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吧 关注:149贴子:794

漫天要价“钉子户”损害公众利益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提起拆迁“钉子户”,人们往往想到推土机轰鸣下的“强拆”。但现实生活中还有另外一面,有的人借拆迁改造之机漫天要价,不满足其不合理要求就拒不搬迁,使一些具有公益性质的拆迁改造工程难以正常进行。


1楼2013-09-14 08:40回复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目前我国正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棚改是重大惠民工程,很多居住在棚户区的群众通过棚改实现了安居梦。从各地情况看,棚户区改造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的郗某某和前夫提出的补偿安置条件明显高于当地棚改房征收与补偿办法,并以政府不满足其诉求便当“钉子户”的方式抗争,这显然不是理性的做法,其行为也不值得人们同情。


    2楼2013-09-14 08:40
    收起回复
      试图通过极端方式获取超额补偿的“钉子户”,既是对规则的挑战,也损害了棚户区其他群众的利益。 对于房屋拆迁中的“钉子户”,政府一方面要查明缘由,对其合理诉求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另一方面也要对那些漫天要价,不满足其条件便拒绝搬迁的人,通过合法程序上升为执法意志,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众的利益。(完)


      3楼2013-09-14 08:40
      收起回复
        你那是扯淡,我的私有财产,我有所有权,我说值多少是我的是,你不值是你的事,讲究的是你情我愿,公众利益就要损害少数人的利益吗?


        IP属地:天津4楼2014-05-18 14:05
        收起回复
          官商勾结的圈地行动。。。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8-11 14:26
          回复
            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同意了就那一个不同意是什么情况


            IP属地:广西6楼2014-08-14 08:24
            收起回复
              有很多不合理.这是事实


              8楼2014-10-07 18:18
              收起回复
                我有宅基地永久产权你给我弄一百个七十年产权那不也是扯及吧淡么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12-05 12:31
                收起回复
                  对于横在大路中央的钉子户 ,永远不会令人同情。


                  IP属地:江西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5-01-04 03:42
                  回复
                    为什么没人管呢,政府各个部门难道都是吃干饭的吗?
                    还是这个医院背后有后台?老百姓就是吃亏在这些有后台的人身上了,都让这些人给吭了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5-01-23 13:03
                    回复
                      放你妈的屁,谁是摆摊卖房子的?房子是住的,谁要卖了?你特么自己乐意买的,不卖给你还伤天害理不成?谁欠你宅基地啊?


                      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5-03-06 23:04
                      回复
                        房子是我的,我想卖就卖,不想卖你就是给金山也不卖,你要强买我就拼命,明白了吗,


                        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5-03-06 23:09
                        收起回复
                          钉子户都是几百万的那么要价


                          15楼2015-06-11 16:02
                          收起回复
                            不好意思,各位,我家的野狗跑出来瞎BB了,等下我给她骨头让她安静下。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5-08-09 00:03
                            回复
                              公共利益不能损害个人利益,但如果给予合理补偿,就不能称之为损害,比如你房子巿场价值一百万,补偿高于巿场价值的,就不能算损害,很多钉子户说对老房子有感情,但满足他的要求走得快。更有甚者,一年前嚷嚷说政府为什么不来改造我棚户区,今年棚改了又说自己从来不想走。
                              至于有人说,我老房子拆了造高楼可能卖高价,那只是以后的事,卖鸡时能把鸡今后一生生的蛋,蛋生的鸡的价值都算上吗,当然补偿条件即使合理,你也有权不卖,所以棚改政策往往规定征收方案同意率必须过百分之七十甚至八九十(香港,台湾,新加坡就是这种模式)
                              如果合法利益被侵害了做钉子户无可厚非,但如果是自己要价过高不肯走,那再冠以利益被侵害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只不过很多情况下,这种人把自己过高要价看作合法利益


                              来自iPad19楼2015-09-16 19:49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