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总会: 闫淑青治疗费 可“报销”
9月26日下午,记者在聊城市慈善总会见到了救助部一位负责人,他告诉记者,闫家失去了儿子,女儿又患重病,对闫玉房一家遭遇深表同情。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出于“扶贫济困”考虑,今年4月份给闫淑青送去了1万元救助金,钱虽不多,但已是慈善总会日常救助的最高额度。慈善总会有“一年内不重复救助”的原则,今年无法再对闫淑青进行日常救助。
不过,考虑到闫玉房一家的实际情况,这位负责人表示,经领导研究决定,闫淑青家人可以拿着闫淑青这一次住院的发票单据,报销此次在济南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我们已经将这一情况告知了闫玉房一家人。”
“除了治疗费用可以从25万元善款中“支取”,如果以后闫淑青住院,面临费用问题,可以再向领导申请。”这位负责人表示,慈善总会任何善款的使用都是在社会监督下使用和支取的。
闫玉房: 考虑报销建议 仍会争取权利
聊城市慈善总会表态之后,26日下午,记者又联系了闫淑青的父亲闫玉房。他向记者表示,对于报销这次住院的费用,慈善总会的工作人员确实向他说过了,对于慈善总会的建议他会考虑,毕竟女儿还在治疗,急需用钱,“身体最重要。”
不过从内心来说,闫玉房还是觉得,这笔善款本来就是属于自家的,是师生的爱心捐款,现在却要一点点向慈善总会申请支取,“心里总觉得不舒服,不是那么回事。我仍会争取应有的权利。”闫玉房说,转捐事件发生至今,已经过去了4个多月,他已经身心疲惫,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女儿能早日康复,儿子已经失去了,他不想因为缺钱耽误女儿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