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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史料】太宗因为皇后的宫人受委屈,不惜与重臣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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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帝后!


IP属地:福建1楼2013-06-24 13:14回复
    近日买了一本《大唐新语》,翻看一下,竟然发现了一条之前完全没有见过的关于长孙皇后的史料!真是非常的激动,非常的激动!可能这条史料有的资深人士之前看过,我是孤陋寡闻了。但我是第一次看到,所以很激动地在此转引,并论述一下。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我们大家交流一下吧。也请本吧中潜伏的诸多业界资深长孙粉高抬贵手,小生第一次在我长孙大吧发帖,请大家多多指教哦~~在此拜谢啦~~~


    IP属地:福建2楼2013-06-24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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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刘肃:《大唐新语》,中华书局1984年6月版,第13—14页。
      《规谏第二》第五条。
      【原文】太宗幸九成宫还京,有宫人憩湋川县官舍,俄而李靖、王珪至,县官移宫人于别所,而舍靖、珪。
      太宗闻之,怒曰:“威福岂由靖等?何为礼靖而轻我宫人?”即令按验湋川官属。
      魏徵谏曰:“靖等陛下心膂大臣,宫人皇后贱隶。论其委任,事理不同。又靖等出外,官吏仿阙庭法式;朝觐,陛下问人间疾苦。靖等自当与官吏相见,官吏亦不可不谒也。至于宫人,供养之外,不合参承。若以此加罪,恐不益德音,骇天下耳目”。
      太宗曰:“公言是”。遂舍不问。


      IP属地:福建本楼含有高级字体3楼2013-06-24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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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译】太宗游幸九成宫回到京师,有宫人入住湋川县官府的厅舍休息。不久之后,李靖和王珪来到,湋川县的官员就把宫人迁到别的地方休息,让李靖、王珪入住官舍。
        太宗听到了这件事,非常生气地说“岂能由李靖他们作威作福?为何(湋川县官员)对李靖礼遇有加而轻视我的宫人呢?”于是下令逮捕湋川县官员讯问。
        魏徵上谏道:“李靖他们是陛下心腹股肱之大臣,而那个宫人不过是皇后宫中低贱的应侍,如论他们的权责地位,绝不可同日而语。此外李靖他们外出办公,官吏效法宫中的制式。朝觐时,陛下问(大臣们)民间的疾苦。因此,李靖他们应当与地方上的官吏相见,地方官吏也不可不拜见他们啊。至于宫人,除供养宫廷之外,诸事不应参与更多。如果因为这件事加罪于地方官,恐怕不利于陛下您的英名,也会使天下人惊骇的啊!”
        太宗说:“公所言甚是”。于是就不再追究这件事了。


        IP属地:福建本楼含有高级字体4楼2013-06-24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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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1】 这件事情其实非常简单,无非就是一个宫人出差在地方官舍休息,不久李靖、王珪来了,地方官吏便把宫人迁到别的地方住(估计条件没有官舍好),而让李靖他们住官舍。这件事情再平常不过了,李靖、王珪都是朝廷命官,按典章制度也该如此办理。但是,一件平常的公务事件,为什么会惹得太宗大发雷霆,还要逮捕地方官讯查问罪呢?(吓死人了~~)问题就在魏征提到的那个关键线索——那个宫人是皇后陛下宫中的人!(试想一下,如果这个宫人是大安宫或庭掖宫抑或东宫的人,太宗会这样吗?)


          IP属地:福建5楼2013-06-24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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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3】 太宗的御臣之道,大家都是很清楚的。为了让李绩的病能好起来,他甚至割须充药,感动得李绩誓效死命。李靖、王珪这种股肱栋梁对于朝廷的重要性更是毋庸置疑的,对于王珪这种前太子阵营的人,不遗余力的宣慰更是铁策。但你看这件事里,太宗的话多难听啊,“威福岂由靖等?”——“岂能由李靖他们作威作福?”想想看李靖、王珪听到这番话心里会怎么想?这是一个有大局观的帝王该说的话吗?这根本与《贞观政要》里那个理性善思,睿智英明的太宗皇帝判若两人嘛!可见太宗说这番话时是多么生气,乃至丧失了基本的理智。而这,又是因为什么呢?竟然仅仅是因为太宗觉得自己老婆的宫人在地方上受了点小小的委屈!没错,你没有看错,真的是这样!为了老婆的面子(更准确的说,那是太宗自己想的。皇后本人压根与这事没半点牵涉。当事人只是皇后宫中的人,品级还很低,用魏老头的话说,只是“贱隶”),为了老婆宫中的“贱隶”,太宗不惜与最倚重、最知名、最重要的大臣翻脸!这就是太宗,你爱你老婆到底已经到了什么地步啊,名臣也不顾了,江山也不看了,天!这简直比最离谱的现代国产言情剧更离谱,而这,竟然是史实!!


            IP属地:福建8楼2013-06-24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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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4】 有一个小小的细节。魏徵已经明确告诉我们,这个宫人是皇后宫中的,但你看太宗是怎么说的,“何为礼靖而轻我宫人?”——“为什么礼遇李靖而轻视我的宫人呢?”注意!太宗没有说“皇后的宫人”,而是很自然,很直接地说,“我的宫人”!这意味着什么?在太宗的潜意识里,皇后的宫人就是我的宫人,侵犯了皇后的宫人就是侵犯了我的宫人,就是侵犯了我本人!如果以此为基础再引申一下,我们可以得出两个推论:第一,太宗的确把自己与皇后视为一体,是不可分割的一体;第二,太宗极有可能与皇后同住在一个寝殿中(这样“皇后殿中的宫人就是我的宫人”更说的通了)。


              IP属地:福建9楼2013-06-24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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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5】 总结一句话:太宗爱他的老婆,真的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我真是怀疑,唐玄宗与杨贵妃那被千古传颂的爱情,其密度与重量是否有资格与贞观帝后的感情同称一下分量)原来不爱江山爱美人不是昏君的专利,更不是古老的传言,真有这种人,而他竟然是唐太宗!
                看了这段史料,我真心想说一句,以后请不要再说什么唐太宗对皇后只有“敬”没有“爱”;不要再说皇后是“压抑”的;更不要认为有人在贞观后宫中可以挑战皇后的地位。想都别想,那不科学。在太宗心中,她,就是如泰山般的存在。
                滚滚红尘,卷走太多历史的记忆;
                千年之后,又有谁会记得所谓的爱情?
                拂去尘土,我惊奇地发现一些蛛丝马迹,
                条条线索,都隐约呈现那不可思议的传奇!
                何须远问,就是那出众的风流,
                闪闪熠熠,如星辰一般,如旧有名!


                IP属地:福建10楼2013-06-24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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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说明】经紫竹云姐姐友情提醒,盖知《大唐新语》所载本条史料亦见于《唐会要》及《册府元龟》等史部辑刊。经余查验,兹两书文本与《新语》大同小异,然《册龟》行文又有新亮点,后文将述之。爰将《会要》与《册龟》所载文字延列于下,以为诸君察看。紫竹云姐姐博闻广记,史籍翰册佥有览识,余甚嘉佩。提携关照,俾能拾遗,特此鸣谢!


                  IP属地:福建28楼2013-06-25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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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史料1】《唐会要》卷六十五
                    贞观六年三月,上幸九成宫。宫人还京憩于围川县官舍。俄有右仆射李靖、侍中王珪复至。官属移宫人别所而舍靖等,唯参靖等,又不礼敬宫人。上闻之,怒曰:“威福之柄,岂由靖等?何为礼靖而轻我宫人!”即令按问。秘书监魏征谏曰:“靖等,陛下心膂大臣,宫人,皇后埽除之隶。论其委付,事理不同。又靖等出外,官吏访闻朝廷法式,归来,陛下问疾苦。靖等自当与官吏相见,官吏亦不可不谒。至于宫人,供食之外,不合参承。若以此罪责县官,恐不益德音,徒骇天下耳目”。


                    IP属地:福建29楼2013-06-2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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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史料2】《册府元龟》卷三百二十七 宰辅部·谏诤第三
                      太宗幸九成宫,有宫人还京,憩湋川县之宫舍。俄又右仆射李靖侍中王珪继至官属,移宫人于别所而舍靖等。太宗闻之怒曰:“威福之柄岂繇靖等?何为礼靖而轻我宫人邪?”即令案验湋川官属及靖等。徵谏曰:“靖等陛下心膂大臣,宫人皇后扫除之隶。论其委付事理不同。又靖等出外,官吏访朝廷法式,归来陛下问人间疾苦。靖等自当与官吏相见,官吏亦不可不谒也。至于宫人,供食之外不合参承。若以此罪责县官,恐不益德音,徒骇天下耳目。”帝曰:“公言是也”。乃释官吏之罪李靖等亦寝而不问


                      IP属地:福建30楼2013-06-2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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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补1】从《会要》中,我们知道了这件事发生在贞观六年(633年)三月,当时李靖任右仆射(宰相),王珪是侍中(行宰相职)。湋(《会要》作“围”)川县的官员可能还做了一些别的行为,以致“不礼敬宫人”。此外,我们还知道了这个宫人是因事离开九成宫返回京师的(《新语》中说“太宗幸九成宫还京”可能有误,因为三月太宗与皇后刚到九成宫,不可能“还京”的)。魏徵谏词的文字三个文本记载的都相当一致,可见极有可能是出自同一出处,即唐朝官方的史官记录,这更证明了本条史料的可靠性。


                        IP属地:福建31楼2013-06-2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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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补2】《册龟》的记录给了我们新的信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太宗竟然要逮捕李靖和王珪!(“即令案验湋川官属及靖等”)说实话,这的确让我震惊!为了区区“扫除之隶”,为了一件另行安顿的公务小事,竟然要逮捕本朝声名显赫的两宰相,这绝对可以堪称“骇天下耳目”了!由此可见,太宗这时候是真的生气了,而且是盛怒!想想看,因为皇后宫中“贱隶”的一件小事儿,不惜逮捕当朝宰相与赫赫名臣,对比一下,我们更加可以了解皇后陛下在太宗心中的地位有多么多么的崇高了,简直到了不可想象的地步!


                          IP属地:福建32楼2013-06-2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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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代的刑罚共分为五种,即笞、杖、徒、流、死。五刑按刑罚强度按次排列。杖刑是第二等刑,也是非自由刑里最重的。《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杖刑分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一百。可见,太宗对“始平官司空处约等”的处分“决杖一百”是最重的杖刑了(一般人受了一百杖刑,不死也要在床上躺上三个月了)。此外,还要“解官”,这在唐律中被称为“兼罚”,即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并行,也是非常重的处分。由此可见,太宗下起狠手非常狠,好吓人呐~~~


                            IP属地:福建44楼2013-06-26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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