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沽杨老头2012
颇具名气6接6965楼的问题,各位老师都谈了很好的意见,我认为是对的。亲父子关系是不能人为随意断决的,不管有谁承认不承认,其法定的关系是不能否定的。尽管在某种特殊情况下,有的人一生也没叫生身父亲一声爸爸。但是,血源关系是不能人为改变的。所以只要是能愿意承丧,就只能写故先(显)考——。或者如王老师说的写“故先考出居”最好。还有一种情况,也要研究一下:某公有一子,真到十几岁时才发现长的一点也不像自己,于是做了DAN测试,结果是是没有一点血源关系,对于老婆的不贞某公虽然是心中不满意,但是并没有和老婆离婚,而是对待这个孩子如同已出。这个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身世。也知道其父实际上是养父。若干年后其父死时,这个丧榜应该怎么出?是出“故如考”?还是出“故先考”?还是写“故继考”?请各位发表高见。望各位多多发言,有点争论也不是坏事。特别是青年人,要大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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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1楼
2013-09-07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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