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演绎吧吧 关注:712贴子:18,616
  • 6回复贴,共1

「普及」秦汉历史集中普及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楼 敬度娘
二楼 随意插
三楼 待我慢慢普及
四楼 此贴比较坑


1楼2013-03-06 10:02回复
    先占个沙发


    2楼2013-03-06 10:03
    回复
      说故事前,先叫大家猜个不是谜语的谜语: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这话熟悉,谁说的?


      3楼2013-03-06 10:06
      收起回复
        楼上已道出谜底,所以,本篇普及的主人公,我们就从刘邦开始。
        刘邦,原名为季,是大汉皇朝的开国皇帝。
        大家都知楚汉争霸的故事,象棋盘上也有“楚河汉界”的标注。这样的故事能够千古流传,令后人回味,通俗点的说楚汉争霸相当精彩。笔者喜爱的历史有三:一,远古。二,楚汉。三,三国。
        远古方面目前暂不表,我们先从楚汉先期开始说起。
        本贴为笔者一字一段码出,稍有慢,各位耐心等待。参照书籍是飘雪楼主的小说《汉朝那些事儿》
        中间或为借鉴此书原文,但绝大多数为笔者原创。
        下面,我们就开始讲诉第一个主人公——刘邦


        9楼2013-03-06 11:19
        回复
          关于刘邦的出生年月,笔者从《汉朝那些事儿》里了解到刘邦出生于公元前二四七年二月初八,但在百度百科上,刘邦出生于公元前二五六年。笔者有些糊涂了,该相信谁的?根据认定权威的直觉,我们当且信度娘的吧。
          公元前二五六年,刘邦出生于沛县一个叫中阳里的小山村,农民刘某的妻子生了一个男婴。这个婴孩就是后来的刘邦。
          一般来说,家里新添儿子,作为父亲的刘某应该是高兴的,但在当时,刘某却有些发愁。
          为什么?
          刘邦生下来时,不但体重超出寻常婴儿,更是左脚上有许多小黑痣,密密麻麻一眼难数清。
          农民刘某有点泛嘀咕,认为这是怪胎。刘邦是他的第三个儿子,刘邦的出生,不仅没给他带多少喜悦,反而觉得生活太苦。农民刘某的心里,其实是想要一个女儿。
          失望之余,农民刘某数了下他儿子脚上的黑痣,不多不少,正好七十二颗。
          七十二这个数字,笔者对古代那些阴阳论表示不了解,所以这里引用《汉朝那些事儿》里的话:“阴阳论中将万物归结于‘金、木、水、火、土这五种物质的五行说。按这个学说,七十二这个数字指的就是‘土’。当时的色彩分为:青、黄、赤、白、紫,这五色与五行中的‘金、木、水、火、土’对照。‘土’对应的就是‘赤’。”这种演变,一时半会也说不清,自己研究。
          如上言,刘邦的‘土’对应为‘赤’,这就是后来刘邦自称为赤帝化身的依据。
          再者便是,对于刘邦出生的传说,这里作为野史与大家普及一下。
          传说某一天,刘邦的娘忽然听见一个消息,老母亲相思成疾,病入膏盲,要女儿回来。
          作为女儿,中华民族以“孝”为先的传统是必须有的,听见这话,刘邦的娘二话不说,打点好行李就直奔回娘家。老母亲的病好了,刘邦的娘担心家中的另外两个儿子,于是没有住多久,就回去了。当时,靠着双脚走路确实是个苦逼的活,刘邦的娘走着走着就累得不行,于是在一棵大树下休息。因为实在太累,她便睡着了。
          农民刘某担心妻子的安危,于是从家里出来,踏上寻找妻子的路。当他走到那棵大树前方,远远的便看见了惊人的一幕:天空先是乌云密布,然后是电闪雷鸣,接着在天昏地暗时,一条巨大的赤色蛟龙缠绕着刘邦的娘的身上。
          重点在于:赤色。
          从此之后,刘邦的娘就怀上的刘邦。


          14楼2013-03-06 21:12
          回复
            今晚更新
            等朕归


            18楼2013-03-07 14:09
            回复
              前面一章讲到了刘邦的出生,今天我们讲一讲刘邦的童年
              提起刘邦的童年,我们不得不先提一下他的儿时伙伴。
              这位伙伴名字叫卢绾,出生于中阳里村,与刘邦是同年同月同日的结拜兄弟,其父亲是一个老地主,家境比刘邦好得多。
              点到即止,再来说说刘邦。
              小时候的刘邦,特别的调皮好动,且喜欢干坏事,今天跟李家打架,明天又欺负王家。后天偷了孙家的葡萄,大后天又杀了邓家的鸡。放在现代人眼里,简直就是一个坏小孩。不可救药。
              刘邦的这些行径,自然引起了村里人的不满。在中阳里村,可谓是人尽皆知。
              农民刘某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对于这个儿子,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想法。无论是打是骂,刘邦的性子都没变过,该偷还是偷,该打架照常打架。农民刘某看见儿子这般不思上进,农民刘某简直后悔生了他。于是,在刘邦七八岁的时候,农民刘某过得做出一个决定:让刘邦上学去。
              那个时候上学,十分的困难。农民刘某只是一个农民,家境不好,没钱供儿子读书。
              就在农民刘某为儿子的读书发愁时,卢绾的老爹站了出来。放在以前,身为农民的刘某,卢地主是十分瞧不上的。但是自从知道自家儿子跟刘某儿子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后,卢地主的态度完全就改变了。他对农民刘某说,放心,你儿子的学费包在我身上了!
              从此,刘邦跟卢绾成为了很好的兄弟。
              提起上学,刘邦就头疼了。他从小就不爱学习,只知道整天干坏事。但是老爹有令,必须去上学,没有办法,只能遵守。好在刘邦不是一个人去,有卢绾陪。
              干尽坏事的刘邦,要想在学堂上安分守己那是不可能的。从前,他跟卢绾在村里欺负人,在学堂,没多少孩子,欺负的对象就只能是教他们读书的夫子。
              拿了人家的钱,老夫子教得还蛮尽心。夫子可以是一个好夫子,但学生就不一定是好学生了。课堂之上,刘邦跟卢绾不仅不认真听课,反而还扰乱课堂秩序,经常迟到旷课,夫子每每惩戒他们,都不是真心的惩戒,毕竟拿了人家的钱,可不能把人家的儿子给打坏了。如此下来,夫子也对这两个坏学生失去了信心。来不来由他们。。。反正银子是到手了的。。
              此后十年,夫子一边上课,刘邦卢绾一边逃课,时光流逝,岁月如梭。在两个人十八岁时,终于是学习完毕,顺利毕业了。


              19楼2013-03-08 20: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