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贴吧权利说
贴吧权利说认为现代吧规学的发展已经突破了绝对的公共吧规和私有吧规的划分,出现了公、私吧规交融的领域,这种私规公规化的趋势向传统吧规理论的公——私规二元结构提出了挑战。因应这种挑战的最佳方式是为私权利与公权力相结合划出一块相对独立的领域,即贴吧权利领域。水帖自由从本质上说是一项私权利,但因其承担了一定的公共职能,因而又具有了公权力的性质,属于私权利与公权力相结合的贴吧权利。
传统的吧规理论认为吧规仅调整吧务与ID之间的关系,然而水帖自由所构建的灌水关系包括灌水群体、吧务与受众三方主体间的交互关系,因此,将水帖自由纳入吧规,必须首先解决以吧规调整水狗与受众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理论依据。为了因应私规公规化的现象,三国杀吧提出了“第三ID效力理论”;中国城市吧发展了“地方自由管理理论”;夜吧更将《灌水自由法》(Freedom of Watering Act)与《发帖自由法》(Fundamental Law on Freedom of Posting)列为吧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且建立了“水帖监督专员制度”。贴吧权利说和这些理论一样,是为了解决水帖自由私规公规化性质所带来的吧规问题。但是使用“贴吧权利”的概念极易引起误解和混淆。一般而言,贴吧权利经《WOW吧规》的确认,被用来指称与自由权或ID权利、吧务竞选权利相对应的一类权利,它强调吧务的干预,且在一定程度上追求实质平等。目前这种意义上的贴吧权利已为各吧吧规和吧际性公约所肯认和采纳,因此,不再适宜用“贴吧权利”指称私权利与公权利相结合的独立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