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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二十四日交稿】【都市聊斋】一饭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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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留空。


IP属地:山东1楼2013-04-24 20:47回复
    一向是精致的文字~


    3楼2013-04-24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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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百合?不过读起来很精细的感觉,真心羡慕【扭头看看我自己那糙文……默默蹲墙角】


      IP属地:河北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3-04-25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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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种平淡和诡丽共存的感觉~


        IP属地:北京6楼2013-04-25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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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诡异哦……敲碗敲碗,下文下文~


          IP属地:浙江8楼2013-04-26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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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修了一下,重新开始更。
            历时五年,我这码字速度也是醉了……将就着看,希望多提建议。
            么么哒,爱大家~


            IP属地:山东19楼2017-05-23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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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饭缘》都市聊斋
              ——根据《聊斋志异》之《绩女》改编
              演员:安贞惠 狐女(阮秀瑚) 闫费生
              -------------------------------------------------------------------------------------------
              今生
              安贞惠把一盆浮着菜叶儿和油星儿的脏水泼出门外,一抬头就看见了江城灰暗的天色。她只愣了一秒,一手麻利的将额发抿向耳后,盆已经换到左手,右手已然捷迅的擦净了红底儿脱漆的桌面儿。
              她向屋内走去。
              屋子何如说是一间屋子,倒不如说是一处窝棚。四面砖石水泥墙,里外已经不辨颜色,透过那些还没完全撕去的淋病梅毒广告字,依稀还能猜出那墙大抵原是白色的。房顶是一半儿水泥瓦一半儿瓦楞板子拼合的“合作货”。要是它们哪天不合作了,不消想那会是什么光景。
              屋中一横两半儿,外间是用于谋生的烟火灶头,里间自然是晚上睡觉的所在。两厢却没有任何的遮挡,只是任凭着一个失了门的门框杵在那里,可以明目张胆的对望。
              安贞惠从灶瓮里端出一碗面,又从塑料桶里拣出了一双筷子,端去给屋里的那人。
              那人,那人说到底才是安贞惠这几日来夜不安枕的根源,饶是说奇遇,也太荒唐了些。
              此刻,安贞惠就就坐在那人的对面,看着她狼吞虎咽的在扒着一碗缺盐少料的阳春面。那人叫做阮秀瑚,是她的“姊妹”“尕伙”“伴当”,或老一点儿说叫做“同梳”,新潮一点儿讲叫做“拉拉伴侣”“同性爱人”。
              小半个月,自打小半个月前到如今如是……安贞惠看着眼前人,不免又皱起眉头,想到了那个雨夜。
              那天晚上是周五,傍晚的时候起了雨,正是要双休,建筑工地的民工们也早早散去,稀稀拉拉的,一早都买了饭躲回到临时屋里。安贞惠打扫完零星的食客,暗叹了一声晦气,便加快了手上的动作,麻利的收拾好碗筷。
              她要趁着天早,去一趟人民医院。
              她从医院里出来的时候,就叫这孩子给跟上了。这孩子穿一身白衣,里里外外让雨给打的湿透透的,也看不出什么款式,倒像是晨练的老太太们穿的练功服。安贞惠原就不想管她,她心里揣着医生高眉冷眼送她的那两句话,更是没有心思管她。
              她就一路尾随着安贞惠,随着她上了5路公共汽车,又随她穿过了乔家巷口,直到这污水四流的兴安开发区来。
              临进屋前安贞惠沉不住气了,她回头叉腰瞪着那孩子。小女孩十六七岁年纪,头发盖着脸,也看不灵清模样儿。安贞惠忽然狐疑的看了看天,好在天也没有全黑,也不至于是见了鬼。
              她就举着伞上前去,“喂!”一手拨开那女孩子的头发,“你倒是穷跟着我做什么?”
              女孩子没说话,看着她的眼神儿倒是全然都不对了,那一对儿水盈盈的眼珠子就像是被雨水泡的,或者说这瓢泼的大雨就是为这女孩子的泪下的,安贞惠是一瞬间从她的眼睛里读出了一种似曾相识的触恸和冤屈,一种涤经过日月风雨长年捶打,才积攒的厚谊。
              不知因何而来,偏向她流去,委实令她钝痛。
              从没有读过书的安贞惠心中突然好似就有了无数流动着的文字,难言之情,溢于言表。
              雨一直下着,天地间仿佛就只有她们两个人了,好像她们就一直这么对站着,不知道站了几辈子。
              至于后来的事儿,就更是匪夷所思的狠了。安贞惠请秀瑚进了屋,给她热了一碗灶上剩的粥,秀瑚对着那碗粥看了又看,似乎并不饥馑。大半晌,好歹是吃了,吃了饭,就发生了那事儿。
              这一切,对于安贞惠来说,就像是一场梦一样。
              她不年轻了。三十郎当岁,将近四十,没钱、没家、没有亲人。容貌,更是免谈。虽然她曾经美丽过,现在不过也是满面风霜,皱纹早生,每日接触着尘世烟火,有油头而无粉面,皮肤早已松弛不复白皙,下垂的乳房,难再展颐的嘴脸。就凭这些,她凭什么叫秀瑚看上?
              可是就凭这些,难道她就可以同阮秀瑚心安理得的摸摸索索的过日子?
              安贞惠自是有着百般的纠结,忽然想到了包里的那封诊书,也就冷笑了一声,释然了。
              她觉得,生活对于她们这样的人来说,从来不是怎么过,而只是过得,得过下去。
              她出神儿的时候,秀瑚已经吃完了。她经过她身边,不刻外间就传来了洗碗的水声。
              “唉!”安贞惠疲累的叹息一声,整个人扑在了床上。
              “累了?”背后是秀瑚的声音,她转过脸,秀瑚那漂亮的不像话的脸蛋儿朝她一笑,一个小鸡啄米的吻就落了下来。
              “别……外面有人。”她紧张的推拒。
              秀瑚不依,更近一步,“不过是人。”
              是啊,不过是人。
              安贞惠笑得放肆,秀瑚的一双手也在安贞惠的身上不安分起来。
              事毕。
              月光入室,伴着微弱的喘息。
              安贞惠不合时宜的开了口,“我想跟你说个事儿……”
              “哼!”阮秀瑚拽了拽被子转过身去,背对着她说,“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沉默。
              安贞惠觉得自己的舌头像是要成了精,任是她心里怎么按捺,它又是擅自搬弄开唇舌,硬挤出话来:“这日子还是要过的。再说那老板也没说什么出格儿的,他就是想请你去吃个饭……”
              “吃个饭?吃个饭之后干什么!”秀瑚揭被而起,屋里没有灯,水银般的月色泄在她青春美好的胴体上,简直叫安贞惠目眩。
              她心里也并不平静,但是她也不知道那不停的在胸中鼓噪着的究竟是些什么。只是随着时间一寸一寸消磨去,她嘴里说出来的话,就越是不像她心里的话。娓娓的背道驰去,更无从解释。
              而此时的阮秀瑚,浑身已然冷透了。
              她想,她想了很多……终归只是笑笑,并没有多说。
              “睡了。”她说。
              用被子把自己裹了个严实,她听见安贞惠又叹息了一声,也憩下了。她同时也听见了这一世,窗外六月天的蛩鸣,叽叽喳喳,如同上一世,没有什么不同;她能够嗅到雨潮未曾散去的腥味和屋里飘荡的油烟;她亦能感受到手下棉絮儿在薄被里的柔软;她想,她若是此刻探出窗去,她便能看到古时的月色,照着她现而今残缺的梦。
              她想了很久……想到宁愿睡去。
              “咚咚、咚咚”的捣蒜声惊醒了安贞惠的入定。
              她放下蒜杵,无意识的把沾满面粉的双手在围裙上来回抹,忽又意识过来,低头慢慢聚拢失焦的双目。她看见两滴血点儿掉落在砧板上,一只顺着石臼的边缘消失在蒜泥里,一只惶惶然坠落扑入了面粉中,又洇没不见了。
              仿佛是刚想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儿,她才一只手捂了鼻子,再去寻宣纸和抹布。
              安贞惠诸事收拾落听,只感觉一阵头昏目眩,她便一屁股坐在面摊儿门口儿的凳子上,才想起来秀瑚不在家,幸好秀瑚不在家。
              她觉得自己快死了。
              她一只手掩住扭曲的脸孔,痛苦憋气的吭哧出了声儿,额上都绷出了青筋。
              无人过问,身前身后也只有轻风。
              她独自颤抖了好一会子,才长放出一口气,又深按住双目。好一会儿,又好歹收住了脸上的云雨。
              车声隆隆。
              他西装明媚,满面春风,一来就往地上蹲着的安贞惠手里塞了一桶外国进口的糖果,一手拍着贞惠的肩膀说,“嗳,你还好吗?”
              安贞惠皱眉扁嘴的瞧他一眼,愣是气哼出了声儿,倒是笑了。她毫不客气的掘开盖子,三下五除二的剥开了一粒糖果填进口中,法国进口的玻璃糖,竟是酸辣滋味,却并不可恶。
              他也并不可恶。安贞惠想。
              她了解的闫费生是个对工人不错的老板,民工们如是说。
              所以当他在自己面摊儿周遭儿徘徊了三五日,终于向她启齿了他的绯色心思之后,安贞惠并没有立时舀起锅里正冒着泡儿的沸水去浇他。那一刻,她大概是出于一种对世情的麻木,兼之对自己的绝望,反而更愿意去相信。相信他实非一个贪慕色相的登徒浪子,而是真真正正的对秀瑚有意,由而再衍生出一段痴缠的恋爱来。
              这样她能更放心些罢。
              “好不好吃?”他深看了贞惠一眼,抄起手,在面店里四处转了一圈,于是大咧咧的择处坐下,又突然回头道:“给我来碗面!加两个蛋!”
              这个时候不是饭点儿,除了闫费生再也没有另一个客人,何况他也不是来做客的。安贞惠有点儿不乐意,“你一个大老板,干什么来我们这种小门面吃。她也不在家,你快走吧。”
              “你跟她说了吗?”他投过热忱的视线。
              安贞惠:“说了。”
              闫费生:“那来碗面。”
              安贞惠无法,起身去给他做面。
              当一碗热腾腾的西红柿鸡蛋面放在闫费生的眼前的时候,秀瑚回来了。
              秀瑚挎着装满了蔬菜的帆布包,几缕碎发贴在她微汗的颊额上,光滑的皮肤自有着青春的朝气,一水儿杏眼正瞅住贞惠,欲展颐露出个笑脸。谁想,一转眼竟是看见了闫费生。
              安贞惠还给他做面。
              她竟然还给他做面!
              阮秀瑚的火气顿时就从脚底烧到了头发上,她怒气冲冲的把包往桌上一摔,恨不得把地跺穿一般的奔回了屋内。
              两人四目相对,闫费生陪着笑露出了一张窘脸,“我真的就只想请她吃个饭……”
              “滚吧你。”安贞惠小声嘀咕了一句,便匆忙跟进屋里。
              屋里的光景似酝酿着暗潮。
              阮秀瑚朝着窗户,索性跟进来的贞惠只看到她一个被白光勾勒的侧影。
              阮秀瑚:“非要去么?”
              “不去也行……”安贞惠支吾道:“不过他说只是想跟你吃个饭,没别的……”
              阮秀瑚冷笑。
              “就这一次。”她吸气,声音似在哭。
              她想起,久远的过去,她仍然对安贞惠没有办法,她一次次答应她,又妥协。她已然曾见识过,人间这万般辗转痴情的厉害。
              她正转过身来,盯住安贞惠。安贞惠也看着她。她被秀瑚看得发毛,但秀瑚目光炯炯的,看过来的眼神生透着凉意。
              安贞惠想,秀瑚可能真生气了。不过,生气就生气吧。要是有朝一日,只有秀瑚一个人了,要叫她怎么办呢?
              她还那么小,她的身世还那么可怜。
              秀瑚背了挎包,头也不回的从安贞惠身边走过,带起一阵风。
              贞惠静静的站在原地,直到她听见了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她在那里站了很久。终于,她缓缓的舒出一口气。接着就狂暴的咳嗽起来,咳得她四肢乱颤,涕泪横流。
              然后,她就像刚才在外间一样,熟练的抓来宣纸,抹去了人中和手上的黑血。一系列的动作纯熟又安静,像是了然在胸的接受了一切。
              事妥。
              安贞惠沿着床,慢慢地、慢慢地倒下去。她觉得很累、很累;她觉得,她兴许就是这几天了。
              无意识中,清泪过嗓。她突然笑了出来,仿佛是发现了什么趣事。
              暮色如魇,屋里静得诡奇。仔细,便能清晰的听见安贞惠的自语声:“这三十年来,泪都活得学会往内里流了,活着还是梦里,啥啥分不清……”
              之后,安贞惠便堕入了无穷无尽的梦乡。


              IP属地:山东20楼2017-05-23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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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
                01
                民国初年,天津。
                热闹的夜色,热闹的细雨,霓虹灯管儿缠绕着一处处欢场的轮廓,既照映了左邻右舍,又投影在路面凹凸不平的水洼。同时,水洼里还倒映出了一张怒气冲冲的娃娃脸儿。
                这娃娃脸儿的主人,叫做沈容。
                他此时正静悄悄的瞪着这恼人的细雨和恼人的夜色发呆,他想不明白,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沦落到这一步了呢?
                一个月前,沈容新死了爹。他爹生前不积德,玩男人、玩女人被哄光了家业,家里红男绿女一大堆,别无所长。生前这样,生后还有没完没了的花柳债。鸨子们找到家里,家里早已被搬的山空,只剩下十四岁的沈容人模狗样儿的还在指使者一个老妈子给他做三秋桂花藕。
                于是这些更不积德的、坏的穿肝烂肺的人,便强占了沈家的祖宅,逼着小儿作字画押,变卖了屋舍田产,一瓜分,然后各自作鸟兽散去。
                这其中,有个更坏的人,叫聂演秋。他看了沈家小少爷一眼,眼珠子一转,一个生儿子***的混账主意就计上心来。
                这聂演秋忒不是个东西,他撵走了沈家最后的一个老妈子,着几个壮汉拿麻袋一兜,提溜着小沈少爷就送上了北上的火车。
                这火车正是到天津卫的,他聂演秋则是个投机倒把的江湖混子,专给人卖儿卖女仙人跳,凡是坏事儿,没有他不干的。
                这才有了如今,这翘窗而望,怒目圆睁的小沈少爷。
                如今,他已经不再是沈家的独子小沈少爷了,他有了新的名字,叫凌霄。这是这个堂子里的人对他的称呼。
                好歹念过两天书的沈容省得,凌霄,攀缘附会,自古不是个好比喻,他落到这里,人家叫他凌霄,是要他也学那做作的花一样,打扮的扭扭捏捏,去做那些个不要脸的事。
                至于要不要脸,对沈容还两说,因的自小自家的家风不好,他也是惯看他爹狎昵些男妾的。所以,到底是男人同女人,或是男人同男人,女人同女人,又有什么区别呢?不就是那档子事儿嘛!
                沈容他爹从来没有给沈容培养出什么正经的世界观,他娘死的早,他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自己长大的。
                这些且不论,他回想他爹蓄养的那些个男人,他们大多是随了点沈老爷的喜好,除了在床上时他没看见,其他时候也都穿得似个正经人,煞有介事的个个像是个斯文书生。不比这里,个个穿红戴绿,争红斗艳,像是一帮活妖精,忒恶俗了!
                另外,他所讨厌的,就是这里的调*教。
                每天的练习,让沈少爷感觉到了深深的疲惫和不情愿。他不明白,那样一个屙屎的地方,洗洗干净已经仁至义尽,何苦还要塞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进去,真真是吃饱了撑的。
                还有那日,那个舔他的龟奴,当真是叫他目瞪口呆。沈容从不晓得他爹是怎么跟他那些男姨娘们玩儿的,只觉得新奇:怕是还有没洗干净的地方,方才要舔干净吗?若我此时放个屁会怎样……于是沈容就真的放了一个屁,喷了那调教他的龟奴一脸,那人却是不怒,反倒舔的更美了。
                讶的沈容真说不出话来。
                这些事情都不叫沈容觉出任何的快乐,他也不愿女声女气的做那些没腔调的事情。只是因他特别合作的态度,就让此处堂子的老鸨子对他是刮目相看,直觉的此子将来必成大器,定会艳占一方。
                于是,所有还在训练着的小相公们还挤在一楼厨房后的大通铺时,沈小少爷就已经在二楼有了自己的一间厢房了。他还问龟奴要了些花种,在门口的大瓷缸子里养起了荷花。俨然有了一副要天长地久的在这里过下去的架势。
                这可把老鸨给乐得心花怒放,她看着凌霄,只觉得他浑身上下都是风流,浑身一股子雅气,不也就是一股子骚气吗?现在的大官人都是最吃这一套!自己这一回真是捡到宝了!寻思,过了这个年,初一的时候,就把凌霄的牌子给挂出去,让他早早的接客,早早的红起来,早早的压过隔壁堂子一头去,也好给自己出一口气。
                老鸨是这个心思,其他的花魁们可不这么想。
                这一日,凌霄又问老鸨要两尾金鱼,说是要养在荷花缸子里,老鸨只一笑,也不说什么,扔给了龟奴两个钱儿,就叫他给霄哥儿买去。
                一个穿五彩的,从对面二楼的廊子上看见了,啐了一口道:“毛都不齐的小崽子,一个大子儿都还没挣回来,就先会要钱花了。‘妈妈’你不管管,倒还惯着他了?怎的不也给我两个大子儿花花?”罢了冲那龟奴道:“去!也给我买两瓶橘子味儿的洋汽水儿来润润嗓子!”
                “怎么的?静蝶……”妈妈道:“火急火燎的又烧着你了?给霄哥儿钱,我是乐意!日后霄哥儿发达了,自会孝敬我……”罢了,又对满院道:“别天天一个个吃饱了撑得就会得红眼儿病!好好多掂量掂量自己手里那几个老客儿,是怎么得罪了人舍了你的热炕头,别成天净想些没用的!”
                穿彩衣的静蝶闻言抬起了头,狠狠地瞪了对面紧闭着的厢房半晌,砰的一声摔上了自己屋的房门。
                楼下。
                老鸨子冷哼一声,摸了摸凌霄的头,道:“不用理他。”
                凌霄直觉的这些人的层面比起爹的那几个男姨娘简直是差得太远,光天化日的竟像些泼妇般的呱噪。爹养的那几个姨娘,经常三两个一起下棋,有下的、有看的,发了牢骚,不过棋盘上逗两句嘴。这时候他爹要是出现,说一句“观棋不语”,他们便又是笑呵呵的一团和气。
                虽然爹死了以后,他们分行李、各走东西的比谁都溜,但凌霄固执的认为,他们是体面的。反观自己如今,虽然也落得了跟他们一样的下场,但是自己一定也要做一个最体面的小倌,这样自己才能瞧得起自己,这才是沈家的人!
                没说什么,凌霄有点嫌恶的背对众人,上了二楼,最南头的一间厢房。
                此时,西间的一扇木窗子,却“吱呦——”的一声划开了,露出了又薄又白的半个侧脸,及一双像是两汪深潭一般幽不见底的眼睛。他盯着凌霄的后背一直看,看着他一点一点儿的上到了二楼……
                凌霄仿佛是感受到了这一股视线,太阳底下打了个冷战。
                回过头来四顾,却是什么也没有。将要转身,他又忍不住疑惑的朝西厢望了一眼,正与那双深潭一样的眼睛相对。
                登时便愣住了。
                他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一双眼睛……


                IP属地:山东22楼2017-05-23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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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凌霄的初夜,被老鸨卖了个好价钱。
                  华灯初上的夜晚,堂子里往来的客人开始多了起来。新雪上点着残红,那是年节余下来的一点儿硝烟喜庆,只是如今这喜庆在地上待得久了,难免染上了尘埃,显得有点儿污浊碍眼。
                  买凌霄的那位官人不是凌霄的客人,但是他做主买下凌霄,送给他的一位朋友“尝鲜”的。
                  凌霄听他当着鸨母的面说这话,显得自己很不是个东西,面上就略有些不高兴。又心想,既然是“尝鲜”,你也是第一次,我也是第一次,咱们谁尝谁还未可知。如此一想,心里倒痛快了些,变戏法儿似的挤出了两个笑模样,做了个揖,就拂袖先上楼了。
                  凌霄回房,换了一身水洗蓝的长衫,对镜子看了一眼,并不学外面那些花里胡哨的男妖精涂脂抹粉。
                  他在茶几边坐定,给自己换了碗茶。一边吹着茶汤,一边回想着自己老爹的那几位男姨娘,他们除了平素这么打扮,还有什么细节没有……想到自己该是个体面的小倌,并不妖里妖气,这才定了定神,觉得没那么紧张了。
                  这时,门咚咚咚响了三下,他便又紧张了起来。
                  心想,第一次,鸨母不会给他挑太过分的客人,心里便稍安。
                  推门进来的,确是一位一身戎装的军人。
                  年轻军人十分英俊倜傥,他有刀削斧凿的面容,浓墨重彩的眉目,宽额大耳,虽然年纪轻轻,却是一脸官相。凌霄不懂什么军阶与品级,但瞧他肩上啰里啰嗦的一堆铁物件儿,想必是很有品级。心道:这样的人,不知道喜欢个什么样儿的,莫不是他所习惯的行伍里的那一套利落之人做派的?
                  想及此,凌霄浑身仿佛僵了僵,这样儿的,他仿佛并不擅长演,僵硬道:“将军,请坐。”
                  军官看了看他指的瓷凳子,因是冬天,凳子上垫了个软垫,但想必也不得多舒服,还是大方坐了,轻笑了下看他,说:“我并不是将军。”
                  凌霄又看了一眼他的肩章,垂下眼道,“我并不省得外面的规矩。”
                  军官:“你叫什么名字?”
                  凌霄嫌恶的一皱眉,他并不喜欢别人提他这个花名,恹恹的道:“凌霄。”
                  “是‘凌霄花下共流连’的凌霄?”青年军官打量着他,这小小少年,也就十四五岁的年纪,生的虽然秀气些,到底不落女气,并且,他也并不同外间的那些惯卖的一般涂脂抹粉、花里胡哨,生怕让对方辩出自己个雌雄。相反,这少年一身布衫清素,怎么看都像个乡下的男学生,还是乡绅小富之家养的。
                  他从伍多年,看人确实是很有一套。
                  凌霄开口道:“……是‘不知花依他树发,强攀红日斗颜明’的凌霄。”
                  军官一挑眉,道:“哦?你今天是不大欢喜,不知是什么缘故,可是因为第一次,可是因为他们让你来伺候我?”
                  凌霄深吸一口气,看住他,“小人不敢”等这种话他是从来不会说的。心想,你要辩嘛,我便同你讲道理,开口道:“非也。只是官家您坐在这儿,您能问出我刚才那几句话,我俩中间便横着一条河,既是云和泥,又是高和下,您是天,我是地。您可以花钱买乐子,我却是不能选今宵对着您,还是明宵对着他。”
                  语罢,凌霄突然在心里砸了一记警钟,心想自己这是怎么了,第一天自己就要先砸自己的场子么?尔后,他纠结了只一瞬,便释然了。
                  原来这段日子,自己到底是很恨、很不情愿如此的。倒是今夜,不知道怎的就跟他很投脾气似的……“很投脾气”?凌霄被自己吓了一跳,又拿眼打量他一遭,想到心里实在是憋得慌,又想不管了、不管了,今天爷且豁出去,说个痛快再说,气走了拉倒。
                  抬手指了指桌上的这个茶壶,接着说:“就好比桌上的这个茶壶,我同它一样,只要在这里,就权当是个器物。一切都由不得自己的。”话锋一转,起身倒茶,“官爷您怎么称呼,我不能总叫您官爷吧?茶叶虽不比外面好的,喝一口润润嗓也总比白水强些,来……”
                  看着凌霄将茶碗摆在自己面前,军官耳朵里还是他方才说的话,‘权当是个器物,到底不由人’这句话也是今天下午,旅座和他谈话时说的。军人亦是如此,有被利用的能耐,才有立足之地。说来,他们乃是出生入死,与欢场上的凌霄比起来,倒是他自己的命运更可怜些,说不准哪天就没了。
                  着实令人莞尔。
                  军官:“我姓程,字秋白,单名一个念字。家中排行老二,你是叫我秋白也好,程二爷也罢,这都随你。”
                  “程二爷”,凌霄看他一眼,想起什么来似的,又看了一眼身后的床铺,到底耳根有些红,“大邸是亥时了,二爷是否要歇息?”
                  程念也不是个茹素的,也不好辜负诸多美意,可他也不是个急色之徒。一把揽过凌霄,他坐着没动,埋首在他的胸口嗅了嗅,是一股干净的皂角清香,再没有别的味道。他还想:男孩子是个什么滋味呢,小相公都是玩后面、卖屁股的,那他们会好受吗?
                  这么想着,他只觉得凌霄就是凌霄,他微微有点不愿意将“小相公”“兔儿爷”之类的词加诸在他的身上。他觉得凌霄是与他上楼时所想的有些不同,他自己有自己分明的判断,凌霄决不是那类腌臜人可比的。
                  纱帐放下来,凌霄看着程念慢慢地,一层层的剥下他的衣服,他的心里忽然有些颤抖。
                  程念说:“你害怕吗?”你没经历过这些,想必是怕的。他想着,动作便更轻柔了一些。
                  “有一些。”凌霄说。
                  他吻上凌霄锁骨的时候,凌霄叹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兴许,这个人,总算是最坏的结局里挑出来,稍稍不算坏的一个了。
                  他打开身体,放缓呼吸,尽量的放松自己,等待着那迟早的刺痛。可是他被程念玩捏着,渐渐的却浑身发热,有些难耐起来。他睁开眼,道:“二爷……”
                  程念笑一笑,道:“你这是等不及了么?”
                  凌霄绯红了脸,俯身要去服侍程念,不习惯的说:“爷……还是让我来伺候……”
                  程念一把抱起他,少年没长开的身体有些发烫,他好听的声音落在凌霄的耳侧,“你要记住这一夜。”
                  “不敢忘。”凌霄说完这句话就愣了一下,自己这是何时,竟……“啊……”
                  不等他想的明白,柔软的油膏,就那么轻易的揉了进去,在他的身体里,斑驳化开,一点点的按压,竟像是流光与闪电,让他觉得了一点他从未体会过的滋味。
                  烛火灭了,可是程念点起的火焰却依旧在燃烧。冷风滑入夜,窗外的竹影、草木飞卷声,落雪的声音,却是清晰可见。但这些声音又逐渐被喘息声所代替,打更人从堂子外过,已经是子时了,这屋里的火却不见小。
                  直到天光垂白时,凌霄才将将能安稳的入睡。
                  程念看着他的睡颜,不自主的又抚了抚他流泻在床褥上的青丝,突然就有了点儿“春花秋月萧索,佳人自是难忘”的意思。
                  他整肃军装,款步跨下楼来,就见送他凌霄的那位于老板也刚巧从西厢跨出来,见了他,堆得是满脸的笑意,道:“怎么样,秋白兄休息的可好哇?”
                  程念一笑:“于老板,有心了。”
                  于老板简直是笑逐颜开,脸上的肉都要飞起来,心里却是有意外之喜。素闻方师长的手下之中,要数这程秋白最是油盐不进,偏偏他这路生意,指定要从他的手底下走个过场才行。
                  于老板想,做生意这个事儿,总归是要长长久久的,那么笼络的砸实些也没什么坏处,他便四处打听程参谋长有什么爱好没有……从烟草美女到文玩字画,从枪械美酒到金银美玉,他猜想了无数种结果,到头来却发现这程秋白竟然什么也不爱!
                  于老板不禁可怜起他来。因为他发现,只要自己一拉他出来玩乐,他便是一定到场;若是他不拉他出门,他在天津卫也无甚朋友,便是在家里呆着,守着那个从乡下来投奔他的老妈子和一个山东厨子,乖觉冷清的很。
                  于老板不是没想过给他的屋里塞个暖床人,可是程秋白在这一点上很坚持,他的原话是“自觉还不到时候,不想再多操一份心”。于老板就不明白了,他这到底是对人不满意,还是对自己仍有戒心?
                  这下好了,没想到这小兔崽子是喜欢玩相公的!真是怪胎怪哉也。
                  于老板:“哪里哪里。早知道程兄好这一口儿,早先我也不往你家送人去了不是?倒是显得小弟我不周到了。”
                  程念还待要说什么,回身看了一眼楼上,他心想凌霄应是还睡得很熟,不到下午恐怕歇不过来,晚上……晚上若是没有公务,自己兴许还会再来一趟。于是又看了看满脸油光的于胖子,刚笑了笑,就听于胖子说:“程兄不要挂念,这儿的事儿,就交给于某人去办!以后除了程兄,绝不教第二个人扰了兄弟的清静。”
                  “也好。”程念一顿,冲他一抱拳,“那就麻烦于老板了!”
                  于老板扶着肚子哈哈大笑,一边道“客气!客气!”


                  IP属地:山东23楼2017-05-23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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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只要是堂子里的,不论是小倌还是女妓,鸨母都恨不得让他们不舍昼夜的去卖去。
                    日上三竿的时候,就听见她在院子里用她的铜烟杆子敲痰盂儿的声音,“还不起来收拾!一个个都不人不鬼的,也不看看几点了!”
                    凌霄闻言睁开了眼睛,望着头顶的一方纱帐,以及漏进来的刺眼的阳光,心想:“可不是不人不鬼的。”
                    门上嗒嗒敲了三响,是鸨母安排来伺候他的知秋。
                    凌霄在床上翻了个身,左手支颐,看着他。
                    小男孩十岁左右,也是个说不清自己具体多大岁数的苦命人。但是他并没有实际看上去,或随即而想到的那么可怜。凌霄知道,堂子里养着的四个小奴,其中有三个都是养来卖的,还有一个年纪大些、但明显壮及许多的,才是养来看家护院的。而他面前的这个知秋,就是养来卖的,而且是个巴不得马上把自己往出卖的。
                    知秋看着凌霄,说:“要洗赶紧起,水凉了可别指望我去给你烧第二壶!”
                    凌霄笑了笑,翻身又平躺下来,用月白色的床纱覆面,物我两忘一般的心想:果真是世界无极大,百类人都有。
                    “东西放下,你出去吧,我不用伺候。如果要伺候,以后你让银串儿来。”他说着,声音别有一股不在其中的惫懒。好像人人都争一个还不够用的小奴,于他而言他都很不屑。
                    知秋欺他新来,本想落他的面子,但没想到凌霄压根没有将他看在眼里。眼神与凌霄一接触,他慌忙低下头去,红着脸,摔门就走了,屋里还能听见他蹬蹬蹬跺着楼梯下楼的声音。
                    凌霄却还想着他刚才那一眼里的怨毒,不禁又想到自己,不过都是为了生存,这时候便没什么计较。
                    鸨母看知秋上去,马上又气鼓鼓的下来,问:“怎么啦?没伺候好?”
                    知秋毕竟年纪小,还是极怕鸨母,她发起火来,他一准浑身不会剩下一块好皮,连忙道:“不是,不是!霄哥儿嫌弃我,指名儿要银串儿哥哥伺候呢!”
                    “那就让银串儿去!”鸨母微皱眉头,一烟杆子抽在知秋的小腿上,“赶快叫人去!回头你还去韵娘的房里伺候。”
                    知秋于是痛的呲牙咧嘴的去了。
                    晚些时候,当晚霞将烧红了堂子里四四方方的天空,程念就到了。
                    程念来之前,凌霄就在准备着,既准备了晚上伺候的功夫,又亲自喂了鱼,同银串儿一块儿扫了扫残雪。
                    韵娘有个假模假式的大姓,叫钮祜禄·韵宁。名字都不知道真假,但是她的三大爱好是真的:打小牌,抽大烟,嗑瓜子儿。可是,韵娘也是个眉眼动八方的主儿,琴棋书画,弹唱小曲,都会那么几手,所以夜夜笙歌,翻她牌子的总也停不了。
                    老鸨母让她的小奴知秋去伺候凌霄,实在也是抽了风,可统共四个小奴,另外的更是正红,而她收了于老板五百个现大洋,她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只是堂子里的人没有谁不长眼到拿鸨母开销去,于是暗里比着吊起了脸子。
                    凌霄可不吃他们这一套,凌霄总觉得滚滚红尘中他也只是暂住,但是既来之则安之,那些没想过的将来事,他也并不敢去揣测。因为他当初都没揣测到他会来到这里,在做着眼下的这种匪夷所思的营生,那就不值得多想。
                    他又很幸运,相对于这落难来的幸运:头夜就被包了场,又仿佛还是个不错的人,他因此不必再去作更多的戏,岂不轻松。因此他不肯大意的,更要求自己健康起来,所以他不贪睡,还要劳动、运动、有机会还要弄两本书瞅瞅,再看两出戏,了解一下外面的时事。
                    唯一跟他能略微多说两句的是方知远,但也仅限于比旁人多说了几句话。方知远是这个堂子里的头牌,手里也只有好客人,他自然是能留得住好客人。这一点上,没人能比得上他。凌霄看着方知远,感叹连自己都觉得他是个妙人儿,那旁人还得怎么看呢?所以方知远着实也受尽了客人们的手段,从他眼下的乌青就能看出一二,这总让凌霄不自觉地对照着自己,素日里便更加勤勉劳动。
                    所以下午申时开始,他叫上银串儿,一起去扫门口的残雪。
                    韵娘下得楼来正巧看见了,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只见她从门里穿出来,瓜子壳儿也跟着她从门里穿出来,洋洋洒洒,很有个手笔。
                    银串儿抬头看了韵娘一眼,嘿嘿一笑,叫了一声:“韵娘。”
                    凌霄是不必理她的,他素来谁都不大理。
                    韵娘磕着瓜子儿,边嗑边扔,见凌霄果真不稀罕搭理她,翻了个白眼儿,讽刺的哼了一声,“这作派给谁看?”
                    凌霄仍然没理会她,但他内心的想法是:大家既然都落魄成了这个熊样儿,还有什么脸再置气撕逼,吃饱了撑的。
                    银串儿一边忙打着圆场,“韵娘可有什么需要,趁着时候尚早,我去给您跑腿儿。”
                    韵宁听了银串儿的话,媚眼儿甩出两道眼风,简直要忽闪到银串儿的脸上,娇声道:“看来这里里外外,还是银串儿最会疼人儿!霄哥儿,且记得多跟老人儿学着点儿!”
                    银串儿:“韵娘这说的是哪儿的话,霄哥儿这回开门撞喜,碰上这么个好恩客,妈妈都乐得直说霄哥儿是个有福的。”
                    韵娘夸张的大笑,嘴里的瓜子儿都差点儿喷将了出来:“有福的?我就没见哪个住堂子里的是有福的。”说罢用下巴点了点凌霄,讥讽的笑着说:“你是这儿的大少爷啊?”
                    银串儿见凌霄还是一味的在扫雪,以为他心里不痛快,还待要劝劝韵娘,嘴下饶人,一辆黄包车却停在了堂子门口。
                    来人正是凌霄的恩客,程念。见是如此,银串儿便闭了嘴。
                    韵娘没有见过程念,程念今日也没穿军装,只是一身简单的长袍马褂,很衬他的气度风流,但他这样的,韵娘很喜欢。于是,就斜倚在门框上冲着他笑,边笑边勾:“大爷来的好早,不如去我屋里吃茶?”
                    程念看着她,也笑了笑,还没说话。
                    凌霄兀自低着头扫地,正是背对着大路,又知道现今其他的客人自不必理会,便倒退着向门边让了一步,正好铲起最后一捧雪。不想,他却一脚踩在了谁的大皮鞋上,一个不稳,竟差点儿摔个腚瓜儿。
                    “怎么这么不小心,这些活儿你平素也要做吗?”一双大手,自腋下扶住了他。
                    凌霄听出是程念的声音,但还是颇为吃惊的看住了他。细算来,他从早上离开,到如今也没有多久的光晨。
                    “二爷。”他跟银串儿异口同声的叫了他一声,一同行了个礼。
                    “问你话呢,大半天不见,怎么就木讷了?”程念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发,像摸个小孩子。
                    “懒着也是懒着,就出来动动……”
                    四目相对再无语。
                    霓虹灯初上,雪水融成的水光中已开始带上黏腻的色彩,而夜风中不知从哪儿飘荡来的管弦却仿佛让空气更稠浓了。恰好有这些雪,解了这紧张的围困,炙热里透进了一丝冰凉,尽显得气氛不那么热烈了。
                    如此,放眼再看那片灯红酒绿,再听听那“靡靡之音”,也就让程念不觉得那么难以忍受了。
                    韵宁看这情况,给银串儿使了个眼色,两人便撤退。
                    没人了。
                    门口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不冷吗?”程念双手环在了他的肩头看他。
                    凌霄没有答他的话,他凝眉,说:“这曲子我听过,这是白俄的曲子,我在家的时候听过。”
                    程念:“我带你去听这曲子好不好?”
                    凌霄回头看了看院儿里,又看了看程念,说:“我跟妈妈说一声。”
                    程念:“好,我在这等着。”
                    他说完,就看见凌霄小跑进院儿里,消失在那些灯笼和绮罗的浓红翠绿之中。
                    程念愣了一瞬。
                    他不知道,自己这到底算不算是动了情。只是他觉得凌霄很特别,他有些不是这个年纪该有的老成,还有一些灵气,这些东西,他不经意中就流露一丝,所以他们还算投缘。
                    他也知道今天自己在公务上真的是忙透了,但好不容易歇一歇,他就又想到了凌霄那张干净淡然的脸,他会担心自己今晚要是不来,他会不会失望?
                    而他不想让他失望。
                    于是,他来了。
                    他当然不知道是自己想多了。


                    IP属地:山东24楼2017-05-23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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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大华饭店里尽是切切私语声。
                      街面上华灯初上,夜晚竟有一点雾气,窗扇湿漉漉的,模糊了霓虹灯光的影子,却显得更光怪陆离了。
                      店里坐的多是金发碧眼的男女,白俄居多,听说北边的革命激烈,很多白俄的贵族纷纷如大雁一般南下来中国避祸,因此这样的外国馆子自然渐渐的就多了起来。
                      昏暗灯光的掩映下,金属、玻璃、瓷器碰撞的声音不时交错,一名金发碧眼的侍从,正引着两位客人,穿过这些光线与声音,到最靠窗的一处卡座里落座,来人正是程念与凌霄。
                      侍应拿来菜单,程念自然的递给凌霄。
                      凌霄也不推辞,打开菜单,先是有点怀念的默默浏览了一遍。他自然想到自己还是沈家少爷时,也是经常跟着他爹下馆子,尝点儿洋鲜儿的。
                      现在那些时光,却都褪色得他自己都有点儿不记得了。略略出神,他深吸一口气,很是有点儿感慨过往的唏嘘。眼神流转,最终还是定在了牛排土豆冰激凌和汽水儿上。
                      程念看着这样的凌霄,只是越发觉得他与这名字不配。他当然知道,这是堂子里的花名,却难能把眼前这少年与那种尽态极妍的花儿联系在一起。凌霄自己也表露过他不喜欢这名字,他此时也很想跟凌霄说:他也是。
                      凌霄抬起头,就看见程念盯着他出神的一张脸。突然想到客人第一次请自己吃饭,自己是不是做得太喧宾夺主?连忙又把菜单递回给程念,有点儿不好意思地说:“二爷,您想要吃什么?您点吧,我随着您。”
                      程念这才回过神来,他突然觉得凌霄的眼底,像是盛满了琳琅的色彩。晒然自嘲的一笑,却说:“你不是第一次吃西餐吧,自己喜欢吃什么点什么,我们口味可能不一样。”
                      “那我就点了。”凌霄得了许可,低声把刚才想过的那几样一一说与白俄。
                      “你是谁?”
                      点完东西,气氛还没有变成四目相对的尴尬,程念就开了口。
                      “我是谁?”凌霄噙着笑意的眼睛弯着看他,一边猜测他想要听到什么样的答案,下一刻,他不想猜了,就直接问了出来:“二爷想听哪种?”
                      程念低头一笑,抬起来的眼睛里却带了些玩味,“你这里还有真的假的吗?”
                      “对你……”凌霄下低头,眼神落在桌布上,一点回忆的片段从脑海闪过,“对你也暂时不想说。”
                      “包袱吗?”程念促狭的笑道。
                      凌霄也笑了,“二爷若是喜欢听有包袱的,下回咱们可得请位茶楼的先生来!”
                      程念:“人不大,竟然不很老实。”
                      “竟然?”凌霄瞪大了眼睛,一副好奇的表情。
                      “怎么不是‘竟然’?”程念伸手抓过凌霄放在桌上的手,细嫩的指节跟藕芽儿似的好看,“霄哥儿昨晚还说‘不敢忘’,今天却不掏心了。果然是瞧不上我这个丘八,薄情的紧!”
                      凌霄笑着抽回手,稀罕他这个扭捏的做派,“原来二爷是个惯会哄人的,看来二爷的包袱更多呢,这些话不知道反复说给过几个姑娘少爷?”
                      程念笑:“拈酸点醋的。”
                      饭菜上来了。
                      程念绅士的替凌霄布上刀叉,最后,把小叉子放在了左面。
                      凌霄笑着又把小叉子布于盘顶,这才切了块牛肉放进嘴里,满足的眯了眯眼睛,心想:这里果真比镇上的馆子味道道地些。
                      “听说我是你的第一个,”闻言凌霄放下了刀叉,神情却是略肃,只听程念继续说:“你不像是迫于生计来的春熙堂,你的举手投足也没有乡野孩子般的没见识,跟你比起来,我倒更粗鲁些……”
                      盯着桌子上的小叉子,凌霄眉心微皱,只觉得心里飘过一缕厌烦,“二爷这么透彻的人,能被二爷看上是我的福气。”又补充道,“这话不光是我说的,连妈妈都这么说。”可是呢……
                      凌霄说不下去了。
                      他这个年纪的小孩子说小不小,但是也是讲一点单纯的羞耻的。他虽然随波逐流了,但他仍不想别人知道他的过去,再拿他的过去来对比如今的反差。这不是笑话吗?他表演就够了,怎么还能让人拿自己的痛楚来取乐呢?
                      凌霄看得开,但没有堂子里的韵娘那么看得开,不管真的假的。
                      “……你是不是哪家的公子哥儿,被人给害了?”不料程念话锋一转,来了这么一句。
                      凌霄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不说话。
                      程念也瞪了瞪眼睛看着他。
                      凌霄怎么也没料到他会说出这么一句话,他却好像终于自夜空里抓到了什么光,他心里无数个昼夜,自己亲手熄灭的那盏小灯花,好像又绽放出了微微的光亮。
                      是!他很想说是!很想大声喊出来是!是!是!我就是!
                      然后呢?
                      爹已经死了,没有亲人,家毁人亡。
                      他指望谁,谁能来救他呢?
                      那光亮,他根本就不指望它亮,更不允许它亮。否则,怎么能在这个世上,迎着风雨活下去呢?
                      他突然想起来,他从被打昏,到拐至此地,他都没有哭过。
                      回不去了。
                      他自从在北上的火车上睁开眼睛的时候就任由着他们买卖他了,因为他知道已经没有故里。
                      “呵呵,”凌霄用餐巾擦了擦嘴,又把它甩在桌子上,餐巾毕竟很轻,掩盖了他的情绪,他笑得跟吃饭前一样调皮,“二爷,我就是啊。您可快救救我!”
                      馆子里放起了音乐,悠扬、激昂,乐声缓缓的飘荡,像是充满忠诚与荣耀的猛士,勇士挥刀斩向天地,劈开命运的牢笼,待明日破云而来——
                      《伊利亚勇士》。
                      这是他们在堂子门口听过的那首曲子。
                      它是那么的不同。
                      就像程念的回答。
                      “行!”
                      他说。
                      凌霄真的傻了,但同时他又感到来自骨髓的恐惧。希望这个东西——杀人可是不用见血光的。
                      程念是何等样的人?
                      他见微毫而晓大义,这一晚的观察,凌霄的表现尽落他的眼底。
                      他可以确定,凌霄不是被人安排来给他盯梢的;他同时又可以确定,凌霄确实不是下九流里的出身,这小傻子估计八成真是被人给害了。
                      “吃吧。嗯?”程念说,“凉了可不好吃,小东西!”
                      凌霄略敛心神,故作得若无其事一样,先不去辩那扑朔迷离的真伪,却还是微微恼了口气,道:“别把我叫得跟个孩子一样!”
                      程念笑:“你可不就是个孩子?”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有点儿开心——凌霄,确实可以与众不同。


                      IP属地:山东25楼2017-05-23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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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这大概是他的劫。
                        十四岁的少年,真的没有那么难弄懂。
                        天井里的阳光洒下来,才九十点钟的光景,送凌霄回来的黄包车就已经停在了堂子的门口。
                        程念早起有公务必须到岗,他嘱咐凌霄在宾馆里多睡一会儿,凌霄却不愿意,执意要跟他一道儿离开。
                        因此,银串儿刚把门摊开半扇的时候,就见着凌霄从车上下来,很是有一点意外,也很是有一点儿恍惚:凌霄从来只是一套简单的素袍子,这是堂子里谁都知道的事儿。但是,这里从来没有人能把这样简单的一件素袍子,出落成这样的一身气质——真干净。
                        银串儿觉得这样的凌霄真干净。
                        迎着八九点钟的金色阳光,他几步走来,甚至有了一种款款的感觉。若不是认识他,他倒觉得霄哥儿再长上几年,兴许也是个耽于风月丛中的倜傥公子哥儿,还是特别惹姑娘喜欢的那种。
                        凌霄走到银串儿的面前,却不进门去,他深吸了一口气,闻到了不少人间的烟火味道:早点摊子小柴炉炖粥的柴禾香气,油条在锅里彭起来溅开油花儿的腻味香气,包子笼屉里面和馅儿绞在一起的囫囵食欲……
                        “银串儿,”他说,“都还没起呢吧?”
                        “这个点儿,且没起呢。”银串儿。
                        “走,跟我去摊子上吃个早点再回来。”他说。
                        “这……不然霄哥儿回房歇歇,我给你买了送上去吃?”
                        凌霄已经背过他跨过了马路,只有声音飘来,“让你去就去,哪儿那么多废话。”
                        “哎!”银串儿将手中的抹布放在门房凳上,高兴的跟了上去。
                        春熙堂的门口儿,正对的就是一条宽马路。对街里就开着一个早点铺子。从早上四五点的晨曦时候,第一波拉车的客人就最先来光顾了,然后才是老的、少的,上班的,念学的。
                        凌霄知道的很清楚,是因为他房间的窗户,正对的就是这个点心铺子。很早的时候,他就想来这里坐一坐,吃点什么了。
                        银串儿吸溜吸溜的把一大碗白米粥喝了个干净,咸菜也胡啦了不少,凌霄递给他一根粘着芝麻的油条,他也吃了。光洁的额头上都热出了一层细密的汗。
                        凌霄笑一笑,自己也学他的样子,大口扯下一块油条,吃得很是豪放。
                        他却不知道,铺子背阴处的一张桌子上,两双眼睛正在上下的打量着他。
                        一个中年发福的光头男人,也撕下一块儿油条,填进嘴里,毛发浓重的手上,赫然还圈着个老坑的绿玉大扳指,地道形象的演绎了流氓两个字。
                        他对对面的人说:“他就是春熙堂新买来的雏儿?”
                        对面儿的瘦子笑了起来,他不笑就不好看,笑起来便成了一脸猥琐的贼眉鼠目相:“新倒是新,买了倒也有俩月了。不过听说前两天他让于人杰给包了,不知道送给了军界的哪个大人物当相好儿,现在已然不是雏喽!”
                        “哼!”胖子冷笑,一口地道的天津口音,“于人杰算是个什嘛玩意儿,老子还不放在眼里!他那点儿子屁股沟儿里的买卖,我两下儿就能让他玩儿完!”
                        瘦子赔了满脸的坏笑,说:“怎么了,腾爷?看上啦?”
                        腾胖子也嘿嘿一笑:“玩玩儿嘛!”
                        二人起身,一辆黑色的汽车仅从巷子里冒了个头儿,便又倒退着消失无踪了。
                        凌霄回去的时候鸨母刚起,她肥胖得生油一样的手一把就把凌霄拽进了自己的屋里。
                        凌霄老实的给她泡了早安茶,不用她多说,先是把这一个月的用度钱交给了她——堂子里的跑腿儿,洒扫,伺候,都是一应有数的。
                        鸨母名叫风迎春,但行当里都叫她一声风大奶奶。
                        风大奶奶抓住凌霄的手,喜笑颜开的说:“就知道你是个最出息的。知远虽然红,不过这人呐,红透了就要发紫,紫完了也就江河日下了。我风大奶奶这么些年啊,看过的人那是数也数不清……但是,我看你是个有造化的。”
                        凌霄不知道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只好道:“谢谢妈妈照拂。”
                        风大笑着继续说:“我看,你的这位程二爷对你,倒是正迷糊得紧,你呢,自然要趁这时候一点点儿的收住了他,慢慢儿拿捏他,这样才长久……不过,包人这种事儿,总是不会很长久的,他见你是一时兴起,你却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这里以前也有被赎出去的丫头,但你跟知远这样的,是从来没有过。所以,还是要多替自己打算为先……”
                        听了风大奶奶西里呼噜的灌了半晌的迷魂汤,凌霄这才省得风大奶奶这是在拿行当规矩点醒他。
                        他有点好笑,怎么如今这么多人要点点他。
                        今天早上,程念给了他一笔钱,他看了看数目,并不少。然后他对程念说:“是不是太多了点儿?”
                        程念奇怪的看着他,说:“你在你们那儿,没有点儿体己怎么行?我忙起来几个月不见人的,你难道要喝西北风儿去?”
                        凌霄不禁想到,销金窟果真是销金的好去处!他可算是想明白,他们家家大业大的,是怎么能让他爹给一条道儿领到胡薯地里去的了!
                        自己这可能还真是报应不爽,父债子偿。
                        从风大奶奶的房里出来,凌霄冷不丁的就听到了一声尖叫,接着就是叫骂声。
                        那是韵娘在打知秋。
                        知秋人小鬼大的,不知道又捅了什么篓子,或者韵娘就是单纯的拿他来撒气。
                        凌霄见银串儿殷勤的从厨房给他拿了些鱼食来,就去天棚下喂他的鱼,听知秋在那儿嚎叫。
                        边喂鱼他边在肚子里腹诽:整日里吃饱了撑的。
                        忽然又想:果然哪怕是跌落到泥潭里,泥潭里的活物自有他们泥潭里的活法儿、泥潭里的热闹。
                        不往深里想,就都能往前走。只是不知道能走到哪里去。
                        接下来有三四日,程念都没有消息,也没有遣人来问问。
                        于老板倒是隔两日照常来光顾一下归芳,堂子里顶妙的一个人儿,不过话不多,不常出来跟其他人往出凑,这一点跟凌霄倒是很像。
                        堂子里的规矩,到了晚间,谁要是没有客人,就要到堂厅里坐着,等过往的客人来挑拣,或者一同陪别的客人聊聊天。
                        归芳的客人很固定,所以从不见她出来。
                        起先凌霄没注意,他也从不多管闲事,但他有一次同知远在一起吃茶,突然提起,知远却讳莫如深的说了一句:“归芳的客人和咱们不一样,幸好。”
                        因为这点儿“不一样”,“幸好”所以大家都不愿提起。
                        凌霄这才想起来,当初他刚来不久,那双盯着自己的,如两汪深潭一样的眼睛,大概就是归芳的罢!
                        更晚些时候,大概到了第五日的晌午,快吃午饭的钟点,一个青年来到了春熙堂。他给凌霄带来了一件礼物,说是替程念跑腿儿的。
                        知远难得的挪到凌霄屋门口,在青年要走的时候拦了他一拦,主动摸了他的脸一把。
                        青年人长得真是漂亮,但最好的大概是他身上阳光的味道,正好照得这里的晦气都能升华了一样。
                        凌霄难得开一句玩笑:“青天白日的,你这是发的什么骚?”
                        “来的都是客,”知远笑道,“我还能吃了他怎么地?你相好又给你送什么好东西了?”
                        打开来看。
                        “嚯!”方知远讶道。
                        那是一件青灰色的西装,毛料,摸起来是他们都不认识的手感,必是进口的料子无疑。但凌霄认得这料子,因为这样料子的西装,他也曾经有一件。
                        “他到底想干什么?”方知远盯着躺在盒子里的衣服,微微皱起眉头来。
                        凌霄却很受用。
                        这是程念的体贴。
                        程念很不难读懂一个十四岁的少年人的心思,何况他还是个并不多么复杂的少年人。
                        方知远见凌霄摸着这衣服,并脸上的表情,没好气的道:“我可警告你,别在这里面越陷越深了!”
                        凌霄仿若未闻,抖起衣服来往身上一比,说:“不然我试试?”
                        是肯定的口气。
                        “疯了一个。”知远转身离开,不再肯理他。
                        凌霄抱着衣服,躺倒在床上。
                        这段时间以来,第一次,他仿佛看见了,心间那盏灯光在闪耀,并且发出了微微亮眼的光芒。
                        可能,他的心防还没有朝程念迈出真正意义上的那一步,但他的心意,已然跟随。


                        IP属地:山东26楼2017-05-23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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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这一日竟然下起了细雨。
                          凌霄临窗见屋外的狂风怒卷,报纸都糊在了行人的脸上,有些好笑。又想到,这样的天气,程念就是有空,应该也不能来了,就又有一点儿落寞。
                          他有一点点想见到他,想穿那身衣服给他看看。
                          想:自己不涂脂、也不抹粉,再穿上一身挺拔利落的西装,他俩一起走在街上,无论是去大华饭店,还是去起士林,应该都是体面的。人们会把他们当成是两位倜傥的公子哥儿,而不至于想到别处去。
                          春意没闹两天,天就又冷了下来,屋里的窗户上很快就结了一层白雾。凌霄的小指头点上去,画出了一个小人儿。
                          他快十五了,出了正月不久,就是他的生辰。
                          是啊。他才十五岁,却因这番遭遇,添了这许多的感慨。
                          楼下。
                          自雨中驶来了一辆黑色的汽车,在这样的鬼天气里,两盏车灯仍忽闪忽闪的很是明亮。
                          谁会这种天气来寻花问柳?凌霄心里想。
                          突然,心跳却快了两拍,“莫非……”他自语道,莫非那是程念?他想到了,却没有敢说出来,他自己都觉得荒唐,甚至还有点儿害羞。因为任谁都会跟他感同身受:在这鬼天气里还要上演难舍难分,确实是腻歪的有点儿现眼。
                          等了半天,却是没有人上来。
                          难道不是程念?凌霄想,如果不是程念,他倒是有点儿好奇,这究竟是谁的客人了,竟然如此的急色?
                          打开门,他听见微微的说话声从风大奶奶的房间里传来。雨越发急了,霹雳啪啦的如一道帘幕,隔绝了他的听力与视线,无论是谁,来人肯定不是程念了。
                          他心中自有些悻悻,听不清楚,索性关了房门。
                          他没有想到,程念没有来,却是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此时,风大奶奶的房里,正热闹的紧。平时八面玲珑的风大,此刻也赔笑赔酸了一张脸。
                          “凌霄是于爷包下的人,咱风月场里的规矩,总也分个先来后到不是?”
                          “再说了腾爷,于爷的面子您不给,可这人,也不是于爷给自己包下的。他那不也是给孙旅座的高参送去的人嘛?孙旅座的面子您总是要给……”
                          “……”
                          其实,这些车轱辘话风大奶奶已经反复的说了八百遍了,但这些话对腾胖子来说,几乎都是放屁。
                          “他奶奶的,”腾胖子一抹光头,“你还甭拿孙有兴来压我,不害怕!”
                          “他给哪个高参送的人啊,我问你?不就是孙有兴手底下一个管物资的吗?就凭他?凭嘛跟我腾老师抢人?”胖子说。
                          没有听错。
                          这位其貌不扬,又流里流气的天津卫一霸,因为家境不错,小时候就很不爱读书,直到生生把他爹给气死了。
                          他把他爹给气死之后,真是后悔万分,他也曾在求学一路上发奋努力过。可惜,天不假才,芦柴棍子当屋梁——实在不是那块儿材料!索性,他花了两块钱,请一个专门儿测字、改命的瞎眼神算给他改了名字。
                          从此,滕云龙——就变成了腾老师。一看,多有墨水儿、文化,到哪儿叫出去人家都是一愣,自然是被广泛认可的。
                          风大奶奶又说:“那要是实在不行,您要是真心喜欢凌霄,那也得给我点儿时间支会上家儿不是?行当里且没有我这么做事儿的,就算那孙旅座的人不敢开罪您,您看我们这么个堂子,他吐枪子儿玩儿弹药的主儿,拆了我们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儿嘛!您且容我问问,决不能硬来!”
                          腾老师:“这种事儿多了!”腾老师一笑,露出了他白灿灿的八颗大牙,显得胃口很好,“皇上当朝的时候,那土财主莫文兰看好了浮云楼的绣娘,也包了!县太爷一句话,他再怎么喜欢不也得割爱,还得双手捧着,把老相好儿送上了别人的床嘛!”
                          “咳咳!”旁边的瘦子略显尴尬。
                          风大奶奶却在心里啐了一口,说道:“哟!爷,这可是戏文里唱的……”
                          “你甭管!”腾老师,“我说他真,他就是真的!”一顿,又补充道:“快,快通风报信去吧!爷跟你说哈,爷没别的好儿,就是知书达理……”
                          风大奶奶哪里真有手段联系上孙有兴,他忙不迭的把银串儿叫到门口儿,嘱咐他:“你先去于大爷的府上,要是没有人就去码头问问。若是找不见于爷,也要寻到程二爷的地址,赶紧捎个话儿过去,就说‘腾老师看上凌霄了,已经到堂子里抢人啦!’,你且看看他么怎么说,不管怎么的,都先尽快传个话儿回来,有个态度就行!”
                          银串儿应了一声儿,打上伞就消失在了雨中。
                          徒留下风大奶奶守着个门框,满面愁容:“你说这孩子,怎么就净招惹这么些糟心的主儿……”
                          银串儿可是能耐大了。
                          风里雨里的,他到了于府,这种天气,于老板自然没有出门的必要,他正在家里搂着姬妾吃酒。听闻堂子里的人找到了家门儿上,又因的送给程总参的那个小倌的事儿,他就不得不先停一停,传他进来问个话。
                          银串儿刚把事体一表,这于人杰的眉毛就皱成了两团疙瘩头。
                          腾老师说的没错儿,在天津卫,他跟腾老师比,他确实是连个屁都及不上。但不见得孙旅座不能跟他比。可是,麻烦就麻烦在,人,不是孙旅座收的,是他的参谋长程秋白收的。这一来,程秋白肯定不愿意叫孙旅座知晓这件事,他不愿意,原因有二:一则这风气或许为旅座不喜,可能影响他的仕途;二则,是于人杰和程秋白都不以为然的,因为如果孙旅知道了这件事,那自己这买卖即便没什么,不都成了他跟程秋白有什么了吗?这二来嘛,就是即便孙旅座不介怀什么,他也不会为了这个不上台面儿的事儿给程秋白撑腰、出这个头的,哪怕程秋白现在是在他眼巴前儿正当红的人。
                          思来想去,于人杰只好给了银串儿一个地址,叫他自己去问程秋白。一脚巴丫子把球儿给踢了出去。
                          银串儿屁颠儿屁颠儿的去了,直接找到了人家的司令部。
                          他倒是小意着这事儿不好张扬,可惜天公不作美,他正撞见程秋白跟他的上司出去办事儿回来。
                          程念坐在车里的时候就认出了银串儿,他眉头一皱,又看了眼这个鬼天气,总觉得今天要出点儿什么事儿,感觉真的不好。
                          门卫见了是孙旅座的专车,就对司机说:“程总参谋,有个人说有急事儿找您。”
                          孙有兴看了看银串儿,对司机说:“带他进去办公室里说吧。”
                          “是!旅座!”尽管大雨如注,门卫也恪尽职守的行了个军礼,不敢逾越分毫。
                          银串儿被他铿锵的举动吓了一跳,就被人领着,跟在汽车后面,进去了司令部。
                          车中。
                          孙有兴瞥了程念一眼,说:“秋白,我记得你家里已经没有亲人了。”
                          “是的,旅座。”程念不好的感觉更浓了,“我命苦,懂事起就知道自己是个孤儿,还是承蒙旅座您的收留培养,才有我的今天。”
                          “……”孙有兴又问:“那么这个半大孩子是谁?”
                          “朋友的小厮。”程念的觉得,自己的口舌里津液已然不多,满嘴干涩的很。
                          “你呀!”孙旅座脸上有笑意,眼睛却冰冷,他一手拍在了程念的腿上,重重的一下子,“你也学会不说实话了!”
                          司令部里,孙有兴的办公室。
                          屋里的气氛压抑的落针可闻,银串儿浑身都湿透了,他还在无谓的拧着衣角的水。
                          “说吧,你找我的总参谋长有什么事儿?”孙有兴站在台案后面,双手抄兜儿,脸侧扬,是一个英武干练的长相。只是,他身上的官威和沙场上帷幄的杀伐气太重,已然盖过了他本身散发出来的俊美,这只会让银串儿在面对他的时候瑟瑟发抖。
                          “我……”
                          他看了看程念,只见程念对他点点头,道:“说吧。”
                          银串儿这才结结巴巴的开了口,“二爷,腾老师看上凌霄了,正在‘那里’抢人呢。您看……”
                          程念脑子里只过了几过,就已经想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敢情儿,姓于的竟然把事儿往他身上怼,于人杰他不傻,应该是今日里不凑巧了,不然银串儿也不会撞上这个平日里对自己的关心事无巨细的上峰。
                          这时他还没说话,孙有兴却先开口了,“二爷?哼——”他轻笑了一声儿,“外面人现在都这么叫你么?”
                          “给他!”他对银串儿说,转又向程念:“强龙不压地头蛇,这军事委员会和司令部还没落稳,就不要横生枝节。”
                          程念毫不犹豫,点了点头。自有人送银串儿出去。
                          “等一等。”银串儿还没出门儿,就又被孙有兴叫住了,他对传令员说,“带他去征兵处报个名。大好的年纪,不为国效力干什么!”
                          银串儿吓得什么都不敢说,自跟着去了。
                          屋里只剩下了孙程两个。
                          孙有兴踱了几步,到程念的身前,程念太高,他比程念要略矮一拳。微抬头打量着他,一只手却毫不留情的捏住了程念的下颌,只把他按得上半身都要躺倒到桌子上去。他实在是高,只能屈膝向后仰着,反手撑住桌子,仍不稳当。
                          “你是二爷,那我是大爷?”孙有兴身形威逼下来,眼神里闪过一抹愤怒的毒光,别人可能注意不到,但是程念看到了,只因为他太了解他。
                          “我心里本来就是这么想的。”他安静的说。
                          “哦,”孙有兴的怒意略敛,“那你就能长本事长得混到堂子里去了?”
                          全天津卫都知道,腾老师只喜欢狎小子。
                          程念的回答则更出人意料:“我先学学。”
                          孙有兴这回也站直了,反倒收回了手:“滚!”
                          (感觉这里可以衍生个番外,哦?)


                          IP属地:山东27楼2017-05-23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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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
                            凌霄瞪着腾老师,以及他的跟班儿瘦子老铁,心慌的有点儿腿脚不稳。胸腔里一颗巴掌大的心脏,竟然砰砰砰的跳出了十级地震的效果。他仿佛才醒一样,大汗淋漓,不能置信又浑身发抖——他害怕了。
                            他现在才知道害怕。
                            他好像头一回理解这个职业是怎么回事。
                            到底是哪儿出了错?
                            凌霄觉得那个逆来顺受的自己不见了,早就想好的、那种无所畏惧的心态完全不见了,大概……都是因为程念。
                            不是没有想过,他和程念,在以后的哪一天都会成为过去,只是没有想过,这一天早早到来,如此飞快。
                            他听到了妈妈说的话,程念默许了这个男人带走自己。他默许的。没有什么真正的情非得已,都是这浪压不过那浪罢了。
                            凌霄脑子里都是这些事,这几日的过往,一些与程念度过的为数不多的时光。短暂美好的细节,自己还没说的事。是的,他还没有告诉他他到底是谁,有如何的过往……只是,这些都不重要了。
                            如果没有遇到程念,他第一天的客人也可能是这个人,胖的像是土豆,瘦的像是一把葱,而且怎么看都不像是好人。可能是一宵,他们天亮了就不见了,明天叩门的又不知道是哪一个,然后,自己在这种蹉跎中,到垂垂老矣,乱病缠身,最后可能一张草席子就卷了,无处埋魂。
                            我才十四岁,凌霄想,我还有好几天才十五呢,我的这辈子,难道就要这样一眼望到尽头了?
                            他抬起眼,打量四周,自己却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在了胖子的车里。
                            胖子的两只手,正攥着他的左手,搓得正热乎。碰到凌霄的视线,他笑得露出了他的一口大金牙:“看你小手儿冻的,爷给你暖暖?”
                            凌霄说:“答应我一件事,你为我做到了,我就彻底跟了你。”
                            腾老师笑:“老铁你瞧,才十四的娃娃都知道我有本事,明着想利用我呢!不过就算你不答应,你也已经是我的人了呀!”
                            凌霄:“……”
                            腾老师:“好吧,你说说看是什么事儿,我能帮你办的,就帮你办了。你要是想见程秋白,或者要找他拼命,我可不去淘这闲醋。”
                            “你不帮我办,明天我就死。”凌霄的脸是冷的,心是冷的,手脚更是冷得颤抖。他知道自己没有什么能要挟他的,他只不过是破罐子破摔而已。
                            腾老师明白,只有生了死志的人,才是这副表情,他手底下的亡魂多了,他见过了太多这样的表情。突然间,他产生了“自己与凌霄真是惺惺相惜呀”这样莫名的羞耻感。
                            他示意凌霄说一说,表情真挚又严肃。
                            “我是被人拐来的,”他说,“你找出那个拐我的人,带来,我要亲手杀了他。就这一件事,你办好了,我就心甘情愿的跟了你。”
                            腾老师和老铁都有点意外,腾老师意外的是:难道说,他还不是程秋白的人?老铁意外的是:小小年纪,性子里就带着凶狠,怕是以后要走邪路的。老铁好就好在不爱自我代入,总觉得自己没毛病。
                            “好!”腾老师一巴掌拍在凌霄的后心上,拍得凌霄一阵儿咳嗽,“不愧是我看上的人!”
                            正如腾老师说的,他特别知书达理,答应凌霄的事儿,在没办成之前,他绝对不会动他一根儿汗毛。相反,他手底下三教九流,天天人来人往,他倒是都带着凌霄,偶尔还会亲自教他使枪,或者教他如何花式弄死一个不知好歹的小卒。
                            恃强凌弱。
                            凌霄多么的明白,自己今日是一条得宠的狗,明日里也会是谁的刀下囚。没有什么是不变的,因此所有的他看到的一切都岌岌可危。他亲眼见着自己的家是怎么败下来,亲身体会过那么真切的虚情假意,切身看到自己拢起的灯火,燃着又熄灭……他本是个绝望凉薄的人,又身陷绝境,他觉得自己真的没有什么好再留恋的了。
                            只是,他一直被命运所伤害,但是自己还没害过人,这点确实不应该。所以,最后他一定要杀一个人,杀了那个让自己如今如此别无选择的人,哪怕这不都是他的错。
                            聂演秋。
                            当这个人被提溜到凌霄面前的时候,已经像个猪头一般鼻青脸肿的不成个样子。
                            二月春风似剪刀,凌霄今日穿了程念送他的那套西服。他非要以这种别扭的方式,蹩脚地出场,来发泄这一段仇怨。
                            地上被打成一个猪头的男人抬起脸,他看见的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公子哥儿。他的皮肤略有些病态的苍白,身材被剪裁合体的西装衬得愈发挺拔颀长。虽然年少,可见以后是要抽条儿拔高的。
                            然后再下一眼,他认出了凌霄。
                            聂演秋的嗓子里发出嗬嗬的笑声,他向地上啐了一口血沫,对他说道:“我当是谁……要活阎王向我催命……原来是沈大少爷。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攀上了高枝儿了!嗯?”
                            凌霄没有理他,他从腰间掏出了老铁给他一把左轮手枪,枪膛里是空的。他当着聂演秋的面打开了枪膛,说:“你还能说出这些话,看来你是不想活了。可是……我偏偏要给你留一线生机,我想看看天意,是不是真的‘任凭东风助恶,视万物为刍狗’。”
                            “天意啊……天意他奶奶的才不管你兔子的闲事儿呢!来啊!开枪打死我啊!你爹是**,你也是个**!你们沈家有这个下场,不是你们自己作的孽吗?”聂演秋发疯一样的想从地上爬起来,两个腾胖子的手下立马上前按住了他。
                            “我知道。”凌霄说着,往枪膛里装了五发子弹,“这不全怨你。但是,凭你的所作所为,我就算诬赖你一回又如何?你又何时,对别人手下留情过?”
                            “噌!”枪膛走空了。
                            聂演秋愣了一瞬,接着便哈哈大笑起来:“真是天不亡……”我,这个字还没有说出来,一颗子弹就钻进了他的胸口。
                            他瞪大了眼睛,怒目圆睁,看着凌霄,“你……”
                            “我怎么了,你会失望吗?你知道,我这些天,日日过的岂止是失望能形容,是绝望。所以你死了,是解脱了。”
                            杀了人。
                            第一次杀人。
                            他没有一点儿动容。
                            顺手把手枪扔到老铁手里,轻笑了一声。他知道,老铁只要一看见他拿枪,就会变得提心吊胆。
                            那他就不拿了,他想要抽一颗烟,或者喝一杯酒。
                            夜风吹到他的脸上,吹走了细汗,却留下了一颗颗鸡皮疙瘩。他没有想到——复仇,竟然让他觉得有些许快意。
                            看来那些说仇恨过后是无限空虚的都是些骗子。
                            回得楼里,腾老师刚讲完电话。见是他,说道:“这么快,已经料理完了?你怎么不多玩一会儿。”
                            他停下脚步,对腾老师说:“我以前叫沈容。今天以后,我还叫沈容。”
                            “你爱叫什么都行。”腾老师一脸的不明所以。
                            是了。
                            沈容想:我对你而言,就是个玩物。
                            “那么沈大少爷,”他已经上了楼,腾老师的声音在一楼远远的响起,“你事儿也办完了,我老腾也没有食言。你看今天晚上……”
                            沈容没有驻足,径直回了房间。
                            (我觉得越写越有jq23333)


                            IP属地:山东28楼2017-05-23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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