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根绫乃吧 关注:26,926贴子:270,307

回复:【疑问】须藤得到麻见家的钥匙之后……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对啊,要苦苦地等待啊。


38楼2012-04-30 21:33
回复
    那样也不奇怪,局外人看到表面上的事去挑拨,是很危险的。毕竟小三很有自信自己所知道的麻叔是那副德性嘛(实质不知道麻叔的另一面)。


    40楼2012-04-30 21:39
    回复
      是啊,好的作品要花很多时间写出来的,这个偶也体会到的。希望老师继续加油!


      41楼2012-04-30 21:43
      回复
        也对,老婆离家出走,老公不知道才怪。


        46楼2012-05-01 09:38
        回复
          毕竟是老大,麻叔能坐在老大的位置不是盖的嘛,冷静思考才是精明啊。小三你自重了。


          47楼2012-05-01 09:41
          回复
            相信如果能溜之大吉,小三当然会溜了。可是,还没有踏出门口一步已经上天堂了。


            48楼2012-05-01 09:46
            回复
              估计小秋把钥匙都会藏在别处,小三那里的钥匙是假的。
              好吧,小秋的宝贝好像还在麻叔家里……


              50楼2012-05-01 11:03
              回复
                就那样看,小三是给小秋的心理测验。嗯,爱情与工作,在小三面前很明确小秋是很理智选择工作吧。但是,如果在麻叔面前往往是选择爱情的(因为有好几次,小秋是撑握着麻叔的有力资料却没有去爆料)。
                5话的最后一页,小秋正在苦恼着要去那儿啊,小三真的收走了钥匙的。
                注意到一点,小秋是很理智地知道不可以待在麻叔身边的,不过,每次到被麻叔捉住了。


                52楼2012-05-01 14:11
                回复
                  嘿嘿,所以偶觉得,小三会把钥匙还给麻叔啊,否则,真的去找屎了。


                  54楼2012-05-01 17:16
                  回复
                    嘛,这是麻叔的兴趣,小秋就委屈一点吧。


                    56楼2012-05-01 20:51
                    回复
                      或许是吧。山根妈或许把这件事忽略。


                      68楼2012-05-02 09:38
                      回复
                        你这样推测,偶突然想起民那沉重的标题了《地狱的祈祷》。这样的发展也有道理的。


                        69楼2012-05-02 09:45
                        回复
                          野放小秋一段时间,小秋会不会变得更有魅力啊!嘿嘿……


                          70楼2012-05-02 09:47
                          回复
                            v好吧,就野放看看吧,到时再被麻叔捕获恩爱一翻(这是偶的妄想。)。


                            77楼2012-05-02 18:46
                            回复
                              总觉得这只是名誉上的野放,其实一直都在找人跟踪着的。在旁人看来,麻叔对小秋只是宠物般的存在(宠物就是玩嫌了便弃掉那种)。实质上,麻叔真的爱着小秋(虽然没有情感上没有表现出来),没有迫小秋放弃自己的工作和加入自己的组织(好吧,在某种程度上麻叔是迫小秋住进自己的家)。这是麻叔爱小秋的行动,爱是须要包容的,这是麻叔最好的包容。
                              至于小秋能察觉到麻叔的爱和包容吗?呵呵,当局者是迷惑的。
                              小秋是爱麻叔的,不过,包不包容麻叔……这好像是另一回事了。


                              84楼2012-05-03 21:06
                              回复