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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宝马女露悔意愿道歉 目前仍在押今日警方报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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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3-01-24 22:00回复
     肇事女司机驾照


    2楼2013-01-24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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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13-01-24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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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2013-01-24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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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发酵
          万千网友热评,央视跟进报道
          该事件经大河报连续报道以后,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于18日、19日连续两天跟进报道,披露了肇事司机刘育红最终被刑拘的消息。与此同时,众多国内纸质、广电媒体也跟进报道。
          在百度上,“开封宝马女”“肇事司机刘育红”、“宝马刘育红”等关键词已成为搜索热词。
          大河报新浪官方微博发布的肇事司机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以及关于肇事司机“被捞出”的辟谣等该事件消息,目前已吸引了近2000名网友转发。本报腾讯官方微博对此事件的报道,网友阅读量超过了4万次。
          本报记者在事发一个多小时后最先获准复制的事发全程视频,在首篇独家报道见报的1月18日上午9时18分上传至网络后,截至昨日下午5时,已经有近万条评论,超过52万次点播。
          对于此事的详细事发情况,不少热心网友包括一些认证的社会知名人士通过不断研究本报报道、首发的全程视频以及网友拍摄的片段视频,仍在试图通过更详尽、更全面的细节还原、探究事发背后的诸多疑惑。
          此外,此事在被讨论的同时,此案的最终处理进展也成了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6楼2013-01-24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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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
            罚款200元、扣12分,肇事车仍暂扣
            昨日下午3时,郑州市**六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大河报记者,肇事女司机家人仍没有来**队,接受车辆调查。因无车钥匙,而且车架号被遮挡,肇事宝马车是否有合法手续、是否批有号牌等问题,尚不清楚。不过,该负责人说,因已确认该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该大队已经作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当事司机刘育红作出了罚款200元、罚扣驾驶证12分的处理。对可能的闯红灯等其他情节,警方一旦核实,将另作处理。
            “昨天上午我们赶到了看守所,把罚单交到了刘育红手里,她也签收了。”上述负责人说,目前肇事的宝马Z4跑车仍然在**队暂扣中,并且轮胎已被上了盘式车轮锁,“在刘育红或者其家人出示车辆来源、登记等合法手续之前,肇事车肯定不会被放行”。
            对不少网友提出“可能有人(指办案人)会被肇事司机亲属说情”的猜测,该负责人回应说:“其他人不清楚,至少我是没有,即便有,我们也会严格依法办理。”


            8楼2013-01-24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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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通报
              被顶着拖行1.3公里当事**软组织损伤
              1月18日下午,郑州市**局郑东分局官方微博“平安郑东”就此事发布了一则通报,介绍了相关情况。
              该微博说,2013年1月17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驾驶无牌的宝马车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闯红灯后,被值勤的**发现并对其查证时,刘某拒不配合,将**顶在引擎盖上拖行1.3公里,被群众驾车将其逼停。经诊断,该**软组织损伤。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目前嫌疑人刘某已被郑州市**局郑东分局刑事拘留。
                


              9楼2013-01-24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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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大追问
                连日来,网友围绕此事的议论在持续升温,记者针对一些焦点问题采访了警方:
                宝马女刑拘后被“捞出来了”?
                说法:警方称此说法为谣言,肇事女司机还在关押中
                昨日上午,本报关于此次事件的微博发布后,有网友转发时留言说根据其朋友私信介绍,肇事女司机“已被捞出来了”,“特此求证”。
                这一传言与不少网友的“女司机一家背景很深”的猜测不谋而合,很多人将信将疑,纷纷转发。在微博、贴吧、论坛等处,“宝马女被捞出来了”再次成为一些网友热转的话题。
                昨日上午11时45分许,办理该案的郑东分局治安管理二中队中队长张中领受访时,明确称此传言为谣言,不实。“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肇事女司机现在涉嫌妨害公务还在关押中,根本不存在‘被捞出’的情况,希望广大网友不要捏造事实,以讹传讹,请相信警方会依法办案。”张中领说。
                  


                10楼2013-01-24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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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司机涉嫌妨害公务还是故意伤害?
                  说法:“认定涉嫌妨害公务罪是合适的”,肇事司机无犯罪故意
                  对肇事司机刘育红开车顶着**拖行一千余米的行为,警方目前认定的是涉嫌妨害公务,但有相当多的评论者提出,是否还属于袭警、故意伤害?
                  “趴在车头上,车开到70码,多危险!要是杨警官手没抓好,摔下去,那后果不堪设想。这仅仅被定为妨害公务,是不是太轻了?因为杨警官已经有了多处软组织损伤,这能不能定为涉嫌妨害公务外加故意伤害?”一位网友说。
                  昨日下午,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就此事件受访时说,他也一直在通过大河报等途径关注事态发展,从目前情况来看,警方认定肇事司机行为属于涉嫌妨害公务罪,是合适的。
                  李晴川说,肇事司机的行为,主要是为了逃避处罚,从行为方式、目的、结果上看,都无犯罪故意,而且没有动手,后果也不严重,只是客观上妨碍了**的正常办案,与故意伤害有一定距离,“当然,如果肇事司机在实施拖行这种危险方式逃避处罚过程中,致使执勤**摔伤乃至死亡,性质就会转变,办案机关指控她故意杀人也不是没有可能”。


                  12楼2013-01-24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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