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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我愿做你的救赎——自创《云中歌》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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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歌身子向后,皱眉倚在了榻的边柱上。一想到天儿母亲死别的情景,她的心就不住地难过。“天儿很让人心疼。我跟于安在沙漠里遇到了天儿和他的亲生母亲,当时他母亲衣裙血染红缕,奄奄一息。那附近还出现了海市蜃楼里的宫殿楼台幻景,天儿一边用小小的手拖拽着软倒在沙面上的母亲,一边恐惧哭叫:‘娘,你不要睡,你看前面有宫殿,宫殿里一定有人,我把你拖到宫殿里,你就会得救……娘,你挺住,我今后一定会很乖很听话,求求你,不要丢下我……’孩子实在太小,即使是使出浑身解数拉着他母亲,也只是拖动了一点点……”
云歌声音里盈满伤感:“我和于安及时救下了天儿,而他母亲,却已经无药可治。她能坚持到那个时候,靠的全是意识里对天儿的牵挂和不舍。把哭的声嘶力竭的天儿托付给我后,她用最后的力气微笑着对天儿说了最后两句话:‘孩子,不要哭,也永远不要去报仇,娘落得此下场,是因果报应,娘要去向你爹道歉了。你要替娘好好看美丽的大千世界,娘会在天上一直看着你,保佑你……快乐安康’。"
孟珏静静倾听的同时,凝视着小天玉的眼中流动出点点细芒,似疼惜,似追忆:“呼……呜……呼”,仿佛漠漠黄沙吹飘在眼前,干风又大又燥,如同一柄热刀拍击着脸颊。孟珏好似看到了曾经遍体鳞伤的母亲,然后看到了小小的脱水唇皲的自己,和背着他傻傻走向蜃景的二哥。往事已如烟,再不可追,但有些戳心的感动,他永生都会铭刻:母亲舍弃生命,借助“仇恨”给予他生的动力,而那“仇恨”外壳下,却由始至终都牢牢包裹着无尽的母爱和祝福;还有,绝境中,二哥的不离不弃、乐观相慰一直是他童年温暖的依靠。
“……后来,我才从天儿口中得知了他的身世。那是我跟于安还没碰见母子二人前的一个时辰,他母亲告诉他的。天儿还小,所以还没有全懂他母亲话的意思,但他还是机械地记在了脑子里。”
“他的母亲叫丹弥雅,是鄯善国一位官员的女儿。丹弥雅的父亲奉鄯善王之命剿灭一帮危国扰安、势力颇大的山贼乱寇——飞烟盗,无奈飞烟盗骁勇善战、势力飘忽,他们的老巢、源营地久查不果。丹弥雅的父亲花了三年都没消灭他们。鄯善王忍无可忍,怒命他在一年之内灭贼。很明显,如果完不成任务,丹弥雅一家都会被波及。所以,她的父亲费尽心思给她安排了一个机会,让她被飞烟盗大当家的儿子,也就是少当家坎连祁所救,并收留。从此丹弥雅便成了细作,一直跟着坎连祁,然后慢慢赢得了坎连祁的信任。坎连祁终于把她带回了飞烟盗的老巢。”
“丹弥雅刺探飞烟盗内情的同时,也跟坎连祁互相之间产生了感情。可想而知,今后一发不可收拾。丹弥雅跟他父亲里应外合,令他父亲掌握了许多飞烟盗细节之处的弱点,最后飞烟盗被她父亲打的四分五裂。大当家最后因为丹弥雅的父亲,四面楚歌,保护他们的小弟们一个个血尽魂飞,他一如当年的项王,宁死不降,最后挥刀割颈以慰亡灵。另一处,坎连祁也知道了丹弥雅就是溃千里之堤的蚁穴,他异常平静地看了满脸愧疚的丹弥雅一会儿,一句话也没跟她说,就转去浴血奋战,最后只有他一个人活下来。丹弥雅哭着以性命威胁她父亲,求父亲放过坎连祁,她父亲不得不答应,但同时也跟丹弥雅断了父女情。坎连祁甚至一眼都没看丹弥雅,就以刀为杖,头也不回地走了。”
“丹弥雅的父亲一方面端了飞烟盗的老巢,一方面也为女儿顶罪,揽下私放坎连祁的罪行,功过相抵,无惩无罚。而丹弥雅一个人……哦,不,是带着腹中的天儿静静地离开,去天地间自我救赎。母子相依为命,以唱曲为生,四处漂泊,躲避飞烟盗余孽的追杀。”
“不幸的是,母子二人还是在大漠中被他们找到。对方动手之前,告诉她坎连祁,也就是天儿的亲生父亲,不久前被鄯善国的另一位官员围截。他宁死不降,终在孔雀河含笑自刎。丹弥雅伤心欲绝,然后求他们放过天儿,说天儿是坎连祁唯一的血脉。但天儿长得太像丹弥雅,飞烟盗们说一看到天儿就会想起丹弥雅做过的那些事,甚至,天儿身上流着丹弥雅的血,让他们觉得耻辱肮脏。他们抓着天儿,不让他动,令他眼睁睁看着丹弥雅身上血花飞绽。最后,确定不会有人路过,他们把母子二人丢弃在沙漠一个不辨方向之地。飞烟盗余孽们没有痛快地杀死母子,觉得那样太便宜母子,而是让母子俩一点不落地承受由生向死的黎明黑暗,然后,皱成人干,埋骨黄沙。”


691楼2014-03-14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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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子俩没有水,没有食物,骆驼也被飞烟盗牵走。丹弥雅让天儿喝她的血维持生命,于是天儿没有很虚弱,但丹弥雅却愈无声息,这样子坚持了半天……我和于安本没有经过那片沙地,但当时小小谦、小小淘跟在我身边,它们四处飞游,闻到了血腥味,于是牵引着我和于安找到了天儿和丹弥雅。”
    “从此,他便只叫刘天玉,是汉人,是我云歌的儿子。他亲生父母的故怨旧仇、爱恨交织,已全部埋葬沙下。”
    孟珏目光柔和地盯着小天玉,道:“天儿很幸运。”
    比他幸运,一些。
    第二日下午。
    见孟珏回到小天玉房间,云歌匆匆迎上去:“怎么样?那些罪人为什么要做出此等丧心病狂的事?”
    “为了让白衣女人醒过来,跟她最后说一次话。”孟珏顿了顿,复道,“那个棕衣男子叫塔多科,是疏勒国的一个富商,白衣女人是他妻子,名唤毓焉。毓焉自怀孕难产生下死婴后,心郁神沮,身子每况愈下,大夫说她活不了几个月。塔多科一直不肯放弃找人医治她妻子。四个月前,他寻到一个江湖老医,老医用偏方竭尽全力挽救,也只是让毓焉保持沉睡状态,以这样的方式维持毓焉的命,但老医也说过,如果得不到根治,那么毓焉早晚会在沉睡中死去。之后,塔多科就带着毓焉和几个手下,在西域四处寻奇医,却探获不得。”
    云歌摇了摇头,冷笑:“所以,他便把自己的不幸加注在那些无辜的孩子身上!”
    孟珏“嗯”了一声,嘲讽着说:“塔多科快赶到渠犁时,发现毓焉的呼吸越来越轻,脉象也时有时无。显而易见,毓焉死期不远。他翻遍所有偏书异法,找到了挖天儿这种模样的四五岁小孩心脏的文字偏法。上面说把三十个心脏同时扔进沸水中熬煮至心肉变色,再将水倒入偏法里提到的汤药中,给沉睡的人服下,无论那人病的再重,都能醒来半柱香时间,然后才离开人世。塔多科走投无路,疾病乱投方,终是用了这丧尽天良的法子,就为了跟他妻子说最后一次话。那样的法子,根本无医理、不可信,但他竟然还是丧心病狂地做了。”
    将自己的不幸扩大转移,甚至牵连小孩子,这种做法实在让人深恶痛绝。
    孟珏想起了一个人,一个跟塔多科一样,为了自己的私欲,不顾别人的感受,为所欲为的人。
    “云歌,他们都已经被庄尔杀了,你不必再因他们动气。”
    “嗯。”
    “不要,不要挖我的心!”小天玉再次惊醒,满头冷汗,气喘吁吁。孟珏和云歌立刻守到小天玉榻旁。看来小家伙又做剖心的噩梦了,毕竟孩子还那么小,总是不可遏制的被梦魇缠绕。其实,就算是大人,也不会短时间内轻易走出那样的阴影。
    云歌沮丧地说:“半个时辰前他也做梦吓醒了,好不容易被我哄睡着,结果又……”她想起当年被燕王绑架,自己杀了三个人后怕得夜惊梦醒的情景,那种余悸揪心,她很能体会。
    孟珏给小天玉擦汗,小天玉却突然抓住孟珏的袖子:“义父,天儿怕,你可不可以晚上陪天儿睡?”此刻,小家伙心跳扑通扑通,这是他第一次恳求大男人跟他睡觉。本来,娘要陪他睡的,但是这一天娘一直照顾他,已经很累了,所以他想让娘回自己房间休息。其实他也可以让于叔叔来的,但昨晚义父吹箫用雕儿救他,实在是太……,小家伙的眼中一下子流露出了崇拜之意。
    总之,昨晚以后……嗯……说不出的感觉……他想跟义父在一块儿!
    孟珏盯着小天玉,小天玉瞅着孟珏,眼对眼,黑玛瑙对黑葡萄。
    孟珏忽的浅笑:“好。”
    ————————————————————————————————————
    “义父,你为什么要把花房的合欢花搬过来?”小天玉趁说话的功夫,悄悄靠近榻上的孟珏,把头倚在了孟珏胳膊上,大胆地与孟珏坐靠在一起。孟珏只是僵了一瞬,便恢复了自然,小家伙并没有察觉到。
    “合欢花能安五脏,和心志,悦颜色,助你散郁定神。香炉里还烧着夜交藤干片磨成的粉,治失眠身痛。这样,夜里你能睡得好些。”
    “哦……义父,你们大人看到那些……可怕的东西,怎么都不怕?”小天玉抬头看向孟珏。
    孟珏的视线定在榻对面的合欢花上,心里再次想起了孟西漠。“因为大人的心志意志、承受能力比小孩子强,经历的事也远比小孩子多。等你长大了,就不会怕这些东西了。”
    小天玉眼睛咕噜转,一下子又冒出疑问:“这么说,义父小时候也怕过?……嗯,咦?!难道义父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小家伙思维飞快。
    孟珏看向小天玉,点了点头。
    小天玉嘴微张,本想问具体是什么样可怕的场景,但马上意识到他自己都不愿想起昨夜的画面,那么想必义父也不会想提,所以小家伙没问出声。
    孟珏暗中欣慰于小家伙的善解人意,顿了一会儿,最后还是说了出来:“当时那个地方如同人间炼狱……我见到羌人策马挥刀把人的脑袋硬生生砍下一半,脑浆飘向空中;刚出生的婴儿被他们从马上摔下来,被无数马蹄铁骑践踏成血水;他们还把汉人的肠子从腹中掏出,用来勒其他汉人的脖子……”突然,孟珏感觉到自己的手臂被小天玉的指甲嵌入,小天玉眼睑低垂,眉头皱起来,嘴也微撅着。
    孟珏暗叹了口气。本来他想用自己更残酷的经历来鼓励小家伙勇敢起来,但现在看来,先不说鼓励,小家伙怕是听都不敢听,仅仅是恐惧心悸。
    算了,慢慢来吧。“都是陈年往事了,你……”
    “义父,你当时一定受了很多苦对不对?”小天玉语声稚嫩,抬眼。只见眸中所溢满的,不是恐惧心悸,竟是关切和疼惜!
    孟珏只感觉心中一阵暖意袭来。原来天儿没有不愿听,而是,而是在为他揪心。
    屋内烛火毕剥,摇曳着祥和馨明的光芒,孟珏一手抚上了小天玉的头发,乌黑柔软,还有淡淡的属于小孩子的奶香。
    以前,他不会随便在他人面前表露出自己曾害怕过的东西。但是,现在,很奇妙的感觉,坐在小天玉身边,他好似看到了十岁的自己和温润而笑的义父。
    于是,他微笑着回答道:“当时很怕,甚至噩梦伴随多年,但几年后遇到义父,然后渐渐就好了。义父也是用合欢花跟夜交藤助我入眠清梦。”
    “那……天儿也遇到义父你了,所以天儿最终也会好起来,是不是?!”小家伙竟愣愣地形成这样的逻辑认知:只要【有义父】,阴影就一定会散去。【义父】可以驱阴影。
    孟珏心念一动,只觉小孩子真的很奇妙。他们有时很机灵敏感,可有时却十分懵钝缺窍,冒出的想法也让大人觉得无头无脑。


    692楼2014-03-14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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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天玉望向床外,忽的瞥见桌上的白玉箫,再次想起了昨夜义父神气又威武指挥雕儿救他的情景。他手指突然开始打圈:“那个……义父,你能不能教天儿吹箫引雕?”
      在小孩子简单纯真的世界里,在他们最童稚懵懂的年岁中,大人一项奇异的技能,绝对足以让他们雀跃崇拜、极致追求。更何况是孟珏所拥有的这种连大人都赞叹的技艺!
      孟珏笑说:“当然可以。只不过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因为很少有人具备用音律控制动物的天赋。假如具备了,那么其实,不同人所控制的动物也可能会有区别。”
      “很少人具备?……除了义父,还有谁能控制动物?”
      一阵沉默……
      小天玉低下头扪心自问:我是不是说了不该说的话?
      孟珏眼中流出了微不可见的空寂苍茫,但很快又消失不见:“奕挥甄能控制蛇。”
      原来是那个一直在睡觉的叔叔!小天玉点点头,没再问下去。
      “你伤没好,需要好好休息。”孟珏轻轻拍了小天玉的后背一下,将他小小的身体放平,“睡吧。”
      小天玉黑葡萄的眸子竟闪着点点喜悦的光:“可不可以再拍我后背几下?”
      孟珏不解,但转瞬有所悟。他柔声道:“拍后背的话需要侧躺,你肋骨还没好,侧躺不利恢复。”
      小天玉眼中浮出淡淡的失落,但马上又换回了喜悦:“那我平躺,义父拍天儿的腿。”
      这小子!
      孟珏只觉得小家伙锲而不舍。“好。”大而硬实的热掌隔着寝衣拍在小天玉的短腿上,很轻,很暖。孟珏想起了很多很多年以前,父亲拍着他的后背哄他入睡的那种亲切宁和。
      小家伙满足地闭上眼,微笑。义父的手掌跟娘,跟云歌娘都不一样,更硬更有力,让他有种别样的心安;义父身上的味道也跟娘不一样,像雨后青木般清爽豁朗,让他有种别样的平静。
      “义父,你刚才讲自己那些经历,是为了对比,然后鼓励天儿。天儿知道的!”小天玉睁开眼睛,笑眼相视。
      孟珏愣住。
      心,越来越软,越来越暖。这是跟刘奭一起时,完全不同的感觉:仿佛前半生的血雨腥风、暴雨惊澜皆变作微珠飘尘,散散落落,尘埃积定,最后的最后,落尘浴火化作浮英浅露,净人心窗。
      原来孩子纯净稚嫩的笑脸,居然是这么美,他以前竟从未留意过属于这样的清新鲜活。孟珏嘴角上翘,可是还未翘成最大弧度,就停了下来。因为,拥有这样的清新鲜活之前,他已经丢失了更宝贵的东西。他很想和她分享今夜的喜悦,奈何,境与愿违。
      ……她在何方?
      思绪飘远的同时,他手上拍打的动作却仍旧轻缓带节奏。
      “义父。”
      “嗯?”
      “珏爹爹,天儿想叫你珏爹爹。”
      “……”
      “娘说你的名字最好不让外人听见,所以,天儿只在义父、娘和于叔叔面前叫你珏爹爹。”
      “……好。”
      “珏爹爹,珏爹爹,——珏爹爹!”
      ————————————————————————————————————
      三月中旬,李远代表匈奴赴至长安谒见刘询,代表单于姑佰函与刘询商讨签订和平条约的相关事宜。比起三年前老单于壶衍鞮只派科司烈、图帕来汉,姑佰函此次派李远这个王爷亲自赴汉,已经向汉朝表达了很大的诚意。能再次见到昔日“盟友”,刘询自是更悦。
      如孟珏所料,李远与刘询在条约里定下了汉朝与匈奴之间四十年不可互犯、商贸正常往来、边疆和睦相处、两国可自由通婚等内容,从国权、政治、外交、商贸、经济等方面达成了一致。
      直到四月下旬,且末和鄯善两国心向匈奴的官员已经先后全部投诚大汉,这意味着西域三十六国不只明面上、版图上属于汉朝,更是君心、臣心、人心皆投汉。西起乌孙、大宛,东及车师、鄯善,西域诸国尽入汉朝之土,自张骞始,至郑吉终,武帝之初愿,宣帝之终现。
      四月三十日,郑吉离开渠犁,向乌垒城出发。
      孟珏打开信绢,李远苍劲浑厚的墨字映入眼帘:
      君成吾旧愿,吾助君辞恶。
      君长留西夷,吾亦念父择。
      君吾各一方,从此自逍遥。
      孟珏拿着信绢,静看其渐渐被红焰吞消。李远,看来你还是做不到,你不愿回归那个“陌生感远大于熟悉感”的故乡。你认定的入壤之地也不会是长安。不过,你为大汉争得几十年的和平,必令亡父泉下心慰。你们李氏一族从此不会受世人唾骂无尽。至此,足矣。
      八月急冲冲赶来,脸上挂着压不住的慌乱:“公子,我手下的人在鄯善索里坞河道土壁中终寻到一具骨骸。”
      孟珏手抖了一下,手中烧得仅剩树叶大小的信绢掉落在地。
      鄯善在渠犁的东南方向,阿别录山那条大河有四条分支,其中一条流往鄯善。八月一直沿河不懈寻找。手下们一发现符合苏玉娜失踪之前特征的骨骸,便马不停蹄带回渠犁。
      好几丈外,孟珏眼神淡淡却脸色惨白地一步步走向冰冷的尸骸。
      ---------我们似乎总在赞颂伯牙对子期的深厚友谊与浓浓追思,从伯牙的角度,对他为知音而绝音感动不已;可玉之王你却用另一种感情,从子期的角度,认为那并不值得称道,道出子期不希望知音绝音,道出了一段我至今不忘的箴言!
      ---------小萌芮的尾巴


      693楼2014-03-14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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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凌晨本来已经发了三十二章了,不过刚才我突然想起来有两句线索性的句子没写在里面,所以我把三十二章删了。一会下课我回去把那两句加上,10:30再发一次第三十二章。唉……这两天有点恍惚。


        来自Android客户端701楼2014-03-14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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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章 独鸳寂憩情单舞
          (同志们,你们找到了么?上章没有的话,就找这章。仔细一看,说不定一下子就知道某位的去向了。
          好几丈外,孟珏眼神淡淡却脸色惨白地一步步走向冰冷的尸骸。看骨骼大小形状,可以断定是女子。他能清楚地看到,光裸骨骸上,除了一头长发,无一丝附肉残皮。白骨死寂无声,面目全非,完全看不出生前的模样。它就那样静静躺在竹架上,空秃秃、黑漆漆的眼洞望天。孟珏下蹲。白骨的总长度,骨架的尺寸大小,与一个人相近得近乎残忍。
          那一刹,心字瞬成灰。
          尸骸上脱环的肩骨与左臂,还有断裂折半的左边锁骨,进入他眼帘,接着钻心,侵骨,噬髓,“轰”的一声炸裂在血液里,化为无数的冰片冻得他阴冷发颤。
          他通体深寒,但唇边却抿起一丝温柔笑。他的手指轻轻摩挲起那具白骨。从枯发开始,额头、眼洞、鼻骨、牙齿,还有他曾支起、捏过很多次的鹅蛋形下巴,接着是细颈、锁骨、胸骨、肋骨、脊椎、骨盆、腿骨、趾骨,动作是那么呵护小心,生怕一用力她就会碎裂。
          摩挲完毕,他快而轻地将她抱进怀里,双目合闭细细感受,任由骨骸上的污秽泥草沾染上他的白袍。血液中的冰片依旧锥刺着他的五脏六腑,但他却用唇边最坚强的那抹微笑一点点将冰片消融!
          以前,吃尽天下最苦,他却永远人前微笑。
          “以后,别总是一直微笑,若是心情不好,你就算摆一张苦瓜脸,我们也很爱看。”玉儿,我听你的。
          这是他最后一次违心而笑。
          孟珏在笑。
          一旁的云歌和八月,在哭。
          今日,云密遮日,阳光触不及大地。
          半柱香过去,孟珏温和如常的声音传入云歌和八月的耳朵:“三日后,回温宿。”
          —————————————————————————
          虽然现在是五月初,但高处依旧不胜寒,而且黎明接替黑暗的时刻,更显冷冽。
          阿别录山南峰峰顶,黑衣男子高大的身影似是融入了昼夜轮回。凉风袭来,扬荡起他的袍袖袍角。
          孟珏独立峰顶。身后百步之外,小天玉靠着云歌肩膀,瞅着孟珏,静默不语。
          “娘,珏爹爹要看日出吗?”
          云歌摇摇头:“他只是在做告别和了断。”曾经,她也站在长安城外一座荒山之顶,冷看没有日出的晦远苍穹,而他也隐于暗处,淡漠悄随。
          山际晨霭散,天幕薄雾清,火红的日头转瞬间跃出白尘,洒下一片芒辉,金灿灿的水平厚层如同横贯长空的玉箭,可谓璀丽华璨。只是现在……
          晨日的光,再金亮也无法暖透他的身。朝霞的红,再绯艳也无法震撼他的眼。
          他突然觉得,山顶的日出,不再美丽。
          “两千年以后,这片土地统一叫中国。中国的整体形状像一直大雄鸡。我们天津在鸡脖子的位置,属于华北平原,紧挨着首都。首都就是京城的意思。我们那里根本没有什么山或丘陵,所以我从未见过日落西山和山顶日出,我只见过最多的是日落地平线和日出地平线。”
          他只想看她口中的地平线的日出。
          在这个地方,诀离与心绝,开端与终结,皆化作他一个人的告别。
          当日崖下一幕幕涌入眼前,他哀戚,他惦念,却也伴随着遏不止的恼恨。孟珏眼中寒意澹澹,眉梢冷厉如冰。
          苏玉娜,你走的真是潇洒!你那么一意孤行做了决断,就这样舍身而去。你怎么那么确定崖壁上那棵小树松落之后你跟我就必死无疑?!
          我想用内力先把你扔上去,你死抓着我不放,你怕内力激的小树立坠,你怕你上去了我却摔死么?
          你不是很清楚我的过去吗?
          你不知道我当年从比阿别录山还高还陡的秦岭坠下都能借助松柏树藤保住性命吗?!
          你对我就这么没信心吗?!
          我死抓着你不放,可你却非要我松手,你凭什么让我全听你的?!
          你骗人的功夫真好!你凭什么替我做决定?!
          凭什么?……
          孟珏闭上眼,冷笑,又苦笑……他怎么会不知道她凭仗的是什么?!……
          凉风阵阵,吹散了他的思绪。心渐渐平静。
          恼恨又能改变什么呢?
          他终是回归冷静。
          玉儿,我唯一的愿望,愿你下世欢畅心安。
          他望幽崖,小天玉望他的脸,却看不清他的眼神。不知是对着安园的那具白骨,还是对着这深冷的幽崖,反正他开口说了今天的第一句话:“玉儿,我要回温宿了。”
          “珏爹爹,你在叫我吗?”小天玉抓住了孟珏的黑色袍摆。
          “不是。”片刻间孟珏已经回复了平日的温和,他抱起小天玉,转身离开。
          “那珏爹爹叫的是谁?”
          孟珏脚步顿了顿,才淡淡说道:“你义母。”
          “义母?"小天玉歪头思索,“义母和你,就类似于娘和陵爹爹吗?”
          “嗯。”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703楼2014-03-14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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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奕挥甄和三月的成婚吉日选在阳春三月的某一天,这天三月凤冠霞披,在奕挥甄手中红绸的牵领,踏入了她余生最美的风景。
            四月中旬,正游玩布尔津的殷雷来信,说章电突然大病一场,身体虚弱,布尔津的大夫医术不足以将其治好,所以殷雷让孟珏赶往布尔津。孟珏心中担忧,于是第二日就带着八月和九月动身前往。
            小天玉曾听云歌说过,布尔津的喀纳斯湖水会随着天气和季节变色,湛蓝、碧绿、黛绿、灰白……将近二十种颜色,他其实早先就对喀纳斯湖感兴趣。现在见义父要去布尔津,要离开温宿,小家伙心里其实是有些失落的,加上自己也想看布尔津那瑰丽美幻的喀纳斯湖,所以他又撒娇又恳求的叫云歌带他去布尔津。实际上,云歌六岁时去过喀纳斯,与于安离开长安一年后,她也带着她的陵哥哥在喀纳斯待了三个月,本来想停留一年,但因为阿竹来信说三哥有了桃花劫,所以她不得不提前离开喀纳斯。没办法,她那一向傲如孔雀般的三哥,那素来对男女之情不屑一顾的三哥竟能陷入桃花劫,这真的提起了她莫大的兴趣。
            至此,以至于她仅看过喀纳斯湖水的五种颜色。剩下十多种,现在看看其实也挺好。所以小家伙一提,云歌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他去喀纳斯了。
            于是乎,最后云歌、小天玉、于安再次与孟珏同行,飞速前往布尔津。其他月们依旧在西域各国。
            现在的温宿,只留下三月和奕挥甄。
            半月后的一天,三月和奕挥甄去外面吃完午饭回来,正要进宅门时,“三月!”身后忽的传来让他们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甜柔暖音,声音里灌注着压抑不住的想念与激动。
            那一刻,三月和奕挥甄忘记呼吸。
            转身看去,三月泪水瞬间汹涌而出。
            第三十二章——完


            707楼2014-03-14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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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吧里的掐架问题好严重,呵呵——唉……两个世界的人,辩起来永远也不会意见一致。
              鲁迅先生,我更加敬佩您说话的巧妙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720楼2014-03-19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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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们,我还差一点,明晚发文,大家早点休息
                ----------生气,是最不该有的情绪。对解决问题毫无帮助,只会影响一个人的判断和冷静。
                ——By孟珏,所以少生气。
                ----------小萌芮的尾巴
                   --来自助手版贴吧客户端


                来自Android客户端730楼2014-03-2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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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们,我现在正吃饭,回去8点左右发文。
                  ----------生气,是最不该有的情绪。对解决问题毫无帮助,只会影响一个人的判断和冷静。
                  ——By孟珏,所以少生气。
                  ----------小萌芮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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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732楼2014-03-22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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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三章见下
                    ---------我们似乎总在赞颂伯牙对子期的深厚友谊与浓浓追思,从伯牙的角度,对他为知音而绝音感动不已;可玉之王你却用另一种感情,从子期的角度,认为那并不值得称道,道出子期不希望知音绝音,道出了一段我至今不忘的箴言!
                    ---------小萌芮的尾巴


                    734楼2014-03-2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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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艳阳高挂时,柳绿花明尽幽蓝
                      (话说我这章写的有些慢热~~~大家最盼望的是这章一开始就写苏玉娜,是吧?那个,其实,我一开章还是以孟珏的视角写的,以孟珏的视角等待小娜归来。为什么不以小娜的角度写呢?这个这个,因为前面我这篇续文已经有很多文字以小娜的视角写了<当然,孟珏的视角也不会比她少得太多>,而我在1楼写过这是给孟珏的结局,我总是强迫症般的认为孟珏的戏份应该最多嘛……所以自从小娜失踪后我按照起初的计划,便一直从孟珏的视角写了,也借此用我的拙笔,描述孟珏暂时刨去爱情外衣后,所具有的最纯粹的坚强和最豁达的胸怀,没了爱情,小珏也能活出他的精彩,也依旧能拥有乐趣。毕竟,他不只在爱情上打动我。)
                      (小娜回归以后,我再平均分配视角写他们二人。好了,正文开始。)
                      孟珏一经手,章电的病就好了大半,这让布尔津的大夫们灰溜溜的自惭形秽。
                      那么,为什么身体一向硬朗的章电会大病一场呢?孟珏无奈地看向了座椅上年纪一把、白须白发的侯老头,和榻上分别一坐一躺死不说话的殷雷、章电……
                      两个半月前。
                      殷雷章电游玩到了布尔津,于是顺便去了喀纳斯。不巧,走过一条飞迸而下的瀑布时,二人看见侯老头正坐在瀑布下湍急的河流旁赏景。
                      双方不期而遇,二对一,冷嘲热讽互不相让,针尖对麦芒。殷雷章电更是把苏玉娜死去的前因后果跟侯老头说了一遍。那些前因后果都是孟珏回温宿后不久,在他们试探性的询问关心下,用异常平静的语气告诉他们的。换做从前,或换做别人相问,孟珏根本不会说,但现在,世变,人亦会变,雷叔叔电叔叔不着于形的询问明显是来源于担忧挂心,因此,为了让惦念他的两位老人清惑心明,孟珏选择了坦诚诉之。
                      小珏面上看似淡然,心底里肯定全是苦涩,两位叔叔听着也无限心酸。
                      这种事,何因致此终果?二人心酸之下,尽是无可奈何。
                      但是,当看见侯老头后,殷雷章电对小珏的心酸一下子全转变成了对侯老头的迁怒——
                      “死猴子!你真是恶贼兼扫把星!你偷了我跟小雷的血玉和心尖子茶也就罢了,我们大人大量不跟你计较。”章电冷着脸道,“可你怎么又害了小珏?小珏刚回温宿时,我跟小雷本来是回去看他跟玉儿成亲的,可是我最后却只看到玉儿的牌位!你知不知道,小珏好不容易才有了玉儿,要不是你出现在渠犁,要不是你眼馋那把黄玉小刀,郑祥也不会发现小珏,玉儿也不会死。”
                      “没错,你说你怎么就那么惹人嫌?你害人不浅啊!”殷雷一脸鄙夷地望了侯老头一会儿,然后,脸色慢慢转为黯然,“你……你让我们死后怎么跟九爷交代?!”
                      侯老头本来被他们说得恼羞无言,惭愧不已,但一听“九爷”,眼中便涌起一阵泪意,他即刻便想起了自己半年前在渠犁溪半山祭拜九爷然后顺带提了【勾结外族被揭发赐死】的小珏,进而让郑祥逮住把柄的事。要不是这两头乌龟骗他说小珏【勾结异族被揭发赐死】,他也不会在溪半山说那些话,也不会被郑祥听了去!于是,侯老头心下也生了怒,而脸也少有的冷了起来:“死乌龟,要不是你们骗我说小珏是逆贼已死,我能让郑祥听到那些话吗?!你们根本是五十步骂百步,我的小珏为什么再次沦为孤家寡人?追根溯源一下,你们脱不了干系。你们,你们又让老头我死后拿什么脸面见九爷?!”
                      “哼哼,猴子最会强词夺理!”
                      “啧啧,乌龟最爱推脱罪疚!”
                      ……
                      慢慢地,三个年纪不小的老人竟光天化日下,从小声互责渐渐转为不顾形象破口大骂。路过的樵夫、猎人、货商本想劝劝驾,但都被三个老人骇人的眼神逼走。只是,谁又知道,这样的三个人里,有两个是叱咤风云、德高望重的西域巨商,有一个是神巧灵手、盗技一绝的妙手空空?他们一把年纪,还会忘记形象风度、如此幼稚无忌,其实只是因为——只是因为心中的酸涩无处可泄,只是因为他们的小珏兜兜转转再次步了九爷的后尘!
                      五十多年,五十多年啊!这中间,他们看着孟西漠与孤独作伴,一念执着,最后静静死去;看着小珏刻苦学艺、阅经、研医、制毒、练功,从无才小儿蜕变作满腹经纶、心怀天下的翩翩佳公子。本以为小珏有了玉儿之后,能度过一个别于九爷的余生,但现在,种种希望,皆作幻灭。悲兮悲兮,那样的哀痛,那样的落差,让盼了几十年的他们如何能不介意?让他们还如何保持往日的豁达快然?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735楼2014-03-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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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乎,他们年纪一个比一个大,脾气竟一个比一个臭。骂到最后,竟像孩子一样你推我搡。以致于,推搡中,侯老头和殷雷失去平衡,就要落入河里。章电眼急手快,及时把侯老头和殷雷拽了回来,但自己却因反作用力而跌坠入河。
                        又于是乎,一场病来临。
                        可不是么!章电因为看见侯老头,心中本就生了怒,三人之间的吵骂令他心紧神绷,接着,拽侯老头、殷雷的时候,又生惊慌,最后还被三月份的冷河水浸泡、冲了好几丈远。章电不是年轻人,他身、心这么一折腾,自然就一病不起了。
                        好在孟珏赶来,用雾蒸火促法医治了一天后,章电总算开始见好。
                        ……
                        此刻,屋子里的三个老人依旧不说话,但孟珏却感觉到三人之间已经没有了剑拔弩张、势不两立的气氛,有的,只是——无言的尴尬。
                        殷雷章电不敢看侯老头,侯老头也不敢看殷雷章电。
                        三人只觉丢脸。
                        吵架的时候顾不上自己的面子,于是不觉丢脸;
                        章电生病了,侯老头和殷雷也是自责加尽心尽力照顾,根本无暇考虑丢脸;
                        现在脱离危险,缓过劲来,三位年纪不小的人总算开始有时间考虑丢脸一事。
                        孟珏“呼”地一下笑了出来。雷叔叔电叔叔在他面前一贯都是偏于钟静肃正的,侯师父也总是天塌下来依旧笑哈哈的状态,这是孟珏第一次看到三位长辈如此一副尴尬局促的样子。本来,他还因自己是这场病的导火索而心有愧疚,但现在看见侯师父和雷、电叔叔不再针锋相对,他突然觉得这场病其实也算老天给长辈们和解的一个机会。
                        “两位叔叔、侯师父,事情都过去了,你们莫要在因我伤了和气。那些前因,只是阴错阳差导致了最后的结果,你们无需责怪、无需介意对方的无心之失。我就算孜然一身,也能寻找到另外的……快乐和方向。”孟珏顿了顿,淡去笑意,语声转为无波的平静,“再说了,小珏跟义父不同,义父和那个女子充满遗憾,可是小珏跟玉儿没什么遗憾。曾经拥有,就已足够。如果总陷在回忆里,郁结于失去的东西,那么人不会寻到真正的快乐。小珏看得开,师父和两位叔叔也要看得开。把对义父的遗憾投放到小珏身上,其实没有必要。你们吵架斗嘴,表面看似势不两立,实际上,那么吵了一架,心里的郁涩是不是散去大半?”
                        不知不觉间,侯老头和殷雷章电抬头,先是凝视了孟珏几瞬,再转为看定对方。
                        “呼”一声,三位老人异口同笑。此刻虽是丢脸,但却如孟珏所说,他们心中多日的郁涩真的散去大半了!瞧瞧他们仨呀,活了大半辈子,吃的盐,嚼的米,经的事比小珏多,可是这回,竟然都没小珏怀宽心大,那么大年纪了还钻牛角尖!
                        也罢也罢……当事人都不计较了,他们也这样焦头烂额了两个多月,那么,那些烦心事干脆就扔了吧。
                        “咳咳……”侯老头咳嗽一声,接着一副笑嘿嘿的样子,“雷乌龟、电乌龟呀,我年纪不小了,也懒得再跟你们闹别扭,这事就不跟你们计较了啊!”
                        章电虽是撇撇嘴斜睨着侯老头,但语声却轻快:“得了吧,是我跟小雷不跟你这猴子一般计较。”
                        侯老头又是气又是笑地摇了摇头,不过难得的没有再反驳。
                        殷雷看着侯老头腰间的黄玉小刀,眼中流出了笑意:“猴子,你的鉴赏力还不错嘛……你的黄玉小刀是从小珏那里搜刮的吧?那小刀可是我两年前亲手设计再命渠犁的玉石坊掌柜照样式打造的哦。”
                        “呦?你还挺有能耐嘛……”……
                        三人放下小恩小怨,慢慢远离吵架的话题,于是逐渐有愈聊愈热的趋势。
                        “侯伯伯,雷叔叔电叔叔,喝点青笋豆腐鱼汤吧!”云歌笑端着托盘进来。
                        三位一听,立刻乖乖等着云歌的汤。侯老头可是很多年没吃云歌做的菜,现在终于有机会再饱口福。殷雷章电在温宿时已经见过云歌,也吃过云歌的菜,他们跟侯老头一样对汤充满期待。
                        云歌也知道了殷雷章电跟侯老头吵架的原因,刚才她端汤在门外站了一会儿,把孟珏宽慰三个前辈的话也听进耳去。和孟珏并肩走出章电的房间的时候,云歌心内掀起阵阵浮波。
                        孟珏说什么?孟珏说,“那些前因,只是阴错阳差导致了最后的结果,你们无需责怪对方。”
                        【前因后果,阴差阳错……无需责怪无需介意对方的无心之失……】
                        是啊,当年的香屑,以他的性格,他没有事先告之,她和陵哥哥没有小心提防,不也是阴差阳错?可她却把它系成心结扎在心里那么久。她跟孟珏都经历了前因后果上阴差阳错的天人永隔,但对于那些阴错阳差,孟珏却比她释怀的多,比她释怀的早……
                        孟珏还说什么?孟珏还说,“郁结于失去的东西,那么人不会寻到真正的快乐。”……
                        是啊,她永远失去了陵哥哥,她郁结积久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走出心魔,而孟珏失去了那个人,却怀宽心广,懂得自我纾解,早早的摆脱令人停滞不前的晦暗……云歌转头看向他。
                        孟珏,从前,我并不懂你。而且,
                        “孟珏,我不如你。”
                        孟珏顿住,侧头看了云歌一瞬,墨黑的眸子里流转出了悟:“有些事情,想开想不开,只是一念之间。”
                        “嗯。”云歌浅笑,“希望你今后能像刚才说的一样,寻到另外的快乐。”
                        孟珏沉默了几瞬,点头淡淡说道:“不早了,回去睡吧。”
                        (文外话:写到香屑这里的时候,我为了休息一下点开了云吧,一下子看到了玉佩铃铛掐架的帖子,唉……触景生情,气结!我又不争气地想起很久以前那些争议点,比如香屑,比如胎儿。一部分铃铛总拿“香屑”和“胎儿”说事儿,说孟珏不提前告诉陵歌香屑的引发作用,是因为孟珏潜意识里想借此要陵死,还说孟珏没有尽力救云歌的孩子。玉佩跟他们辩,他们又渐渐往孟珏自私自利、阴险狡诈、恶毒不值得爱上面靠拢,想当年我看到这些字眼时,还刚刚读完小说不久,那时还比较玻璃心,我气的生出一种冲动,想一脚把那些人揣进臭水沟里,彰显我女汉子的暴力因子。可惜,网络是虚幻的……不过现在的我,已经不算新人了,我每当想起那些言论,已经能生出喜感了,为什么呢?因为我可以通过部分铃铛骂孟珏的言论来观察出他们看小说有多么流于表面,有多么选择性忽略细节,有多么矫情,从而觉得自己看文比他们细致,觉得自己理解能力比他们强。
                        发了一通牢骚……主要是,不这样我码不下去字……OK,牢骚完毕我继续码字。)


                        736楼2014-03-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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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歌起得很早,就为了做一种叫“腌豆腐”的配食,布尔津的一位妇人教了她做法。第一步工序,便是将豆腐切成扳指大小的方块,曝晒在骄阳下风干脱水硬化成“石块”。不过,夏天苍蝇飞虫较多,难免会啃吃弄脏豆腐,所以云歌亲自守在豆腐旁,挥手驱蝇虫。
                          孟珏一大早出门,跟云歌打了声招呼后,便走出宅院开始“喀纳斯一天游”。今日艳阳高照,却风清气爽水润泽,不觉炎热。
                          “珏爹爹等我一下!”小天玉最喜欢这样的天气,他非要拉着云歌,想要跟孟珏一起游赏山光水影,虽然,小家伙都已经游逛过了。
                          “天儿,这个地方你都玩的差不多了,怎么还不腻?”
                          “珏爹爹马上就要回温宿了,天儿之后会好几个月都见不到他,所以天儿想借这几天跟珏爹爹一起看山看水,好不好嘛?娘——”小天玉瘪着嘴,眨着眼,拽着云歌的手臂,摇来摇去蹭上蹭下,活脱脱像一只可爱的小狗。云歌看他这稚气天真的样子,一点也不忍心拒绝,于是摇了摇头:“你呀!你先跟孟珏在门口等着,娘去叫下人帮忙看着豆腐,然后我们出发。”说完,她冲孟珏耸了耸肩,就进屋了。
                          “天儿,”孟珏招手示意小天玉过来,笑问:“你在渠犁的时候,不是说自己是男子汉,最讨厌小女孩那样瘪嘴撒娇吗?”其实,小孩子能在该撒娇的年华尽情撒娇,是一种幸福,他也曾像小天玉那样蹭父亲母亲的手臂。
                          “唔……天儿改变注意了,天儿在珏爹爹和云歌娘面前暂时先不做男子汉,等天儿七岁以后,天儿在任何人面前都做纯男子汉,绝不再像这样撒娇了!”小天玉跑到孟珏腿边,仰视着他,眸中清澈映出两个孟珏,“天儿想趁还能撒娇的岁数,尽情跟珏爹爹、跟云歌娘撒娇。”
                          孟珏笑意更显,只觉小家伙心思通明。
                          三人走后,喀纳斯湖旁的宅院更显幽静。而孟珏的房间,也空寂无人了好几个时辰。
                          突然,门“吱呀”一声响,一叠湖蓝色裙裾踏过门槛,接着,急速寻找着什么东西。
                          最后,一个红木盒子被翻找出来,被打开。白如凝脂的羊脂玉箫倏地映人眼帘。
                          一只纤纤素手轻轻摩挲起白玉箫,然后,握紧,猛冲出了房门。湖蓝色裙裾带出一阵疾风,一阵充满迫切和渴望的疾风。
                          ——————————————————————
                          踏哈拉开特山,游白湖,驻卧龙湾,停停走走,留留歇歇,孟珏三人不知不觉间就消磨了好几个时辰。夏天的喀纳斯,满眼都是浓得化不开的青绿幽蓝,花香鸟语,莺啼燕戏,山间盛开着杜鹃、紫薇、凌霄、花叶芋、丝兰、九里香,六月雪,馨香四溢,连带着风都充满扑鼻香气。
                          日恰红,夏正浓,岁月总峥嵘。
                          孟珏和云歌对视。曾经,他有个愿望是跟她离开长安,陪着她云游四方,赏尽丽景,踏遍关山。一直到三年前,这都是他最盼望的。
                          所以现在,此情此景,算不算他实现了心愿?姑且算吧。
                          实际上,那早已是过期了的心愿,苍白了的渴望。即使实现,心中也再不会惊起铺天盖地的喜悦。
                          (注:刚提到的“六月雪”这种花,和咱们现实中六月雪不是一种花。我自己想象了这个花的样子和花名,为了保险一点,试着查了查,却发现还真有这种花,跟我想象的样子不同。为了后文的描写用途,此“六月雪”非彼六月雪。所以在这里先说一下,大家别被我混淆了花的常识。)
                          “娘,你最喜欢什么花?”
                          “茑萝花。”
                          “珏爹爹呢?”
                          “金银花。”
                          “天儿最喜欢六月雪。”


                          738楼2014-03-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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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筱婼_zx 续文在这个帖子里。


                            来自Android客户端757楼2014-03-29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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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们,这次我思路太乱,得再理一理,再排布整饬。
                              等快写完这章的时候通知大家。


                              来自Android客户端760楼2014-03-29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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