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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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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存在


IP属地:云南1楼2013-03-23 19:50回复
    看了一档和近期热点——雅俗有关的节目,有所感悟
    流行文化按现代文化工业对雅俗的分类方法来划分,可归于俗文化,原因是流行文化是为了娱乐大众的文化。
    流行音乐自然也就属于俗文化。这就引出一些思考:
    一、既然流行音乐属于俗文化,成功的标准就很清晰,应该是以被娱乐的大众掌握。而大众参与度极高的选秀则是俗中之俗,也因为它很“俗”,加上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一直被诟病。选秀中的评委这个角色其实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评判,而是组成选秀这一俗文化中的一环,也只是娱乐大众的一个手段,包括它引起的争议,它的导向。


    IP属地:云南2楼2013-03-2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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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流行音乐本身娱乐大众的手段是用它的音乐属性刺激个体的精神反应,而选秀多了一些音乐属性以外的东西,它刺激的手段更多、更全面,让人得到的刺激更强烈,不论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刺激,都属于精神娱乐的范畴,比如恐怖片、情感片所带来的刺激有不同,有不同的人喜欢。


      IP属地:云南4楼2013-03-2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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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了音乐属性以外内容的选秀也因此在推崇音乐属性的一些人眼中变的更俗,而选秀本身的特性也导致在选秀过程中和结束后,成功的要素成为吸引的不止是耳朵,还要吸引眼球。所以选秀自觉不自觉都会或都需要与一些音乐属性外的东西结合,如负面消息,炒作,粉丝...
        这是无法避免的,是选秀的特性决定的,是一把双刃剑,不管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什么,眼球吸引了就好


        IP属地:云南5楼2013-03-23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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