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我家的小孩在小区里玩,遇见邻居家叭儿狗,便逗狗玩,只不过是把狗食递给狗,突然,小狗对着孩子的左脸一口,好在没破,留下一条划痕,孩子当时就吓哭了.马上给孩子作了伤口处理,我坚持要带孩子去打狂犬疫苗,邻居跟我一起去了,医生说要打七针,要交600元,邻居不乐意了,但还是交了,孩子打了两针,后天打两针,然后再分三次,一次一针,直到月底,这期间打针处不能碰水,肥皂.饮食上不能吃海鲜,虾类.
可今天小区里别的邻居说三道四,说我该承担一半医药费,一定是这个邻居讲的。我要承担吗?不光是钱的问题,而是过错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