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代末或40年代初,解放区一些受新文化运动熏陶的知识分子开始用"爱人"这一称谓。新中国成立后提倡男女平等,不再使用如"屋里的"、"做饭的"等有歧视色彩的称谓;而解放前在国统区使用的"先生"、"太太"、"小姐",又显出"资产阶级"的色彩。于是"爱人"便被广泛地使用起来。
但是,海外华人拒绝使用"爱人"称谓。一位朋友说,他去英国留学,每当他说起自己的妻子时,使用国内的称呼"我爱人",使得人家以为他在谈论"情人",因其直译lover就是"情人"的意思。而且,在日语中汉字"爱人"也是指"情人",所以现在也用得少了,年轻人已很少再用这个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