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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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择取的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具体请查看玉林师范学院招生服务网。
学校校名:玉林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606。
学校校址:广西玉林市教育东路。学校分东校区和西校区
第十三条 普通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为了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和提高入学率,对普通类专业进档的考生采取“志愿优先”,即按“先志愿,后分数”的规则安排专业。(江苏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内蒙古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体育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一)按“志愿优先”录取,排序规则为“先志愿,后专业分,再文化分”。
(二)高考文化总分排名在招生计划数10%以内的高分考生优先录取。
(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一)我校没有设艺术专业校考的省(含广西),认可生源所在省的艺术专业招生联考成绩,录取时以专业术科成绩为主,结合文化成绩,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二)我校设艺术专业校考的省,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在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并达到生源所在省的相应文化分数线和专业联考分数线(不设专业联考的省除外)后方具备录取资格。录取时以专业术科成绩为主,结合文化成绩,参照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三)舞蹈学专业录取考生的性别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一是通过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二是登陆“玉林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服务网”查询。录取结果以我校寄送的纸质《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招生网的网址
http://www.ylnu.net(非教育网),
http://edu.ylnu.net(教育网),学校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2666516@163.com。邮政编码537000。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775-2666516(兼传真);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775-2689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