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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来自天涯法律专业人士“玫瑰成灰”深入解读剖析“孙维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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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racelwscn 时间:2013-04-27 18:30:39
孙维和金亚的确最可疑! 把自己隐藏得如此完美, 说实话, 一个心里没鬼的人是绝对做不到的。
  孙维的声明看上去好像很严谨, 其实是经不起分析的。
一个人做事, 并不需要每一件都条理清楚, 逻辑分明, 用常识就是最好的解释。 好像孙维, 被人“诬陷”投毒19年, 居然不去抗争, 而是采取息事宁人,“清者自清”的方式。 别说是“投毒”, “杀人”,“心如蛇蝎”, 一般人就是被诬陷小偷小摸也不干吧? 凭什么往我身上泼脏水?更别说是扣上投毒杀人的屎盆子了!
清华不给发学位证, 不给开学历证明, 公安局不给发护照, 被好几个国家拒签, 最后改名字, 改生日才混了出去。 孙家的社会地位如此之高, 又怎么会如此不珍惜羽毛?
就是平民百姓, 也绝不能任着别人胡说八道栽赃陷害19年吧? 最起码的常识啊!


422楼2013-04-27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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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282461758 时间:2013-04-27 18:36:04
    查阅过美国的铊中毒案例,大都是枕边伴侣在饮食和果汁里下铊毒,且也是多次投。
    美国小镇的医院同样一开始是束手无策,伴侣一入院就缓解,一出院回家就又严重!警察按照这个规律怀疑到家庭近身枕边人才破了案!与朱令何其相似!
      1.朱令和SW同寝室,是近身人,能接触她所有私人用品
      2.朱令经常喝SW给她泡的咖啡
      3.SW有途径能获取铊
    要怎样小的概率才不会是SW?!


    423楼2013-04-27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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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一个非常有价值的帖子:《内参贴》 2006-05-08 22:47 貌似是司法界内部人士所写
      来自:http://tieba.baidu.com/p/98746649
      看到有这么多用自己的良知来关心朱令的朋友,能够在10多年后依然为一个美丽的生命的悲惨遭遇而大声疾呼,
      为凶手的残忍和愚昧而愤慨,这本身就是胜利,是超越了司法公正的胜利,是人们心中善良的胜利。
      将近4000 条发言,90%都是站在朱令这一边的,还有一小部分是在为孙维解释和开脱,我想说,那些声音也是应该被允许 出现的,毕竟这里是一个自由发言的地方。而且,为孙维开脱的声音大体来自两部分群体:一部分是普通的朋友们 ,你们出于理性,以司法机关没有对孙进行起诉和判决为出发点,希望我们不要冤枉了好人,这个出发点是没有问 题的。确实,从法律层面上看,司法机关并没有判定孙维“有罪”,那么从法理上说,她目前也就是一个无罪的人 。 还有一小部分,相信大家都看的出来,都是来自孙维本人以及她的利害关系圈里的人(家人或死党),他们 在竭力否认真相和事实,他们说的最多的就是“没有证据就不要平白的诬人清白。。。。”,更多的话他们什么都 说不出来。既然说到了“证据”,那好,就让我们先对“证据”的概念进行一个定义。
      司法角度来说,证据是指 那些能够对某一个犯罪行为的实施、发生和过程以及结果进行有利证明的载体或信息,包括了物证、人证等等,证 据必须能够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相印证,并形成完整有效并且合理的证据链,一切完备,才能够提请诉讼,这些证 据往往都是可见的或可以被记录的,所谓“铁证如山”,使得犯罪嫌疑人无法狡辩和开脱。 在司法实践中,无论 古今中外,有很多案件的调查和审理,最终被搁置或者终止,不是因为嫌疑人真的无辜,而是由于“证据不足”,
      司法为避免因“有罪推定”而造成冤案,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所有人都知道嫌疑人就是真正的凶手,也不能从司 法程序上对其进行审判。证据的不足或者灭失,又有两种情况:一是确实不足,或者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而无法获 取,因此无法取得足够的证据信息。另一种就是原本有证据,但是由于一些非司法因素的介入,人为操作或通过所 谓的“技术处理”而使得证据不复存在或不被显示。 公正的说,在孙维的事情上,这两个可能都存在,或者是 同时存在。
      但是,请大家不要忘记和忽略:事实是不可能被改变的,真相只有一个。在任何一个国家里,都有公 开信息和非公开信息,后者是为了让少数人了解真正的真相的信息,可信度是非常高的。孙维毕竟还不是外星人,
      也不是世界上权力最大的人,她当年的行为和陈述,都被有关机构如实记录。请有些人不要以“你是什么人?能看 到内部信息”这样的嘴脸和口气来说话,大家都明白,内部信息也同样是给人看的,而且,不是只有中央委员或政 治局的人才能看到。
      我可以坦然的说,我没有这些文件的原始件,也没有复印件,抄送最高机构的信息我没有本 事拿出来,但是,我亲眼看到白纸黑字在国家文件上写着:“孙维对其所实施的下毒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过程 和细节。。。。。。。。。但是由于时间久远,司法鉴定部门未能从采集的物品中提取到铊元素及其残余,故无法 形成对孙维口供的证据支持。。。。。。。。。因此,公安机关决定终止案件调查。” 至于大家相信与否,就是各自的判断了,我只能以个人的名义保证我说的话的真实性。我想请大家思考一下,“供认不讳”这几个字的 意义和意思。
      假如不是孙维,而是另外一个什么普通人,一定会有人说这也许是刑讯逼供的结果,但是最好的证明是孙维自己发的声明,请想想看,以她的背景和案情,办案人员绝对不会对她进行刑讯,如果真是那么做了,就是孙现在最好的申辩辞,她一定会说她是中国司法黑暗的现代大窦娥,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证明自己的无辜?但是 ,在她自己的声明中说的很清楚:“我被扣留了8小时后就被家人领回”,如果她自己都没有说曾经被刑讯,那大 家应该相信她的话。 那么,就说明所有的供认都是在正常情况下她如实的表达,以她的才智,难道会承认自己没 有做的事情吗? 另外一边,上报的材料,考虑到事情的重大和阅件人的身份,更没有必要伪造内容,如果要伪 造,完全可以说“孙维确系与此案无关”这样的话,更何况如果是伪造她的供认,那就是要办而不是要保了。
      大家想一想,把孙维没有被刑讯的事实与内部信息的事实结合起来,难道真相还不够明显?
      我想提醒大家的是,我们在这里为一个被摧残的美丽生命呼吁的时候,客观的说,不是要代替司法机关,更不太可能重新启动司法调查( 如果要办,多年前早就办了)
      我们只有一个目的:说明真相,这是对受害者最起码的尊重。 应该说,这一场大讨论,要感谢孙维女士自己的不甘寂寞,你怎么能无耻到如此地步,在10年后居然要说明所谓的“真相”?
      在你的陈述中,除了自己的名字和学校而外,还有什么是真实的?
      阴险和恶毒不是最恶心的,如此不要脸才是 最可耻的。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424楼2013-04-27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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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孙维供认的一点补充
        作者: 210.82.61.* 2006-3-20 09:42
        如果当初仅仅是孙维自己的狭隘和阴损,在丧失理性的情况下做下此无边之恶,还能瞒天过海,居然让司法机关无计可施,那倒也还罢了,我们只能说她真是个天生的罪犯,犯下了一起“完美谋杀”。如果是这样,某种意义上说,孙维倒很值得“敬佩”了。
        但是,如果是国家在某些暗流和利益力量的影响下,明明可以查办却不能查办,那就让人无语了。
        小孙维其实什么都不是,说到底就是个卑鄙到极点的恶毒女人而已。
        可是,庇护她的那股无形的力量,才是所有相信正义和善良的公众头上最大的乌云。

        我早在两个月前就说过,这场讨论如果仅仅是要说明孙是不是害人者,那真是没意义。
        我再重申一次,当年事情暴露后,公安机关介入,孙维是唯一的被拘审的人,她的供词早就被存档了,并且当时的主管机构为此特别向包括全国政协办公厅、国办、中办等最高行政机关以及有关领导以书面形式详细汇报了。
        请大家想一想,是否在我们国家,所有的故意伤害或者杀人案件的侦办,都需要公安机关向最高行政系统做这样的内部汇报??

        我看到过这份文件,上面的用词非常准确,都没有用“推断”这样的字眼来粉饰,直接说明孙维对其所实施的投毒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犯罪事实。
        但是,最后的结论是:鉴于无法取得足够物证,无法提起诉讼,公安机关工作终止。
        现在想来,这大概就是一个“妥协”吧。
        我说的话,没有任何水分,我并不认识孙维是谁,当初的汇报里也没有说明她的家族背景。
        如果我知道会有今天这样的一场大讨论,我就是犯错误,也要保留一份副本。
        保护孙维的人们,你们尽可以说我说的都是假话,你们尽可以说从来没有那份汇报材料。
        反正我也拿不出来。至于其他关心这件事情的朋友们,你们是否愿意相信,请你们自己来判断吧。
        我想说的是,假如仅仅是讨论凶手是孙不是孙,呵呵,太无聊也太没有意义了。
        因为我们讨论的是早有定论的事情,无非是定论从来没有公布,也不能公布。
        就这么简单。
        看到过这份材料的人,无论职位高低,我想总数至少也不在100人以下吧。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425楼2013-04-27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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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楚江半寒月在天 2006-06-09 14:13
          大家都在这里呼吁看到过内参的朋友能把文件公布,甚至复制,我们都希望这么做可以一劳永逸的解决所有的问题。这个态度和出发点绝对是好的。
          但是,反复看过有关的信息后
          我想给大家提个醒:首先,知情人并不是最近才看到那份文件,按照推算,起码也是将近10年前看到的,而当时他并没有想到会有10年后的这场大风波,那么,就不能排除他无法再找到被列为国家秘密(我想这是起码的密级)的那个文件,那又如何做到传播和复印?
          再者,大家气愤之余,有没有想过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那就是,实际在当年,这一离奇案件被压制,本身就是政治内部斗争或妥协的一个结果,这是任何一个有分析能力的人都可以明白的道理。那么,现在,即使有这个文件,难道你们认为用国家行政单位自己的一个文件去否定他们自己吗?
          实际上,明眼人都看到了,当年公安并没有说孙维是无辜的,他们非常客观的做了记录,但是公安不是裁判者。
          至于说,所谓的“没有证据链条”,就象很多朋友已经说的,是公安的无奈之词,但是,他们也给自己留下了足够的空间。从字面上说,并不能指责他们什么,相信他们也保留了所有的资料,就是等如果日后有大翻案的那一天,他们并不会被看做是无能之辈。
          很多问题是复杂的,绝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容易,更不会是把这个文件拍在公安局长的桌子上,孙维第二天就会被法办。
          很显然,这里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表面上,似乎是要更多的信息,其实,他们就是在打探摸底,因为,他们心里最清楚,这个内参上的信息是真实无误的。
          请大家相信,孙家还没那个力量把什么都消除掉,呵呵,如果他们有那个力量,孙维又何需要发什么声明?
          我们坚信:真相永远只有一个,而且,不会不为人所知。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426楼2013-04-27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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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吧友125.89.26.*
            面对如声讨制裁的如潮声浪,孙维之流已呈现出溃败之势,唯一说的大声点的,就是这句恶心透顶的陈词滥调---你们有什么证据吗?!
            明明是自己用罪恶的双手毁灭了证据,居然还舔着脸要证据,多么肮脏丑恶的灵魂!我仿佛看见铊们那狰狞的笑脸在嘲笑司法的无能、嘲笑政府的软弱!


            427楼2013-04-27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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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hanhankiki 时间:2013-04-28 11:55:46
                转载 -- 关于朱妈妈的几句话 by zenyup
                关于朱妈妈的几句话 (2007-01-24 13:51:02)
                一直以来,很想写写朱妈妈,但是,每每提笔,却总是泪眼朦胧,无法成文。我不知道,今天写下这几句话,会不会也使朱妈妈伤心难过,但是,我很想把我的感受分享给大家。
                对不起了,朱妈妈。
                记得去年夏天,一位记者很痛苦地对我说,为什么朱妈妈的情绪总是那么冷,使他无法捕捉到一个受害者家属应有的激动和愤怒。她在讲述女儿的不幸遭遇时,一点激动的情绪都没有,好象是在讲述一件完全与己无关的事,好象是在讲述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一点悲剧性都没有,他很担心片子拍出来不感染人。我说,哀莫大于心死。
                后来,我与朱妈妈接触得越来越多,我才体会到,其实,她冷的表情下,是一颗多么柔软多么强烈的爱心,只是,在那艰涩的环境下,在那痛苦的重压下,要呼吸,要生存,要挣扎,她怎么能以柔软抵抗坚硬,以温暖抵御酷寒呢?
                一天,我和朱妈妈去一个单位,碰了一鼻子灰。失望而归的路上,我很伤心,反倒是朱妈妈不断宽慰我,说着很多解释的话,让我释怀。那天天气非常炎热,回到朱家,进了门,吴叔叔在喂令令喝酸奶,看到我们回来,就立即给我们切了西瓜,我喝极了,也特别热,于是拿起西瓜就吃。却看到朱妈妈已经接过小勺子,在喂着令令,连一口水都没有来得及喝。
                其实,这样的情形很多很多,很多很多,每一个生活的细节,都使人动容,我感受到她博大的母爱,慈祥温暖,充满力量。
                一天夜里,我开车送朱妈妈回家。我说到现在很多年轻人选择丁克家庭,不要孩子。她忽然说,“如果有下辈子,我也不要孩子。”黑暗中,我的大脑突然堵塞,久久无语。我忙乱地搜索着适当的词汇,想打破那寒冷的寂静,可是我找不到适当的词汇。
                昨天夜里,记者给朱妈妈打电话,汇报一下节目播完台里的反映。朱妈妈突然泣不成声。那是她这些年来第一次!第一次!
                谁说她冷?!只是痛太深……
                我不敢再打电话过去安慰她,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担心自己也会在电话里哭,绝望和痛苦的情绪顿时湮没了我。我不知道自己能干些什么,能为他们再做些什么。难道,仅有真相就够了吗?难道,仅把事实找出来就够了吗?
                我们面对的,不是医疗问题,不是刑事案的问题,不是制度的问题,不是时间的问题,不是哲学问题,也不是心理问题,我觉得,我们面对的是人性的问题。
                其实,只有一点善良就够了,就足可以使很多真相浮出水面。其实,只要一点诚实就够了,就足可以使很多尘霾消散,使很多障碍消除。其实,只要一点点勇气就够了,就足可以使很多往事还原,使很多问题有解。其实,只要一点点善恶是非观就够了,就足可以使有罪的受到惩罚,使公道得以偿还。其实,只要一点点坦荡和大气就够了,就足可以使历史清晰,使未来光明,使我们可以早点休息。
                但是,仅这一点点,都没有。都没有。都没有。那无边的沉默,那闪烁的言辞,那冰冷的推拒,那尴尬的笑容,那狡猾的托词,那无奈的解释,那含混的说法,那无耻的狡辩,那嚣张的要挟,那公然的交易,那卑鄙的袒护……
                所以,朱妈妈还得收拾起她的泪水和痛苦,面对这沧冷的人间!


              444楼2013-04-28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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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贴一张截图,是朱令班老同学详谈涉案人员与投毒细节,非常珍贵难得,请大家都看看


                447楼2013-04-28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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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仲文的博客:
                  唯一值得有些欣慰的是朱令的投毒案至今虽然过去了十几年,但家属还有坚持,舆论还有坚持,网友还有坚持,社会的良知还有坚持。
                  在今天它还能成为网上的一个热点,对于这些,我想说的是:
                  公权力应该站出来表明自己的态度、立场和责任。它给我的启迪是中国还是有希望的。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449楼2013-04-28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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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6楼2013-04-29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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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公安局对朱令亲属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不予公开信息的回复
                        C.
                        朱令现状
                        生活无法自理 全靠父母照料
                        1973年11月24日,朱令出生在北京一个知识分子家庭,有一个比她大四五岁的姐姐吴今(北京大学生物系学生,1989年在野三坡春游时意外身故)。朱令从小学习钢琴,15岁开始学习古琴。1992年,她考取清华大学化学系,多才多艺的她,既是清华大学民乐队的主力队员,也是北京市游泳二级运动员。
                        踏进朱令的家,会让人感到时空在20年里凝滞了,陈设简陋,墙壁斑驳。昏暗的光线中,一切还像是停留在上世纪90年代。如今已39岁的她,生活起居全靠父母,老人把大多数时间都用在照顾朱令和追查真凶这两件事上。
                        一说起女儿每天的生活,吴承之才少有地活跃起来:“每天令令醒了我们就起床,扶她起来,第一件事是给她清理气管:雾化、清痰、洗肺,然后注入胰岛素,再一勺勺喂早餐。”康复锻炼也是朱令每天的必修课。屈膝半蹲动作单靠她一己之力无法完成,年届七旬的父母便合力帮忙,父亲站在前边,和轮椅上的女儿顶住膝盖,母亲朱明新则在后边紧紧托住女儿的腰,防止她受伤。朱令父亲感叹道:“不锻炼不行啊,前年住院回来小腿瘦得像根棍子。”
                        朱令几乎每年都要住院,少则半个月,长则半年。2011年的一场感冒,让她在重症监护室住了10个月,花费60多万元,“不生病还好,一生病花钱就多了。”那场感冒引发了肺部感染使用了呼吸机,以致她至今只能吃流食。
                        2004年,朱明新在家里摔倒,颅脑血管破了三根,头盖骨敲开补了一块钛合金。说起这件事,吴承之却觉得很幸运:“医院的医生都很熟悉令令,一看是她妈妈,主任医师马上从家里赶来,我们钱还没交,大夫已经在做开颅手术了,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啊。这真的是托了令令的福!”
                        两位老人的乐观坚强让人动容,在他们眼里,“令令能做60个屈膝半蹲了”、“令令今天左右踢腿做得更好了”……女儿每一点进步都显得无比珍贵。
                        在父母的照料下,朱令安然度过了这些年。但谈到将来,两位老人仍有忧虑:“我们现在开始注意自己的饮食,希望尽量能活得久一点,要是我们不在了,朱令该怎么办?”


                      461楼2013-04-2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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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令的父亲吴承之
                          朱令案
                          是否已过追诉期?
                          律师称一定条件下对罪犯的追诉并无时间限制
                          朱令中毒案已过去19年,是否已经过了案件的追诉期?朱令的律师就此表示:我国刑事诉讼的最长追诉期限为20年,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根据刑法的规定是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的,并且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同样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法同时还规定,即使过了追诉期,如果有关机关认为有必要追诉的,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追诉。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对罪犯的追诉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朱令中毒案回顾
                          1994年11月24日,朱令因不明原因发病,四肢疼痛,病因无法确诊,之后病情好转出院。1995年3月9日,朱令再次因不明原因发病,前往北京市协和医院就医。3月15日,朱令症状加重,开始出现面部肌肉麻痹、眼肌麻痹、自主呼吸消失。
                          1995年4月10日,朱令的高中同学、北京大学力学系学生贝志城将病症翻译成英文,通过互联网发出求救电子邮件,回信大多认为朱令是铊中毒。但协和医院无法做相关检测。4月20日,朱令父母找到可以做铊中毒检测的陈震阳教授,后者即出具了检测报告,认为朱令为两次铊中毒,并判定是有人投毒,同时建议服用普鲁士蓝解毒。然而此时,朱令的神经系统已受到严重损伤。
                          1995年4月28日晚,朱令父母向清华大学保卫科报案。但保卫科却在第一时间通知了朱令室友,要她们保护好证据。4月28日到5月7日,朱令宿舍发生盗窃案,朱令的洗漱用品丢失。此后,朱令案未见进展。
                          1997年4月2日,警方突然传讯孙维,在对其进行8小时问讯后,孙维被家人带回家。此后,警方再没有找过孙维。
                          2005年12月30日,孙维在网上发表《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自称清白,有同学用真名或化名回贴支持。
                          2006年1月29日,一位自称孙维同班同学的人匿名在网上发表文章《孙维同班同学:我们替孙维辩护的真相》,公开了孙维在网上发表声明前发给好友的“发帖纲要”,指导如何配合回帖。


                        462楼2013-04-29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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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各大网站头条:《周强:若法院、律师对立,法律不可能健全》
                            里面提到:
                            


                          464楼2013-04-29 10:58
                          回复


                            471楼2013-04-29 15:28
                            回复
                              作者:春暖花未开2011 时间:2013-04-29 14:42:12
                              再发孙同班同学的几点质问(本人看完整片帖子或者信总结)
                              1:在朱令中毒其间,国外专家给求助信的翻译帮忙上,为啥一直遮遮掩掩,证词互相矛盾?
                              2:为啥从不提及寝室的2次精准盗窃受害人的洗漱及餐饮器具?
                              3:为啥在侦破前,孙一直说系里没有铊?!知道真相大白才说自己接触过?
                              4:立案后为啥某几个女生(虽然童没有指明是谁)一直暗示同班同学苏冉和受害人关系极差?这难道不是转目标?难道不是诬陷?
                              5:王琪诬陷受害人在中毒其间倒卖手表,其间卖给同学张磊,童已经打电话给张磊同学证实没有此事。为什么又给受害人泼污水?------你可以没有同情心,但这样给受害人泼污水,是何居心?
                              6:相关人员为啥恶意修改童的邮件信息,修改的恰恰还是案件事实有关的文字?是何居心?
                              7:为何朱家父母给班上全部同学发的公开信,很多同学都没看到?
                              第一次说是转给学校领导还说的过去,第二次朱家父母明明写的很清楚,已经抄送给学校相关领导,为啥同学们还是没有看到?
                              还有一点:
                              为啥只说司法上没有证据(说穿了是没有物证,物证被2次蹊跷的目标精准盗窃案破坏),而不说孙在14处的口供是啥?


                              475楼2013-04-2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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