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质还原 <?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但悬置所留下的这个领域,即“现象”领域,并不单纯是一种经验心理学的事实领域,否则它就是杂乱无章的,形不成一门“本质科学”,注定仍然要沦为有待于经验心理学来整理的“材料”。相反,现象学是一门本质科学而不是事实科学,只是它的本质并不在现象之外、之后,而在现象之中,是通过对现象作“想象力的自由变更”而直观到的变中之不变、稳定有序的结构,它构成一个统一的先天直观综合体系。
例如,我看到了很多红色,我把它们的存在(自然科学基础,如一定波长的光)存而不论,只注意直观它们的红,于是发现,不论什么样的红都与声音气味不同,也与蓝色、黄色不同,因而,属于不同的种类并有自己独特的“红色”类型。在这一类型中,我可以发挥自己的想象,从最深的红到最浅的红,其间有许多红是我从未见过的,但它们必然都属于“红”并且处于一个由浅入深的固定不变的无限的等级系统中。这个系统是不依赖于经验事实的、先天的,不是事实系统,而是本质系统。即使某种红色我从未见过,甚至也许世界上从未有过,我也可以根据这个系统先天地把它调配出来、“创造”出来。艺术家实际上就是这样创造出了无限丰富的色彩效果。推而广之,一切复杂的发明,如飞机、电视等等,从根本上来说是同一个道理〔④〕。
所以,虽然红色这个系统并不依赖于现实存在的红色,但所有世界上的红都 是以这个红的系统为可能性前提并成为它的摹本的(这从我能仅凭红的理念创造出任何一种红的现实存在可证明)。可见这个红的系统并不只是一种心理事实,而是客观的本质;不是我的观念,而是由我的观念而发现,在我的观念中直观到的、具有“主体间性”的艾多斯(相)。当然,这个客观系统结构的发现和建立要以人的主观自由(想象)为前提,但人的自由想象和创造毕竟可以在这种意义上纳入到科学方法中来作系统的考察,这种考察为人的自由和能动创造留下了无限可能的余地,但又不是非理性的、神秘主义的,而是循序而进,并最终包容和解释了人类理性活动的一切成就,如自然科学体系及科技发明成果,同时又使这些成就消除了对于人性的异化和压迫这种悖谬,回归到人性的根(自由),因而实际上更“合理”、更是严格意义上的“理性”。 本质还原从现象进一步还原到了现象本质,建立起了一门“本质现象学”,这是通过不仅把自然科学立场、而且把经验心理学立场也置于括号之中来实现的。但它毕竟还是在“纯粹心理学”中完成的,这就还不彻底,因为它随时有可能退回到经验心理学的心理主义乃至于“唯我论”的理解中去。为了最终切断这一退路,克服和杜绝唯我论,胡塞尔提出了“先验还原”,以到达“事情本身”的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