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风吧 关注:85,999贴子:5,789,307
  • 14回复贴,共1

关于是否侵犯隐私权?(一个老读者的寒心之语)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0年的时候就开始看傲风了,天天等更新,没有的时候会把前面看很多遍。
后来偶尔也会上贴吧来看看大家写得同人什么的。
后来不怎么更新就一直在养肥,结果再来看还是没有更新什么,然后大家吵成一团。
我从来不在贴吧发帖,这是我第一次发。
先不说作者怎样,先说说傲风,说实话虽然狗血但我爱看,但我发现从秦界那里开始(不知道大家有什么感觉),文章的张力就显得很不足,让人已经没有那种迫不及待想要知道后文的感觉了。
人物也显得没有什么特色,说实话后面出现的人物我基本没记住。青玄和大师兄都没有什么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不要说教主、赤这么特色的人物,就连白衣神剑的殷赋之都远远不如。
我想就我而言看下去就是为了等教主和老人物一干人等的出现,和剧情基本上没有关系。
这小说除了啃老本基本没有别的看点了。
作者的文笔怎么样不作评述,大家心里自有一把尺。
人物多,场景大,明显感觉到作者有力不从心的感觉,在更新如此慢的情况下,还是没有什么好转,通常都是一群人一起涌上来,根本顾不过来。有很多人物到后来都看不到了。
我一直觉得特别不合理的是傲风对于云弑天的儿子的热情远远比不上对蓝修的孩子,至少他们应该是差不多吧,云弑天和教主的关系显得不冷不热,也许是性格的关系,但是他们是兄妹啊,在云中城的时候基本上没有说过什么话。
先发一点,继续打下面的。



1楼2012-09-26 17:21回复
    在大家探讨的作者问题。
    一个人成名的作者就像是一个明星一样,对于明星来说,最大丑闻就是对粉丝的态度和假唱
    对于一个作者来说,卡文不是问题。
    但至少要有一句交代。我认识的一些作者对于所有的留言都会答复,如果有批评意见也会好好沟通。我最看不惯的就是有些作者一句话把读者堵死:
    不爱看请点右上角叉。
    我以前看罗志祥的一个访谈,他说他曾经一夜爆红,对于粉丝没有什么感觉,结果后来过气了之后,才知道如果不是他们,自己就什么都不是。所以现在他对于粉丝的态度只有感激。
    刘德华之所以红到了五六十岁而且还会继续红下去,只要一件事就可以看出来,在演唱会的时候为了阻止保镖推伤歌迷,在表演中从舞台上跳了下来。
    那些截图是真是假无所谓,但作者对读者的态度不是一天就看出来的。
    大家也明白。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神,如果没有人信,上帝也不会是神。
    如果没有读者,作者就什么都不是。
    傲风的读者对作者的好实在是让人羡慕。只要有人说什么就会有一堆的人出来反驳,维护作者。
    我记得曾经在中国文协举办的一个优秀青年作家评选的比赛(网络提名)看到了风行烈的名字。
    说实话,我真是惊悚了。
    里面又很多新生的青年优秀作家,笛安也好,韩寒也好。(也许大家不同意)
    而风行烈的名字排在他们前面。
    评选的评委都是作协的文学大家,我简直不能想象他们为此特意去研究一下云狂之类文章是什么感想(幸亏最后没有NP,不然真是——)
    


    12楼2012-09-26 17:43
    收起回复
      等下我马上继续写,我是学法律的,关于隐私权的问题可以跟大家讨论一下。


      13楼2012-09-26 17:44
      收起回复
        第一个问题,既然作者要用法律来**,而且声称是侵犯了隐私权,那么就代表,截图上的代笔之类的都是事实。
        否则就应该用诽谤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不知道作者请的什么律师,既然有这么好的方法可以告人诽谤为什么要去告现在并不健全的隐私权保护?
        还是说明这并不是诽谤。
        看来代笔是真的。
        


        15楼2012-09-26 17:52
        收起回复
          代写被人说出来了,就和一个明星假唱被记者发现了一样,难道会有人说记者侵犯明星的隐私权?
          第二,就算是侵犯隐私权。来看看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答: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18楼2012-09-26 18:13
          收起回复
            布聊天记录是不是侵犯隐私在学界还有争论。
            不过说实话,吧主完全不用担心什么法律问题。
            就算请多厉害的律师也无所谓。
            因为这种程度的侵犯隐私根本就立不了案。
            法律不是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都管的。
            不要好像拿出什么法律手段就觉得自己高级了,搞法律的最看不惯的就是明明什么也不懂,
            还一口一个要诉诸法律。
            吓唬谁啊。
            


            19楼2012-09-26 18:21
            收起回复
              吧主如果真的有什么问题就找我吧。
              我资历要是不够,可以找真正的老前辈专家帮你,专门打侵权的,看到底谁身败名裂。
              认识吧主的帮我传个话。


              22楼2012-09-26 18:30
              收起回复
                暂时就吐槽到这里,谢谢大家的支持吧。
                我其实不太在网上发言的。
                对于傲风这小说,我还有很多想说的。
                但又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了,大家心里都明白。
                在座的应该都比我小吧,都是中学的妹子吧。
                如果有喜欢法律的,想了解的,留Q吧,我们可以私聊。


                46楼2012-09-26 19:38
                收起回复
                  律师函这种东西大家或许不太了解,是西方国家和香港才有的东西。
                  大家是看TVB看多了。。。。
                  在我们国家,发律师函都很有可能会寄丢。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完全不同的。


                  55楼2012-09-26 19:45
                  收起回复
                    宽带不行,,网速有问题
                    如果没加上的,,再申请一次。


                    63楼2012-09-26 20:07
                    回复
                      亲。。。
                      我发个贴而已要不要黑我电脑啊,,直接黑屏,关了机又重启。
                      吓死我了,我的论文,,要是没有了
                      各位等一下,,现在还属于慢得要死的情况啊


                      69楼2012-09-26 20:28
                      回复
                        几位加Q的丫头,等一下,现在Q上不去,
                        或许你们还要再加一回。
                        所以我就不敢把Q往上放,就知道能有人找到。


                        71楼2012-09-26 20:30
                        回复
                          继续黑屏,又重启,要不要这么搞啊,,
                          姐姐我也要你的地址,寄律师函,告你破坏网络安全罪!


                          72楼2012-09-26 20:44
                          收起回复
                            我又回来了,本来想重开一个贴,不过还是接着写好了。
                            首先 我重申一下律师函的问题。
                            律师函是一种由律师发出的对当事人发出警告的非正式法律文书。
                            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如果你收到了律师函,第一说明你家的邮政系统还不错,居然没寄丢。
                            第二,这个律师也比较无语,这年头谁还会理这种东西。
                            大家可能不太了解,我国的律师基本上不会寄这种东西,至少我去实习的时候还不知道。
                            因为寄了也没人理你。
                            其实就算你欠了人钱,数额不大的,法院判决要你还,
                            你要是不还,也不能把你怎么样。不然农民工为什么拿不到工资。
                            一听到要寄律师函就紧张得要死的,那是TVB才有的剧情吧。
                            其二是隐私权
                            专业的东西不太好讲,我就中午半个小时的时间上网,不和大家多说了。
                            简单说一下,这个是民事案件,上法院不等于坐牢,顶多是赔钱。
                            这个案件能不能认定侵权,就我个人来说,觉得不会。我今天特意看了一下,这个情况满足不了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具体的不说了。
                            还有就是韩寒告百度那么大的案子才赔十万,这个不知道有没有三位数。
                            小型纠纷法院是不会立案的。
                            还有,如果未成年的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更无所谓了。
                            我不想和作者掐架,所以之后大概不会发言了,大家也见谅吧。
                            但是对于傲风这部作品我还是有一些想说的,当是老读者的心声吧。
                            


                            104楼2012-09-27 12:37
                            收起回复
                              我开始看的时候其实年龄已经不小了,高中吧。
                              当时我第一眼相中的就是君落羽,
                              然后一直期待他们再相遇。
                              后来赤出现,然后期待他长大。
                              后来雷御风出现,我期待他什么时候发现傲风的女子身份。
                              后来我期待傲天大哥和傲风重逢的场景。
                              然后是教主出现,话说我当时比较脑残,我真的没想到教主和君落羽是一个人。
                              到了云中城我期待傲风和弑天和教主的重逢。
                              到了北镜,我期待她和老爹的重逢。(一个疑问是她爹和她外公对她那么好,对傲天却不闻不问?)
                              然后一直期待着教主的出现。
                              话说我一直期待的是小雷(那个炮)长大的。
                              秦界以后基本上没看下去,因为没有新的期待了。
                              还是在期待教主和赤。
                              结果一年了出现的次数不超过两位数。。。
                              不知道年轻的妹子们有没有看过诛仙,
                              我一直期待着碧瑶的复活(结果还是死了),一部小说让人看下去其实就是让人有所期待。
                              如果连期待都没有了,那么就没有看下去的必要了。
                              我不想拿傲风和任何小说比,毕竟我曾经追过,否定它就是否定我自己。
                              也许作者不屑于我们这些老读者,对我们说不爱看请不要看,甚至觉得我们不理解就没资格看。
                              如果一个明星对粉丝说你们不懂我的歌,你们没资格听,不知道这些粉丝还会不会死忠。
                              中午又没睡啊。
                              各位妹子要多休息,,多花点时间做更有意义的事,比如说睡觉。
                              生命在于静养。阿门。
                              


                              106楼2012-09-27 12:55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