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决如下:(见判决书图片第7页)
法院认为: 购票者因购买演唱会门票而与演唱会主办方建立服务合同关系,该服务合同关系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
认。购票者付款购票后,主办方应按票面记载的时间、地点举办相应的演唱会。结合本案案情,韩庚演唱会从延期至取消均系主办方被告稳诺文化公司原因,被告稳诺文化公司应就该演唱会取消向购票者承担违约责任。因演唱会门票系不记名凭证,现原告持有演唱会门票原件请求返还票款并将赠票金额扣除,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但原告主张的交通及其他损失1620元,因原告未能举示证据,本院不予支持。(...详见判决书第5、6页)
据此,依照……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重庆稳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返还票款2556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25元,公告费600元,共计1125元,由原告负担50元,由被告重庆稳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1075元(此款原告已垫付,由被告随前款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注:判决书日期为2014年12月18日,原告方律师于2015年1月16日收到领取通知。因被告重庆稳诺公司已无人经营其法定负责人雷震下落不明,原告方于人民法院报办理公告送
达判决书,公告刊登日为2015年2月7日,75天公告期及上诉期满后,即2015年4月24日此案判决将正式生效,生效之日起5日内如被告重庆稳诺公司未向原告返还票款,原告可申请
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执行庭受理后会查询稳诺公司是否还有银行存款等可执行的资产。以稳诺公司早已无人经营人去楼空的情况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决如下:(见判决书图片第7页)
法院认为: 购票者因购买演唱会门票而与演唱会主办方建立服务合同关系,该服务合同关系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
认。购票者付款购票后,主办方应按票面记载的时间、地点举办相应的演唱会。结合本案案情,韩庚演唱会从延期至取消均系主办方被告稳诺文化公司原因,被告稳诺文化公司
应就该演唱会取消向购票者承担违约责任。因演唱会门票系不记名凭证,现原告持有演唱会门票原件请求返还票款并将赠票金额扣除,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但原告主张的
交通及其他损失1620元,因原告未能举示证据,本院不予支持。(...详见判决书第5、6页)
据此,依照……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重庆稳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返还票款2556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25元,公告费600元,共计1125元,由原告负担50元,由被告重庆稳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1075元(此款原告已垫付,由被告随前款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注:判决书日期为2014年12月18日,原告方律师于2015年1月16日收到领取通知。因被告重庆稳诺公司已无人经营其法定负责人雷震下落不明,原告方于人民法院报办理公告送
达判决书,公告刊登日为2015年2月7日,75天公告期及上诉期满后,即2015年4月24日此案判决将正式生效,生效之日起5日内如被告重庆稳诺公司未向原告返还票款,原告可申请
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执行庭受理后会查询稳诺公司是否还有可执行的资产。以稳诺公司早已无人经营人去楼空的情况,后续退票款是否还有执行出来退还的希望,
用法官的话说就是,看你们的运气了。)
重庆演唱会退票官司后续情况,将在此楼回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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