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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我第一次来武汉,为了偿还自己一个多年的心愿。我站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街头,看着漫天尘埃。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觉得安心。
这样有著名的黄鹤楼,古琴台,归元寺,晴川阁。而这些对于我而言都不算什么,重要的是这里有我深爱的人,周一卒。轻轻咀嚼他的名字,一卒,过河卒子,只进不退,原来是这层意思。
坐在东湖旁,看着身边的情侣成双成对,我微笑。汽车,摩托,行人,乍看之下,与我生活的地方大同小异。可是我内心清楚,这里始终是不同的。
亲爱,我终于还是来了。只有这里,才有独一无二的你。
三月的江城,寒意尚存,我裹紧身上单薄的春衫,独自游走在樱花树下,风吹落花瓣,有莫名的伤感。樱花,我是极爱的,可惜了解不多。依稀记得宋欢曾经提过,它是嗜血的花,若以尸体为养料,则能开得非常绚烂。
这样动人的花,居然有这样残忍的特性。
那样温柔的一卒,也能狠狠伤人的心。
寂寞的夜里,我躺在宾馆的床上辗转反侧。起身去了洗手间,失魂落魄地看自己苍白的脸和明显的黑眼圈。明天,真的是明天就要见他了。像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就要真相大白。
我问自己,如此念念不忘,是不是因为时间还不够长?
找他并不难,周一卒,当年叱咤校园的风云人物,随便向哪个学长开口都能轻易得到他的电话号码。难的是,我无法预料明天的见面会有怎样的细节繁衍。
一宿未成眠。
翌日,我拨打他的电话,尾数是1688,很俗气的一个号码。一卒,我来了武汉,请你务必一见。
坐在咖啡厅里百无聊赖地搅拌冷却的摩卡,加了很多糖,我是怕苦的人。对面是一家花店,琳琅满目,花团锦簇。我开始辨认我所认识的花和我懂得的花语。
西洋薇,沉默。波斯鸢尾,华丽。石楠,索然无味。蓝风信子,生命……我数到第十二种时,他出现在我面前,笑意吟吟。汀屿,别来无恙。
我心一沉,我刚刚数的是百日菊,它的花语是,永失我爱。
我沉默地看他。这个我用整个少女时代爱慕的男子,蓝色外套,面露微笑,喝着绿茶。呵,我爱过的人,容颜依旧。他问我,你是一个人来的还是和男朋友一起?
我轻声笑,我没有男朋友。
他明显一惊,没有男朋友?你眼高于顶吧。
摇头,心里叹着,你当真不懂吗?抬头看他,已经是泪眼朦胧,艰难开口,一卒,我仍然挂念你。他一怔,没有说话,只有风轻轻拂过。我再说,我没有忘记你。
他顿了顿,汀屿,不管你说的是真是假,我都要告诉你。我们是不可能的,过去的事我不记得了。那时我们都小,哪里懂得什么是爱情。
可是我真的忘不了你。我睁大了眼睛,还是看不清楚他的眼神,到底是为什么。
他起身,走到我面前,汀屿,你是个很好很好的女孩子,所以一定会有比我好很多的人来爱你。所以,你一定要忘记我。
他的表情这样恳切,我终于哭着点头,好吧,我答应你。为你做最后一件事。
忘记你,一定,一定忘记你。


101楼2013-02-24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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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我独自坐在灯火通明的车站候车。泪流满面地回忆他拥抱我时的温度。记忆里那个春天复苏,那年三月,他在樱花树下抬头对我笑,他说,你是不是孙汀屿,我是周一卒。
    那一瞬间,理智被摧毁得灰飞烟灭。
    是,我是孙汀屿,你是周一卒。我们是两条平行的铁轨,所有的甜蜜在列车的行驶里磨灭得灰烬不剩。世上道路何其之多,可无论我怎么走,都走不成与你殊途同归。
    亲爱,我来看过你了。在这个著名的城市,看过你依旧明亮的笑容,感受过你依旧温暖的气息。更加重要的是,我终于听到你了你说的那句再见。
    我终于还了自己这场告别,终于做到了,不欠自己什么。
    发短信给辞远,我三点到。没有再说别的,来不来,是他自己的事。
    在车上听到两个女孩子在对话。听说六月的时候有双子座流星雨,一定要去看,去许愿啊。许愿有用吗?哎呀,心诚则灵啊。
    朦胧中想起,高三那年,宋欢告诉我,你一定要努力读书考上大学,明白吗。只要你努力,心诚则灵。
    萧默在医院门口坚定地说,獍一定会明白我对她的感情,我相信心诚则灵。
    獍在病房里谈起她对萧默的等待,汀屿,心诚则灵,我到底等到了这一天。
    辞远,温柔地说,那杯酒,它叫心诚则灵。
    心诚则灵呵,我曾是最诚心的信徒,纵然世界荒芜也虔诚不移,可是到了最后,所有的祈望一一落空,那么多人都告诉我心诚则灵,为何我却心诚则零?
    其实我只有一个卑微的愿望,只要有过那样的一个三月,只要经历过一次,那样的一次,就足够。那个男子,是空前,也是绝后。但是我们最终仍然泾渭分明。
    下车的时候看见辞远站在出站口微笑看着我,我走过去,把自己挂在他的身上,辞远,请你好好照顾我。
    眼泪涌出来,罢了,心诚则零。一卒,我终于可以放过我自己。
    ===================================The End=======================================


    103楼2013-02-2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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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贴吧神器104楼2013-03-01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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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望是一生的美丽]          文/乐小米
        A“如此算来,我们是老乡啊”
          静望,是一种美丽。无须用所谓的眼泪来诠释的顽感哀艳,自是一种玲珑剔透。正如一条本来无忧无虑、欢畅地游弋于水中的鱼,某一天,突然贪恋上掠过水面的飞鸟的优雅,情愫的距离便固不可变的定义在只能期盼、不能企及的范畴中。故事从开始,便注定了是一场无望的静静凝视。遥远而清冷的彼岸花,深刻而杳渺的梦。只是,会是一生吗?从来没有人回答过我,因为我从来没有问过任何人。
          初识的场面,没有戏剧化的惊鸿相视,因为那时的自己,有着一个骄宠着自己的王子。
          “呵,你也是青岛的?如此算来,我们是老乡啊。”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唇边漾着一种透明的笑;柔柔的唇线,很阳光的感觉。
          正是这缕脉脉的阳光,让我想起自己的王子,于是对他有了一种特殊的亲切感,“很高兴认识你啊,我的老乡。”我故意拖长了声音,又做了一个鬼脸——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没故作矜持。  B“因为他是你的老乡嘛,仅此而已啦”
          高四复习的生活对我这个不小心败北的人如同畅畅然然的流水,而乐观如我恰好又是极谙水性的游鱼,因此我是快乐而自得的。而“老乡”的他却告诉我他感觉与这里格格不入,于是,我笑他是一只“落水鸟”。他极不为意,一脸明净的笑,有些让人眩目。
          但我知道,校园里有一处地方是与他“格格都入”的,那便是篮球场,球场上的他,如一只矫捷的“飞鸟”,运球与投球间有一种天成的默契与优雅。第一次看他打球的时候,我竟然可以感觉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可我却告诉自己:因为他是你的老乡嘛,仅此而已啦。
          但是,从此我就再也没有去看他的球赛,而我们的友情仍然在学习生活的清流中缓缓而行。因为离家求学、处于异乡、而且我和他又是复读的难友,两个大孩子,像是藻类与菌类共生形成的地衣,很亲很贴。他说,能做出这个比喻的人,肯定是个生物尖子,于是,我赏了他两记老拳,因为他在揶揄我,我告诉过他的,高中时,我的生物很烂,因此我被拖累到再重新复读,遇见了一个莫名奇妙的老乡。
          莫名其妙?他惊异于我的词汇运用的流畅,但只是笑。  C之于我,这是一个怎样安静而温柔的夜!
          “你高中时候有男朋友了?哇,早恋啊!”这是他知道我有王子后的惊人之语,“呵呵,不过也比大学开展黄昏恋好得多啊”他表示理解地拍拍我的肩膀,很同情的眼光,让我有种想犯罪的感觉——掐死他!
          后来一段的日子,我们两个人为了我有生之年能投中一个三分球而努力,尽管我看的出他的眼睛中闪烁着怀疑——小样!他肯定如此认为的。但我不计较。
          那一天,是周末,晚间,球场上的人少之又少。在他的“指导”下,我的球技总是很烂!累了的自己,静静坐在篮边的大石板上,看他一个人是精彩。如此的夜晚,如此晕暗的灯光下,我静静地坐着,静静地托着腮,静静地凝视着他,就这样,任晚风亲吻过面颊,任眼波流淌,看着他因晚风吹拂而凌乱了的发,我竟然有一种晃若隔世的感觉。路过的人,有几个私语:看,多浪漫的画面!我的眼角有一种清凉,他永远不会知道,至于我,这是一个怎样安静而温柔的夜!如果可以定格,我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因为无法定格,所以我不需要代价的。
          是吗?  D或许,他的明净与阳光让我忽视了他的心事。
          我长他一个月零二十五天,可这并不是我的错误啊,我讨厌极了他“蜜蜜甜甜”地喊我——“姐”。为什么讨厌呢?我不知道,不想知道,也不敢去知道!因为答案简单明了极了,是会让人承受不起的。
          喜欢给他添一些麻烦,使他怀疑我是某个特教班中走失的“智障儿童”,我不拒绝这个美称,总比“大姐”要好得多的。于是,我依旧会强行“借用”他的QQ“调戏”网上美眉,却又一脸无辜至极单纯的笑,没心没肝的样子,令他痛心疾首。他总会说这么两句话,一句是:“你太‘卑鄙’了”;一句是:“唉,我的一世英明全让你给毁了!”我怯喜,他说的不是“一世清白”。知道他并不是真心介意的,因为我们是老乡,是朋友。
        I


        105楼2013-03-05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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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网聊时,他更把我当朋友。或许,男孩子如他,是不轻易面对面来倾诉什么。
            我戏谑他是一只得道成精的“千年网虫”,仿佛,只有在漫天的虚拟中才能够宣泄释放掉他心中所沉积下来的重重心事。可他说,“你不懂!”每每如此,我便无言。或许,他的明净与阳光让我忽视了他的心事。
            E我决心戒掉所有超出自控的心跳。
            我怯于触摸的心事啊,却仍让我触及了,因为我是他是老乡,他的朋友。
            “知道吗,大姐?”网上的他口气淡淡,“其实,我不是沉湎于网络,只是……”
            “有故事,是吗?”我有些心虚,有些忐忑。
            “其实,其实我一直在网上等一个女孩子,我的第一个女朋友,也是到现在为止唯一的一个。”
            “哦,这也就是你最近不快乐的原因喽?”我的心沉沉的。
            ……
            于是,在屏幕跳跃的文字中,我进入了一个背叛与守望的故事里,静静地凝视着他指端键出的喜怒和悲欢,他的执著与坚持,他是诚挚与痛楚。然后,自己又是那样小心地安慰着他,而心里却有一种泪——不为他,不为自己,只为了骄宠着自己的王子;我怎么可以像他女友一样呢?倘使如此,眼前他是苦楚,不正也将是王子所要承受的吗?——我决心戒掉所有超出自控的心跳。
          下网后,飞奔“话吧”,按出那串熟稔于心的号码,话未出口,已泪如雨下,只有王子焦急的呼唤声从话筒那端源源传来。
            我问王子,鱼儿和鸟儿会生活在一起吗?
            王子一时无语,继而又说,小傻瓜,别净想些傻念头了,好了,注意身体啊。
            ……
            扣下电话,我喃喃,小傻瓜?可是,是谁呢?  F其实,鱼儿挣脱出水,也摆脱不了搁浅荒滩的命数。
            后来的日子,或许,是因为他和自己走得过于近;也或许,一个阳光般洒脱的男孩子和一个明媚鲜活的女孩子在别人的眼里总是很登对的,所以同学们总喜欢把我和他联在一起谈笑,而我俩却都只是默默地付诸一笑。我在默默地恪守着什么,因为王子,因为他心目中的不舍与牵挂,因为自己笃信至极的爱情观——红尘有爱,千古如一!我明白,无论如何,他从心理上也不会接受一个一如他女友一样背叛自己曾经的女孩子:而我自己,也早已退出了足以凌迟掉自己灵魂的祭坛。我宁愿自己是一种清白与宁静,骄傲地平行于他的苦苦守望中。
            其实,鱼儿挣脱出水,也摆脱不了搁浅荒滩的命数;又怎么忍心飞鸟为它溺死水中呢?何况飞鸟中最高贵、最优雅、最灵性十足的莫过于精卫鸟,而精卫鸟偏偏又是添海的鸟儿啊!甚至,仅仅是一种传说!  G是的,鱼儿再也见不到鸟儿了。
            前日,下了一场大雪,纷纷扬扬,如同飘摇的往事,苍白,空灵。最后一次“借用”
            他的QQ上网,算是一场与往事告别的仪式吧——这场让我沮丧,让我清醒的雪!为防闲人打扰,我用了一句话答复任何“入侵者”——“我不是他,我是他的女朋友,请勿打扰!”(其实,正如后来他所说的,我完全可以隐身的,但是我让自己放肆了一次。我知道,他知道我的!)盯着这传美丽的字符,我感觉到有一种笑颤抖在我的唇边,而视线却已渐渐地、渐渐地模糊……
            模糊中,来了一串信息:“这小子,有了女朋友,也不告诉老同学。告诉他,今晚我就给他打电话!哦,你叫什么名字啊?他可真是一个好男孩,你真心喜欢他吗?”
            恍惚中,我打下了这样的字——“不仅仅是喜欢,而且是迷恋。”就匆匆下线了,如同落荒而逃的鱼儿。触摸着沾泪的键盘,湿润、冰凉。我知道自己出了一句违背初衷、却又是由衷而发的话!一句我多么想亲自告诉他的话!一句我永远也无法交付于现实的话!
            静静地走在雪夜里,望着美丽的落雪,一片,一片,如同坠落凡尘的精灵,我默念着:“我叫鱼儿,一只迷恋过‘飞鸟’的鱼儿。”刹那间,我竟如此希望生命有轮回,自己有来生,来生我是他温柔甜美的新娘。随后,我给王子发了一个短信:“宝宝,临沂下起了一场春雪,好大好大,河又结冰了,鱼儿再也见不到鸟儿了。”
            王子回道:“好宝宝,一定要多穿衣服,注意身体,别吃太辣的东西,别乱跑,睡觉时别蹬被子……”
            那一刻,手机清冷的荧光中,泪水蜿蜒而下,我知道,真的知道了:是的,鱼儿再也见不到鸟儿了,再也见不到了,见不到了……
          ==================================The End======================================


          106楼2013-03-05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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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凉开车离开她的视线,她拨了许安的电话,她说,许安,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我?
              许安说,别闹了,夜色……
              她对着话筒大声的哭出声音,她说,为什么何凉可以有另一个女人?我就不可以?
              许安听她放声的哭,心里淡淡的酸楚,他说,夜色,告诉我,你真的爱上了何凉了,对吗?
              夜色突然止住了哭,原来,许安从不肯相信,她,背井离乡,来到这里,是为何凉!
              夜色笑,许安,我为你来,你总相信了吧。
              电话彼端,是许安长久的沉默。  3 琉璃
              琉璃再次打来电话。夜色接起,声音平和,你不是来告诉我,何凉现在在你的卧房对吗?
              琉璃矜持的笑,我只是想见你,你不要多想。
              夜色曾对琉璃有过无数次的想像,这般漂亮的名字,这般柔婉的声音,会是一个怎样的人间尤物?当见到这个短发的女子时,她所有的想像都消失了:她不够漂亮,不过却令人看起来极舒服。
            琉璃看到夜色的第一眼,也实实在在愣了神。直到夜色坐到她对面,她才收起那份错愕。
              她开门见山,夜色,你是个漂亮的女孩,有很多选择……
              夜色声音淡倦,打断了她,你为什么不同他计较?
              琉璃低下眉,我和你一样,都不想让他知道,自己已经知道了他有两个女朋友,我和你一样,都太想维护他,太想维持同他的关系……
              夜色冷笑,那就让他自己做决断好了。说完,起身。
              琉璃捉住她的手臂,声音哀切,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纵容何凉?
              夜色看着琉璃,摇了摇头,可能我和你一样傻吧。  夜色流连在城市的灯火中,不肯回家。
              许安打来电话,你把何凉急死了!为什么不接他电话?
              夜色说,许安,我在江河桥上,你来,你来好吗?如果你把何凉也带来的话,我就跳到河里去!
              许安赶到江河桥时,夜色正坐在桥栏杆上,车一辆一辆从她身边呼啸过,扬起她墨色凝重的发,她飘散的衣裙。那刻,她孤单的坐着,宛如一个迷途的孩子。
              许安的心阵阵的痛。
              他走上去,抱下她,脱下自己的衣服紧紧裹住她单薄的身体。
              夜色在他怀里失声恸哭,她说,怎么办?怎么办?许安,城市的夜里我看不到白云蓝天?
              许安说,傻孩子。  4 天恩
              那一夜,夜色没有回家。
              日子回到原来的轨道,她和何凉,谁都不提及那个夜色消失的夜晚。
              许安去了北方,因为公司在北方有了分公司。何凉陪她的时间愈加多,公司,夜色的住处,两点一线的日子,简单而平和。
              一日,何凉刚回家,就接到电话,夜色小产住院。
              他匆匆赶到医院,却看到一旁照顾她的琉璃,他焦急的望着夜色苍白的小脸,心疼异常,近乎嘶吼,夜色,夜色,你没事吧?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怎么这么不注意身体?
              琉璃说,她现在身体还很虚弱……
              何凉生生打断了她的话,疯一样吼,你给我滚!
              琉璃定定看着何凉陌生的脸,泪水肆意流满脸。她知道夜色今天的不幸定是勾起多年前何凉的旧时伤。
              琉璃离开一瞬间,夜色明白,从此爱情,只有她同何凉,两个人。  夜色出院那天,何凉把一枚闪亮的钻戒戴在她的手上,夜色,嫁给我吧。
              夜色冲着他笑的眉眼含情,眼泪都流出来了。抬头,仰望,城市的天空,大朵大朵的云彩,模糊纠缠在一起,就像死都放不开的记忆一样。
              她想起天恩。
              不知道何凉是否还记得,多年前,那个为他癫狂的天恩?在这座南方的城里,她像个傻瓜一般对远在北方的夜色倾诉,她对他的痴迷与爱恋!直到那个叫做琉璃的女子出现!一切灰飞烟灭!天恩同她死无葬身之地的爱情,还有尚未出世的孩子,一起诀别了这个世界!那时,年轻的天恩就在江河桥上给夜色打了最后的电话,她说,姐姐,天空蔚蓝的时候,抬头,会看到大朵大朵的云彩,模糊纠缠在一起,就像死都放不开的记忆一样。
            I


            108楼2013-03-05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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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间有一种距离,是无论你怎么努力,也无法企及的】 每当林走走喜笑颜开的时候我就知道有人倒大霉了,果然,他幸灾乐祸地冲正在给金银花锄草的我说,刚才我去顾锦书家准备给你报仇来着,你猜怎么着,我在门口听见他被他妈骂得狗血淋头,真是大快人心啊。
              我的手一抖,铲子不偏不倚地切到了金银花的花根。我当然知道顾锦书是为什么挨骂,没有什么能比得上流言传播的速度。
              林走走却当我是过于激动,更加开心了,坐在台阶上哼着小曲儿数钱,反复核对了几遍递给我,给,你明天就开学了,杂七杂八的费用肯定很多,这些你拿去,顺便买点文具啥的。
              我看着林走走裸露在外的手臂上蜿蜒的伤疤,心中突然一阵疼痛,我说,谢谢。
              林走走呵呵地傻笑着,摆了摆手。
              相对来说,在学校我的地位一直是只可远观不可近交的那种,因为谁都知道高二3班的季维亚有个社会上的朋友,他经常会在学校门口等季维亚。那个人就是林走走。
              我忘了说,林走走是属于不笑的时候严肃,笑起来特猥琐的那种人。刚入高中那会儿,林走走硬是以感受文化气息为由同我一起去报名,期间几个同班的小姑娘礼貌地上前和我们打招呼。
              我是季维亚,这是我朋友,林走走。我这样和同班小姑娘介绍道。
              林走走竭力地想挤出一个类似于微笑的表情,结果那几个小姑娘惊叫着落荒而逃,而关于我和林走走的传说也在几天内传遍了整个学校,从此便奠定了没有人敢和我交朋友的基础。我说什么来着,高处不胜寒啊。
              林走走想起这事就泪流满面,我对不起你啊,维亚。
              我耸耸肩,没事,反正我也不是很在意,有你这个朋友我就已经很满足了。林走走感动得一塌糊涂,跑去给我买香草奶茶。
              我站在学校门口等他,忽然觉得身后有人在看我,于是我回过头,喜欢看短篇小说的关注 QQ 361246768 的日记就看见顾锦书站在马路对面的贵族高中门口,一脸复杂的表情看着我。我愣了愣,旋即隔着马路轻声说,看到了吧,我和他才是一类人。然后,和买好奶茶回来的林走走勾肩搭背地离开了,没有去再看顾锦书一眼。
              他应该是没有听见吧,至少那时,我是这样想的。
              可是,当一个星期后,我看着隔壁班的教室里突然多出的那道熟悉的身影时,还是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睛,直到他隔着窗户对我扬起一抹熟悉的笑时,我才惊吓得后退几步,然后冲进去揪出他。
              学校的天台上,我仰着头问顾锦书,你不是在对面读书的吗……怎么会来这里?!
              顾锦书笑笑,你知不知道有一个词叫“转校”。
              我又问,你干吗要转来这里啊?你原先的学校可是福川最好的贵族高中呢。
              他还是笑笑,这里全免我的学费,这么好的条件我为什么不来?况且,是金子在哪儿都会发光的。顿了顿,又低低地补了句,这样的话,我们的距离是不是又近了点?总有一天我会成为你口中与你类似的人。
              原来他听见了。
              我哽住,看着面前这个少年好看的脸上那些倔犟与心疼,一时忘记了言语。
              我要怎样告诉他,这世间有一种距离,是无论你怎么努力,也无法企及的。
              而当很多年后,我在他城灯火阑珊的夜听着杨千嬅的《勇》,然后想起顾锦书,突然明白当初他那些我不能明白的勇敢时,心里便铺天盖地的疼了一片。


              112楼2013-03-05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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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顾锦书那样开心的样子】 我是一个特别讨厌矫情的人,而我又常常容易变得得矫情,所以我特别讨厌自己。
                虽然顾锦书不气馁地说他会等我,我还是有点担心,我问林走走,哎,你说,顾锦书那么优秀会不会等不到我变成足以和他相配的样子的时候就被人拐走了啊?
                林走走说,拐走了也是你活该,叫你矫情呗,喜欢就喜欢,搞啥红玫瑰白玫瑰的。
                我瞪他,说,你和许末还不是半斤八两。
                人在幸福的时候总会忘记过去的伤痛,而这配上时间的洗涤,结局总是会美好的。我是说,如果我没有看见那个男人。随之汹涌而来的,便是那段阴暗痛楚的记忆。
                就算再贫困,只要有一个完整和睦的家庭,也都是幸福的,六岁之前,我也曾拥有这样一个幸福的家。只是这一切都随着妈妈去到那个工厂后就改变了。工厂的老板喜欢上了妈妈,在遭到妈妈拒绝后耍阴招强暴了妈妈,还派人打伤了前去讨公道的爸爸。
                我们也曾想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但在那样一个偏僻闭塞的小县城里,老板花了点钱就摆平了一切,甚至还反过来说是妈妈勾引他的。重伤的爸爸在憋屈中过世,而妈妈也因此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仇视任何男性。县城的人都说是我们活该,说妈妈是狐狸精,害死了自己的丈夫,说我们不配待在这里。
                而那个老板适时地出现在我们面前,假仁假义地给了我们一笔钱,让我带着妈妈离开,一同离开的,还有林走走和他的爸爸。我们都是那个老板权利下的牺牲者,不同的是,林走走的妈妈是自愿当情妇的。
                我还记得离开县城那日,八岁的林走走拉住我的手,指着那个人的脸,一字一句地和我说,维亚,你记清楚这个人的样子,总有一天我要他为今日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我抱着爸爸的骨灰盒,睁大眼睛,将那个人的样貌深深地刻在脑中,在往后的十几年里,不曾忘,也不敢忘。
                所以,当我在毕业典礼上看见台上致词的新校董时,一眼就认出了他。只是我亦明白,现在的我,还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同他抗衡。
                我甚至没有告诉林走走,因为我深知年轻气盛的他若是知道了这件事绝对会做出傻事的。
                只是我忘记了,命运总喜欢捉弄世人,你越不想它来的东西,偏偏来得越快。
                那是我十九岁生日那天,顾锦书在我家的院子里点燃了十九盏小橘灯,我还没来得及开心,就接到了林走走的电话。
                电话那头的林走走说,我看见他了!他做尽了坏事却还活得这么风光,我恨!我甚至可以听见他咬牙切齿的声音。然后没等我说话,林走走就挂断了电话。
                我努力不让自己的声音颤抖,拉住顾锦书的手,说,现在我要出去一下。你在这儿等我,今晚我会给你想要的答案。
                顾锦书冲我乖巧地笑笑,狠狠地点了点头。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顾锦书那样开心的样子,也是,最后一次。
                那天夜里,当我心急如焚地找到新校董的家时,林走走正和他打成一团,我冲上去想要拉开他们,却被林走走狠狠地推开了,然后他转身,把刀插进了想要逃跑的男人的身体里。
                朱红的血溅了出来,世界终于变得安静,只听得见我和林走走沉重的呼吸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走走拉起傻坐在地上的我,说,你现在给我走,你记住,你今晚没有来过这里。
                我哭着摇了摇头。
                林走走不理我,粗鲁地拽着我往外走,然后,怔住了脚步。
                门口,许末一脸惊恐地看着满身是血的我们,然后对着地上已经冰凉的尸体叫了声:
                爸——


                115楼2013-03-05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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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请原谅陆默,面对陈世美一般的顾北城,我不知不觉在你面前动了当叛徒的念头!
                  那时的陆默喜欢坐在操场旁两米高的双杠上对著身边来来往往的女生吹口哨,然后l乐此不疲地被人骂做流氓、渣滓、不要脸。 此时,顾北城就在不远处的操场上打篮球。他拍著拍著球,眼睛向我们这边斜一下,就大叫一声跳起来灌了一个漂亮的蓝。 我想,他肯定是在吸引我的注意,想在我面前露一手,於是拍著巴掌跳著脚的回应他。 陆默说额那样就像是一只吃了摇头丸的大猩猩,除了四肢癫狂以外,脑袋也一发不可收拾的迷糊了。 陆默从来不打篮球,美名其曰不想抢顾北城的风头。 陆默会不会打篮球我没见过,反正我知道他打架打的挺好的,而且是打顾北城。当然,那已经是我从医院里出来以后的事了。 当时 ,他接我回学校。出租车停在校门外边,然后我们俩从车里钻出来。 沿著道路两旁的浓密的树阴往宿舍方向走的时候就遇见了顾北城了,记得那麼清楚,当时的陆默还在路边给我买了一个大西瓜。 让我抱回宿舍裏去,吃著避暑玩。我我低著脑袋,跟在陆默的背后,走得亦步亦趋。 看见顾北城后,陆默刻意放慢了脚步,等我跟上去之后。 他用肩膀碰一碰我的肩膀将西瓜塞进我的怀裏说:“嘿,童小牧,看见迎面走来的那对狗男女了么,咱去揍他们怎麼样?” 我负责男的你负责女的,你若打不过她,就往她头上扔西瓜。 我一抬头,一看迎面走来的还真是一男一女,男的是我的男朋友顾北城,而他手裏拉著的却是Summer唐,舞蹈系美女唐夏。 我这个人上辈子肯定欠了唐夏很大一狗头金,要不为什麼每次见她的时候,就会眼晕呢。 我还记得三天前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我头一晕就栽到游泳池里去了。 现在,我也真想找个水池钻进去,躲到水下冒泡泡,不让他们看到。 我觉得我才是顾北城的女朋友啊,为什麼我见到自己的顾北城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就想落荒而逃呢。 我想,我只要躲起来就可以装作自己没看见,就可以当作这件事情没发生,就可以继续溅到不值半毛钱地爱著顾北城。 我正想著呢,陆默就一小火箭一般的冲出去了。我眼睁睁地看著他跑到顾北城面前,一个急刹车停下,跳起来拿拳头兜他的脑袋。 他兜第三拳的时候,后知后觉的顾北城才反映过来,於是开始奋力厮杀,两个人打得尘土飞扬。 后来,唐夏也加入了战斗。用“九阴白骨爪”饶陆默的脸。 我一看不行,就抱著西瓜冲上去了。 结果右脚挡住了左脚的道,扑哧,西瓜碎满地。我一看西瓜碎了就傻了,眼泪突然骨碌碌的砸下来,落在炙热的水泥路上。 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不见,隐忍了那麼久,终於还是蹲下身来将脸埋在胳膊里面,哭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陆默以少胜多打跑了地主反动派后,走到我的身边。 拍一拍我的肩膀开玩笑似的对我说:“童小牧,为一个里青外红,花到不行的破西瓜哭值得么?” 我知道,他是在说顾北城 。 我说:“疼不疼啊陆默?” 其实,我很疼。 我说这话的时候低下头来,没敢看他眼睛,他要是知道我当时是想冲上前去用西瓜敲他的脑袋,肯定特忧伤。 请原谅陆默,面对陈世美一般的顾北城,我不知不觉在你面前动了当叛徒的念头! 他说:“男孩子打架这点伤算什麼,看你今天焦急地为了我抱著西瓜往上冲的份上,就算是死了也值得了。” 他话还没说完,就看见我面前碎了一地的西瓜了。
                  三秒钟的沉默,他突然蹲下身来,抱起我的脑袋看著说:“你怎麼了啊童小牧,你怎麼了?” 接著,他迅速地抱起蹲在地上的我,拼命沿著来时的方向跑回去。 他一边跑一边哭一边大喊,眼泪掉在我的手背上,炎夏季节却是那麼的凉,我甚至都能想像出,一个大男孩哭的梨花带雨的丑样子。


                  120楼2013-03-05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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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你爱我,我爱他,他爱某某某,这是亘古无解的方程。
                    顾北城其实一点也不爱我,他的人生就好像一片浩瀚的海洋,我其实就是其中一座供他停留的孤岛而已。 他在海里游累了,就会停在岛上休息一会,然后踩著我眺望真正属於自己的乌托邦。 你爱我,我爱他,他爱某某某,这是亘古无解的方程式,倘若卷入其中,所有的人都只能认命。 那些日子我开始学著顾北城的样子抽一种名叫“Mild seven”的白色香烟,也终於领悟到陆默说过的想把心咳出来的感觉到底是哪一种 我开始把自己锁在房间里面,不停地用文字回忆我和顾北城之间的种种,然后用“城北爱”的笔名一篇篇的发到学校的论坛上。 我以为,总有一天顾北城会看到我的伤心,会回心转意的,可是我错了。 后来陆默告诉我说,顾北城的电脑从来都只是用来打游戏和泡妞的,他怎麼会有耐心看什麼“城北爱”或者“爱北城”的破文章。 他说这话的时候正在陪我喝酒,喝著喝著白花花的酒水就从他眼睛里面流出来了。 他仿佛比我还狼狈,背靠著电线杆坐在路边上,车流来往,将他的眼睛映的五光十色的。 他说:“他MD童小牧,你为什麼就不能爱上我,哪怕爱得比顾北城少一点都没关系!” 他说:“你把初吻给了我,却不爱我,你是神经病啊你!” 然后,我们俩就像两个打了败仗的日伪军,无相搀扶著,沿著马路走回去。 再然后,我们两个就一起迷路了。 夜风渐凉,他将唯一一件黑色外套披在我的肩膀上,我们沿著街灯明亮的街道一路走,一路走,却再也找不到回归的方向。 十字路口旁边的小巷里,蔷薇花的黑色影子下面,垃圾筒的旁边有一只身材消瘦的,不回家的黑猫。 它对著我们俩懒懒的叫了一声,然后消失不见。陆默从背后搂住我,趴在我的肩膀上大声哭泣,引来了一片狗叫。 他说:“童小牧你爱我吧,陆默不会嫌弃你曾经爱过顾北城的,哪怕呼啦圈没有将你的小肚腩减下去耶没关系!” 我本来想笑著说他没出息的,可是嘴角努力扯一扯,眼睛里却明明流出了眼泪。
                    同样夜不归家的一群少年从小巷的对面走过来,似乎也喝了酒,走得歪歪斜斜,他们在於我们擦肩而过的那一个瞬间,突然停下来。 藉著灯光看了我一眼,然后失望地说“还以为是个美女呢,原来是个残次品啊。”
                    於是陆默就恼了,我清晰的感觉到,他环住我的双肩的手掌微微抽搐了一下,然后大叫著向他们冲了过去。
                    他追,他们就跑。我看见,路灯将他们的影子拉得那麼长。 陆默大声叫嚣著,说“MD,老子要杀了你们!”结果那天,果然就出了人命。 他追出祥子之后,我蹲在墙角等他回来,黑猫再次出现,拿脖子磳了磳我的手臂,我本来想喂它吃点什麼东西的。 可是陆默,当时的童小牧除了你之外,一无所有。 何况那时,就连你,也在渐渐离我而去。


                    122楼2013-03-05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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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我爱你,其实不是为了和你在一起。
                      我永远记得陆默被塞进警车时对我说的话,和他那时的眼神。
                      蓝白相间的警车,闪烁着刺眼的亮白光芒,警车的不远处马路上躺著一名年纪跟你差不多的少年,身下有一滩黑色的血。 他努力的伸出带了手铐的双手,最后一次为我撩起了额头上的头发,露出我的熊猫眼。 然后心疼地说:“小牧,其实你一点也不丑!” 他说:“小牧不怕,陆默在呢!” 警车呼啸而去时,我的身上还披著你留下的黑色外套,你的温度甚至都还没有散去。可是陆默,为什麼我感觉到了冷。
                      那一次,因为陆默的追逐,慌不择路的少年在出了巷子之后迎面撞上了巡逻值勤的警车,所以他们捎带著把他抓了回去。 后来,顾北城发短信告诉我说,陆默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 后来,没课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待在陆默帮我租来的房间里,照旧用“城北爱”的笔名写字。 其实陆默,你不知道的是,我用这个名字,其实不再是为了顾北城。“爱北城”於“城北爱” 其实我只是想把所有的一切都反过来,从新来过而已。 我知道,我一直在等你回来。 等你回来之后在楼下打电话叫我出去晒太阳的时候,我就会疯狂地跑向你,哪怕扭了脚也没关系。 然后告诉你说:“亲爱的陆默,其实我爱你。自从从医院里醒过来看见你哭红的眼睛, 自从你陪我走过一条又一条的长街,我就已经喜欢你了。” 我对你说完这句话,我就走掉。 沿著背离你的方向,抱著顾北城的加菲,和你送的呼啦圈,默默地消失在你找不到的地界。 陆默,你知道么,我是多麼不愿意将一支早已败落的花朵,交付给你这样美好的少年,这样的你。 亲爱的陆默,我等著你,告诉你我爱你,其实不是为了和你在一起。


                      123楼2013-03-05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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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离开的第36天]           文/七微
                        「001」
                        你离开的第三天早晨,我像往常那样站在餐桌前边倒牛奶边仰头冲二楼大声喊:“530,滚下来吃早饭!”
                        满屋的寂静在良久后被一声猫叫声划破,尼古丁这只没眼色又好吃懒做的破猫用它尖利的小牙齿咬我的拖鞋,仰着一张小花脸眼巴巴地望着我手中的牛奶。我一脚踢过去,它机灵地往椅子上跳,却没有像往常那样躲进一个柔软的怀抱,它蹲在你专用的椅子上喵喵地叫唤了两声,而后迅疾从敞开的窗户跳了出去。
                        天空是浓郁的铅灰色,云层压得极低极低,好像要下暴雨了。
                        你知道的,我有个坏习惯,每逢阴雨天便没有胃口吃早饭,可自从你来了之后这个坏习惯慢慢得以改善,你多厉害呀,就连我妈妈都毫无办法的事儿你却轻而易举地将我击败,哄人这样的小把戏你从来学不会,你只会望着我那份早餐两眼放光然后无比虔诚地祈祷:老天爷您明天继续下雨吧!
                        我的逆反心理立马被你激活,胃口瞬间倍儿好。
                        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最了解我,那无疑便是你。
                        我恹恹地放下一口未动的牛奶,抓过包出门。去学校的路上我特意四处瞅了瞅,试图将尼古丁揪回家,可哪儿还有它的影子。
                        “没良心的东西!”
                        挤上公车时我忍不住低低咒骂了句,不知道是骂尼古丁还是你,总之你们都玩儿离家出走,都没良心。
                        那天下午我与班里一个女生因极小的事儿吵了起来,我发誓我真的没打算动手揍她的,若不是她忽然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句话。
                        你对我说过,只有粗鄙的人才热爱用拳头解决问题,有素养的人都用嘴巴理论。但是你也说过,如果用嘴不行,那还是用回拳头吧。
                        你看,你说的任何一句话我都牢记于心呢。
                        毫无疑问我被留校进行思想教育,那个女生太娇柔,我的拳头才使了八分力她竟然直接晕菜了。她的妈妈可丝毫不柔弱,手指与泡沫齐飞到我脸上,叫嚣着说:“真是太没家教了,喊你父母来!”她的嗓门可真大,脑子也不太好使,同一句话竟然重复三遍。
                        我实在不忍心打断她:“阿姨,我爸妈现在大概在太平洋的某个小岛上烤鱼呢,如果您等得及,我这就去给他们打电话。”她被我气得半死,指着我你你你了半天,最后叉着腰冲校长怒吼:“太可恶了,今天这事儿你们学校不给个交代老娘……我绝不罢休!”而后扭腰款款地走了。
                        我对着窗外瓢泼大雨翻了个白眼,忧愁地抄起桌上的雨伞,对黑着一张脸的校长说:“舅舅,尼古丁早上离家出走了,我得去找它,回头我去你家给你骂。拜拜拜拜。”
                        “邵贝伊!!!”
                        唉,我觉得我舅的狮吼功就是这么给日渐练出来的。
                        雨越来越大,卷着狂风,天空阴沉得似要压到头顶。沿着马路不知走了多久,我整个身子都湿透,那把无辜的伞被大风折腾得不成样子,摇摇欲坠。
                        霓虹渐次亮起的时候,我终于在青风桥的桥蹲下发现了尼古丁的身影,它一动不动地蜷在角落里,棕色毛发上雨水混淆着触目惊心的暗红淌成一条冰冷的小河,浓浓血腥味扑鼻而来。
                        我轻轻踢它一脚,再一脚,我说,你起来呀,起来呀,起来喝牛奶呀。
                        可回答我的除了死寂般的沉默,还是死寂般的沉默。
                        在你离开的第三天,你送给我的猫也离我而去。


                        125楼2013-03-05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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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4」
                          新学期我升了高中,学校离家比较远,我讨厌挤公交,所以你的价值再次得到了体现,我抓你做我的司机。比之班里女孩们崭新漂亮的自行车,你的摩托车不知道拉风了多少倍。你送我的次数多了,同桌在校门口满脸花痴地望着你远去的背影问我,诶,那个好酷的男生是你男朋友吗?
                          我严重怀疑她的视力有问题,竟然把天然呆定义成酷,甚至在听到我否定的答案之后每天缠着我事无巨细地打探你的情况,当她羞涩地将一封情书给我让我转交你时,我才后知后觉地发觉她是认真的。
                          那整个下午的课我都有点心不在焉,趴在课桌上心情恹恹,放学后我走到门口看到你一如既往地倚在车上等我,头微垂,盯着自己的脚尖发呆。我撇了撇嘴,夹在人群中从侧门走了出去,然后进了右边的小巷子,想要绕路到大马路去坐公交。那条巷子行人稀少,越往深处走我心里越害怕,可越怕什么越来什么,转角处,几个小痞子样的男生蹲在地上抽烟调笑,将去路堵得死死的。见了我,相互交换了个眼色,纷纷站起来。我扭身想跑,可有人比我更快,从身后狠狠扯住我的衣领,几个人迅速将我团团围住。
                          我逼自己镇定,可身体轻微的颤抖出卖了我的惧怕,此刻我悔得肠子都青了,心里大声喊,530,救我!
                          为首的男生摊开掌心,吹一声口哨:“乖乖把钱拿出来。”
                          我悬高的一颗心顿时放下不少,原来只是抢劫呀!早说嘛!我将身上所有的钱连同手机PSP统统赛了过去,甚至连项链也摘下来给他们。原本以为他们会立即放了我,可接下来旁边男生的一句话让我彻底傻眼:“靠,老大,这PSP可是限量版呀!咱们不如将她绑了吧……”几个人再度交换了下眼色,迅即朝我逼近。我咬牙,抬脚狠狠地朝一人踢过去,那人一把抓住我的脚,身体失重跌在地上,疼痛中耳畔忽然听到一声尖锐的惨叫声,原本围着我的人忽然跳开几步,我抬头,眼睛刹那瞪得老大,你你你……你仿佛从天而降,手中的砖头还在滴着血,地上直挺挺躺着先前吹口哨那个男生,而你却一点惊慌也没有,也不再像从前那般一脸呆相,眼神阴鸷得让我忍不住打了个颤。
                          那几个男生很快反映过来,仗着人多欺身将你团团围住。你将我一把捞到身后推出好远,手上砖头仿佛带了恨意般毫不留情地往对方身上砸。我从未见过有人打架这么不要命的,我吓蒙了,捂住嘴巴的手指止不住地颤抖。很快,那几个人被你撂倒在地,你还傻愣愣地站在那里喘气。我飞奔过去拉着你一路狂奔,不知走了多远,在确定他们追不上来时我才放开你,靠在墙壁大口喘气,你也受了伤,嘴角鲜血蔓延,额头肿了一个大包。我伸手试图帮你擦拭血迹,却被你忽然截住。
                          “你蠢的呀,没事走小巷子送上门给人抢吗?”
                          “还不是因为你……”我蓦地顿住,嘴巴张老大,眼睛眨了又眨,伸手狠狠掐了把你的手臂,是活的!“啊啊啊啊啊,530,原来你不是哑巴啊!”我尖叫。
                          那是你对我说的第一句话,语调中带了些微怒意,还有些微担忧。你的声音出奇地动听,大概是许久没有开口的缘故,清冷中带了一丝沙哑,性感得要命。
                          回家的路上,我不停喊你的名字。
                          “530。”
                          “嗯。”
                          “530。”
                          “嗯。”
                          “530……”
                          “干嘛。”
                          “今晚你陪我通宵讲话!”
                          “……”


                          128楼2013-03-05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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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6」
                            我是在公交车上发现那则寻人启事的,小小的一块,与众多的广告一起蜗在报纸的夹缝里。那张报纸被人遗落在座位上,我落座时不经意的一瞥,便看到了你的脸,旁边是很简单的一句话,寻找失踪的宋嘉北。落款一个何字,以及一串电话号码。
                            宋嘉北,原来你叫宋嘉北。我手指一点一点缓缓抚上这个名字。
                            这应该是一则长期寻人启事,在你失踪一年多之后,那个人还在孜孜不倦地找你。不知为什么,我直觉觉得那个姓何的并非你的亲人,我还直觉出,她一定是个年轻的女孩子。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我用公话偷偷地拨过那个号码,果然,是一把很好听很年轻的女声,她在那边喂了几声,我心跳加速,迅速将电话扣上。
                            犹豫了很久,我终是没有将这个消息告诉你听。我承认我是自私的,在这漫长的相处中,我早已不知不觉喜欢上你,不管是最先那个傻乎乎吃我剩下的面条的你,还是后来那个冒着严寒在小年夜送我尼古丁的你,我早已喜欢你,依赖你。
                            我不想失去你。
                            那张报纸最后被我压在床垫下,仿佛一桩不能说的秘密。
                            其实我知道你一直都想要恢复记忆,甚至想了许多办法,试图找出与过去的你相关联的人和事。你说,总觉得现在的自己生活的不够真实,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不知道具体年龄,那种空白的茫然令人恐惧。仿佛自己的人生一分为二,没有过去,也看不到未来。
                            你不知道,说这些话的你多么令我心疼,可一想到回到原来生活轨迹的你将永远离开我,我心里便更加难过。
                            可总有许多事情,并不受人意志所控制。
                            暮春的一个傍晚,你骑着摩托车在学校门口等我,见到你时我很诧异,这个时间段你应该在修车行上班的。那晚你带我去吃海鲜,你很豪气地说,今天你赚了许多钱,不要客气放开胃口吃!我这才知道,你竟已辞了修车行的工作,加入到一个地下赛车团队。
                            我神色一滞,我知道那种所谓的地下赛车,简而言之便是拿命换钱。刹那间,我哪还有什么胃口饕餮。面对我的劝说,你全然不当一回事,你只教我放心,你会注意安全。
                            你固执起来,我拿你毫无办法。
                            你们的比赛是在晚上,我想要跟去,可每次都被你严厉拒绝掉。很长一段时间,我每天都在忐忑中度过。
                            终于,传来了你出事的消息。
                            我并不是第一时间得到消息的人,是第二天早上发觉你没有回家睡觉我打了你手机,拨了十次,那端才有人接起,却不是你,是个年轻的女声,我曾听过一次她的声音,我记得。
                            刹那间,我只觉脑袋嗡一声巨响。
                            她找到你了,终于找到了你。


                            130楼2013-03-05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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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8」
                              你离开的第三十六天,我忍不住偷偷地去看你。那天是5月30号,距离我遇见你正好两年。
                              我躲在你与何和居住的那条小巷子的一根粗石柱后面,我知道你们每天吃完晚饭后都会出来散步,那条巷子很破旧而喧嚣,鱼龙混杂,但你们手拉着手走在来往人群中仿佛走在静谧安宁的秀美小径,我从未在你脸上看到过那样满足幸福的神情,微微侧头听身边的女孩讲着什么,而后伸出手指在她额头轻轻地弹了下,她跳起来试图反击,却被你抓住手腕,往前一拉,她便扑倒在你怀里,嬉笑成一团。
                              我的眼睛忽然那么酸涩,仰头望着天空很久很久,才将眼眶里的湿意逼了下去。你给出的幸福那样诱人,可它们统统不是我的。
                              转身,离开。
                              我想,我以后再也不会来这里看你。
                              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透,我蜷在沙发上,没有开灯,在大片的黑暗中,那种寂静荒凉的恐惧感再次袭上心头。
                              我从来未曾告诉你,我的爸爸妈妈早已在我十四岁那年,便在一次探险中双双遇难。我甚至连他们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我的第一只尼古丁是爸爸送给我的最后一份生日礼物。我也未曾告诉过你,其实我当初真正救你的原因也是因为看到浑身浴血奄奄一息的你时我忽然想到了死去的爸爸妈妈。
                              我那么那么期待爸爸妈妈能够多陪我一下,可他们却永远地离开了我。
                              我那么那么奢望你永远都不要恢复记忆,这样你就可以一直陪在我身边,可你却终究还是离开了我。
                              若是如此,不如在一开始,便不要相遇。
                              要过很久很久之后,我才渐渐明白,从遇见的那瞬间,便注定了结局。
                              你是我躲不开的那一个下午,我是走不了的那一班延误。
                              你是找不到的那一片山谷,我是回不去的那一只麋鹿。
                              我在渐暗下来的屋子里想念你,可是你已经不在了。
                              ====================================The End====================================


                              132楼2013-03-05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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