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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半岛≯°[匿一]。黑暗选修课 -杭小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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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第三次见面是周末的下午,北方的初春时节经常会出现经久不散的雾霾。路两旁因冬季的寒冷而销声匿迹的集市又随着天气的回暖渐渐复苏,你想着今天是自己第一次来我家做客,空着手总归不好看,于是在路过一家贩卖水果的摊点时随手买了一些桃子。
经过之前的两节课,你可能已经熟悉了那个在课堂上的我,所以当我打开门系着围裙拿着炒勺站在你面前时,我知道你一定会感到出乎意料。礼貌性的笑容来不及显露就僵在脸上,人也突然局促起来。
随便坐吧,我招呼了你就转身进了厨房。晚餐还没有准备好。蒸汽顶着瓦罐的盖子咯啦咯啦的响着,我把蒸锅端到一旁,换上炒锅再次拧开火。整个厨房里充斥着令人愉悦的烟火气息,各种味道丝丝缕缕的缠绕在一起,像是一只无形的手,引得坐在客厅里无所适从的你也坐不住了。


IP属地:山东69楼2013-10-01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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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没见过生活中,抑或说是厨房中的我。所以你循着香味站在门口,看着我有条不紊的忙活:锅里的油烧的热了,花椒、辣椒、豆蔻、山奈……那些干涩的小东西平时安静的在瓶瓶罐罐中挤作一团,仿佛被封存起来的欲望,但只要往油锅里一爆,他们被密封的表情就立刻生动起来,张牙舞爪的在空气中散布诱惑。案板上的鲫鱼背上被切出花刀,分而不断,乳白色的水淀粉沿着漂亮的纹路渗入凝脂般白中透着粉色的肌理,显得格外生动。当锅里电波一样滋滋的响声渐渐弱下去些许青烟袅袅升起的时候,鲫鱼贴着锅边轻快地跃入,骤然炸开的轰鸣像是童年里在大年初一的清早醒来的那一瞬间,远远近近的爆竹包围着你由不得再多想什么,恨不得立刻就跳起来迎接。
    我盖上锅盖擦了擦手,回过头对你说,难道你不觉得,其实人生的丰盛与苍白,都是从饭桌上开始的。
    板栗焖鸡、芹菜糯米鸭、香煎鲫鱼、肝尖菠菜汤。抱歉我对素食不怎么感冒,我的食性都在这饭桌上了。我摆好碗筷看着你跃跃欲试的想要品尝,挥挥手示意你稍等一下,虽然今天不用上课,至少你也不要见到美食就忘了你来这里的目的。上节课我们已经排除了种种毒药最后选择了蓖麻,而你也学会了蓖麻粗毒的提取方法,那么你怎么敢肯定这些菜里就没有那些无嗅无味的白色粉末呢


    IP属地:山东70楼2013-10-01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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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愣住了,明知道我只是在和你开玩笑,但本来想要去拿筷子的手还是迟疑了一下。
      你的样子把我逗笑了,我笑着说即使是我们的最佳选项蓖麻,也存在着一个致命的缺陷,毕竟它不应该存在于人体中,一旦法医检测出这种物质,那么不是自杀就是他杀。除了小孩,谁又会误食?
      所以你看,没有哪一种毒药是真正完美的,因为真正完美的谋(和谐)杀是不需要毒药的。它的存在与否决定了事件的性质,只有当警(和谐)察把一起谋-杀-案当成是意外事故来处理的时候,你才是最安全的。不是吗?最高明的凶手不是神不知鬼不觉地得手然后逃之夭夭,而是让所有人都以为,根本就没有凶手。
      还记得在第一节课上我给你讲过的那两个案例吗?
      怀有身孕的妻子洗澡时死在了浴缸里,看似是因为水温过高导致了晕厥溺水。
      地下室化妆间里午睡的演员死在了梦中,看似是在密闭环境里因为缺氧导致了窒息。
      这两起案件在尸检中都没有发现任何的毒性反应。但我又笃定的告诉你他们都死于毒杀,到现在你能想出这两起案件中的凶手是如何做到的吗?拿发生在剧院地下室里的毒杀案来说,你不妨倒过来想一想,为什么它会发生在剧院里,那里有什么其他地方见不到的东西吗?


      IP属地:山东71楼2013-10-01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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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冰?
        没错,就是干冰。为了制造舞台效果,基本上每个剧院都会配有干冰制造机。其原理是利用干冰的物理性质,用80°C的热水对其进行喷淋时受热迅速气化产生大量的白色二氧化碳烟雾。而在凶案发生的那个下午,一直记恨当红演员的凶手见到他一个人在地下室的化妆间里午睡,便将一整桶干冰放在了化妆间里,关掉排风扇,将热水浇在桶里然后离开。从而导致了演员的急性二氧化碳中毒。
        睡梦中的演员在浓密的烟雾包围中因为吸入了大量的二氧化碳窒息引起急性脑缺氧。整个过程持续的时间很短,因为在突然进入高浓度的二氧化碳环境中,大多数人会在几秒钟内因呼吸中枢麻痹突然倒地死亡。在这之后,在他人发现演员死亡之前,凶手屏住呼吸再次进入化妆间拿走空桶打开排风扇。
        在这起案件中,凶手的高明之处在于他选对了地点和时机,干冰是舞台常用的道具,本身并不是一种毒药,消散之后现场和死者体内都不会留下痕迹。而他所制造的假象也恰恰是在密闭空间内二氧化碳聚集导致了意外中毒, 只可惜一个小小的纰漏引起了警-方的怀疑,那就是在旁人发现死者时,依然在正常工作的排风扇。
        这一段已经被猜出来了!毫无看点了!!!


        IP属地:山东72楼2013-10-01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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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知一个答案之后,你的好奇心显然被调动起来。
          那第一个案例呢?
          凶手用的也不是毒药吗?
          什么叫毒药?我不客气的反问你。
          《辞海》上的解释是能危害生物体生理机能并引起死亡的药物。但在我看来,那只是同一种物质的两个方面,杀人时是毒,救人时是药。就像杜冷丁在癌症患者面前是药,在瘾君子面前是毒一样,因人而异,因用途而异,甲之蜜糖,乙之砒霜,如此而已。
          在第一个案例中所使用的物质被誉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医学发现之一,它的问世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但这并不代表,它不能用来杀人。


          IP属地:山东73楼2013-10-01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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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暂的思索之后你恍然大悟的表情告诉我你已经猜到了答案。
            这起经典的案例发生在1957年5月3号英国的桑伯里·克雷森特。侦破的过程困难重重,因此还展开了一系列的化学实验。但凶案本身非常简单。死者由于坚决不要腹中的孩子,于是要求在医院工作的丈夫偷几只麦角诺文(当时一种常用的堕胎药)打掉这个孩子。但丈夫却将麦角诺文换成了胰岛素。妻子在注射了胰岛素之后血糖急剧下降出现低血糖症状,但当时正逢夏天,她将心悸、全身无力的症状归结于天气,将恶心想吐看成是怀孕反应,从而想去洗个澡。之后在洗澡的过程中因为低血糖引起的昏厥导致了溺水。而胰岛素在进入血液一段时间后会自行分解,这对案件的侦破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这是自胰岛素问世以来所破获的第一起被用于谋杀的案件,也因此被称之为“胰岛素杀人案”,自此之后它被人一再效仿,与之类似的案件曾多次上演。但很可惜,我摊开手做了一个耸肩的姿势说,能够被人所知道的,都是被破获的。好端端的一个人突然就死了,这种事情即使拿不到什么证据,任是谁也不免会起疑心


            IP属地:山东74楼2013-10-01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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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不妨因此换一个思路,如果可以的话,为什么不选择用慢性中毒的方式呢?既然不能直截了当的解决对方,那么持久的折磨不是比一击毙命更好的报复方式吗?让ta生活在年深月久的痛苦中渐渐被不知从何处来的莫名其妙的病痛消磨掉健康、意志、容颜。而你则隐藏于暗处不动声色的看着这一切发生,就像ta曾经所带给你的一样。
              比如呢?你微微有些矛盾的陷在美食的诱惑和与我的交谈中,或许你心里正在想着,为什么不能边吃边聊呢?


              IP属地:山东75楼2013-10-01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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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了这么多,相信你也已经明白,这世界上不存在一种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被使用,且必然能保证你自身安全的毒药。
                但同时也恰恰如此,只要在适当的时机手法得当,这世界上的任意一种毒药也都可以被使用且能达到你所希望的效果。
                你只要明白这一点,那我也就没有什么可具体教给你的了。因为这件事的本质,就是你和除你以外所有人之间的一场较量。
                最周密的计划和最简单的手法,以及最冷静也最狠毒的心机。只要有了这些,即使你不用毒药也一样可以有最完美的报复,因为到那时,你自己就是毒药。
                在你似懂非懂之间我放缓了方才略显严肃的语调,微微笑了笑拿起筷子提醒你还是先吃饭吧,要不菜都凉了。


                IP属地:山东77楼2013-10-01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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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感到被我捉弄了,有些不满地问我为什么。这几道菜所用的都是非常常见的材料,又不像螃蟹、海虾这些需要注意的食材,且如果是药膳的话或许在搭配上有所讲究,但我没有用到一味药材。
                  你一定想不到吧,这些东西两两相对,分开都是美味佳肴,但放在一起就成了穿肠毒药。老话说病从口入是一点没错的,万物相生相辅也相杀相克。只是它们对人的损害隐蔽而缓慢,所以很多人无从察觉,只觉得不舒服却又查不出问题出在哪。
                  你眼前的这四道菜,鸡肉和糯米同食可以导致胃胀和消化不良,和芹菜同食伤人元气。鸭肉和板栗同食会引起食物中毒,而鲫鱼和鸡肉、鲫鱼和猪肝长时间同食则会引发痈疖,那是一种长在人体肌肉组织上的大面积毒疮,足以致命,尤其是当它长在体内就会非常难以治疗,很容易引起内脏的感染和坏死。如果不巧长在脸上,即使治好了也得毁容,因为痈疖会留下永久性的疤痕,那种疤痕比枪伤还难看,想象一下,当鸡蛋大小的毒疮从皮肤下面隆起,表皮很快就会随之溃烂。
                  说实话这些东西我都不鸡蛋啊!!


                  IP属地:山东79楼2013-10-01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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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即使如此,就算真到了那一步,谁又能说你什么呢?
                    假如我同一个人喝酒而把下酒用的花生米换成了腰果,结果影响了他的肝功能导致酒精中毒。那这笔账是应该算在我头上还是怪他自己呢?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利用食物之间的相克关系是一种绝妙的复仇手段,因为那实在是太隐蔽了。当食物和食物搭配在一起,又有谁会将其视为毒药呢?
                    若真有人会因此而丧命,法医也不可能从鲫鱼和鸡肉中发现什么,至多也只是不良的饮食习惯造成的。
                    既然是习惯,那出现恶果就需要时间,这段为期不短的时间就是你强而有力的证词:TA一直都是这样吃的啊,TA就喜欢这样搭配啊,当时也没见吃坏肚子啊,我怎么会知道那些东西不能放在一起啊?!
                      所以真正害死对方的不是你所用的东西,而是你的心机才对,可心机,谁又能抓得住呢?你双眼直愣愣地看着我,我放下筷子伸手拿了一只桃子似笑非笑的说,就像这只你送给我的桃子,在人们眼中它只是极普通的水果,但当它和烧酒一起食用则会使人昏迷,大量食用就会导致死亡。所以不要怀疑你自己的潜力,你只是需要一些时间来学习而已。
                    食物相克好狠!


                    IP属地:山东80楼2013-10-01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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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期我们将进入犯罪心理上的一些东西——《当坏人还没有变坏的时候》


                      IP属地:山东81楼2013-10-01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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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你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对着桌子上的围棋子出神,黑白各四枚,分别在上面贴了四个号码:0、1、8、10,然后一黑一白两两组合分成四组。但你似乎并没有被吸引,而是兴奋地扶着桌沿喘息未定,好像着急要告诉我什么。
                          怎么了?学校里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了?我起身去给你倒了一杯水,示意你慢慢说。
                          你知道吗?我们学校的政教处主任被人打了!你一边喝着水一边说起这个你认为大快人心的消息:昨天晚上放学后,政教处主任因为兼管校舍安全所以走得比较晚,在他离开学校经过校外一条灯光昏暗的小巷子时,被几个人从后来包抄上来用黑塑料袋蒙住头一顿暴打。今天来学校时脸上挂了彩,走路还瘸着。你跟我学他走路的样子,说就像只斗败的公鸡,气急败坏的样子实在是太滑稽了。
                          我微微皱了皱眉,本想你制止你的幸灾乐祸。但转念一想,又发觉其实在我上学时,如果听到这样的消息,我的反应也好不到哪去。所以我说,好吧,政教处主任恐怕是中学里最不让学生喜欢的角色了,大多不教课,成天就知道在学生上课的时候鬼一样猫在窗户后面,下课了要么去男生厕所逮吸烟要么去实验楼抓早恋,每天的工作就是整人,所以自然被打几率高。至少在我上高中那会,每年高考之后的暑假,我们学校的政教处主任都是不敢出门的,怕被毕业生打。即使是这样,印象中高中三年,他还是被打了好几次呢。
                          还不算完呢,今天上午他又带着我们班主任冲到班里,说这事就是我们班的C干的,C不承认,对质了几句就又吵起来了。要不是班主任拦着说不定C就又要动手了,那他就算不被开除至少也要记大过。看到我和你一个阵营,你仿佛找到共同语言一样,继续说这件事。
                          又要动手?这么说你们班的C以前和政教处主任动过手?还是你们已经认定打人的就是他呢?我从你的话里挑出一丝疑惑。
                          因为就在前一天,C被抓到带头在男生厕所里吸烟,然后被政教处主任带到办公室里骂了两节课。你不知道他骂人有多难听,男生都能被他骂哭呢。然后他让C请家长。昨天C的家长没来,他又把人家骂了一顿。两天被骂了两顿,C怎么不想暴打他一顿呢。
                          那可不一定哦。我看着你义愤填膺恨不得振臂高呼的样子,不置可否的笑了笑问道,有人亲眼看见C打人了吗?
                          那倒没有,不过除了他还会有谁,事情不是明摆着的?你有些发愣,但还是坚持自己的判断。
                          他又不是只得罪过C一个人,虽然时间上这几件事连接的很紧凑。但每个人都只是猜测,有时候看起来太顺理成章的事反而是假象。我显得饶有兴趣的追问你,说说看,在你们班里C是个什么样的人?
                          小混混一个,脾气挺暴的,吸烟逃课,经常和外校的人打架,他爸爸好像在部队上,平时他妈也管不住他……你侧着头尽力在头脑中勾勒出这个少年的轮廓:不过人到不坏,在班里人缘挺好的。有一次他和班上的同学一起坐公交车,他还抓过小偷呢……
                          所以打人的不会是他,我说出我的判断,不过今天晚上如果你们政教处主任又被人打了,倒十有八九是他干的了。
                          为什么?你问。


                        IP属地:山东82楼2013-10-01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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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如果我们把这件事当做是一起故意伤害来分析的话
                          那么政教处主任被打这一结果就属于犯罪行为
                          这一行为是一系列心理活动不断推进叠加并最终造成的结果,同时行为和心理是互为因果的
                          抛开像不在场证明、痕迹鉴定这样客观上的侦破手段,如果你能准确且充分的描绘出一个人的心理画像,或者叫性格轮廓,就能推导出这个人所有的行为。
                          这就像我们常说的默契一样,当你对一个人足够了解,那么他想说什么想做什么,你总是能可以猜到的。
                          反之当一个人的心理和行为不能相互印证的时候,你就应该怀疑是哪里出了问题。


                          IP属地:山东83楼2013-10-01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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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了这么多,却又没有直接告诉你原因。意料之中你没有并立刻接受我的观点,但似乎又无法反驳,只能尽量平复自己的兴奋,等着我的解释。
                              我也没有立刻再说什么,目光又回到桌子上的围棋子上。按照上面的数字把它们分成四对按田字排列:1、1,0、8,8、0,10、10。沉默着好像在看一道难以解答的谜题,过了一会才抬起头对你说,不如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或者说是一段往事,因为那是在我上高中的时候,真实发生的。当年我和我的同学们把这件事叫做一个橘子引发的血案。


                            IP属地:山东84楼2013-10-01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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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会告诉你这个人是为什么死的!因为死因太坑爹了卧槽!!


                              IP属地:山东86楼2013-10-01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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