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个故事与我曾写过的那些相比,不够治愈,不够阳光,甚至显得有点狗血玛丽苏,但是拜托,就给我几分钟,让我把它讲完,好不好?
#1
思来想去,我还是给鹿晗打了一通电话。
“那个……我啊,我还是告诉钟仁了。”说这话的时候我手心冒汗,心里全然没有一点底气。我几乎可以想见鹿晗咬牙切齿想把我徒手捏成老干妈的样子。
“什么?!日!”果然,我赶紧把听筒拿远了点,“安布!你这个卖友求荣的小贱人!”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唯诺怯懦的承受着鹿晗的质问和嗔责,这个过程长到我开始神游。
现在让我想一想,我们一向义薄云天的鹿先生为何竟如此不肯善待我?
#2
说起来,我与鹿晗算是发小,说文雅一点,叫莫逆之交,直白一点讲,就是光腚娃娃。
哦对了,还有金钟仁。
我们三个像一个稳固的三角形,互不猜忌,也互不称善。
求仁得仁。
算起来我与鹿晗厮混的时间要长一些,甚至让身边许多人都误以为我们是恋人,但事实
上,我有心仪的异性,他也有痴心等待的人。
随别人怎么去揣度吧,但对于感情,我们无比的坚贞,以及忠诚。
至于钟仁,嗯……怎么说呢。
我必须字斟句酌的(地)告诉你,对于他,我有那么点耿耿于怀。
至于原因,要等到很久之后,他才能够明白。
每个人身边都有这样的朋友,你被人欺负,他替你出头,你惹出事端,他替你善后,你谈了恋爱,他比你还要开心。你明知道他爸不是局长,他也不是出手阔绰的大金主,可你还是愿意同他在一起。你们之间的情谊,与任何利益钩斗毫无关联。
当然也会争吵,会互相看不惯,也时常会想:天呐,他怎么是这种人,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一切壁垒和冰封都已在悄无声息中释融。
所以后来我时常会想,如果是单纯的友情作用,他们断然不会像现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