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录几段傅雷对翻译的批评。
单看译文,我们或许不会有不舒服的感觉,但对照原著,可能就不是那么回事了。翻译是翻译,不对照原著,那只是阅读感受,而不是翻译的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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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 翻译,我觉得最难对付的倒是原文中最简单明白而最短的句子。例如Elle est
charmante=She is charming,读一二个月英法文的人都懂,可是译成中文,要传
达原文的语气,使中文里也有同样的情调,气氛,在我简直办不到。而往往这一类
的句子,对原文上下文极有关系,传达不出这一点,上下主文的神气全走掉了,明
明是一杯新龙井,清新隽永,译出来变了一杯淡而无味的清水。甚至要显出She is
charming那种简单活泼的情调都不行。长句并非不困难,但难的不在于传神,而
难于重心的安排。长句中往往只有极短的一句simple sentence,中间夹入三四个
副句,而副句中又有participle的副句。在译文中统统拆了开来,往往宾主不分,
轻重全失。为了保持原文的重心,有时不得不把副句抽出先放在头上,到末了再译
那句短的正句。但也有一个弊病,重复字往往太多。译单字的问题,其困难正如译
短句。而且越简单越平常的字越译不好,例如virtue, spiritual, moral,
sentiment, noble, saint, humble,等等。另外是抽象的名词,在中文中无法成
立,例如la vraie grandeur d’ame=the genuine grandeur of soul译成“心灵
真正的伟大”,光是这一个短句似乎还行,可是放在上下文中间就不成,而非变成
“真正伟大的心灵”不可,附带的一个困难是中文中同音字太多,倘使一句有“这
个”两字,隔一二字马上有“个别”二字,两个“俩”的音不说念起来难听,就是
眼睛看了也讨厌。因为中文是单音字,一句中所有的单字都在音量上占同等地位。
不比外国文凡是the,that,都是短促的音,法文的ce,cet,更要短促。在一句中
,article与noun在音量上相差很多,因此主宾分明。一到中文便不然,这又是一
个轻重不易安排的症结。
平时谈翻译似乎最有目光的煦良,上月拿了几十页他译的Moby Dick来,不料
与原文一对之下,错的叫人奇怪。单看译文也怪得厉害。例如“methodically
knocked off hat”译作“慢条斯理的……”,“sleepy smoke”译作“睡意的炊
烟”。还有许多绝对不能作adj.用的中文,都做了adj.。所以谈理论与实际动手完
全是两回事。否则批评家也可成为创作家了。
杨绛译的《吉尔·布拉斯》(Gil Blas――一部分载《译文》),你能与原作
对了几页,觉得语气轻重与拆句方法仍多可商榷处。足见水平以上的好译文,在对
原作的interpretation方面始终存在“见仁见智”的问题。译者的个性、风格,作
用太大了。闻杨译经钟书参加意见极多,惟钟书“语语求其破俗”,亦未免矫枉过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