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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挚爱朴总120629】剧饭来聊聊朴总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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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祝福朴总早日康复。千万别硬撑着出席活动了,乖乖在家养病啦~


1楼2012-06-29 06:54回复
    要不是因为朴总的电视剧,我可能一辈子都不想去了解任何一个韩国唱跳组合。从以前到现在,我一直都极为鄙视所谓的“K-Pop”。当然我不否认朝鲜族人民天生能歌善舞的才能,还有泡菜那彪悍的视觉艺术创造水准,但首先作为歌手,我在这些年轻偶像组合身上找不到任何诚意。从歌曲到造型到编舞,抄日风,抄美国黑人风,抄欧美摇滚风,抄得不伦不类,抄得急功近利,抄得乱七八糟。所以说“K-Pop” 作为一种音乐风格根本是不存在的,完全是把别人的东西直接拿来做商业营销而已。
    但朴总的出现,不仅让我发现了他作为演员之外的另一个身份,并且发现原来“K-Pop”还存在这样一个对音乐有着执着追求的少年。
    我不理解那些说朴总唱功最差,说朴总在组合里是酱油君的,你们真的了解音乐吗?无论是5人还是3人,朴总都是最不可或缺的,最为难得的好歌者。


    2楼2012-06-29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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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音色:音色这种东西比较主观。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能说朴总的声线是我的茶。朴总最初吸引我的也是他念台词时的声音:低沉,浑厚,而且很有节奏感。再睁大眼睛看看那张脸,简直不敢相信这小孩的声音竟能如此性感。后来剧中出现了ost“空位”,老实讲,一下子真没听出来是朴总唱的。这首歌定调很高,特别是副歌部分,朴总的声音在这里变得更加柔软,静谧,好像山间清泉细细缓缓。他的音色可以是狂野不羁的,可以是低沉沙哑的,可以是干净深情的,可以是迷幻慵懒的。。他的声音可以有很多种表情。这是老天给他的礼物,但不得不承认,朴总对发声位置和声带振动方式有很强的控制力。


      3楼2012-06-29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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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音域:朴总音域很广,这也验证了他为啥能有那么多种声音特质。我最欣赏的还是他的中低音区域,此区需丹田运气。朴总的小身子板儿暗藏玄机啊,莫非他练过气功?中低音饱满有力,爆破音收放自如。但是朴总自创曲却总喜欢挑战高音区,从狐狸雨到I LOVE U,怎么有越来越高的趋势呢?此区多使用胸腔共鸣配合头腔共鸣。朴总貌似有点吃力,但他很善于真假音的转换,真音冲不上去用假音代替,我觉得这是很明智的做法,不过每当看到他拼尽全力拉出略带沙哑的高音时,都觉得特别迷人,特别有味道。很多时候我们就是被一种氛围所感染,如果一个人很轻松地飙个高音,哪怕技术再无懈可击也总觉得少点什么。但是当一个人拼尽全力,用全部热情嘶吼出来的声音却是那么的完美和动人。就像陈奕迅那首现场版的浮夸,尽管沙哑,尽管每个音不一定那么精准,但是表现力绝对满分!


        4楼2012-06-29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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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乐感:顾名思义,指对音乐的感觉。具体内容包括:音准感,节奏感,音色感,和声感,结构感,形象感等。一个人的乐感建立在天生的感觉和后天的培养。我觉得天生的部分更多体现在音准和节奏方面。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天生五音不全,而有的人却能准确的辨别音高。朴总生下来啥样咱也不知道,但有一个途径可以间接看出来此人音感如何,那就是看他学外语是否学得像。当一个人说外语有很重的口音时,其实是耳朵出了问题。如果不能捕捉到音和音之间细微的差别,再多的练习也是无用的。有天英文发音没什么问题,很多人归功于他小时候在美国待得那几年。但事实上,我见过太多在美国待10年以上的人仍然保留很浓重的口音。懂日语的亲也说过朴总的发音比很多韩国人都标准,而朴总说中文我们大家是有目共睹的,翘舌音难得地标准,这绝对说明他的音感很好,耳朵很灵敏。再来说朴总的节奏感。作为团里的RAP担当,以及和声里低音部担当,就凭这两点,他的节奏感必须好于其他人。RAP很好理解,唱得好坏完全取决于对节奏的把握。而在和声中,主旋律虽然通常由高声部来唱,但真正领导和声走向的,稳定节奏的,决定根音的从来都只有低音部。学过音乐的,玩过乐队的,应该都懂这个道理。说朴总是酱油君的根本就是胡扯!朴总在团里经常扮演为主音混音,和声的角色,这恰恰最能体现歌手的乐感。因为你的音比主音弱的多,既不能被主音带跑,又要稳住主音的音高和节奏,没有实力,不经严格训练的歌手不敢随便尝试这个的。


          5楼2012-06-29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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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自创曲:上面那3条让我觉得朴总是个自身条件不错的歌手,而他的自创曲才真正展现出其音乐上的才华和追求。我曾经想学伴奏来着,但没能坚持。音乐创作过程是非常枯燥和孤独的,只有抱着极大的热忱,刻苦钻研才可能创作出好作品。有天恰恰拥有这样的毅力,无论是演戏还是音乐创作。百度百科中定义的作曲包括创作主旋律以及编曲(也就是和声学),事实上我也认为这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和声学非常复杂,它使得主旋律更加丰满,立体,协和,动听。所以说,编曲的难度远远大于写个主旋律,只有消化好和声学理论,才能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作曲”。朴总的自创曲风格一直在变化,但始终保留了强烈的个人色彩。他的创作谈不上十分成熟,但整体气氛渲染的很别致。他的作品从主歌到副歌,通常会变换节奏和调式;他对和弦的运用也很独特,游走在协和及不协和,稳定及不稳定之间;配合他慵懒的演唱方式,营造出迷幻的忧伤感。


            11楼2012-06-29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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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复听着朴总抱病演唱的那首“为你保留的空位”,感动得一塌糊涂。。很明显,他的身体状况不太好:气比较短,声音也略带沙哑。但是朴总用他顽强的毅力、极强的现场感染力,饱满的情绪为我们带来了完美的演出。事实上这样的情况一直都在发生。已经记不得有多少次,演唱会和戏剧撞期;有多少次,传来的都是他在巡演过程中发高烧,哮喘病复发的消息;有多少次,他为了顾全大局,带着伤痛全力配合。。可是无论他鼻塞多么严重,喉咙多么沙哑,体力多么不支,他始终为我们带来打动人心,令人陶醉的演出。这个时候,我恐怕真的无法客观地说出他哪里做得好,哪里做得不好。在我的眼里,他是用生命去诠释音乐,这就是最高境界!
              作为艺人,只要站在了镁光灯下,就别无选择,必须展现最好的一面。因为观众不会管你是否生病,情绪好不好,在他们看来,演砸了就是无法被原谅的,走音了就是该被指责的。有天的痛,只有他自己知道;其中的心酸,只有唯米饭会理解。当然,大家也不必太过感伤,这就是艺能界的残酷。一次一次看下来,朴总在压力和困难面前从未妥协过,并且越战越勇。他有什么理由不登上这残酷金字塔的塔尖?
              


              17楼2012-07-03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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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小歪一下,因为很好奇。@真心混路过 看到这位亲的发言和回复,觉得有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亲不必告诉我你是谁,肯定是熟悉的朋友。不过亲要是我心中想念已久的那个人,我就真要大声尖叫了~~


                39楼2012-08-17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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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eep by Radiohead


                  46楼2012-08-20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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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Rolling Stones(滚石乐队)

                    这支乐队除了名字以外偶都非常地不熟悉。听了多首他们的代表作之后还是没什么感觉。但是,他们却能驰骋流行音乐界近50载,单从这一点来说,就可以称之为经典了吧。连他们自己都说:我们可能不是我们那个时代最伟大的乐队,但我们最长寿。
                    个人觉得这是一支名比歌红的的乐队,无论是流行乐杂志 Rolling Stone,还是台湾的滚石唱片,都一再加深我对这个名字的印象.加上Bob Dylan那首Like a Rolling Stone 的加持,想不知道这名字都难。与披头士绅士儒雅的正面形象刚好相反,滚石乐队走的是叛逆有攻击性的坏男人路线。他们更像是魔鬼——赞美xing爱,滥用毒品,肆无忌惮地享乐主义(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年轻人请勿效仿)。经历几次人员变更,他们的曲风从早期的民谣及节奏蓝调,发展到中期的嬉皮和硬摇滚,再到后期的雷鬼和金属风;他们的形象也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得越发收敛。2006年滚石乐队首次巡回到中国上海,崔健担任了演唱会嘉宾。
                    现在,步入古稀之年的滚石,俨然成为了摇滚界的活化石。


                    47楼2012-08-21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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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见木有?朴总从LA返韩的这身行头,帽子上印的是滚石乐队的Logo.他是滚石的歌迷吗?那我还是滚回去再好好听几遍他们的歌吧~

                      Satisfaction by The Rolling Stones


                      48楼2012-08-2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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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een(皇后乐队)

                        乐队成员:Freddie Mercury(弗雷迪·默丘里) Brian May(布莱恩·梅) Roger Taylor(罗杰·泰勒) John Deacon(约翰·迪肯)
                        说到这支乐队,大家一定不会陌生。2012年伦敦奥运会闭幕式上一曲We Will Rock You摇滚了整个世界,另一首We Are The Champions也成为弘扬体育精神,庆祝夺冠的经典曲目。如同他们的名字Queen一样,这支乐队有着“高贵血统”和极其炫丽的表演方式,同时这个名字也带给他们说不尽的无奈和困扰。
                        Queen这个单词在英语里还有另外一个含义:男同性恋。而皇后乐队的主唱Freddie Mercury也的确是双性恋。于是乎,八卦媒体和有心人士便把Freddie创作的We Are The Champions(我们是冠军)解读成同性恋赞歌,甚至给整个乐队贴上具有“同性恋色彩”的标签。而这样恶意的导向在国内竟然流传甚广,实在令人扼腕!
                        皇后乐队是一个神奇的组合:主唱Freddie是一个出生于非洲,在印度度过童年的波斯人;吉他手Brian May是帝国理工学院(Imperial College)天体物理学博士;贝斯手John Deacon毕业于伦敦大学(UCL)电子工程系;而鼓手Roger Taylor曾在伦敦医学院学习牙医。这四个才华横溢的人聚集在一起碰撞出了奇特的火花!Freddie很瘦,有点暴牙,音域横跨4个八度。平时说话为男中音,但唱起歌来可以媲美三大男高音。暴牙大叔常被誉为流行乐史上最伟大的表演者之一,他的声音华丽璀璨,表演极富戏剧性。这就是为什么伦敦奥运会上找来女歌手来演唱We Will Rock You的原因吧,毕竟像暴牙大叔这样超越极限的男歌手再难寻觅了~同Freddie唱功一样耀眼的还有他们绚烂多彩的编曲,这还要归功于两位理工科高材生成员。这二位不但音乐造诣高,更是机械制作的好手,他们用一堆破铜烂铁打造出神奇的设备,使得皇后的歌曲在不借助任何合成器的情况下,创造出更为丰富的音效,他们严谨的音乐制作态度及自主研发的创新精神堪称音乐界的典范。
                        然而,死神正悄悄逼近暴牙大叔。1991年,在Freddie宣布自己患有艾滋病的第二天,便与世长辞了。这位私下有些腼腆,极少接受访问的孤独歌手,把他疯狂妖娆的一面都留在了舞台上。而他生前最后一张专辑Innuendo中的那首The Show Must Go On(演出必须继续),仿佛是他用尽最后力气留给世人的完美绝唱。
                        1996年,Queen发行了他们的最后一张专辑Made In Heaven,这张专辑是Freddie在病床上录制完成的。至此,一代皇后走下了历史舞台,但他们永远留在了我们心中。


                        50楼2012-08-22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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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hemian Rhapsody(波西米亚狂想曲)by Queen
                          


                          51楼2012-08-22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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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插播一下朴总上海FM上的那首新歌吧。先上歌词,在网上搜索到的英文版,再由本人不负责任的翻译成中文。因为是3次加工,如果跟韩文原版有较大出入请拍砖。
                            那首歌
                            无论我多么想要去回避,那首歌还是一直萦绕在我的耳边。
                            那首我们当年一起听过、唱过的歌。
                            我试图抱住头,捂住双耳,
                            某一个瞬间,还是会情不自禁地回到当时的自己。
                            那首歌无情地唤醒了我的回忆,
                            我原以为我的心已经变得冷淡坚强。
                            即便苦笑和忏悔也不能抹去,
                            只有让过去默默流逝,展望前方。
                            我又回到那个时候的那一天,
                            当我因你而颤抖和不安的那一天,
                            我写下了那首我们几乎每晚都会听的歌,
                            那首歌承载着我对你的思念,那首歌使我闭上了双眼。
                            那首歌无情地跨越了时间,
                            我原以为我会将回忆通通忘记,但他们依旧清晰。
                            即便不堪重负和支离破碎的心也无法抹去,
                            只有让过去默默流逝,掩埋回忆。
                            我又回到那个时候的那一天,
                            当我因你而颤抖和不安的那一天,
                            我写下了那首我们几乎每晚都会听的歌,
                            那首歌承载着我对你的思念,那首歌安慰了我。
                            那首歌唱着:我曾经爱过你。
                            米饭用一首“我的歌声里”直抒胸臆,朴总动情地回应了这首“that song”。他坐在那里,借由歌声向自己的粉丝诉说着心事,此时,此景,此歌,此人,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这是一首承载着许多记忆的歌,这首歌安抚了他也安慰了我们,这首歌余音袅袅、回味无穷。。
                            这首歌也是唱给爸爸听的吧~歌曲无情地勾起了你的思念,你苦笑着,你忏悔着,但依旧带不走浓浓的思念,沉痛过后,再次不由自主地听起了熟悉的旋律,并从中得到了慰藉和平静。。
                            这首歌的原唱John Park闯进选秀节目“美国偶像”(American Idol)第九期的半决赛,随后回韩国发展,跟有天同姓朴,同是小学就移民去了美国,同是通过歌唱比赛进入韩国歌谣界,同样拥有低沉性感的嗓音。朴总选了他的歌,可能有些惺惺相惜的意味,这首歌也因朴总的演绎而更加感人了。。
                            朴总:我们会陪你追忆过去,陪你把握现在,陪你展望未来!
                            


                            54楼2012-09-05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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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irb nicht vor mir" by Rammstein


                              57楼2012-09-26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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