的招供(是违法的调查,在家庭裁判所中这个招供记录作为证据不被采用)。
                              关于少年A素行的证言从逮捕之后开始被大量报道,不过,很多证言只是传闻而非目击,无法确认。


                            37楼2013-12-24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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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两个细节
                                第一个
                                少年A用锤子杀害告诉自己厕所位置的那个女孩时,曾对女童说“把脸转过来吧,我要谢谢你”这句话是写在少年A的日记里的,原文是:お礼を言いたいのでこっちを向いて下さい
                                第二个
                                当少年A的妈妈说那个女孩很可怜,可能要死的了时候,他发现自己并没有被捕的迹象,他觉得自应该感谢神明,这个神明为“バモイドオキ神”是少年A幻想创造的神明。


                              38楼2013-12-24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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